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局展到这个地步,徐驰一方根本无需将领来指挥,士卒只需要寻找下手的目标,往往是看到一个目标,就几个人一拥而上,联手收割。w√w w★. 一部分人则去追击逃跑的突厥兵。
此时,定州城内,定州百姓自组织的反帝反封建运动也如火如荼地展开了。苏丹禄本来兵力就有限,出城时,只留下不多的兵卒看守城门。苏丹禄大部队一出城,民众就扛了锄头铲子,一窝蜂的对付起守城士兵来。
所谓乱拳打死老师傅,守城士兵不多,如何经得住成千上万百姓的怒火,三下五除二之下,就结束了战斗。
几天来,突厥人的凶残,是有目共睹的,不少人遭屠杀,特别是有年轻女子的人家,更是当其冲。
同仇敌忾的定州百姓,收拾了城内的士兵之后,除开一部分守住城门之外,其余轻壮乘着余勇,竟杀出城来,帮着徐驰围追堵截。
俗话说,擒贼擒王,自战斗一打响,徐驰就盯上了苏丹禄。徐驰虽然无意于功名,但好胜之心还是有一点的,特别是徐驰这样的混混,更是好大喜功。第一次出战,就能擒获突厥可汗的弟弟,朝中的大臣必定要闭上他们的臭嘴了。
两军交战时,士兵们在前头冲锋陷阵,基本上没有徐驰的事,当然也没有他苏丹禄的事。没过多久,战局出现了一边倒的局面时,苏丹禄就指挥士卒撤退,徐驰就开始打鬼主意了。
徐驰的羽林卫亲卫,加上许衡,还有张翰赵裕民王胡子等人,也有一两百人,徐驰盯上了苏丹禄,这些人哪能不知道徐驰的那点小心思?徐驰一动,就马上护着他往苏丹禄冲去。
苏丹禄也是有亲兵的,两边的亲兵短兵相接,那才是真正的较量。
苏丹禄人少,加上战场上的形势如摧枯拉朽一般,心急则乱,乱则失了章法,平常的本事挥不出来一半,混乱之中,也不知是谁,就将苏丹禄给宰了。
古代的兵团作战,想反败为胜的机会实在渺茫,一旦形势不利,就呈现出一边倒的架势,除非有后援,则另当别论。
二十二日,在加急军报上,徐驰这样写道:“……定州之战,我方不费一兵一卒,歼敌一万五千,俘虏三千,突厥主帅,默啜之胞弟苏丹禄战死,缴获战马万余匹,定州成功光复,获得了巨大的胜利。胜利之余,还有些小遗憾,突厥部落领,苏丹禄帐下大将巴图逃脱,与巴图一起逃脱的,还有两千多突厥士卒……”
如果说,徐驰的大总管职务,是皇帝力排众议,是帝皇意志的体现,手下从将军到士兵,迫于皇帝的淫威,只能对徐驰无条件的服从。定州一役之后,人还是那些人,还是从将军到士兵,对徐驰的感觉,从被迫服从一下子转变到顶礼膜拜。其实,说顶礼膜拜还是轻的,说奉为神明可能更为恰当。
两军对垒,非胜即负,打胜仗不稀奇,难就难在零伤亡的胜仗。两军接战之初,保持距离,杜绝近身肉搏,是徐驰一再强调的理念,平日也是按照这个理念来演练的。近乎一厢情愿似的理念,加上近乎机械似的、严酷的、反复的演练,并不为将士所看好。然而,经此一役,徐驰的理念和严苛的训练,都得到了最好的佐证和实践。
从等级上的服从,到出自内心的服从,徐驰在军中的地位,至少在这五万部队中的地位,已是岿然不可撼动。
定州光复,但徐驰并没有将部队开进城去,只接受了定州百姓的劳军。士卒连续几天没有吃过热食,改善一次生活是必要而紧迫的。接受劳军之后,照例略做休整,补充给养,把水囊和食囊填满,部队又开拔了。
自古以来的战争,都以争夺城池为目的,战争的形势,无非是守城与攻城,狭路相逢时就开展阵地战。毋庸讳言,围绕城池而展开的战争,如果双方的战力相当的话,守城的一方,有地势之利,往往占据着战场的主动权,出可以战,退可以守。即就是说,不管是为了战争的胜败出,还是为了战争的目的出,都是有城则守城,无城则花大力气也要把城夺过来。
徐驰不懂军事,更不懂古代的军事。在赵州还没易主之前,他完全可以据坚城而守,但他放弃了。从苏丹禄的手里夺下了定州,他其实又可以开进定州,以逸待劳,但他又放弃了。徐驰作为一个现代人,他完完全全没有守城与攻城的理念。他作为一个现代人,有关二战的影片是看得最多的,而二战就是以阵地战和野战为主的战争,是基于热兵器的战争。所以,徐驰对硬弩的重视是无以复加的。在某种意义上来说,硬弩就是古代的热兵器,可以进行远程打击的热兵器。
赵州的默啜,派出的哨骑都无法与定州的苏丹禄取得联系,一达定州地界,要么就是被对方的哨骑所消灭,要么就是无功而返。默啜先一刻还是信心满满,以为靠着他的十几二十万兵马,再到沿途抓一些武周百姓充入进去,就能打到洛阳。后一刻却有点进退维谷了,往南,沙吒忠义的十八万军队,严阵以待,堵住了往南的通道。往北,则是徐驰的野战军,到底有多少人,还是未知之数。
往南进军,则是孤军深入,说不定偷鸡不成反蚀把米,有全军覆没的风险。往北撤退,似乎心有不甘,虽缴获良多,但能不能顺利带回漠北,还是两说。默啜一时拿不定主意,到底是要南下,还是要北上。
相比默啜的进退维谷,沙吒忠义的态度,就要坚决得多了。陈兵城下,你要过去可以,你要打到洛阳去也可以,但必须踏着我的尸体过去,否则的话,门都没有。沙吒忠义除了留下武懿宗的三万兵据守邢州之外,其余都开拔到了赵州城下,与赵州城内的默啜,兵力大体相当,可谓是半斤对八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