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开始,先来说一个有意思的真实小故事。故事来自于一位65岁的老爷爷。
一次,老爷爷晚上散步归来,心有所感,他对自己的妻子说:你看看外面那些老头儿老太太在一起散步的,谁是原配哪些是再娶的,一目了然。
老奶奶不解:那怎么看得出来呢?比谁看起来更年轻吗?
老爷爷回答:不。只需让那老太太突然撞到树上。
老奶奶忙问为什么。
老爷爷说:凡是老头儿连忙上前搀扶,又揉又按又安慰的,那一定是再娶的妻子。如果是原配的丈夫,他一定会说:你眼睛长哪儿去了?该!
不是不爱,方式不同。
这个故事,足够回味几十年。
生活的真实,言情小说的不真实,在这里,可见一斑。
年轻的你们,可以有梦想。但一定要切合实际。想做的梦,不用怕别人看见。终有一天,你会实现。
能看到我的文,是我们的缘分。哪怕你不在意,能给你的,我都会尽力。
接下来说说这篇文。这个结局是否很多读者亲感到遗憾?你们是否先入为主,更喜欢季澄宇?其实我觉得,在慕容好好的心里,因为是她的初恋,因为他们爱的心心相印,所以季澄宇依然占有不可替代的位置。
慕容好好很聪明。可能,爱,应该是不顾一切不计后果的。但现实就是:这样的爱,是不现实的。选择陆昊宇,她不需要对自己和自己的人生做任何改变。选择季澄宇,则不可以。最起码,她只能远离自己的亲人和家人,和季澄宇远赴新加坡生活。虽然会有他浓烈的爱宠她一生,但,以慕容好好的性格,她并不是爱情大过天的人。她身边的亲人和她周遭的一切,都对她非常非常重要。她挚爱的朋友,她的父母、莘甜甜的父母,她的学生们,太多太多,她完全不同于沈盐盐,她并不只属于自己。太多人给了她无尽的爱,她也需要给太多人回报同样多的关怀和爱。爱是甜蜜的负担,她放不下。所以,和季澄宇的分手,其实是一个非常无奈的必然。
陆昊宇显然比季澄宇更适合慕容好好,就像慕容好好自己形容的,这个男人,爱她爱得不顾一切,爱她爱得可以舍弃一切。他们的性格也很互补,因此,他们今后的生活,可以想象,不会有任何的不幸福。即使百年后终究要面对生离死别的那一天,他们的爱情永存。唉,完美爱情,真让人羡慕啊!
这篇文,是我比较偏爱的一篇。从2007年至今,随着文笔的逐渐成熟,历经多次修改。这一稿的完结,就是最终版本。帮我数数,多少年了?为什么这么偏爱一篇立意老土的文章?因为这其中,太多的真人真事,满满的都是温馨回忆。举两个例子:四朵金花里的小慧,如假包换,就是我呀!那个“因为公路上跑的车几乎都是他家的而即将被大家宰的”男生,他真的真的--很帅。嘻嘻嘻嘻。
偷偷告诉你们一个晓晓的秘密啊,其实啊,我喜欢虐文。(读者大惊:这么变态?)(晓晓:咳咳咳咳,我生病了,正在说胡话,说完就不记得啊!学剩女那篇文里面的曲函丽美眉,凡是对自己不利的一概不承认。)所以呢,如果写到虐情的时候,我是肯定会不遗余力的。不过呢,这篇文里面,没什么虐情好写。文中的人物呢,都是性格决定命运的,即便自己虐了自己,也是自找。你们要是愿意看虐的,下一篇晓晓的文章,我们不见不散。不过呢,连写了两篇宠文了,第三篇能不能虐得起来,目前未知。对于小三儿的未来走向,我一切随缘,概不负责。(后记的所有内容都是几个月前就写好的,6月11日最新添加一句:科尔沁写了有一段时日了,蓦然发现:连写两篇宠文,真的改变了我。亲们,我现在无奈地宣布,我是女主们的亲妈了,假一赔十。)
我一贯被读者称为“伪亲妈”。对自己笔下的人物,下手是比较“狠”的。既然做了我的人物,你就要有面对困难的准备,你就要有成为炮灰的预感。来来来,这位男主,现在准备跳楼。就整个反身翻腾五周半加抱膝并转体720度吧,落地要稳,别溅血啊,死了我就不转椅子了。
慕容好好的个性,是我最喜欢的。对于她的偏爱,挡都挡不住。所以,之于她,我爱都爱不过来,“伪亲妈”在她身上,完全失去战斗力。她是继多多之后,第二个一点一点都没有被我虐过的女主角。(读者:你倒是没有虐待她,可是你给了她这么多“都教授”一样的四百年不遇的好男人,你让她怎么选?说一样做一样,你笔下的男主真实吗?你这是要闹哪一出?)(晓晓汗如雨下:那个这个,这个那个。这是人家多年前的作品吗!人家也曾经是小女孩儿吗!当然现在是小女孩儿的妈了。那我也曾经想着,会有天下难寻的好男人啊!)抱歉亲们,诸葛晓由目前正在抱头鼠窜,不对不对,是面壁思过,深刻忏悔,暂时无法连接到服务器,请稍后访问。
因为心中的印第安英俊勇士情结,我写了那篇出版的清代公主小说。因为心中的彪悍飞行员骑士情结,我写了那篇民国小家碧玉小说。因为心中的契丹勇猛武士情结,我写了那篇辽宋年代冒牌冷情公主小说。因为心中的少女时代那个儒雅多金的男生情结,我写了现在的这篇现代霸女小说。因为心中的工作经历情结,我写了那篇极品剩女小说。(这就是我的写作之路,中间停了几年,太忙了没时间写。)
从现在开始,我宣布:所有情结全部告罄。我没情结了,也不再写自尊自爱自立自强的女主。话说,我怎么觉得这样的女主不太受人待见吧?否则你们为什么不爱看?我的历任老大则很“委婉”地告诉我:你文笔不错,只是写的东西,太冷门。
但是,我属狗的,吃屎的脾气,算是改不了了。(读者亲:我吐!晓晓,你能不能不这么“形象”地剖析你的心理?)不过呢,我学乖了,我会尽量在文字和情节处理上更加游刃有余的同时,努力去投读者所好。
有一样是不变的,也是我始终坚持的,那就是:写完现代,我就会写古代。写完古代,我会写回现代。每次的立意都会有大飞跃,都绝对无法雷同。括弧:如果我还写得下去的话。只要我想写,我会笔耕不辍。
写文是因为爱好,所以我绝不会让自己无聊。而且,凡是写了的,都一定会有结局,就算没有读者,也不会把我的主角们放弃。每个人,都要有一个完整的人生,哪怕--不能完美。
接下来我要写的这位小妹子,是位70后。对对对,别怀疑你的耳朵,你没有听错,只是没有听清。谜底看文揭晓吧!她有点坏、有点色、有点二、有点烦,有点小虚荣,有点大主意。
上一篇文的后记中,我曾经提到过普京。他是我下一篇文章男主的模板。后来在微博里看到这样一个小插曲:有个‘人名’说,国内不乏普京迷,但他们给普京提鞋都不配。我想告诉他:你的细腻真让人望尘莫及。除了精于此道的你,没有人想到普京的鞋子。欣赏的只是普京的个性和勇气,不是欣赏普京的俄罗斯。俺们是中国人。
霸女写完,晓晓仰天长叹:如此生活化的小说,荡气回肠的目标还是没成功。
于是乎,诸葛晓由撂笔之后,正准备再次在房间内群魔乱舞。一直冷眼观瞧的读者亲们冷不防地来了一句:又想咋滴?好了疝气,忘了小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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