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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四章:突然出现的术葬(1 / 1)

风飒飒而起,吹动床帐帷巾。树林摇摇相接,传来芳香阵阵。越是往下想,朝凤的眉头便越是皱的紧,就连口舌也越发的干渴了。

“你不累吗?都走了这么远了,你怎么还想的这么多。”就在朝凤还在思索的时候,突然一杯水递到她的手边“喝水吧,莫要太累了。”

听见这个声音,朝凤先是一愣,然后诧异的回头道:“怎么是你,清露和小四呢,莫非又被大司命定住了?这可不好,毕竟她们还要伺候我,若是都变成木头人了,那我可怎么办。”

“我说过的,就算以前不能陪着你,可是接下来的路,我却会一直守在你的身旁。哪怕天涯海角,海角天涯。”没有理会朝凤的调侃,术葬只是低下头,静静的看着朝凤的眼睛“若是没有人伺候你,那便由我来伺候。”

见到术葬这样的反应,朝凤张张嘴,正想说些什么,门口却突然传来一阵怪异的响声。然后狼奴便一脸惨白的冲了进来,挡在了朝凤的面前。狼奴感情一向都不如何:“若是你真的想为主人做些什么,那么你就不该再出现的。你不是什么好东西,走开。”

“你强行冲开了咒术?还算你有些本事,不过冲开咒术要付出极大的代价,你认为你可以阻拦的了我?”看见狼奴,术葬先是怔了怔,然后开口“既然不能。那就不要做无用功。若是你担心我大司命的身份会带来麻烦,那你现在就可以出去了,因为现在,我已经不是什么大司命了。”

看狼奴的脸色,的确是苍白的像是白纸一般,甚至还可以闻见淡淡的血腥味。可是即便是这样,他依然像是一道盾牌一般的,挡在朝凤的身前。誓要为她隔离出一片清静之地。对峙中,两个人谁都不肯先动一下,就像是两只斗急眼的斗鸡,死死的望着对方,恨不得咬死对方,却又不能出手。

“好了,大晚上的,孤男寡男的这样看,不怕擦枪走火?”朝凤皱皱眉。上前用身子隔离干净两人的目光“小四,把你的伤口给我看,快一些。”

听见朝凤怎么说。狼奴先是僵了一下。微微地向后退了一步,似想要遮掩什么。这一次,朝凤没有再让他躲避,惹是拉着他的手,看着他的眼睛开口道:“你不是说要保护我吗,若是你因为流血过多体力不支了。那还有谁可以保护我?再说了,既然你已经把命都交给我了,那它的去留自然是应该由我决定的。”

短暂的沉默之后,狼奴还是妥协了,不再挣扎。可是却还是像一根木头杆子一样的站着。似极不想让朝凤看见自己受伤。朝凤能感觉的到,当自己的手触碰到狼奴的一瞬间。他的身体明显的绷紧了,甚至还轻轻地颤抖了一下。虽是极力的克制,可是狼奴脸上的表情,却还是显得极其的变扭。倒不是普通男女接触的羞涩,而像是在强力克制这什么。

“狼奴自小就被当做刀子一般的训练,只会杀人。一有人靠近,不论那人是什么样的身份,和他有着什么样的过往,都是格杀勿论的。甚至有时就连狼奴的驯养者,都躲不掉被杀死的命运。”术葬微微地皱皱眉,似在提醒朝凤应该防备。

听见这话,狼奴本能的在喉头发出低鸣,似在威胁这术葬住嘴。可是这低鸣只持续了极短暂的一瞬间,在狼奴低下头,触及到朝凤的时候,这略带杀意就消失了。似害怕因为本性暴露,而被抛弃一般。狼奴的喉头发出了小狗一般的‘呜呜’声,甚至连头都微微地低下,耳朵也软软的垂下。

“那又怎么样,若是杀光了所有人,那剩下的不就是最安全的所在吗?杀掉一个人是杀人犯,杀掉十个人是罪大恶极,杀掉一百个人,是恶贯满盈。杀掉一千个人,就变成了让人畏惧。杀掉十万个人,那就是王。若是杀掉了所有人,那我就是神。”朝凤轻轻地笑了笑,甩出袖子中的匕首,划开狼奴的裤子,露出血淋淋的伤口“而且,我相信他不会伤害我的。”

墨色的裤子的已经被鲜血浸湿了,狼奴腿上的伤口很深,可是切口却很完整。狼奴的身手是极好的,若是一般人只怕连近他身都做不到,怎么可能再没有丝毫挣扎痕迹的伤到他。可见这伤口是他自己扎出来的,在联系上术葬之前说的咒法,不难想象这伤口是怎么来的。

伤口虽深,不过还好避开了主要的血管。可是即使是这样,还是流了极多的血,若是要再这么流下去,却恐怕还是对身体造成祸患。朝凤皱皱眉,先是在狼奴的腿上点了几下,封住了各大穴道。好叫血不要流的这么快。紧接着便从自己的裙摆上扯下一块布,小心的包扎。

要真的拉笼人心,就必须真正给他想要的东西,真心只是维持这段关系长短的条件。如果你没有真心,只是利益交换,必不能长久,货到收手。如果你能给他想要的,又能表达出你的真心,那就是非常完美的关系;如果你只能付出真心,却不能给他想要的东西,他只会把你的真心看作是一种负担,慢慢疏远,所谓得人心者得天下了。

“我的包扎虽是及不上清露,却是还不算差。若是疼了,你就喊我一声。”虽是已经封上了狼奴身上的穴道了,可是看着狼奴已经变得更加苍白,却还是强撑着脸,朝凤还是小心的嘱咐了一声。

“恩。”听见朝凤的话,狼奴只是轻轻地点了点头,就温顺的不再说话,低下头静静的看着朝凤。墨黑的发丝,被璀璨的珠宝固定起来。金玉碰撞在一起的声音极其的悦耳,可是狼奴却并不喜欢这样这样的声音。

想了一会,狼奴伸手,轻轻地触碰了一下朝凤的发簪。感受到头上的异样,朝凤疑惑的抬了抬头。这一抬头,刚好和狼奴四目相对。大多数人的眼眸,都是褐色的,可是朝凤与狼奴的眼睛,却都是纯粹的黑,就像是包揽万象的夜空。可是朝凤却知道,自己的眼睛包含了太多的东西,而狼奴呢?朝凤凝视着他的眼睛,那墨色的眼睛中,只有自己。

“怎么了?喜欢这个?”见狼奴一直沉默,朝凤便亲自动手,取下发簪递到狼奴的手边。这发簪还是朝凤从大夏带来的,听说是百年前一位有名的工匠所造,价值连城。可是现在,朝凤却只把它当做一样孩子的玩具般,递到了狼奴的手中。

见到朝凤取下发簪,狼奴先是愣了愣,然后便接过随意的放在桌子上,便再也不看一眼了。见到狼奴这样的动作,朝凤挑了挑眉,正想继续包扎的时候,却听见狼奴开口道:“这样的东西,压在头上很重吧。你戴了一路了,不辛苦吗?若是辛苦,为何还要戴着。我记得,你并不喜欢这些。”

“若是不喜欢,就不会有,那该多好。有很多的事情,都是情非得已,不得不做。”听见狼奴这样孩子气的感慨,朝凤先是轻轻地笑了笑,然后淡淡的说道“包扎好了,记住不要碰水,也不要有太过剧烈的运动。还有,多吃一点饭,莫要叫人觉得我苛待下人了。而且,我也没有把你当做下人看了。”

听见朝凤说这样的话,不但是狼奴,就是一边安静站着的术葬都愣了愣。自己从来不了解她的,虽是不想承认,可是术葬的心中,还是给出了明确的答案。说来也奇,自己曾看见猫在潜水,却没有看到她的过去。自己曾看见狗在攀岩,却没有看见她的内心。自己曾看见夏天飘雪,却没有看过她长久的快乐。自己曾看见冬雷震震,却没有看见她的一滴泪水。

自己遇到了所有的不平凡,宇宙万象也好,星盘云集也罢。可是却一直遇不到平凡的朝凤。即便是已经和她相处过一段时日了,可是术葬却还是觉得,自己不明白她的心思。师傅说,女人心,海底针果然是不错的。或许,自己的朝凤,从来就不是一个平凡的人罢了。可是那又怎样,自己想要做的,不过就是留在她的身边罢了。

“大司命知道吗,在我离开匈奴来到北彝的那一天,我曾经遇见过一个穿着花衫子的男子。虽然他并没有说些什么,可是我却他与大司命有些联系。”是虽是性格,语气都有着极大的不同,可是若自己没有记错,他身上那淡淡的香火味,却是和术葬如出一辙的。还有他的眼神,虽是看起来轻佻了一些,可是其中包含的洞悉世事的韵味,却不是一般人。

“花衫子?”术葬先是沉吟了一下,然后便开口道“他是不是大约这么高,眼神有些轻佻?动作极其的不规矩,喜欢说不到两句话,就跳到桌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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