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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小伊的目标】(1 / 1)

血!到处是血!血汇成池,而自己就泡在池里,浸在血中,随波沉浮,触不到底,几乎窒息。

“啊——”赵猎奋力撑起,挣脱窒息,也睁开了眼睛。

屋里漆黑一片,清凉的月光从门缝漏进,涛声隐隐,更增静谧。

赵猎第一件事就是摸索枕下床边,双枪、霰弹枪俱在,那沉实而沁凉的安全感,让他踏实不少。近段时间以来,他常常做噩梦,梦里的情景,多与穿越之初目睹的震怖一幕相关。事实上之后几天,所看到的惨象,对他的冲击,不比当日小。

吃红了眼的海鸟、被海浪冲上岸的腐尸、混和血腥与烟火味的海风、被血浪浸染成深褐色的海滩……无一不在冲击赵猎的神经。再有马南淳与施扬从各自角度讲述对这场大战的观感,令赵猎如同亲临。愈是如此,心情愈沉重,他想,自己大概渐渐融入了这个时代吧。

一手握枪,一手握胸前玉佩,枪带来安全,玉给予安宁,赵猎的心也慢慢平静下来。

玉佩是赵猎从小佩带的祖传之物,温润莹白,清透如水,握在手心有种凉凉感觉。玉的背面还刻着个“备”字,多半是玉佩的某一位前主人的名字。据传玉的祖父说,这件古玉传了十几代,常佩带有清心宁神之效。如此品质上佳的古玉原本价值不菲,可惜正面有几道裂纹破坏了其价值与美感。美玉无价,碎玉如瓦。这也是祖父敢把一件古董给小小年纪的赵猎佩带的原因。

现在,这块玉佩更没价值了。因为自从穿越后,赵猎惊讶发现,这玉佩又多了一道裂纹,而且还是在正中间位置,破裂严重,几乎把玉佩“劈”成两半。如果不是因为这东西寄托了他对另一个世界亲人唯一的念想,怕早就扔了。

心情平静了,却再了无睡意,估摸着天也快亮了,赵猎披上衣服,带上三把枪推门而出,信步走向靶场。

赵猎这几天开足马力,制造了大批左轮与黑星的子弹,每天固定靶五十发,摇摆靶五十发,慢射加速射。尽可能尽快与两把手枪磨合,提高射击技术。哪个神枪手不是喂出来的?用什么喂?当然是子弹!

海天相接处已出现一条白线,不出半小时天就会透亮,利用这将亮未亮的时机,练习打香头倒是不错。

赵猎刚走下山坡,就听到靶场方向隐隐传来枪声。赵猎一怔,莫道君行早,更有早行人啊。转过树林一看,旋即释然:原来是她啊。

丁小伊。

自从那天出了个丑,丁小伊再不出言嘲讽,她真正明白了什么叫站着说话腰不疼。她每天向赵猎申请五十发子弹,超过其他人两倍。不给也不闹,就站在赵猎面前,不言不语,走到哪跟到哪,怎么劝解都没用。

赵猎无奈,给吧。

从那时开始,她起得比谁都早,练得比谁都狠。不说别的,她举枪练习能晒上一整天,脸上都脱了几层皮,十五六岁正是最爱美的年纪,有几个姑娘家能豁得出去?

砰砰砰砰砰砰!

点38六发子弹打光,五十米半身靶出现六个新开的洞眼。

“五、六、七、七、八、九。四十二环。”赵猎大声报数,在丁小伊回头瞬间挑起大拇指。考虑到丁小伊的体质,实在不适合使用后座力太强的黑星,磨了不少嘴皮,总算说服她仍然使用点38左轮。这枪的初速及侵彻力不及黑星,但也有优势,比如不卡壳,杀伤力也不容小觑。

丁小伊惊奇瞪大妙目:“你怎么看得那么远?”

赵猎抬手亮了亮瞄准镜:“我用了这玩意。”

丁小伊一把抢过,凑眼望去,啊地大叫起来。

“这是千里镜,当然看不了千里,连十里都看不了,不过千米……呃,千步还是能看得挺清楚的,比肉眼强。”赵猎把瞄准镜拿回,在丁小伊发飙前往雷明顿上一套,“把这玩意装在长枪上,你猜会怎样?”

丁小伊怔了怔,眼睛就像天边的启明星,一下亮起来,盯住雷明顿半天。就在赵猎以为她看上自己的宝贝,正要果断回绝时,忽闻丁小伊道:“仓库里什么枪打得最远?”

赵猎不假思索:“当然是鸟枪,有效射程近百步,可穿甲牌,不过装弹很慢……嗯,用来狙击倒是可以。”

丁小伊再次抢过,斜睨赵猎:“这千里镜归我了。”

赵猎哈哈一笑,手指标靶:“百步外用鸟枪射靶子,五发四十环,千里镜就归你。”

丁小伊攥紧瞄准镜,用力点头:“好,给我一个月。”

赵猎笑着摇头,伸出两根手指:“狙击不是你想得那样简单,两个月吧。”

“行,就两个月。”

啪!

两只手掌用力一击,一轮红日恰跃出海平面,两只手掌的剪影定格在硕大圆日背景中。

……

“啥?子弹敞开供应?”丁小幺初听消息时,蹦得老高,“我也要打鸟枪。”

赵猎笑而不语,丁小伊则从肩膀摘下几乎跟自个一般高的鸟枪,递给弟弟:“你试试。赵大哥说了,这枪同样敞开装备,谁想要都可以。”

丁小幺二话不说抢过枪,再一伸手:“子弹。”待接过阿姊递过的子弹,一下愣住,这是什么子弹,怎么圆溜溜的,发射药在哪?底火在哪?那是头那是尾?怎么装填啊?

看着弟弟发愣的表情,丁小伊笑嘻嘻从随身布袋里抽出一根细铁扦伸到弟弟眼前:“要装弹啊,用这个试试。”

丁小幺:“……”

待看完丁小伊演试一遍鸟枪的整个装填子弹(弹丸)过程,丁小幺要枪的心思打消了一半。再看赵猎将靶子移到八十步外,阿姊一枪打去,白烟缭绕,视线模糊,靶子上根本找不到弹丸的痕迹……丁小幺对这枪的念想全打消了,紧紧抱住自己的三连发单管猎枪。

顺带的,一旁看热闹同时也有类似心思的施扬、王平安也一并绝了念想。

鸟枪是前膛燧发枪,只需黑火药加铅弹丸。这两样东西,在这时代唾手可得,自然可敞开供应。凭心而论,鸟枪虽然初速低,射速慢,操作繁琐,但也有它的优点,比如射程远,侵彻力强,最重要的是,弹药补充不受时代限制。

赵猎已打定主意,将来干掉巴根,完成姐弟俩的心愿,在扬帆出海前,他打算把鸟枪的制造方法教授马南淳,也算是朋友一场。希望这还算先进的武器能帮助马南淳完成他们兄弟的心愿——尽管赵猎心里明白,这可能性微乎其微。

唉,求仁得仁,他也只能帮到这了。

没了换枪的念想,众人各自散去。

丁小幺兀自不解,跟在姐姐后面:“阿姊,这枪不行,鸟枪鸟枪,也就只好打鸟,哪比得了咱这把。”丁小幺得意地把单管猎枪举起冲阿姊一晃,“一弹十二珠,朝人多处打,一下能放倒好几人呢。那天赵大哥的威风你也看到了……”

丁小伊停下脚步,转身盯住弟弟,把丁小幺吓得后退两步。

丁小伊咬咬嘴唇,眼里有光:“他有他有威风,我也会有我的。”

丁小幺想问“就凭这把慢吞吞的老枪?”但看着阿姊的神情,终究没敢说出口。突然脸色一变,手指前方,“阿姊快看,消息树倒了,有船来了。”

姐弟俩不约而同端起枪,推弹上膛。这时远远见施扬跑来,高声叫道:“回来了,马秀士回来了。”

原来是马南淳回来了。

姐弟俩心弦刚一松,就听施扬又来了句:“他还带来几个人,看样子像官兵。”

丁家姐弟同时变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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