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书画中经常碰到这两种情况:一是有些作品作者自书名款或钤有印章;二是有些作品没有款印。从古书画的鉴定而言,前者是辨真伪,而后者则为明是非,二者是有区别的。
有名款印记的,要辨真伪,无印款的书画在流传过程中,经后人评定,认为它是某代或某人所作,这种评定,有的是正确的,有的是错误的,正确的当然可信,评定错了的,就不可信,因此还需要我们去辨别这些评定的是或非。这就叫明是非。
有些没有被评定过的,我们还要重新去鉴别和评定,但这仅存在是的问题,而不存在非的问题。虽则如此,也属于明是非的范畴。
以上说的是一般情况,还有一些特殊情况。第一种情况是,虽为无款印仍存在着辨真伪。主要是指人们仿元以前的字、画、染旧所造的假古董。例如日本《爽籁馆欣赏》画集影印出来的几幅无作者名款的所谓五代曹仲元、韩虬、左礼的“菩萨”、“水官像”轴,是晚清人可能出于广东地区所造的伪作。画上又仿书了宋徽宗赵佶的瘦金体标题,说它是某某人所作。对这类假古董主要是从仿古做旧方面来辨识它的作伪的实质。因此,尽管它没有款印,但鉴别它仍是一个辨真伪的问题。而对于鉴别伪作的赵佶标题,又存在着明是非的问题了。
第二种情况是,虽有款记却是个明是非的问题。主要是指古代勾填摹仿的一部分作品,以书法为多,当时只是为了搞一个副本以广流传,并不是存心做假。如唐代《万岁通天摹王氏进帖》,它是原底破损残缺笔画处,用墨线圈出示意,这正表明它不是存心作伪。对于这类东西,我们只要了解它确是唐摹本即可。至于原底的真伪,又当别论。因此,虽系有款人法书,但仍是一个明是非的断代问题。
第三种情况是,一件东西之中,辨真伪与明是非杂糅在一起。如旧题为柳公权书的《兰亭诗》卷,它本身是无款的真唐人书,被后人乱定为柳笔,题跋和收藏印也有真有伪,碰到这种情况时,要作具体的分析,不能笼统地说它是真是伪,或是或非。
以上说明,要做到“辨真伪与明是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逐步积累经验,鉴别古书画的经验丰富了,才能比较有把握。
在鉴别古书画的真伪和断代时,要不要从艺术角度去差别,衡量它们艺术水平的高下呢?就鉴定工作本身来说,所要判别的,首先应从作品的艺术形式手法,如用笔、用墨、用色、章法等等最基本的东西着手,舍此别无它途。但是那些高手作的书画,其艺术手法、笔墨技巧的确要比一般画家高人一等。
作伪者是摹学不到的。有些书画家在世的时间长,而作品的艺术技能和水平又是不断发展的,因此,从艺术技巧优劣的角度上来断真伪,就必须将某一书画家的作品按其艺术的发展情况分别定出几个标准,而不能笼统地死守一种标准来衡量。否则,就会把不成熟的早期作品看成赝品。
作品的优劣标准,是一个比较难以说清楚的问题。世俗之人往往停留在“工”与“拙”的判断水平上,以为“工能”总是优,“生拙”应是劣。绘画画得像真,且技巧又熟练,都可以说是工。但是专讲像真,缺乏艺术独创,那只不过是标本挂图而已;技巧熟练到了油滑的程度,反而走向反面变为庸俗可厌。
书法写得四平八稳是一种起码的条件,虽工却不能称为优美的“法书”。对于古代的“文人画”就不能片面讲状物是否逼真,刻划是否细致。他们往往追求有生拙之趣,而不以工能见长。书法中也有如此情况。这些问题很复杂,何者为优,何者为劣,是很难用抽象的名词解释清楚的,要得到正确的判别,只有在大量的作品中反复阅看才能逐步熟悉它,得到比较明确的认识和理解。
进一步说,鉴定与鉴赏是两码事,绝不能把好坏和真假等同起来,简单地认为好即真,坏即假是会犯错误的。如清王翚早、中年做了许多宋元人的伪本,那时他的绘画技巧已相当高了,其仿宋元人的伪作,不一定在宋元人之下,如果不研究他的仿作像不像那些被仿的作品,单从画得好不好、技巧高不高这一方面去着眼,就难免以为是宋元人的真迹。
还有一些本来是艺术上的高手,因为偶然的原因,遇到不利的客观条件,如纸笔工具不好,或下笔时精神疲乏,兴趣欠浓等等,就不能保持原有的水平;不过,这种下降总不会距离原有的水平太远,或者仅仅是局部的瑕疵。
碰到这样的作品时,我们必须小心谨慎地从各方面去观察研究,弄清其原因,作出正确的判断,否则就容易误认为是伪作了。还有一些本来不是书画名家,而是社会上知名人士的作品,其艺术水平本来不高,他们的作品可能有文物价值,但在艺术上并不重要。还有一些画家不大会写字,他们的款字往往写得很拙劣。诸如此类,更不能单从艺术上的优劣来评论其真伪了。但也要防止过分宽大,处处原谅。
如题款为某一名家的作品,仅有小部分较好,而大部分则一无是处,把它定为真迹,那也是不对的。事实上,过严、过宽都是心目中没有正确的标准和样板的缘故。这样一来,真伪、是非的正确判断就无从产生了。鉴别古书画的大敌是偏爱、偏恶。如果只凭自己的主观标准,喜欢的就是好的,不喜欢的就是坏的。
以此态度来判别真伪,就很难得出正确的鉴别结论。得不出正确的鉴别结论,就会使国家的文物受到损失,甚而达到不可弥补的地步。因此,我们在鉴别古字画中,必须防止过宽过严和偏爱偏恶的现象发生。
书画鉴定虽有以上两方面的内容,但是分辨它的真伪和是非,更是这项工作的第一关。评价作品的艺术高低和精粗美恶,固然是鉴定工作中的一部分,可它与第一项内容相比,却处于从属的地位,所以在这里,着重点是在“辨真伪和明是非”,不在于书画的精粗与优劣。在鉴别的范畴中,我认为真伪第一,优劣第二。批判优劣,是在真伪判定之后,而不是判定之前,亦即认识优劣,不可能不在认识书画本身真伪之后。
历代书画之有伪作,已经有相当久远的历史了。据北宋米芾的《书史》、《画史》所记,在他前代的书法和绘画名家的作品,几乎都有伪作,而且数量相当大。如李成,伪造的作品竟多至三百本,他慨叹地要作无李论。这些记录,仅是米芾一人所见,事实上还不仅限于这个数字。这些伪作,对书画的真品说来,造成了纷乱局面,因而书画要通过鉴别来达到去伪存真。说明书画鉴别的历史是与书画作伪的历史相应地发展起来的。
在旧社会,古代书画大多数为封建帝王、官僚、地主和资产阶级所占有,他们通常从个人爱好出发,有的甚至将古书画作为个人争强斗富的工具。因此他们对古书画的鉴定有时就不能从客观实际出发,得不出科学的结论。他们所写的有关书画鉴定和评论的各种著作中虽有许多经验和资料可供我们参考。但这些经验和资料大都是零散的,而且其中往往存在着许多谬误和不实之处。由于阶级和时代的局限,在中国封建社会里,没有人写出比较系统、比较全面的书画鉴定专著。
传统的鉴别方法主要是把印章、题跋、著录、别字、年月、避讳、款识作为书画的主要依据。这种鉴别方法的缺点,在于抛弃了书画的本身,而完全以利用书画的外围为主,强使书画本身处于被动地位。始终没有意识到这种方法所应用的依据,仅仅是旁证,是片面的,是喧宾夺主,因而也是非常危险的。
因此,这个鉴别方法,不但不能解决矛盾,相反地会引起更严重的矛盾,而终于导致以真作伪以伪作真的后果,其结论是书画不可认识论。事实上,旁证的威力,对书画本身的真伪,并不能起决定性的作用。因为它与书画的关系币是同一体,而是从属于书画,它只能对书画起着帮衬的作用。
而且有时它并不能起作用甚至起反作用。它只能在对书画本身作了具体分析之后,才能得知在它的特定范围内能否起作用与所起作用的程度。因此书画本身,才是鉴别的主体,最确切的根据,也只有这个根据独立起来,才有可能利用一切旁证。否则这些旁证,纵然有可爱之处,却都是带有尖刺的玫瑰。把书画本身的客观条件和书画的外围条件统一起来,再用唯物辩证法的观点去进行分析、研究,就是本书所要阐述的古书画鉴定的理论和方法。
鉴别古书画必须采用物物对比,主要在于对实物的目鉴,即凭视觉观察并识别某一类作品的艺术表现的特征,画和字的时代风格和书画家的个人风格。
但是目鉴必须有一个先决条件,即:一人或一时代的作品见得较多,有实物可比,才能达到目的,否则是无能为力的。因此常常还需要结合文献资料考订一番,以补“目鉴”的不足。某一画家传世作品较多,能作充分的对比时,目鉴的确能够解决问题,明清人的作品传世较多,有比的条件,不考订也没有什么关系,当目鉴无所依傍,比较的条件不充分时,考订也可能起主导作用。
考订要靠目鉴来判别哪些书画是“依样画葫芦”的摹、临本,还是没有依傍的凭空的伪造本。在这一基础上才能进一步加以考订和探索,达到比较全面的理解和认识,否则考订也无济于事。所以考订次于目鉴。实际上,目鉴与考订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考订,大半要翻检文献。但不要忘记,文献本身也会有错误,谨防上当。
书画的涵义和画的分类是我们鉴别古字画时遇到的第一关。不懂得书画的涵义和画的分类,也就无从鉴别。为了扫清这一障碍,还得要懂得这方面的常识。否则字画的优劣无法确定,价格的高低将无准绳,欣赏时也会失掉依据。
书画是书法和绘画的统称。
书,即是俗话说的所谓的字,但不是一般人写的字,一般写字,只求正确无讹,在应用上不发生错误即可。倘若图书馆和博物馆把一般人写的字收藏起来,没有这个必要。图书馆和博物馆要保存的是字中的珍品。历史上有名的书法家写的真迹,在写字技巧上有很多创造或独具一格的,我们称之为书法艺术。
书法艺术价值很高的,才有资格进入图书馆和博物馆。我国的书法是一种富有民族特色的传统艺术,它伴随着汉字的产生和发展一直延续到今天,经过历代书法名家的熔练和创新,形成了丰富多彩的宝贵遗产,今天图书馆和博物馆保存它,鉴别它,其目的是使来者更好地继承和发扬这份遗产,以期达到更高的艺术水平,创造出更新的艺术风格,尽快地在书法艺术园地里开放出更多更美好的花朵,焕发出它的绚丽的青春。
书法和法书是不同的两个概念。书法是指毛笔字书写的方法,主要讲执笔、用笔、点画、结构、分布(行次、章法)等方法。如执笔要指实掌虚,五指齐力;用笔要中锋铺毫;点画要圆满周到;结构要横直相安,意思呼应;分布要错综变化,疏密得直,全章贯气等等。主要是讲写汉字的方法,如李慎言的《书法概论》一类的书。
进一步说,就是书写汉字的文章诗句使之成为艺术作品的方法。而法书是指有一定书法艺术成就的作品,与名画是对称的。常见的书法艺术作品的字体有五:楷书、行书、草书、隶书和篆书。这五体只要有高度的艺术价值,可供临摹取法的,都可以称之为“法书”。
书法与法书虽说是两字的颠倒,其含意的广狭却有所不同,一个属于理论,一个属于实践,且两者又是相辅相成的。
中国画在世界美术领域中自成体系,既有悠久的历史,还有优良的传统。是指用笔、墨、颜色在帛、布、绢、纸、绫等上面画的东西。不是一般人画的,而是历史上有名的画家们画的。有些画虽不是名家画的,但年代较早,具有文物性的,我们也要保存、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