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腿子已经先洛云一步,往魔兽林方向去了,对它这种作法,洛云一点都不意外,他早就看出狗腿子争强好胜,爱欺负弱小,心狠手辣,否则怎么可能会把亲戚(也就是狗蛋)打到两个月下不了床。
一路上,洛云想了很多,首先他已经确定狗蛋肯定不是狗剩嫂所生。
狗剩嫂的能力只到地魔级别,能生出仙魔同修体的双亲,那个魔绝对要魔神级别,而那个仙至少已经飞升神界。
仙和魔结合要孕育一个孩子非常困难,两个能量极端的不同种类想要孩子,至少要耗费一半修为,也只有真心相爱的仙魔才愿意这样做,这就是仙魔同修体如此稀少的原因。
洛云没有问娘亲他这具身体的来历,相信狗蛋也觉得没必要,狗剩娘亲把他当亲生孩子对待,这就足够了。
这次去魔兽林重要的原因就是历练,遭遇越危险的困境,身体的潜能就越容易被激发出来。
这具身体目前的魔气容纳量太少,只有不断历练,才能吸收更多的魔气。
混元之力是七界最为强大的一种力量,它比魔力灵力强大好几倍,也只有仙魔同修体能修炼混元之力,现在他有幸能修炼,自然不能浪费。
洛云觉得自己必须变得强大,就算暂时不能找魔王报仇,昨天和今天发生的事也坚定了他要立刻变强的决心,不想看到狗剩嫂被欺负,不想看到别人在他面前如此嚣张。
他不否认有些魔物心地善良,像他的娘亲、狗蛋,但更多的魔物张狂狠毒,像大葛、狗腿子他们。
只有变强,那些低等魔物才不敢惹他、不敢欺负娘亲,洛云不可能一直待在魔岭镇这个边远的小地方,他最终的目的是去魔宫找魔王报仇。
走之前要足够强大,让周围所有的魔物都惧怕他,这样自己走之后狗剩嫂也能过的好一点。
其实洛云不知道,在魔岭镇这个地方,除了镇长就属狗剩嫂最强,魔岭镇众魔都不敢轻易招惹狗剩嫂,只是狗蛋太弱,又有长辈不得参与孩子之间打闹的规定,那些魔物才敢明目张胆地怂恿他们的孩子去欺负狗蛋。
洛云赶了两天的路才到魔兽林,当他来到山脚下的入口时,意外看到狗腿子。
狗腿子:“你也太慢了吧狗蛋表哥,我都来两天了,不能变身就是腿短,想走快都走不了。”
一见到洛云就嘲笑他腿太短。
洛云连一个眼神都懒得给他,径直往入口走去,他淡淡地回了一句:“来那么快又如何,最后还不是不敢进去。”
被戳中痛处的狗腿子闻言在洛云身后扬了扬拳头,想将他揍趴在地,但洛云已经率先从入口进去,狗腿子只好恨恨地跟上。
刚走进来,洛云就感觉周身的魔气充裕,的确是个修炼的好地方,幸得很多魔物都惧怕这里地魔阶级的野兽,不敢随意进出,才能保住这里的魔气充沛。
随着洛云的深入,狗腿子不敢再继续跟下去,越靠近里面,地魔阶段的野兽就越多,他皱着眉在心里直骂洛云愚蠢不要命,那么随便就直直地往深处闯去,狗腿子觉得他这个丢尽魔脸的表哥绝对会死无葬身之地。
讪讪从岔道口往其它地方走去,狗腿子也要找地方修炼了,他感觉这里的魔气很纯正,不利用的是蠢蛋,只要一个月后他回去时带些食物,那个早被野兽吞入腹中的狗蛋就算输了。
在他心里,独自往深处走去的洛云就是个死人(魔)。
此时洛云心里还是有些忐忑的,地魔阶段的野兽对他来说是最好的对手,怕就怕一次来两头或者更多。
虽然知道一般地魔阶段的野兽领地意识很强,一定范围内只会出现一头野兽,但万一出现意外只能认命,就像渡劫时被天杀的魔王一道雷搞的魂飞魄散一样,他只能认命地重头来过。
魔兽林的树木都是参天大树,树与树之间间隔一定的距离,地上没有其它杂草或者小树苗之类的植物。
单从这些树木分布就能看出魔兽林存在的动植物领地意识有多强,自己领地范围内绝对不允许其它生物涉足。
走着走着,洛云敏感地发现周围寂静无声,就连四周飘散着的魔气也似乎定住了。
闭上眼睛驱动灵识探测周围的环境,环视一周后竟毫无异样。
不可能,洛云自认他的直觉非常准,这种诡异的寂静预示着危险即将到来。
小心翼翼地继续往前走,随时警惕周围的动静,一旦有什么异常,立刻动手,洛云猜测自己已经进入某只地魔阶段的野兽领地之中。
也许那只野兽正潜伏在暗处等待着机会给他致命一击。
调动体内的混元之气,洛云看不到此刻自己的身体有一粒一粒小到几乎看不到的透明颗粒慢慢飘散到空气中。
大约过了一炷香的时间,洛云忍不住要怀疑自己的自觉是不是出了错,都那么久了,魔界的野兽可没有这么好耐心潜伏如此之久,它早就应该冲出来撕碎他才对,到底哪里出了问题。
突然,洛云感觉到后方出现不一样的气流涌动,终于!野兽按耐不住了。
飞身朝左边避开后面传来的杀气,洛云一转身就看到一只浑身魔气浓郁的大型獠牙豹形野兽。
身上散布着无数黄黑相间的斑点,青筋环绕着四肢,锋利的爪子,尖锐的锯齿牙,嘶牙咧嘴,兽瞳牢牢盯着洛云这个胆敢闯入领地的美味食物,一眨不眨。
这只野兽比修真界的灵兽更加庞大,从野兽在泥土中踩出的脚印深浅来判断,大概重两三千斤。
野兽前身匍伏在地,后腿发力,再一次猛扑上去,对这只野兽来说,洛云身上散发着诱人的美味,它本能知道只要吃掉洛云,就能变得更强。
因为有混元之气,洛云对付这只野兽还算轻松,即使身体依旧有些笨重,却不妨碍他进行还击。
野兽的进攻方式比较单一,不是用牙齿撕咬就是用爪子划抓,而它们的弱点就是脖子和肚子。
洛云每次躲避的同时都对准这两个地方进行攻击,受到伤害的野兽更容易暴躁起来。
野兽越暴躁对他无疑就越有利。
再一次对野兽的肚子中伤之后,洛云的兽臂也被爪子抓伤,红色的血液流出,沾湿了纯黑的皮毛。
血液刺激了野兽的斗欲,攻击变得更加迅猛,洛云感觉野兽已经进入癫狂状态,这是好机会!
将体内的混元之气全数调动,当野兽又一次扑向他之时,灵活避开的同时迅速将混元之力重重打向野兽的脖子。
“咯”洛云甚至听到了野兽的脖子断裂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