就这样,我就在他这里住下了,开始了翼安王贴身神医的生涯。
说是他的贴身神医,可实际上,我的工作却是跟“医”字,一点边都搭不上,而且颇为自由,只要我脸皮够厚,不怕出了这惊云居的大门有人会对我指指点点,我大可以每天很自由的在城里逛东逛西,买这买那,当然,紫羽向来是紧紧地跟着,和我寸步不离的。
翼安王这段时间显得非常空闲,他总是会在不恰当的时间,不恰当的场合,突然很不恰当地出现在我的面前。有时候会是在大清早,有时候会是下午,有时候又会是在傍晚,更让我恼羞成怒的是,他若是性子上来了,即使是在三更半夜,他也同样会跑来吵我。
他就这样随时随地,毫不顾忌出现在我面前,根本就不管我是否在吃饭,睡觉还是在干别的什么事。
对于我最初之产生的紧张、羞涩、害怕、恼怒以及唯恐传出去后声名败裂的想法,他完全是毫不留情的大加嘲讽,说以我目前这幅“惨绝人寰的鬼样子”,以及我这种“宦官”的身份,该紧张、该羞涩,该害怕,该恼怒的应该是他才对,若此事真正传了出去,落个龙阳之癖乃至声名败裂的人也绝对就是他之个王爷。
总之,换一句话来说,他这样不会时间,不会场合,自由地出我在面前,那可委实是吃亏吃大了去了。
我虽然被他这翻胡说八道的腔调气得几欲起颠狂,可是面对这位脸皮能厚到如此程度的小王爷,却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说实在的,对他如此无赖如此肆无忌惮地出现在我面前闯入到我的生活里头,我是有些恼羞成怒的意味和想法。但是我却没办法跟他发火,因为他总有无数的办法让我在怒发冲冠的时候,令我化怒为喜,转嗔为乐。
我不得不承认,他很了解我,他知道我的胆子有多大,也知道我的好奇心有多大,他总是非常体贴地满足我泼天大的胆子和无知的好奇心,他像是个表面和善实则阴谋的狗头军师,怂恿着我去做一切姑娘家不敢和不宜做的事,对于我出口推托又或者说是不敢为之的事,他总是有办法激得我上了脾气,不顾不管的就去做了。
比如,他带我去流海城最大的赌场赌博,直到我输得被人用扫把扫地出门为止;他带我去人家的果园偷瓜,还教我哪只瓜好哪只瓜坏,他教我把坏的瓜扔的一地都是,结果被暴怒的主人家放了恶狗愣生生追了好几里路;他带我潜到海里捞珍珠,然后装成穷人把捞上来的珍珠拿到市场上去卖,可一转眼间,又换上王爷的衣服,耀武扬威地用四五倍的价格把人家买来的珍珠再买回来;他教我弯弓射箭,可惜射的不是老鹰,而是人家养的老母鸡和种鸡,可怜的我,陪了整整三两白银不说,还被那个老泼妇吐了一脸的口水;他学我的样,打扮成奇丑无比的样子,然后对着人家大姑娘色迷迷地吹口哨,结果挨了一巴掌的人却是我;他怂恿我偷喝贡酒,从九酝春酒、酃酒、喝到鹤年贡酒,五加皮酒、从枣集美酒、鸿茅酒喝到羊羔美酒、杏花村汾酒,再从菊花酒喝到同盛金烧酒,结果,可怜的紫羽连着照顾了醉鬼一样的我好几天。最最过火的一次,他把我带去了青楼,还为我点了个青涩的青倌,看着我脸红耳赤,手脚都没地方放的模样,他乐不可吱了整个晚上。
总之,跟他在一起的日子,是我从前不曾体验过的,是刺激、精彩、放肆和自由的。他似乎对于对于世俗所谓的道德礼仪有着完全偏执的不屑一顾,什么事情属于伤风败俗,惊世骇俗的,他就怂恿着我去做什么事情。以至于我一个姑娘家饮酒打架、像个大男人一样挽起裤脚在海边摸鱼捉蟹、满山转悠抓鸟猎兔的,变成了常有的事。
他让我玩得很疯,也玩得很忙,忙得完全没有时间想过自己可能会遇到的可悲处境,没有时间去想着怎么样为吴总镖头报仇,没有时间去想着萧慕白,甚至也没有时间去想着姊姊。在他身边,只要我有精力,只我愿意,我完全可以跟着他从早上玩到晚上,再从晚上玩到早上。这样的玩法,简直比听到青阳城外白雀山上的法华寺听主持高僧了空大师讲禅还有用,自从我到了他那儿之后,我竟从来没有再发过恶梦。
这样的日子是愉快而有意义的,只一样,我不能在他面前提个走字。
这让我发现,原来翼安王这个人最大的特色竟是喜怒无常,翻脸比翻书还快。
每次只要我一提及要走哪怕是透露出那么一点儿意思,他不管前一刻笑得有多开心多灿烂,对我有多亲热多关切,下一刻立马就翻脸变得冷酷无情,对我横眉竖眼并且大加刁难。他就有这本事,可以不管在任何场合之下,不管在任何人员面前,只要我敢说个走字,他就立即毫不留情地提及萧慕白和我的“奸情”,还不停地嘲笑我,说我如此急不可耐地想要对萧大庄主投怀送抱,简直就是送货上门,但好歹人家萧庄主是正人君子,怕是不爱这种调调,这断袖之癖可不是每个人消受得起的。
我被他气得七窍生烟,少不得要跟他唇枪舌战一翻,每次不是他被我激得暴跳如雷,发脾气走人,就是我被他气得张牙舞爪地冲上去跟他拼命。最最可恨的是,每次我暴怒之下动手打他,他居然每次都能笑嘻嘻地承受了,活像我雨点般的拳头不过是在他身上不过只是挠痒痒一样。结果每次我的暴力手段都会以我累得半死不想再打他而完败告终。
就这样,我暂时忘记一切,在他这儿住了下来,不得不承认,除了他不许我离开流海城令我十分恼怒和无可奈何之外,总体来说,我在这里的日子过还是蛮开心的。我对他也是从一开始怕他怕到要命,到渐渐的不再顾忌他的身份、地位甚至性别,不再把他当成高高在上的小王爷。我对他发火的时候打他踢他咬从来就不手软,他倒是从来不还手,只是被我打狠了就会点我的穴道,要不然就故意整我,在半夜三更地出入我的房间把我拖起来喝酒。
渐渐的,二个多月过去了,天,愈加热起来,而我除了黑了,身上也开始长肉了,人也更壮更有精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