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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六十章 沈万三的狗(1 / 1)

宴会之后,林夕和林诗诗,也算是正式走在了一起。

杨云问起来他们之后的安排,林诗诗表示,无论林夕走在哪里,她都要跟在左右,因为从此以后,他就是林夕的女人了。

林夕呢,处理完了这边的事情,自然是要回雾城,继续参加家族对自己的选拔大赛了,他表示:“我回雾城,还有些事情要做,所以,我会先去雾城。”

杨云的消息也很灵通,他大概知道,林氏集团,正在针对公子们,进行一场‘选拔大赛’之类的。

目的,规则,他就不清楚了。

但林夕执意回雾城,肯定跟这事儿有关,他也就没有去阻拦什么的,另外,他知道,林夕最近没有家族的帮忙,肯定是有原因的,他也就表示,林诗诗跟林夕去雾城期间,自己不会提供任何的帮助。

也就是说,从离开伤城开始,林夕跟林诗诗,就成了两个普通人,再也不是他杨云的女儿,和未来女婿。

林夕着急去处理雾城的事情,简单的准备后,便和林诗诗,一块踏上了回雾城的火车上。

他们选择上午到达雾城,因为林夕在来的时候,把雾城租的房子给退掉了,所以,他还要重新找。

他这么做,是因为他签下合同后,沈万三作为大股东,掌控着公司的决定权,他表示,这一期的分股,延迟到下一个季度,而这一期的收益,全部拿来投资。

所以,林夕现在,也成了个穷光蛋,房租他都交不起,而他离开伤城的时候,并没有从杨云那边,拿到什么好处,至于杨氏集团青阳区分公司,他也交给了一个他觉得有能力的人。

相当于是净身出户。

两个人唯一的资产,就是身上的几百块零钱。

不过,林夕也没有沮丧,他很有自信,以他的实力,不久后,便可以赚到钱,而眼前这些,都是很小挫折罢了。

“咱们去南区吧,雾城的南区比较偏僻,找一间破旧的屋子先住着,但我向你保证,咱们只住几天,或则,最长一个月,我就会给你换一个大房子。”

林夕笑着讲道。

林诗诗看着林夕,微笑着点点头,对于她来讲,什么破旧的房子没有住过?

她和林夕一样,成长的环境都是贫穷的,这也磨练了两个人的意志。

林诗诗知道,林夕之所以这么讲,是因为害怕自己心里面委屈,她笑着说:“以后,我就跟着你,你去哪里住,我便去哪里住,无论房子好与坏,有了你,才是一个完整温馨的家。”

林夕听到后,心里很暖,他点点头:“走,咱们去租房子。”

之后,林夕愣了下,看到林诗诗的手里面,还有一个黑色的塑料袋,他疑惑的问:“这里面装的是…”“哦,是咱们扔的垃圾,我用一个黑色的袋子套住,否则的话随地乱扔,岂不是太没有素质了?”

林诗诗回答。

林夕一把拽了过来,说:“那也应该我来拎着啊,你是女人嘛,就应该宠着,爱着。”

“可是…你已经拿了这么多的行李,还有我的皮包之类的,再说了…这么小一个黑色塑料袋,其实不用你来拿的…不累的…”林诗诗支吾道。

“再小也有重量吧?”

林夕不由分说,拿过来后,就朝着前方走去,他知道这附近有个租房子中介,那里的房子性价比很高,他要去那里问问。

林诗诗看着林夕的背影,哪怕只是一个小垃圾袋的重量,这个男人,都不想让自己来承担。

这份爱,是那么的沉重,那么的催人泪下!林诗诗长这么大,得到的关怀很少,被真诚对待更少,因此,林夕现在的举动,令她倍感幸福。

她不由想到了孙宇航。

还好,在自己选错,即将踏入永远不幸的婚姻时,这个男人出现了,他在无尽的黑暗中,将自己给拉了出来。

不然的话,她真和孙宇航结婚,等待自己的,将是永无止尽的痛苦与绝望。

“还好你没有放弃,也还好,我等到了你。”

林诗诗流下了幸福的眼泪,磕磕绊绊,终成正果,她用手背揩去泪水后,小跑着追上了林夕。

林夕带着她,来到了那间专门用来出租以前城中村那些大棚屋的中介公司,他进去后,直接问道:“咱们这边,有没有五百块一个月的房子?”

是了,林夕和林诗诗身上,这会儿只有七百块钱了,拿出来五百块,已经算奢侈的了,余下两百块,他们要努力扛过几天没收入的日子。

中介的总经理位置上,坐着一个光头,他吊儿郎当的,脚上踩着塔拉板,衣服胸口敞开着,看上去痞子气十足。

光头总经理听到对方问这种房源,头都没有抬,回答:“有是有,不过这种的居住环境很差,你们接受吧?”

“没关系。”

林夕回答。

“好,去那边签一下合同吧,押一付三,交两千块钱,我这边就带你去找房子。”

光头讲道。

押一付三?

林夕愣了下,这种破旧的屋子,不都是一个月交一次月租吗?

他说:“老总,我没有那么多钱,只有五百块,我先付一个月吧?

而且,之前的规矩,好像就是一个月一个月的交钱啊。”

“之前的规矩?”

光头冷笑一声,来找这种房子的人,能有个毛的钱?

那还不是社会底层,可以任意践踏?

光头说:“在这里…”嗯?

光头愣了一下,这个人…不是鼎业花园的真正老总,林夕吗?

是了,虽然林夕在雾城的时候,一直低调,不让人知道他的真实身份,但他和沈万三签署了那份合同后,沈万三为了让自己的名声响亮,便把林夕的事迹,对外宣称了一遍。

毕竟,这么一来,他沈万三,就是踩在林夕头顶上的那个男人了,他的影响力,也会变的比之前大许多。

再加上,沈万三故意把分红日期给延迟了,这也让林夕变的更穷了,就算他回来,众人也不会见识到风光的林夕。

哼,你林夕的事迹,讲出来确实挺充满传奇色彩的,可哪有怎样呢?

你不照样被我沈万三给踩在脚下?

沈万三的如意算盘打的很响亮,也确实实现了,雾城的人,大都知道了林夕牛逼到凄惨,都在沈万三的掌控中,对他更加的倾佩,而沈万三的生意规模,也因此扩大了许多。

光头笑了下:“呦呵?

我当是什么人呢,原来是沈万三,沈老先生养的一条狗啊!怎么?

沈总不给你骨头吃,你连房子都没得住了?”

嗯?

林夕皱起了眉头,沈万三把他借私人飞机的事情,对外讲了吗?

他立刻看向了林诗诗,他决定,找个机会,把林诗诗给推走。

毕竟,林夕为林诗诗付出那么多的事情,他不想,也不能让林诗诗知道,否则的话,林诗诗心里会不舒服。

她心里难受,自己能好受了?

爱一个人,就是要帮她承受住所有的痛苦与压力。

林夕连忙笑着道:“诗诗,我有些口渴了,你要不…去帮我买一瓶水吧?”

“可你…”“没事儿,你去吧,我和老总好好谈谈,等你回来,就有结果了,可以住,咱们就住,不可以住的话,咱们换地方。”

绝对不能让林诗诗继续待在这里。

否则的话,她会知道那些事情的。

林诗诗还想说什么,就被林夕给推了出来。

林诗诗看出来了,林夕很不希望自己待在这里,她为了林夕,只好叹了口气,走了出去。

是的,她明白,自己继续待在这里,只会令林夕难受。

既然他不想让自己看到他脆弱,被欺负,丑陋,不堪,痛苦的一面,那么,她就假装配合他表演吧。

或许这样,他的心里面,会好受一些。

毕竟,哪个男人没有自尊心?

光头看着林诗诗离开,不由笑了,他道:“呦呵?

咱们的林大老总,这自尊心蛮强的嘛,没钱交房租了,都不敢让女朋友看到。”

光头得知林夕的事迹后,第一个想法就是嫉妒!凭什么自己比他年纪大那么多,自己都没有那么成功,他却可以这么厉害?

等他看到林夕拉着林诗诗走进来时,那种妒忌,更是几何倍的增长!麻痹的,自己现在,也算是比林夕有钱的多吧?

可自己身边,没有一个漂亮女人,而林夕呢?

他却可以领着这么漂亮的?

惊如天人!哼,臭小子,你凭什么处处都比我好?

我就是要刁难你,让你难堪!让你在我的脚下匍匐!林夕对于这种侮辱,根本没放在心上,他说:“我身上可以调配的,只有五百块,要不这样,我先给你五百块,一个星期左右,我再来补齐一千五,行不?”

光头哈哈大笑:“怎么?

你没钱啊?

大名鼎鼎的林总,也会没钱?

关键你没钱就没钱呗,还谈什么恋爱?”

中介办公室里,其他人也笑了起来。

他们当中,也有许多羡慕林夕的。

不就是他碰到了机遇吗?

要是自己遇上,不见得就比他差!“哈哈哈,总经理说的对,没钱就别谈恋爱呗,在这里求着要一套租的房子住,真可悲。”

“连个家都给不了人家,你谈个毛的恋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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