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章(1 / 1)

什么是战争?鲜血,残肢,还是不绝于耳的喊杀声.从来没想过战争竟然是这么的残酷,原来的皑皑白雪被血染的鲜红,满地的残肢断臂,残喘哀嚎.王三郎站在自己的营帐前,吹着令人作呕的腥风,任由背后的衣衫被鲜血染红,疼痛时刻提醒着他,这就是战争,没有同情,没有懦弱,只有杀、杀、杀。

王三郎说不出此刻的心情,今天是大年,一家团圆的日子,可就在刚刚,一场生死之战刚刚结束。看着对面的少年,王三郎手里的刀犹豫了,可就是一瞬间的犹豫差点要了他的命。当手中的唐刀第一次沾上敌人鲜血的时候,一股从心底涌出的恶心感让他几乎崩溃,可是身边不是倒下的身影提醒着他,不是你死,就是他亡。杀、杀、杀、王三郎觉得自己已经麻木了,机械的挥舞着手臂,收割着一条一条年轻或衰老的生命。王三郎以为自己会死,手臂已经挥舞的酸了,身体因为失血过多而乏力,但回家的念头一直支撑着他,告诉他不想死,就要拼命。当收兵号角吹响的那一刻,王三郎觉得自己似乎获得了新生。

站在己方军营,望着血染的大地,看着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就此流逝,心里不喜不悲,似乎所有的感情都已经留在了刚刚的战场上。杀人与被杀,就好像一场游戏,一个笑话。恶心、麻木,这就是战场,一个转瞬生死的地方。

“三郎,快来把你的伤处理一下。”山子和王二郎处理好伤口以后,就看到站在应前发呆的王三郎,他们知道王三郎此时的心情。山子到现在还记得,当手中长刀带走第一个生命的时候,对方眼里的仇恨与不甘,他跟在王三郎的身边,看着他因为心软被砍伤,看着他为了活命麻木的拼杀,所以他懂。

“好。”王三郎面无表情淡淡的应了一声,转身向几人住的帐篷走去。他没有去军医的帐篷,这点小伤根本用不着,回到帐篷,打开一直随身携带的背包。把干净的棉布和生理盐水递给山子,自己则转身脱掉了身上的衣服,趴到了床上。

“你小子就是好命,也不知道弟妹在哪弄来的好药,效果竟然这么好。”王二郎看着山子帮王三郎清理好伤口,撒上云南白药,不多时伤口就止血封口了,绝对比军医那的药好的多。这是王三郎第一次使用叶韵给的伤药,但是感冒和拉肚的药倒是用了不少。当初几人刚到边境的时候因为水土不服上吐下泻,军医的药见效慢,几人折腾的开受不了的时候,王三郎才想起自家媳妇的话,在背包底部翻出了止泻的药,也许古人的身体对现代的西药没有抗体的关系,见效出乎意料的快。自那以后,几人只要有哪不舒服就会让王三郎找药,而药效一直也很给力。

“二哥,这是羡慕不来的,我嫂子对三郎,估计比我媳妇照顾佟哥儿都细心。”听了王二郎的话,山子打趣道。几人都有意无意的不去提起刚刚的那场厮杀,虽然空气里不是飘来一阵浓郁的血腥味,令人作呕。

“好了吗?”王三郎听到两人提起叶韵,麻木的心终于有些回暖,想到家里等着自己回去的妻儿,王三郎觉得自己找到了奋斗的意义,不仅为国,更是为家。他不喜欢战争,但是不得不承认,战争可以使人更快的成熟起来,生与死的考验,他义无反顾。

“好了。不过说真的,今天是大年,让我忍不住有些想家了,特别是嫂子做的饭菜还有美酒。三郎,你和我说实话,嫂子酿的桃花酿真的没有了?”山子替王三郎绑好绷带,有些怀念的说到。明明离家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可是却觉得过了几年的时光一样,想到叶韵酿的美酒,山子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好像还有几坛吧!”王三郎想到自家媳妇藏酒的时候,最多的就是抱怨山子把自己的好酒都喝了,现在想想她当时的样子,王三郎就觉得有些好笑。

“我就知道,当初我问她的时候她肯定在骗我。三郎,咱们回去你可得让嫂子把她藏起来的好酒拿出来给我解解馋,大不了我替她多干点活就是了。”山子想到那些自己错失的美酒,就忍不住对着王三郎嘟囔起来,一点也没有几人都是伤员的自觉。

“行了,说的你多委屈似的,我弟妹的那些酒一大半不都进了你的肚子了。”王二郎忍不住白了山子一眼,这货啥时候才能长点心啊!

“哎,三郎,你这包底下是啥啊?”山子帮王三郎把药放包里的时候发现在药的下边还有东西,就忍不住问出了声。因为这段时间一直在训练,然后就是行军,王三郎根本就没时间好好看看自己的背包里到底都有什么,特别是夹层下边还是到了边境以后才打开的。

“我看看。”王三郎把一大包药拿出来,结果发现里边正是自己一直没有找到的棉衣棉鞋。因为军队有发棉衣棉鞋,所以王三郎也没太仔细找过,还以为叶韵见那会天热忘记给自己带了。军队发的棉衣棉鞋并不暖和,大家一般都会在里边套上自己的棉衣,因为大家都只带了一套棉衣没有办法分给王三郎,所以王三郎已经冻了很久了。

“我就说嫂子不会那么粗心嘛!你都不会仔细找找啊,白白冻了这么长时间。”山子无语的看着王三郎,明明带了棉衣却足足冻了自己一个多月,不知道该说他粗心呢还是该说他傻。

王三郎没有理会山子的话,从背包的最下边拿出了装棉衣的袋子,发现叶韵不知道是怎么装的,竟然把那么大的棉衣装成了这么小小的一团。打开袋子把棉衣取出来,就看见棉衣开始快速的膨胀,不多时就变得蓬松柔软了。王三郎发现,叶韵不敬给他带了棉衣棉裤棉鞋,还都带了两套,摸着手感就知道比一般的棉衣要好的多,也轻得多。(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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