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初初
伴随着一整晚淅淅沥沥的秋雨,我睡的格外香甜,早晨睁着眼睛看着灰蒙蒙的天,忽然想起桓远,为什么风和雨都各得其所,我和你却老死不相往来,这是不是叫物是人非?还未来得及感伤,手机闹铃终结了这场湿漉漉的思念,提醒我今天要去参加老同学程浩的婚礼。
虽然精心的打扮了一番,但是没料到周末居然堵成了一锅粥,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天意,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仍然还是错过了他,就如今天这般紧赶慢赶还是错过了当面恭喜程浩的机会。
赶到婚礼现场时,已经进行到双方互换戒指了,我赶紧寻了空位坐下,只能遥遥的对新人隔空相望,隔着不远不近的距离,如同隔着这些年不慌不忙的时光,我不确定程浩能不能看见我,但我真心实意的祝福这个男人幸福,因为他是世界上,第一个,喜欢我的人。我想,即使我们在彼此心里已经模糊了面容性格,可是,仍然留着一个影子,叫做初恋。
高三那年夏天,有个男孩子轻轻的坐在我旁边,沉默了许久,终于侧过脸庞腼腆的对我说:
“你……好,我是……程浩。”
然后把所有科目的笔记一股脑给我,没头没脑的说:
“我的桌子放不下,先放你这里。”
之后,程浩总是恰到好处的留守在我旁边,上体育课,他就带水给我;课间操,他就排在我后面;物理课,他一定和我一组做实验;放学出校门,他会挡住我身后的汹涌人群;骑车子回家,他会骑在有车的那一边;就算自习睡觉的时候,他也会脸冲着我。
高考前一天,我在树下背单词,程浩突然问我“明天,我骑车带你去考场吧?”那个场景让我记忆犹新,如同青春一般,历久弥新。
那天的阳光格外强烈,天地都白晃晃的,连知了都禁了声,我们站在梧桐树的浓郁的阴影里,有一丝若有若无的微风,扬起我的头发,吹落他的汗水,我抬起头,看见他着力掩饰着慌张,然后我们都莫名其妙的哈哈大笑不止,不远处就是操场,尘土飞扬,就像飞驰而过的青春。
当然,他并没有送我,我父亲骑着车子带我去考场,程浩一路跟在我后面,笑嘻嘻的唱着不成调的歌,露出一排大白牙,傻乎乎的样子。
比他更傻的是我,不知道这笑容就是这个少年词不达意的表白。
后来,上了大学,我遇到了桓远,也终于明白了程浩那傻乎乎的笑容的意义。程浩来找过我,他依旧对我笑,只是有点苦涩,我无言以对,他一直在我宿舍楼下等了四个钟头,转身离去的时候,用双手在身后圈成一颗心,其实程浩不知道,我也一直躲在宿舍门口,看到那颗心的时候,我再也控制不住,捂着嘴哭了出来。
这就是了,我青春里第一次和爱情的交手。
经历过时间的打磨,我们都败下阵来,只有那些记忆,即使退色,即使枯萎,可是只要想起,便能品味出那万般柔情。
当时的我们那里知道啊,这凭着本能肆意飞扬的爱恨就这是你人生中唯一一次的青春,可惜,懂得这道理的时候,预示着你已经悲惨的长大了,而失去他,就是你成熟的代价。
对程浩而言,我就是那个代价。
于我而言,桓远,便是那个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