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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 同舟共济(1 / 1)

未朝华无法想象自己与大凤的太后娘娘同舟共济相处融洽的场景,然而真正发生时,他却觉得再正常自然不过,苏凰歌乍一看上去与苏荇很像,优雅温柔,言谈诙谐,时不时还喜欢开点无伤大雅的玩笑,搞点让人哭笑不得的小恶作剧,实质上却是一个相当冷淡甚至冷漠的人。【全文字阅读.】

未朝华不知道当初她与苏荇在深宫相依为命是怎样的情形,又是因为什么养成了这样冷漠的性子,在这短暂的近距离相处中,他深切的感受到了大凤子民和长安百官,甚至他自己一直以来对这位太后娘娘的误解。

她很少说话,也很少睡觉,甚至在她短暂的入睡期间,他也总是怀疑她根本没睡着,只不过是因为习惯,因为自己需要休息,只好闭着眼睛躺在那里而已。

除了必要的活动,诸如吃饭喝水等,她一直安静的坐在那里看着洞口,神色安宁平静,他疗伤之余偶尔看到她那样的表情,总会有种莫名的情绪在心头慢慢滋生,他可以想象在深宫的无数岁月中,处理完家国大事,应付完“男宠”“忠臣”,她就一直这样平静的坐着,他不知道她脑海中想的是什么,或是什么都没想,只是,这样的安静、这样的宁和,不属于一个还不满十八岁的少女……

第二天天还没亮时,正在打坐调息的未朝华觉察到有人靠近,忙唤醒了苏凰歌,苏凰歌本来梳的一丝不苟的发髻早乱成了一团糟。只好草草用一截锦缎束住,闻言问道,“你的伤怎么样了?”

“不碍事”。

“碍事也没关系,你先引那些人进洞,保护好自己,我自会帮你解决他们”。

一向威风八面的未大将军满心不是滋味,什么时候他未朝华成了拖后腿的了?

那些杀手到的很快,未朝华也很快见识到了让苏凰歌自豪不已的箭术,其时东方只微微现了一丝曙色,山洞里却依旧伸手不见五指。未朝华一向自负眼力不错。也只能隐隐绰绰看到对方的大致身形,然而在这一片黑暗中,那殷红的短箭却如神助,一支又一支无声将对手一一射杀。

等到天大亮。来的杀手已一个不剩。他照例去拔回短箭。发现那些短箭无一例外的深入心脏,所以才能一击毙命,那些人连吭都来不及吭一声就送了性命。

苏凰歌冷哼。“总共一十六个,看来那些人为了抚远将军的命,还真是下血本了”。

未朝华心头微暖,“这些都是江湖上的亡命之徒,冲着高额赏金去的,后面应该还有,我们要不要换个地方?”

“不用,明天凤翎卫应该就能找来了”。

未朝华拖走尸体,山洞里的血腥味才淡了些,“娘娘,洞里没有干净的水来,臣去打点水来”。

苏凰歌站了起来,“你扶着我”。

“臣自己去就行了”。

“再有杀手来,卿能保护的了自己?”

未朝华一噎,上前一手扶着苏凰歌,一手提着木桶往外走。

山路难行,两人一个天盲一个地残,撞撞跌跌到了一条山涧旁,未朝华接了水清洗苏凰歌的短箭,洗好后交给苏凰歌,苏凰歌放回箭筒中,将拿在手中的弩递给他,“好像溅到血了”。

殷红如血的小弩,小巧玲珑,乍一看就是个小孩子玩的玩具,想不到竟会有那样的威力,然一入手才发现弩虽小却十分沉重,材质也十分特殊,似金似玉,机弩设计的十分精巧,至少他就没见过比这更精巧的短弩,上面的花纹更是让他无端觉得熟悉——

“凰魄”。

“嗯?”

“她的名字”。

未朝华一惊,只觉那小小的弩入手更加沉重起来,凤魂弓,凰魄弩,想不到这就是传说中凰之精魄而化的凰魄弩!

说到这凰魄就要说到大凤朝另外一位彪悍的皇后娘娘——大凤朝开国高祖发妻武仁圣德皇后。这位太后娘娘原是前朝大将军司春城的独生爱女,司春城的经历与他很像,都是生于乱世,因种种原因投身戎马,凭着过人的武力与头脑终于崭露头角,被前朝末世之君看重,又奉旨娶了公主,相传司春城与那位公主夫妻恩爱,多年没有子嗣也不肯纳妾延续香火,直到二十年后,这位公主三十六岁,而司春城已年近五十时才终于生下一女,即是后来大凤朝开国高祖的发妻武仁圣德皇后。

传说武仁圣德皇后出生时,天降大火,烧毁了司家满花园的花花草草,却留下了一柄短弩,即是未朝华此时手中拿的凰魄弩,前朝皇帝听说后,认为这是天降吉兆,是老天又赐给他一位定国安邦的将军,高兴下当即下旨封武仁圣德皇后为武安公主,将短弩命名为乾坤弩,取一箭定乾坤之意,只想不到这位武安公主最后却辅助大凤开国高祖成就了大凤王朝,而这把弩也被高祖重新命名为凰魄。

武仁圣德皇后于大凤开国二十年后故去,崩逝时整个椒房裹入一片火海之中,世人传说武仁圣德皇后乃是凤凰转世,天降大火便是武仁圣德皇后在人间修行已满,于火中涅槃重生,这场大火整整烧了三天,三天后,皇后所居之椒房成一片废墟,只留下这把凰魄,自那以后,大凤皇后所居之处改名为来仪宫,历任皇后死后都会采用火葬。

只不过其后大凤皇后鲜有会武者,这把凰魄自然也一直珍藏深宫,没想到竟会在今天重现于世,而他之所以觉得上面的花纹眼熟,应就是与江流那把凤魂弓上的花纹相似了,只是相较于凰魄,凤魂弓的传说就少了许多,只听说是高祖皇帝偶然间得到的一把宝弓,送给了司春城,后来因司家后人犯事,又被高祖收回。

苏凰歌接过凰魄后,掀起裙角,将凰魄绑在靴子上,裙摆垂下,行动间一丝端倪也看不出来,未朝华开始怀疑,以这位太后娘娘的性子会一直将凰魄贴身带着。

“娘娘在此稍待,臣去打些猎物来”。

“不要走远”。

未朝华嘴角一抽,好吧,他闭嘴。

未朝华动作很快,不一会就提着一只灰兔回来,收拾干净了,架起一堆火慢慢烤着。

春风拂来,草木清香沁人心脾,苏凰歌动了动鼻子,“卿去看看有没有一种浅紫色、叶子是锯齿状的草,拔四五株来”。

未朝华将兔子架在火堆上,在四周看了看,果然找到了,拔了几株,“娘娘,找到了”。

“洗干净了放进兔子肚子里,能调味”。

对于名为苏凰歌的奇葩,未朝华已不想再去问人家怎么会知道这种事,自去洗净了放进兔子肚子里。

烤肉的香味弥漫开来时,苏凰歌再度开口了,“我派十一去玉门关调兵了,现在应该到了,一个豫州王和长林令尹不足为据,你凤羽军的仇,我会替你报回来”。

未朝华默了默,干巴巴说了句谢太后娘娘恩典,苏凰歌笑了起来,“卿好像也就跟小舅舅一起时,话多一些”。

想到苏荇,未朝华目光柔和了些,嗯了一声。

“表姐有没有抱怨过你太闷?”

“有”。

“这就是卿的不对了,为哄佳人开心,卿开开尊口又能如何?”

未朝华不知道该怎样接太后娘娘这样打趣的话,只好保持沉默,苏凰歌心情却很不错,也不在意他的沉默,又打趣道,“卿若是冷落了哀家的表姐,哀家可是会治罪的”。

未朝华决定转移话题,“三年过去了,娘娘还不准备召藻青回长安?”

“卿想小舅舅了?”

“有点,太后娘娘也知道臣话少,能找个说的来的,很难”。

“卿不怕哀家恼了遣卿去镇守玉门关?让你们一个天南,一个地北?”

“玉门关有朱衣侯,不需要臣”。

朱衣侯既是我们的江都指挥使大人,玉门关大捷后,钟会受封太原侯,江流则受封朱衣侯,大凤朝封侯一向以封地为名,江流却得天独厚,得了个“朱衣”的名号,大凤尚火德,以红色为尊,太后娘娘赐号朱衣,大家都很明白,所以虽然江都指挥使大人被扔在了大西北,但所有明眼人都知道,这只是江都指挥使大人荣华富贵的第一步。

苏凰歌眸光微动,“哀家三年没见他了”。

未朝华很嘴欠的下意识就接了一句,“想必朱衣侯风采更甚当年”。

话一出口,未大将军就后悔了,正恨不得抽自己一个耳光间,苏凰歌格格笑了起来,“我只求三年的西北风沙别将他洗成个糟老头儿,风采更甚当年可不敢奢望”。(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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