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明书屋 > 都市言情 > 我的镀金时代 > 第二百一十五章 《唐人街探案小》BUG,成就红星《周大仙》

第二百一十五章 《唐人街探案小》BUG,成就红星《周大仙》(1 / 1)

“你们别过来!别过来!”

当周青周大仙,终于仙了一回,将自己从深渊中捞出,洗脱了罪名证明了自己,那个浓眉大眼的,也就是谷智新扮演的真凶,他就露出了凶相。

抓了一个女警做人质,而这女警也是狠漂亮的,就是唐焉嘛。

“老谷!到底是不是你?!”

“你怎么做出了这样的事情来?”

“你……放下枪!”

最后,这个真凶,他终于完全的崩溃了,举枪自尽。

到了这里,似乎案情一下子就明白了,之前的情况非常的危险,周大仙这个本来清白的骗子,就要被当做杀人犯抓起来了,可是,这个家伙竟然能绝地反击,自己拯救自己。

这个剧情安排,这样的超级大逆转,简直是爽呆呆呀!

就好像让大家坐了一次过山车一样,但不过,三爷这次看着白实秋的眼神儿却有些不对。

什么意思呢?

白实秋心里明白,只是简单的说了一句,“电影还没完呢。”

还没完?

什么意思?真凶不是已经死了吗?

可别忘了,还有黄金大劫案,还有那三个凶人呢。

这三位又找了过来,反正他们是不死心的,但在一番斗法之后,这三人也是没有什么作为,却被宝宝发现了一个线索。

一个非常重要的线索,是一条短信,这条短信告诉他们,那天晚上,应该去追周大仙的那辆写着东星购的微面。

关键点,在于短信的时间,就是杀人案发生的时间。

这个短信的号码已经是查不出来了,可是,这个短信能是谁发的?

那个自杀的警察吗?

“小妹妹,这短信是你发的吧?”宝宝找到了那个眼睛大大的宋培的养女。

“小哥哥,你在说什么呀?”这小妹妹笑的很是可爱哦。

终于,真正的真凶找到了,而且,宝宝还讲了一个故事。

既然是养女,那当然不是宋培亲生的了,那么,不是亲生的,有时候就会有一些个怪怪的东西存在,即这个养父会不会变成兽父呢?

有一天,养女发现有个人对她多看了两眼,这个人是个年轻的警察,他的眼神中带着一种羞涩。

而虽然她不是宋培亲生的,但是宋培对她非常的好,想要把一切都给了她,想要给她更好的生活,做佛像就很难,于是,宋培跟几个人开始着手研究抢金店。

抢金店成功了,把金子融化然后藏起来,这个也不难,至少对于有个小作坊的宋培不难。

可这个时候,养女又对那个警察进行了一番……绝对不是引诱,反而是诉苦。

通过日记,她讲述自己养父对自己的各种虐待,还有许多不堪入目的东西,这日记在黄金案之后才到了警察的手上,而警察看到了这个日记,他会有什么反应呢?

“我怎么知道呢?”这小妹妹一双大眼睛,天真无邪呀。

“他杀了那个女孩的养父,还制造了一个近乎完美的犯罪现场,但,这个现场只是近乎完美,还差一点儿,这一点儿,不是他补上的,是那个女孩。”

这才真相大白,原来,那个凶器锤子上的血,是这个小女孩给弄上去的。

“哦,很好听的故事嘛,哈哈……”小女孩不在意,无需在意。

“你太聪明了。”

宝宝没有任何的证据可以定这个小妹妹的罪,但是,他有一个办法,可以让这个小妹妹,竹篮打水一场空。

“我提供黄金大劫案的线索,我知道那些个黄金在什么地方!”

宝宝来到了派出所,做了这么个事儿,而且,很快的,就在宋培的那个佛像作坊那里,找到了失窃的黄金,它们被融化之后,藏在了佛像之中。

小女孩儿想要的并非是这些个黄金,而是那悬赏的钱,这是合法的,她只要提供线索就可以得到,黄金是非法,又不能拿出去使用。

所以,才做了如此一个局,杀了自己的养父。

“哇啊啊!”

“原来是这个小孩子!”

“好吓人的眼神儿!”

那小妹妹阴狠的眼神儿,真的让人难忘。

不过嘛,到此,咱们的这部《周大仙》也来到了结尾,而且呀,这可是有了五十万了呀。

“我叫周大仙!周大仙的周!周大仙的大!周大仙的仙!”

只是现在换了,不是什么周大仙的道场,而是:

周大仙侦探社。

到此,电影结束,整个案子也圆满收官了。

“嗯~不错不错,白实秋,你们红星真的是很厉害,年轻人,确实有创意,好,很好!”三爷赞不绝口。

“三爷过奖了。”白实秋还是要谦虚一些的好。

其实,就在刚刚,三爷的那个眼神儿,白实秋是知道的,当真凶一开始出来的时候,是一个警察,这一点,就很不好。

这可不能乱黑的,搞不好这片子就完蛋了,会被禁的。

但,很厉害,峰回路转,直到最后才终于搞明白,原来这个浓眉大眼的警察,他之所以杀人是有原因的,而且这个原因是出于善,而不是恶,这就太完美了。

可以说没有黑呀,只是那个警察被利用了而已。

再加上,这个片子最后的这些个精彩推理,简直是完美无缺。

应该说,白实秋他们红星搞的这个《周大仙》确实是脱胎于《唐人街探案》,但又有很大的不同。

除了地点、人物、情节上的很大不同,最关键的还是在于案件推理的不同,也就是那个凶器的问题。

本来,关于推理,白实秋是直接就照搬了《唐人街探案》,因为在他看来,这部电影的推理部分还是很好的,很多人也都大赞的,而且,这么做也省力,何乐而不为呢。

可是,很快的,在大家的讨论当中就出了问题,别忘了,我们红星对一部片子,那都是要经过许多的讨论,乱七八糟,七嘴八舌过来了,才可以,大家发现这个推理很有问题。

本来觉得是一个小问题,但马上就变的不可收拾了。

不管是周青还是唐仁,他们都需要接触那个凶器才能留下指纹,而这是凶手设计好的圈套。

杀人的时候,凶器上一定会有血迹,而且,血迹还会飞散,溅到衣服上,弄的四处都是,处理血迹其实是非常非常困难的。

细节,我们可以不去管它,就说凶器问题。

原版《唐人街探案》中,警察们出现,很快的就发现了凶器降魔杵,那么,这个凶器是如何发现的呢?

先不管是如何发现的,就说其中一个可能,便是凶器上有血迹,这个快。

可是,如果凶器上有血迹,当初唐仁他在拿这个降魔杵的时候,怎么可能会感觉不到?

任何人,就算是眼睛看不见,可是碰触到了血液或者是液体都会有感觉的,而且,血液还是黏黏的,带有很腥的味道。

所以,想要唐仁留下指纹,就必须将降魔杵擦拭干净,就算是降魔杵有一个握柄,可是,只清洁握柄能混的过去吗?

杀人凶器上的血液怎么会如此的不自然?

血是会流动的,是会渗的。

而且,距离那么近,闻不到?

要知道,离开犯罪现场的手法,他是钻进了那个箱子,被当成个快递给送出去的,就决定了凶手不可能第二次碰触那个凶器。

于是,就产生了一个唯一的可能。

凶器上是干净的,没有血迹。

可这个凶器上却有一个人的指纹,这便是最大的毛病所在。

一个凶手清理凶器擦干了血迹,这是为的什么?

当然不是为了干净,更不是因为有洁癖,而是为了要消除指纹,这是常理。

可现在,一个没有血迹的凶器之上,却有一个人的指纹,这说明了什么?

说明了,凶手是个大傻逼,他擦干净了凶器之后,还在上面留下了指纹。

或者有另外一个解释,那就是,凶手不是戴着手套,而用的是杰士邦零感……挺奢侈的,一下就用了五个,反正看广告是可以留下指纹的,也许冈本也有同样效果也说不定。

很显然,这是一个越推理就越不合理的小bug,一个正常的侦探会马上就意识到,这个凶器上的指纹,绝对是后来特意印上去的。

可最有意思的是,我们通过这个小bug,可以找到真凶。

这便是,我们红星的《周大仙》了。

如此,才是一个近乎完美的推理,整个案情又符合逻辑,而且又显人性、看人心。

而且,这个片子拍的时候还考虑到了许多的细节,比如小女孩作为目击者,她放学回家的时间,还好,我们国家初高中生就是那么晚放学回家的。

“这个片子真的很有想法。”

“确实!关键还很搞笑。”

“而且,似乎还能拍出来好几个续集来。”

“有意思,挺有意思的。”

红星根据地里面,亮堂起来了,众位来宾都忍不住聊了起来,这些人不是院线方面的就是媒体方面的,对这个片子都有些想法。

至于三爷,在夸赞了一阵之后,他对白实秋还说了一个事儿。

“其实,这次来不光是看看你们红星的新片,还有一个想法,现在我们国内的电影市场发展的很快,从之前的沉寂已经走向了复苏,所以,我们想扶植一些新人,新导演。白实秋,你们红星我看挺好,不如就做个试点单位,怎么样?”

这是好事儿呀,所谓扶植不就是给钱给补贴嘛。

白实秋是知道的,其实国家有很多相关政策的,对影视制作的优惠倾斜是很大的,只不过很多的补贴,真正需要钱的新人导演拿不到,这就是执行过程中的问题了。

可这个事儿,他也有些担心。

“这个……”

三爷一眼就看出来了,“你小子,这时候小家子气了?害怕我动你的一亩三分地?告诉你,你们拍好片子拍的越多,我们才高兴呢,这道理还用我讲吗?”

白实秋当下也不多想了,“三爷,多谢了您。我这有时候……”

“哈哈……行了。”

到此,三爷这一行也是愉快结束,至于之后,那肯定是要来一番宴饮的,可人家就先回了,毕竟一场电影也是花去了很多的时间,很忙的。

《周大仙》的看片会非常圆满,可有的人看法就不一样了。

黄建忠看了电影之后,心里面是翻腾不已,他没想到一群年轻人能拍出这样的片子,这里面不光是有搞笑,有那些个乱七八糟的东西,可还有非常严谨的破案推理,甚至最后还来了一个延伸,让人意想不到。

可印象最深的却是一些细节,比如周大仙为何能最后抓住真凶,是因为之前他被黄大侠坑过那个戒指嘛,这个事儿没用几个镜头,可是却在最后起到了作用。

很细节,很走心。

一股自己老了的感觉涌上心头,江湖代有人才出呀。

“黄哥,好久不见了。”

“啊?你是……王老弟,你好呀。”

黄建忠没想到,竟然能碰到华宜的王家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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