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明书屋 > 其他类型 > 家有凰妻 > 208 江流移山

208 江流移山(1 / 1)

玄九带来的人马正在江流的指挥下摆出了一副愚公移山的劲头,誓要挖穿岐山,未欢看着玄九闷不吭声的听着江流瞎指挥,不真实的感觉再度浮上心头,他的主子再大的能耐,也没可能一个人在那么短的时间内挖穿一座大山,然而躲到山底去,他们这到底是在做什么?

相比未欢,单细胞生物江流一直有种盲目的自信,比如之前的两年半,他一直坚信苏凰歌就在这岐山,虽然他早已将岐山的角角落落踏了无数遍,再比如现在,他坚信未朝华是入了地,因此带着一批人孜孜不倦的挖山,又是一个月过去了,绝大多数人都已绝望,包括未欢,例外的只有一个江流、一个玄九,一个凤十一,唔,还得算上未温朗小朋友和他新收的小弟江君寻。【无弹窗.】

“军师,有山洞!”

未欢一弹而起,“你说什么?”

从洞口冒出的泥人激动的语无伦次,“挖到了个山洞,朱衣侯请军师下去,是山洞!”

未欢正要迈动步子,一左一右两个小人儿抱住他的腿,“我也要去!”

未欢抱起江君寻,“好,温朗,跟着我”。

未欢下了地道找到江流时,江流正对着那幽深似无尽头的地道出神,见了他们开口道,“未军师,他们说可能会有机关,请你带路”。

未欢点头,将江君寻交给凤十一,又对未浮道,“未浮。保护好温朗”。

未浮点头,将手中的火把递给他,“军师小心”。

一行人一如当初的未朝华走的缓慢而仔细,不一会未欢唔了一声蹲下身子,其他人立即屏住了呼吸,未欢查看了一会,“应该是国公的脚印,国公既然已经走了一遍,有机关也破解了,我们可以走快一点”。

一行人加快脚步。很快就到了那个石门。未欢仔细看了看石室上繁复的凤纹,和依旧清晰的掌印,对比了一下,“应该是国公的掌印。国公进去了”。

此时没有人吐槽他的废话。都走到这一步了。自然要进去,只屏住呼吸看他轻轻推开了石门,石门打开的一霎那。江流突然越过未欢,足下一踮已窜入了小门之中,凤二大惊,忙跟了上去。

层层纱幔后,满地凤凰花零落,寒冰床上斯人早已远去,江流呆呆看了半晌,膝盖突然一软跪了下去,三年来他遍寻岐山,却不得她的踪迹半分,他从来没有绝望过,可这一刻,他却真真切切感觉到了绝望,未朝华来岐山不过三个月便找到了此地,他回玉门关不过三个月,便与她失之交臂,如今,就算他凿空了岐山寻到了此处,她却早已远去……

一直以来,江流都是没心没肺的,在得知苏凰歌中毒,唧唧带着她远飞的那一刻,他都没有伤心过,三年来遍寻岐山不得,他也没有伤心过,只固执的相信自己一定能找到她,找到自己弄丢的娘子,早已习惯这样江流的凤二见到这样的江流,心头没来由的一阵抽痛,这个纯净明朗的少年不应该是这副心伤绝望的模样——

“侯爷,国公和主子应该已经出去了,出去,就好找了”。

江流抬起头,一双清俊的眼微带湿意,“阿二,我找了三年都没找到暖暖,未朝华一来就找到了,是不是暖暖生我的气了,这才不肯让我找到?”

凤二亦是叹气,有时候我们缺的真的不是执着,不是真心,缺的是那一点点的缘分——

“侯爷宽心,当务之急是早日找到主子,”凤二压低声音,“侯爷,若是抚国公将主子带去了长安,皇上,一向是见不得主子下嫁侯爷的”。

江流一个激灵,“我们快出去找!”

凤二脸上不自觉带上了几分笑意,单细胞生物就是好对付啊!

几乎同时,狼狈不堪的抚国公在看到袅袅升起的炊烟后激动的差点痛哭流涕,这原始人的滋味,太不好受啊!

“抱紧了”。

苏凰歌眨眨眼,乖巧点头,紧了紧手臂,未朝华微微避开眼神,他知道她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知道,可在这样一双眼睛的注视下,他总是觉得他内心的那些黑暗、龌龊被她瞧的一清二楚、无所遁形——

到了猎户人家门口,未朝华小心翼翼放下苏凰歌,理了理衣服,苏凰歌学着他的样子抚平衣服上的褶皱,见他看来,甜甜一笑,未朝华再次避开眼神,这样一双从未染上红尘水晶般干净的眸子,也只有江流那样的人才敢与之对视吧?

“笃笃——”

“谁啊?”一个五十上下的妇人打开门,说的却是西楚话,见了两个仿若画中走出来的人一时有点呆。

未朝华这几年跟西楚人打了不少交道,日常用语还是会几句的,伸手作揖,“这位婶子有礼,我二人在山中迷失了路途,想在此借宿一宿,不知婶子可否行个方便?”

“方便,方便,”妇人无措的搓着手,“快,进来,进来”。

不一会,饭做好了,妇人的丈夫和儿子也回来了,一家人笨拙的请两人不要客气,未朝华朝他们笑笑,拿起筷子夹了块腊肉放到苏凰歌碗里。

正在研究碗的苏凰歌,眼前一亮,眼睛骨溜溜的顺着他的筷子转,未朝华将筷子放到她手里,“来,这样拿着,这样夹菜”。

苏凰歌学着他的样子动了动手指,筷子啪地掉到桌子上,未朝华捡起筷子塞到她手里,“再试试,很简单的”。

看着未朝华不厌其烦的教苏凰歌用筷子,一家子猎户都有点呆,所幸苏凰歌算不上笨,很快就掌握了技巧,夹起了未朝华夹到她碗里的腊肉,得意的朝未朝华笑,未朝华失笑,伸手揉揉她柔软的乌发,“安安很聪明”。

苏凰歌顺势蹭了蹭他的手,小心翼翼将腊肉放进嘴里,乌黑的眸子瞬时光芒闪烁,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要说什么,未朝华体贴开口,“好吃?”

“好吃——”苏凰歌念了一遍,使劲点头,“好吃!”

未朝华眉目间的笑意如春风拂过,“好吃就多吃点”。

“嗯,多吃点”。

如今的苏凰歌已非当日的苏凰歌,很是实诚的“多吃点”,吃的肚子滚圆,然后看着未朝华满足的笑,未朝华突然就觉得如果有这样的笑容,这样粗茶淡饭、与草木野兽为伍,也挺好——

“贵人——”妇人磕磕巴巴的说着,“床铺不好,贵人,凑合着睡”。

未朝华这才发现另外一个问题,这家人显然将他们看做了夫妻,只给了他们一间房,而显然,以这家人的经济实力也绝对提供不起另外一间房,未朝华无声吐了口气,请妇人帮着苏凰歌擦洗了一番,这才轻轻进了屋。

苏凰歌刚躺上床,见他进来甜甜一笑,闭上眼睛,片刻间呼吸便均匀起来,未朝华想起当日未合跳着脚说她心生九窍迟早短命,不由又是苦笑,这样,也好——

在那家猎户的指引下,未朝华在七天后终于出了茫茫太屋山,太屋山位处西楚,未朝华费尽九牛二虎之力走出太屋山,找到的也不过是个不大不小的镇子,连个像样的客栈都没有,未朝华再次叹气,在这种偏远山区,又是在西楚,他想飞鸽传个书都不行啊,未欢找他估计都找疯了。

当然,此时的未抚国公还不知道他在山洞耽误的那小半天功夫,在这红尘俗世却是三月时间飞转而过。

未朝华同学不动怒气、不拿刀剑时,看着不过是个略嫌清冷的青年,还是个颇具书生气的青年,这样一个书生味十足的青年带着一个美若天仙的姑娘出现在这穷乡僻壤,衣着虽不俗,但一看可知已经很久没换洗过了,几乎是立刻,这个镇上的人就给两人贴上了私奔的富家子弟的标签,而下一刻,两人就被镇上的痞子流氓盯上了——

未抚国公大人对付几个地痞流氓自然是绰绰有余,但客栈的老板却不敢收留他们了,未朝华自然不在乎住什么客栈,可苏凰歌不行,他们已经有十多天没洗过澡换过衣服了,虽然苏凰歌身上那件古怪的衣服还是那么飘飘出尘,身上也没什么古怪的气味,但未抚国公大人实在不能忍受苏凰歌同学跟着自己连个澡都洗不上的事实,一怒之下——

唔,好吧,我们的抚国公大人情操还是十分高尚的,忍痛将那颗夜明珠抛了出来,果然老板再也不说什么他们走了后,那批地痞会拔了他皮的话,殷勤将二人领到房间,又殷勤奉上洗澡水,并新衣服两套。

虽然未朝华很怀疑这个小客栈的卫生条件,那两套衣服连粗布麻衣都谈不上,但出门在外,好吧,凑合吧。

凑合的未抚国公拿着苏凰歌换下的衣服坐到了井水旁,好吧,未朝华从小就知道自己这辈子会很悲摧,可他没想到自己会悲摧到给女人洗衣服的一天,而且,貌似还挺心甘情愿——(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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