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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精挑细选新衣服(1 / 1)

没有凄风惨雨,没有乌鹊夜啼,四周静悄悄,因为烧着纸钱,蚊子都不敢靠近,时而有些傻乎乎的蛾子,飞入火中,烧得劈啪作响,林子里怯懦的小兽,窸窸窣窣,想靠近火光,又不敢露头。

这是陈家的祖坟之地,建成一个小小的陵园模样,也无人敢来打扰。

哭了一路,陈沐的嗓子早已沙哑,此时孑然一身,跪坐于新坟前头,好多话要跟家人倾诉,在心头翻转万千,却如何都开不了口。

因为陈沐终于接受了这个事实,斯人已逝,生者更当自强,他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所有的悲愤都该化为无穷尽的力量!

“夜露重了,咱们回家去罢。”林晟轻轻捏了捏陈沐的肩头,他点了点头,抹了抹脸,磕了头,便跟着林晟回去了。

照着旧时规矩,陈沐该为家人守孝,不过陈宅已经被陈沐放火烧了,如今有家难回,他也不想将悲伤的气氛带到林家来,更不可能在林家设置灵堂,也就只能心中默哀。

而让陈沐感到无奈的是,明日他还要参加伊莎贝拉的酒会,这实在是非常的不合时宜,但又不得不去做。

林晟是个体贴周到的,也没让人来打扰陈沐,到得第二日,见得陈沐在院子里练功,才安心下来。

“跟我去个地方。”林晟是个懒散惯了的人,难得早起一回,便要带陈沐出去。

林晟能做到这个份上,又成了陈沐的契爷,陈沐自是信得过他,简单收拾了一番,便跟着上街去了。

想起昨夜乡邻们的送行,今日在看着城镇,处处充满了温情,仿佛人人眼中,都带着和善。

林晟带着陈沐来到了“同顺行”,这是新会城里最好的一家成衣铺子了。

掌柜的是个四十来的白胖子,留着八字胡,戴着瓜皮帽,一身缎子也是崭新,可惜肚子太大,影响了美感。

“贵客莅临,蓬荜生辉啊!三爷定是要出去玩耍,赶着来制新衣裳了,最近从苏州那边来了一批上好货色,一直给三爷留着呢!”

林晟呵呵笑着“老弟你这肚子是越来越大了,隔日可要去找医生看看,怕不是有喜了。”

掌柜有点夸张地赔笑道“三爷你最识得取笑。”

这寒暄两句,林晟也不耽误时间,指着陈沐道“这是我的契子,今天要去参加洋人的宴会,你给他量量身,挑件好看的衣裳。”

掌柜的扫了陈沐一眼,也是眼前一亮“恭喜三爷了,收了个这么有出息的契子,我看大少身材高挑,长相英俊,真是一表人才,日后必定飞黄腾达!”

林晟摆了摆手道“好了好了,好听的先别说,衣服都搬出来,好好挑捡!”

“是是是,宴会要紧,宴会要紧!”掌柜的连声应着,也不让店里伙计插手,亲自给陈沐量身,也只是一会儿,额头上便满是油汗,不停地拿个手帕来擦,生怕弄脏了衣服,倒也是个爱干净的人。

量了身段之后,掌柜的又是一阵夸,朝林晟道“大少仪表堂堂,来件长袍褂子也好看。”

如此说着,便将新货都搭在陈沐身上,林晟却不等试穿,不断摆手道“不好看,不好看。”

许是陈沐跟着普鲁士敦学了西洋玩意儿,又或许是昨夜里巴蒂斯特夫人的话语起了作用,陈沐身上带着一股子自信,旧式样的马褂长袍穿在身上,总觉得不合衬。

林晟到底是见多识广的,朝掌柜的问道“有没有西洋的款式?”

掌柜的听得此言,也是苦笑摇头道“我这小店哪里有这些东西,想要新款,需去洋行才有,或者广州佛山这样的大城市……”

新会的洋行是唐廷芳在做老板,林晟自是不可能带着陈沐去帮衬他生意的,想要去广州佛山之类的地方订做也来不及。

陈沐打从进门,就一直听从林晟的安排,毕竟出钱的是林晟,可此时陈沐却开口道“我不要西洋款式的,穿着不伦不类,如何看都丢架,总觉着是要巴结洋人老爷。”

林晟也点了点头,而后又为难道“只是这旧式样的袍子,你身架太瘦,撑不起来,看着总有些畏畏缩缩的……”

继而又朝掌柜道“有没有学子服?”

掌柜的眼光又亮了起来“大少考中廪生了?”

林晟瞥了他一眼,掌柜又缩了回去,虽说不少人穿学子服,但都是改了样式的,秀才衣服可不是谁都能穿的。

见得林晟不悦,掌柜的也活络起来,摸着双下巴,想了片刻,终于还是开口道“我这里倒是有一件,原本是一个公子哥定制的,只是一直没来取,不如大少看一眼?”

林晟知道这商号的底细,掌柜的巴不得整个店都卖给他,该是实在拿不出手,这已经是最后的压箱底了,当下也说道“那就看看去吧。”

掌柜的带着二人绕到后头的库房来,而后从柜子里取出一套来,慢慢摊开。

林晟是知道的,但凡成衣,多半放在衣架上展示,这么小心藏在柜里,定是有古怪的。

此时一看,也终于知道为何要藏着掖着了。

这是一套明朝制式改过来的衣服,上身是褂子没错,但裁剪又有不同,很是修身贴切,而且是立领,手袖稍有些长,卷边,镶银丝,袖筒上有精细的苏绣,下身却是一件黑色曳撒,跟裙子没两样,还配了一双简单的软底黑布鞋。

“这身穿了是要去唱戏么!”林晟也恼了,这样式有点擦边,清国从发型到服侍,都是男从女不从,除了满清贵族的妇人必须要穿满装,汉族女人可以穿明朝沿袭下来的一些衣装,但男人们却是不行的!

若穿了这身颇有点像锦衣卫样式的衣服出去,那也实在太过扎眼了!

然而陈沐却眼前一亮,朝林晟道“契爷,就这身吧,我虽然不能守孝,但好歹有个样子,这一身黑黑白白的,也合适……再者,洋人分不出个好坏,我只是在酒会上穿,其他时候照旧穿自己衣服的。”

林晟闻言,也是恍然,陈沐看中的不是这衣服的款式,而是这衣服的颜色,白衣黑裙,毫不花哨,肃穆之中带着风雅,也算是得体。

虽说如此,林晟还是有些顾虑“先穿起来看看。”

掌柜的听得此言,赶忙伺候陈沐换上,没曾想竟是非常的合适!

若换了别个,还真衬不起这衣服,陈沐男生女相,皮肤白皙,五官精致,穿了这一身,英气勃发,优雅大气,又不失庄重,竟是连林晟都看呆了!

“这衣服简直……简直就是为大少量身定做的,也只有大少才穿得出这么好看的味道来了!”掌柜的也是由衷赞道。

林晟终于拍板道“好,就这一件。”

将衣服打包收拾,陈沐与林晟回家,吃过午饭之后,便由林家的人,送到了二两村,准备与普鲁士敦一并去参加酒会。

普鲁士敦见得陈沐过来,也很是欢喜,朝陈沐道“昨天巴蒂斯特先生留了一身衣服给你,你过来看看吧。”

原来普鲁士敦也在为陈沐的穿着发愁,可见无论林晟还是普鲁士敦,对今夜的酒会,都格外的重视。

陈沐却摇了摇头,朝普鲁士敦道“感谢巴蒂斯特先生,不过我已经准备好衣服了。”

“领事阁下也会出席宴会,着装要得体,要展现出绅士的风度来,还是穿西服吧……”

陈沐仍旧坚决地摇头道“不用了,我毕竟不是法兰西人,穿华族的传统衣服就好,这不是绅士风度的问题,这是立场,不容改变。”

普鲁士敦早就领教过陈沐的执拗,也不再多说,眼看着也下午了,便让陈沐换上衣服。

当他见得陈沐这身衣服,也是眼前一亮,终于理解了陈沐的坚持,西洋服饰或许人人能穿,但华族服饰,也果真只有华人,才能穿出那样的味道来。

话也不多说,两人坐着林家的马车,往法租界的方向去了。

这法租界盘查也是严格,租界街区入口由贝特朗亲自带队,迎接络绎而来的贵宾们。

普鲁士敦是教区的枢机,身份地位都很高,人人尊敬,自是要放行,只是林家的马车只能停在外面,如何都不给进去的。

马车上,普鲁士敦又好生叮嘱陈沐,需要注意的礼仪等等,而后朝陈沐道“你这辫子……”

陈沐头上本就是假辫子,当即就解了下来,披散着头发,形象一下就减分了。

普鲁士敦也不多说,三下五除二,便将陈沐披散的头发束起来,扎了个圆圆的小发髻,活像一个丸子。

“这本是大洋海盗们的发型,不过无敌舰队的水手们,渐渐也学了起来,如今已经被接受,倒也干净。”

陈沐也知道,这些所谓的上流社会,无论男女,都喜欢戴假发,不过水手们在海上漂泊,假发不容易打理,也不方便,将头发扎起来,不会阻挡他们瞄准开枪的视线,打起架来也不怕被敌人揪住。

吃过大亏的海军们,也渐渐模仿海盗们的发型,最后连陆军和骑士们,也都纷纷效仿。

由于这种发式干净利索,能露出漂亮的脖子,也渐渐为上流社会所接受,甚至还一度掀起了一股风潮,巴蒂斯特先生就是这样的发型。

普鲁士敦给自己绑头发之时,陈沐也是心头温暖,不过终于还是要参加这个酒会,陈沐也收拾了心情,与普鲁士敦走进了领事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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