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疤森的声音听起来很雄厚,给人一种很有力量的感觉。
先是脱毛虎和他说话的,脱毛虎并没有说我们之间的恩怨,而是说要介绍一个哥们给刀疤森,简单地说了一下我的特长,然后就让我给脱毛虎听电话了。
我不卑不亢地和刀疤森说了几句,约了见面的时间和地点,就挂掉电话了。
脱毛虎走了,有点悻悻然,我知道,自己这样一来,是彻底地得罪他了,他短时间内不敢对我怎么样,但时间长了,就难免不会找我麻烦了。
不过我岂会怕他?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一个小小的脱毛虎,我还真不把他放在眼里。无论是混混老大,无论是脱毛虎,还是刀疤森,都是我的垫脚石而已,我的最终目标是廖明豪!
在我的心中,已经有了大体的计划,现在关键要步步为营,一点点谨慎地执行了。
在脱毛虎走了之后,包厢里乱糟糟的,到处都是啤酒和玻璃碴,剩下一堆惊恐的小姐,她们都个怀不同神情地望着我。
我望了她们一眼,淡淡地说了一句,“叫人来打扫掉吧,脱毛虎以后如果再来找麻烦,就通知我。”
说着,我就要带着方毅走了,然而小蝶赶紧叫住了我,“仇哥,你等等,我也要走。”
小蝶走得小心翼翼,因为地上有很多破碎玻璃碴,一个不小心,很容易就会被割破脚的,刚才就有一个乌龙的姐儿走得太匆忙,被割伤脚了。
我皱了皱眉,她已经走了过来,挽住了我的手臂,我想睁开她,但她却挽得挺紧的,我不用力的话就挣扎不开。
“你别靠我这么紧,对你没好处的。”我停下来,皱眉道。
她以为我是开玩笑,嘻嘻地笑了两声,“仇哥,刚才你的样子好威风哦,脱毛虎都被你吓得快尿了,亏他刚才还一个劲地和我吹牛,说他在九街有多牛多牛,有多少人看到他要恭恭敬敬地喊一声虎哥呢,原来只是纸老虎而已。还是仇哥厉害,这么多人包围住你,三拳两脚就把他们全部放倒了,和仇哥在一起,好有安全感哦。”
“放开我。”出来之后,路过几个姐儿,她们都用暧昧的眼神望着我们,这让我更加地不舒服了。
“不要嘛,仇哥,别这么绝情嘛,亏人家还这么努力地保守你的小秘密呢……啊!”
我不等她说完,就推开她,用了点力,她马上就被推开了,撞在墙上,发出呻吟。
“你别想威胁我,我冷血起来很冷血的,还有,别缠着我!”我冷冷地瞪了她一眼,然后就不管她的眼神,和方毅大步地离开了。
我不是仇诸豪,我是甄文明,我每天都要对自己念这句话,因为我怕这个名字套在我身上时间长了,我就真的变成冷血沧桑的仇诸豪,而不是那个一腔热血的甄文明了。
“哥,我们下一步该怎么做?”
来到厕所,没有人,就只有我和方毅两个,方毅小声地对我说。
我洗了把脸,看着镜子里面的自己,一个虽然是已经看了几个月,却还感觉到陌生的脸,我又轻轻摸了摸以前有道疤,现在已经光滑如镜的地方,轻声道,“等,等两天后和刀疤森见面,看什么情况。”
方毅又好奇地问道,“哥,其实我们为什么不直接去找刀疤森,这样不更加地省功夫吗?”
我就知道方毅会有这个疑问的,是啊,一般人都会有这样的疑问,为什么我不直接去找刀疤森,而是要这样一层一层地得罪他手下呢。
擦敢脸上的水迹,我笑道,“刀疤森在天豪集团好歹是个堂主,有点地位,一般人很难找上他的,就像以前我们狼头一样,一般人是难接触到翔子和东子的。而且,如果我们冒然去的话,也得不到重用,这样发展太慢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接触到廖明豪。富贵险中求,要想比别人飞得更快更高,胆子就要比别人大,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只要步步为营,算盘打得好,化险为夷不是什么难事。”
方毅低头细细琢磨了一下,然后才抬起头对我说,“哥,你比以前更加老练了,我们一定能够成功的!”
“事在人为而已。”我轻轻一笑,拍了方毅的肩膀,“等吧,很快就能答案了,一般来说,刀疤森不会拒绝我们的。”
之后,很快就上完夜班了,而我的名字,在粉城也越来越响了,那群姐儿是最八卦的,一传十,十传百的,很快几乎整个粉城的人,都知道了我身怀绝技,胆子很大,把脱毛虎这样的人打了,脱毛虎也不敢怎么样的事情。
下班了,我换好了衣服,走到一楼大厅,就看到了有个人在等着我,意料之中,是小蝶。她打扮得很妖艳,看到了我,马上就眼前一亮,要主动来挽住我的手臂,俨然就是一副我女朋友自居的姿态。
“仇哥,你下班了,我们回家吧。”
小蝶嘻嘻地笑道。
我看了她一眼,脸上的妆打的很浓,而且穿着低领的衣服,看起来很是诱惑。
“小蝶,今晚我就不送你回去了,你自己回去吧,我有点事要忙。”我淡淡地道。
对于小蝶,我根本提不起什么兴趣,虽然有时候在被她勾引的时候,我多少会有点反应,不过这也纯粹是男人正常的生理反应而已,我绝对不可能和她发生什么的,哪怕是一夜情。
温可馨如此痴恋我,我又岂能负心于她?
小蝶听到我这话,脸上明显失落,但是很快就重新振作起来,笑道,“仇哥,别这么绝情嘛,人家又不会吃了你。”
方毅和雷豹子先走在前面了,我想了想,把小蝶拉到一边,严肃地望着她,“小蝶,我想你误会我了,我不是你想象的那种男人,你找别人吧。”
我知道这话会挺伤人的,可我管不了这么多了,说句绝情的话,小蝶只是一个粉城的舞女而已,我和她才认识不到十天,我对她根本就没有丝毫的交情,她就是马上被车撞死了,我也最多是同情感慨而已,绝对不会有悲伤的情绪。
果然,小蝶本来很期待的表情,马上就僵了下来,极度地不自然,虽然还在笑,但是勉强到了极点。
“仇哥,我只是想和你说说话而已,没别的意思。我一个人回家挺无聊,每次都要很夜才能睡着,有点冷。”小蝶的声音很轻柔,弱弱的,“仇哥,给我感觉你和别的男人不一样,别的男人,都想和我上床,你不同,你很正义,从来不占我便宜,我就只是想和你说说话而已。”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小蝶这样弱不禁风的样子,我倒对她不起来了,轻轻叹了一声,我缓缓说道,“小蝶,我是有老婆的,我很爱她,不会对不住她的,你自己回家吧。”
小蝶走了,她的背影有点落寞,我多少有点理解她,还有同情她,不过同情归同情,原则归原则,这不能厮混的。
耸了耸肩,我就回家了,第二天,休假,我起来得比较早,去了一个地方,想去见见一个很想见的人。
今天的天气有点阴霾,天上有乌云,很沉,但却没有落下来,就这样一直黑云压城城欲摧而已。
我出门的时候,特地带了三折伞出门,同时也带了个包,戴上平光眼睛,把自己打扮得很斯文。
也不能说去见这个人,我只是想站得远远的,在她看不到的角落,偷偷地看看她,这样就足够了。
没错,我要见的人不是谁,就是温可馨,我太想念她了,上次匆匆一见,更加地触发了我的思念。反倒是如果那次没有看到的话,我还不至于想念到这个程度的,那次见到了她的匆匆靓影,我就更加地思念如潮,极度想见她一面了。
我特地戴了顶鸭舌帽,把头微微压低,让人看不到我的样子,这样我才放心,因为我很怕被人认出来了,尤其是怕被温可馨,或者潘曼香认出来。
我都还没做好和她们相认的准备,再者说,我现在完全变了一个人,我即便是上前告诉她们,我就是文明,她们会相信吗?
我不敢离得太近,我只是在温氏集团的门外等着她们出来,我对她们的行踪并不了解,或许我会在这里等上一天都等不到她们。
温氏集团是是一座很高大的写字楼,建筑这样的高楼,也要好几个亿,在浪宁来说,能够进温氏工作,在平民里面算是一件光荣的事情,因为这就意味着进入了大公司,会很有前途,就算和亲戚聊起来,都是一种值得骄傲的谈资。
然而我的女人,就是这样一家公司的继承人,真正的钻石白富美,我很值得骄傲。
温氏集团的对面是一家星巴克,我就在这二楼靠窗的地方慢慢品着咖啡。眼睛就始终没有离开过温氏集团的大门,我害怕会因为自己的一时分心,而错过了想要看到的人儿。
只是我等了很久,没有具体去数一个钟,两个钟还是三个钟,在温氏集团门口来来往往很多轿车,出出入入很多男男女女,就始终没有看到温可馨的踪影。
我都已经喝了好多杯咖啡,去了好多趟洗手间,服务生都以为我肾亏了,都还是没有等到温可馨的出现。
心里有点不甘,难道我今天就白来了么?
最后喝掉杯里半杯咖啡,不管了,心里的思念太汹涌,我再也忍不住了,今天我一定要看到温可馨,哪怕只是轻轻一瞥,我看到了她还好,我心情就安定了。
把鸭舌帽压得很低,我向温氏集团走了过去。
现在已经是快到下班时间了,温可馨应该会出来吧?我心里如此想着。
然而就在我刚过来,马上就看到在温氏集团里面,有一群人进来,其中当头一个就是温可馨!
我立刻就心里猛然一跳,被吓了一跳了,太突然了,一直等了这么久没有出现,她一下突然出来,差点就让我有种逃的冲动!
干净的,我更加压低了鸭舌帽,同时赶紧往旁边闪去……
麻痹啊,我还打算直接就进去温氏集团大厅里面,等着她出来的,没想到她竟然这么突然地就杀出来了。
我用余光看到,温可馨不是一个人出来的,她身边走着一个人,是潘曼香,她们两个好闺蜜,有说有笑地走出来。而在她们两个白富美的身后,则是跟着几个人,不用说就是她们的手下了。
啊,温可馨还是这么地美丽,美艳不可四方,如同一个天上坠落到凡尘的仙女,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她笑起来把世界上最好看的花都比了下去。
潘曼香也很端庄美丽,很有气质,但是在温可馨面前,还是差了那么一点。如果非要比喻的话,那遍是温可馨是白素贞,而潘曼香是小青。
看到她们,我心脏跳得很快,扑通扑通的,我的双脚像是灌了铅一样,十分地紧张!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我真的无法用文笔描述出来,明明我们已经是这么亲密的恋人了,我们都彼此如此爱着对方,然而却阴差阳错,我们却相认不了,我只能在远远地望着她,不敢向前一步。
我忽然想起了一句经典的话,这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明明你在我面前,而你却不认识我!
现在,我终于能够体会到这句话的含义了,明明温可馨在我面前,但我却不敢上前和她说话,而她也明明看到了我,也只是匆匆一瞥,不知道我就是她日思夜想的甄文明,只当我是一个陌生人而已。
我的心,忽然很痛很痛,痛到差点不能呼吸,痛到足以让我轻微地痉挛起来!
听到了她的声音,很悦耳,如同天籁一般地动听,真实听到的声音,是和电话里面听到不一样的。她在和潘曼香聊天,在说些很日常的事情,生活上遇到的趣事,工作上的运作云云……
啊,真好听,太好听了,我真想永远永远地听下去,那该是一件多么好的事情啊。
其实我们之间距离也不过不到十米距离而已,我几乎能够感受到从她身上传来的体温,闻到了从她身上飘来的那股香气!
十米,那是多么近的距离?我只要三两步就能跨过去了,但我只能拿出手机,在装作打电话的样子,偷听她们说话,用余光看到她们慢慢地远去……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我用余光看到了温可馨的眼色猛地一变,她似乎是有些不悦,好像看到了什么自己不喜欢的东西似的。
紧接着,在路边停着的一部轿车里面,门开了,出来一个很帅气的男人,穿着得体的白西装,如同是白马王子一样,他手里捧着一束花,脸上笑得很英俊,充满了阳光味道,看到了温可馨过来,明显就很欢喜,向温可馨走了过去。
“嗨,可馨,听说你喜欢玫瑰,我特地买了一束过来,刚新鲜出土的,你闻闻,还很香呢。”
这个英俊的男人,一边说着,就向温可馨走了过去。
我微微皱起了眉头,这个男人并没有看过啊,又是谁家的富二代子弟呢?看他的衣着打扮,还有行为举止,很有涵养,一眼就看出来,这肯定是有背景人家的子弟!
温可馨被人追求了,还是一个这么帅气有涵养的男子,她会怎么处理?
我缓缓地停住了脚步,很想看看温可馨是有什么反应的。
“蓝丰城,你怎么又来了,我不是和你说过,我下班自己会回家吗?”温可馨有些冷漠地道。
听到这话,我心里好受了一点,很明显温可馨对这个帅哥不感冒。
其实我自己也知道,温可馨很爱我,就算她以为我死了,她也不会钟情于其他男人的……不对,是不可能这么快就钟情于其他男人……
我微微苦笑起来。
这个叫蓝丰城的高富帅微微一笑,他妈地露出两个酒窝,是挺鸡巴英俊的。
只听见蓝丰城说,“不是啊,我没说是来接你回家的啊,我是来给你送花的嘛。我知道你还没吃晚饭的,我顺便就约你去吃晚饭啊。可馨,我们都是老朋友了,你不会就这样拒绝我吧?我会很伤心的。”
靠,这个家伙,倒是挺幽默的,看来泡妞这方面有两把刷子啊!
我这时候真他妈想马上就冲出去,给这姓蓝的英俊的脸上狠狠印上几拳,怒骂,小子,文哥的马子你都敢泡?!
让我心里一沉的是,温可馨微微一笑,被蓝丰城逗笑了,“那你就伤心去吧,我要回家了,别挡着我。”
说着,她就要越过蓝丰城,要去开车回家了。
然而让我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个时候,她看到了我,身体停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