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若初过了两天便去新公司报了到,办好手续开始工作。//百度搜索看最新章节//公司的氛围不错,工作也不是很紧,她很快就适应下来,和新同事相处得很融洽。
中午一群人去外面吃完饭回来,有同事开始刷微博,那个同事关注了某个爱炫耀的名媛,屏幕上被那名媛刷屏一样的微博占满,都配了图,衣香鬓影,珠宝璀璨,是普通女孩子渴望却不能企及的生活。
一群人围在一起,指点照片上的男男女女,名表首饰,有人一扭头看到林若初伏在桌上午睡,把她拉起来道:“一起来看看吧,真正的上流社会,不是那种买个LV就炫富的。”
那样的浮华生活她亲身经历过,人人欣羡的珠宝和香槟,提醒着她不堪的过往。她实在不想看,但是办公室如此热闹,她要午睡也睡不着,初来乍到也不能太不合群,只能起身走到那同学身后,问道:“在看什么?”
“A市商会举行的慈善晚宴,来宾非富即贵,过来看看,超豪华。”
“怎么个慈善法?感觉就是有钱人在一起聚着吃饭说话,慈善只是噱头吧。”
林若初随口道:“有人捐出自己珍贵的珠宝或者古董字画,有人花大价钱拍下,然后所得的钱除了支付会场费用,应该都会拿去捐给相关慈善机构。只不过这里面的文章大,有人为了巴结,会花很大价钱拍下他想讨好的那个人捐出的东西,这样说出去,那个捐赠者的名声会好听。”
“这样啊,咦,林若初,你怎么知道的?”
林若初身上立刻出了汗,抬手撩了下头发掩饰紧张,微笑道:“以前大学里有超级有钱的同学,听她讲过。”
“哇,还有没有别的爆料?”
“没什么,不是很熟。”
众人又扭头去看照片,忽的一人惊呼:“这对耳环是当天拍卖的最贵的珠宝,三百八十万。”
林若初也是微微一怔,什么耳环值这么多钱?难道镶了难得一见的贵重珠宝?她本来没有认真看屏幕,也不由得凝神一看。黑丝绒底座上一对精工细作的耳环,纯金雕凿成并蒂莲花样,花萼嵌着小小红宝石,莲花花瓣包裹着大颗的圆润珍珠,莹莹生光。
同事念上面的文字道:“这对耳环是明朝某位富商之子为未婚妻打造的定情信物,做工精美,所用珍珠为贡品南珠,颗粒浑圆饱满,每一颗一样大小,世间少有。据传那位公子一生与夫人相守,不曾纳妾,传为佳话。”
另一个同事点头道:“那么大那么圆的珍珠本来就少见,况且现在因为污染和过度开采,野生珍珠本来就是有钱也难买到了,品相那么好的更是可遇不可求,这对耳环一共有四颗大珍珠,虽然三百八十万贵了点,但是说不定今后能升值。”
“这还是古董呢,还有那么好的故事,哎,如果谁送我这对耳环,我一定毫不犹豫嫁了。”
“啊呸,还是现金实在?”
同事嬉笑着,林若初却怔忡起来,想起小時候父亲教她背古诗。
杜甫诗云:俱飞蛱蝶元相逐,并蒂芙蓉本自双。并蒂莲本就是父亲恩爱同心的花朵。
众她他你。还有三国時诗人繁钦的《定情诗》,里面有一句:何以致区区,耳中双明珠。
她痴痴看着那对耳环,想起曾经纯真時期盼的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浓情蜜意,心忽的一疼。
想来,这一辈子都不可能了吧。
同事滚动了鼠标,跳到下一条微博,看了两行说道:“看看看,这就是那个重金拍下耳环的牛人?”
“照片黑糊糊的,效果不好。”
“哦,博主说那个人来头大,行事低调,明目张胆的拍可不好呢,她这算是偷·拍的。透露了一点,是某大公司的老总。”
“这么年轻就当大公司老总了,只怕有背景吧?”
“谁知道。不过虽然不清楚,看轮廓真的太帅了,这才是正经的高富帅啊。喂,林若初,看呆了?”
林若初被人碰了碰肩膀,回过神,勉强一笑:“好困,想睡午觉,昨天晚上看电视剧看太晚了。”
“切,看到帅哥竟然还没精神。”
她又笑了笑,努力收回视线。
照片里的男人虽然形象模糊,可是她认得出,那正是陆维钧。
而他身边微笑着的女子,是萧洛。她的头往他的方向偏着,很亲昵的样子,似乎在交谈。
爱八卦的同事自然又对萧洛评头论足一番,说她漂亮端庄,有人说她和陆维钧关系必定不凡,有人反驳,说陆维钧看起来淡淡的,还有人说,照片模糊,谁能分辨出表情的细节,再说豪门娶媳妇可不是看喜欢不喜欢的。
众人嬉闹着又往下翻,照片换了张,是一群名媛围着看那对耳环,耳环被托在一双保养良好的玉手之上,熠熠生辉,手的主人,正是萧洛。
“看吧看吧,估计耳环送给这个美女了,我就说他们感情不同……”
同事再说了什么,她已经听不清,只觉身体疲倦而沉重。她回到自己办公桌之前坐下,把头埋在臂弯里,心里反复说,与我无关,与我无关。
可是恍惚之中,她仿佛回到了小時候,她稚嫩的声音念着:“何以致拳拳?绾臂双金环。何以道殷勤?约指一双银。何以致区区?耳中双明珠……爸爸,这是什么意思啊?”
“就是讲,两个人互相喜欢,送首饰当信物,镯子,戒指,耳环,都是他们爱情的见证。”
她抬头看到母亲耳垂上的耳环,笑嘻嘻问:“那爸爸送妈妈耳环,是因为喜欢妈妈?”
回忆渐渐烟消云散,脑海里浮出萧洛双手托着耳环的场景。
真送她了?
她知道,送女士首饰有時候也只是礼节而已,可是那对耳环本就藏着一个深情的故事,他就那么神经大条随手送了?
就是送,也不能送给萧洛那女人啊……
她掐了下手臂,咬牙暗骂自己多管闲事。
正在莫名其妙的不痛快,有电话打来,她一看来电显示,不由得愣了下,接起道:“楚骁?”
“大侄女儿,就这样跑了,也不和叔叔我说一声,你真忍心?”
林若初皱眉:“你找我有什么事?”
“我想你了呗,今晚咱们叔侄一起吃饭叙叙旧?”
“说正事?”
“真的,一起吃个饭吧。”
林若初微微一怔:“你来W市了?”
“只要你答应共进晚餐,叔叔马上就飞过来。”
林若初看了看表,翻翻白眼道:“别开国际玩笑了,好了午休時间过了,我该上班了,挂了。”
此日适逢周末,几个同事聚在一起商量了下,决定去聚餐,饭后唱歌,也算是给林若初和另一个新来的同事接风。林若初给父亲打了电话,又拜托父亲帮她浇花才挂掉。
众人收拾好东西,走出办公大楼,有人往前一看,扭头道:“看,大帅哥,还是军装。”
林若初心咯噔了一下,望了过去,登時呆若木鸡,周围的同事已经开始一边看一边低声尖叫:“我是制服控?”
“是军官,上校?”
“太牛了,我伯伯四十好几了才熬到上校。”
“他,他,他过来了?”
林若初觉得眼前黑了黑,楚骁笑吟吟的走近,姿态英挺,看得一众花痴女发呆,他极为绅士对众人笑了笑:“你们好。”
众人不整齐的应声,声音都有些不自然,楚骁一抿唇,盯着林若初道:“发什么呆?没吃晚饭吧,这里哪家馆子好,我请你。”
众人齐刷刷看向林若初,有欣羡,有震惊,有微微的酸意,有人先开口:“林若初,你和他——”
楚骁微微眯眼看着林若初发红的脸,桃花眼里流出潋滟的光,一挑眉,慢慢的开口:“我,是,她,的——”
众人的心被他的话给提得吊起来,睁眼看着他,他卖够关子,心满意足说了两个字:“叔叔。”T7sh。
“啊?”林若初跟着众人惊呼出声,别人是被楚骁抛出的话炸晕了,而她是为楚骁的厚脸皮震惊了。
“大侄女儿,过来过来,让我看看,瞧瞧,都瘦了,跟叔叔吃饭去……”
林若初咬牙:“楚骁你怎么在这儿?”
“不是说过和你共进晚餐么。”
“你……”她被噎住,“你真来,你……你到底……”
“我坐了这么久飞机,饿死了都,赶紧的介绍个馆子给我。”
同事看着有些不对劲,问道:“林若初,他真是你叔叔?不像啊,你都叫他名字。”
“他哪儿是我叔叔?我没这样不正经的叔叔?”
楚骁摊手,一本正经道:“我比她大不了几岁,只是辈分大,没法子。她觉得吃亏,我也宠坏她了,就让她没大没小叫名字吧。”
林若初一時解释不清,咬牙道:“你自己吃饭去,那边就有家兰州拉面。我今晚同事聚餐,没心思和你瞎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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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这个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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