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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9章 天天一样(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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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到了初三之后,秦唐觉得,生活似乎也随着自己步入到了初三的门槛,他的生活,也随之而发生了一系列的根本性的变化。【高品质更新】而至于究竟是怎样的变化,秦唐也很难一下子说明白。不过,有一点,他秦唐还是很清楚的,那就是,到了初三之后,似乎自己的学校生活中,不再像初二的时候那样阴沉,而是带有了一些明快的意味了。

而早在以前的时候,罗大鹏便告诫他,如果遇到别人欺负你的时候,千万不能示弱,必要的时候,还要学会跟他拼命。尽管,秦唐天性中具有着一种懦弱的东西含在其生命之中,可是,毕竟兔子急了还要咬人的!

那一天,在下课之后,在嬉闹的过程中,秦唐被那位叫徐飞的同学,逼到了一个角落里。无奈之下,秦唐也终于发狠了,他猛地从地上拣拾起了一块砖头,朝着那位徐飞的脑袋便狠狠地砸了过去。而那位徐飞同学,绝对没有想到,这个家伙竟然敢真的跟自己拼命呢!因此,他也并没有躲闪——在他的心目中,秦唐绝对没有那个胆量来向自己发动攻击,特别是那种下狠手的攻击。可是,这一回,他却是错了,他要为自己的狂妄和大意付出血的代价!

那块砖头狠狠地砸在了徐飞的脑袋之上,幸亏秦唐当成由于太过于激动,因此竟然没有击中部位,不然的话,徐飞当时便很有可能当场死命。而这个时候,他也就是仅仅被打伤了而已,不过,却也已经是血流成河了。

后来的事情,自然便是秦唐的家里赔偿了徐飞家里一些医药费,可是,从此之后,徐飞同学,便再也不敢招呼秦唐了,反而是,见了秦唐之后,总是躲着走。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这是一个这个世界里的铁律。一直禀奉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人,我必犯人”的宗旨的秦唐,在这一次的最终冲突中,终于突破了以往的那种被动的局面,挽回了自己的尊严,提高了自己的声望。

原本,秦唐会担心自己的这一种表现,一定会引起家里人的责难。因为自己从小的时候,便经受了这种太多的教育:不能在外面惹事生非,遇事要忍让为主,躲避为先,因为自己家里很穷,万一惹了事情的话,那么,家里哪里还有钱来解决?同时,自己的家庭一直以来,都处于那种在村里受压迫的境地,因此在政治上一直都很不得志。而这,也从根本上造成了秦唐他在处理一些与人交往的事情上的右倾做法。可是,那一次,自己的一种过激的做法,不但没有让家里的大人对自己大加指责,却是肯定了自己的做法,反而还鼓励自己,以后如果再遇到这种情况的话,就继续像今天这样,该出手时就出手,天塌下来,会有地接着,让他不要怕,只要不是咱自己故意挑衅人家,而如果人家想从咱的身上找便宜,那可是他娘的打错了算盘了!就应该像今天这样,要一下子让对方记着自己:老也也不是好惹的!不然的话,他欺负了你一次之后,还会变本加厉地继续欺负你,让你永无宁日,让你的日子变得极为痛苦。

受到了家庭里的这种支持和理解,秦唐在以后的跟同学们的相处的过程中,自然便多了一些大气,少了一些怯懦;多了一些勇气,少了一些萎缩;多了一些霸气,少了一些柔弱……

初三,对于秦唐来说,似乎注定,就是一个更加动荡和坎坷的学段。而自己的那一场跟徐飞同学的争端,对于秦唐的初三生涯来说,其实也仅仅只是一个开始而已。

秋雨连绵。

虽然说是“秋雨”,其实从季节上来看,却已经是初冬了。可是,,那一年——也就是秦唐上初三的那一年的深秋初冬,却让秦唐吃够了苦头。从家里到学校,也就是四、五里的路程,可是,那个年头没有修柏油公路,所有的路面都是土路。这样的话,一下雨,特别是下那种连绵不尽的秋雨,这路便是“难于上青天”了。

如果是换在现在的孩子们,肯定是要先穿上雨衣、雨鞋,然后才可以上路的。可是,在那个时候,人们的生活水平如此之低,能够买起雨鞋的人家,又有几个呢?大多数的孩子们,还不是得依靠着他们的双脚,即使这条路再泥泞,他们也得在严寒之中,走完这每天八趟之多的乡村泥泞的上学路啊!

是的,每天要走八趟,四个来回:清早一个来回,早饭过后一个来回,下午一个来回,晚上一个来回。那鞋子,都被泥水浸得透透的,而且一脚踩进泥水里,竟然难以“自拔”,无论是回到家里,还是到了学校里的时候,秦唐的脚,早就被冻得没有了知觉了。人家那些有条件的同学,虽然没有能够买起雨鞋,可是,却也能够在上学的时候脚上穿一双,另外再带上一双鞋子。路上,脚上所穿的那一双,自然早就湿透了,其实就是当成了雨鞋来穿的。不过,人家还是做了很好的准备的,到了学校之后,再赶紧把那脚上所穿的那一双已经湿透的鞋子脱下来,然后再换上捎来的那一双干爽的鞋子。

每每,看到这些同学换上干爽的鞋子之后的那种满足的样子,听到他们的嘴里发出的那种满足的声音,秦唐的心里便生出了一种难以名状的感觉——嫉妒?甚至还带有一种憎恶!原因就是,自己仍然穿着那一双在路上就早已经湿透了鞋子!

而至于学习成绩,秦唐的学习成绩其实也并没有多少的变化——自然是比着初二的时候了。语文一直都是他的强势科目,因为他的作文水平一直还都是很可以的,虽然不敢说在班里是数一数二的,前五名那却是满有把握的。再就是物理,作为一门新的学科,秦唐对于物理这一门学科,还是很感兴趣的。他觉得,那里面所讲述到的一些东西,都非常地有意思,这跟他那好玩的天性在关。平时的时候,他的好玩寻可是出了名的,甚至为了玩,都能够忘记一切。不然的话,也不会出现曾经的那一幕了……

那天在上学的路上,在刚刚进入颜家村的村口的时候,秦唐看到了一块玻璃瓶子底,绿色的,在阳光之下,闪耀着诱人的光茫。因为当时秦唐在学校里正在学习物理学上的“光学”,而且正是凸透镜那一章。所以,一看到那一个瓶子底,秦唐便突然盟发奇想:嘿嘿,这个瓶子底,难道不正好是一个很好的凸透镜吗?而且,还是绿色的呢!不过也没有关系,绿色就绿色吧!

凸透镜,根据课本上所讲的内容,能够把光线人聚拢起来。而早在很小的时候,秦唐便玩过这种凸透镜,那便是父亲和母亲经常要用到的那种老花镜。那种才花镜,看上去,表面很是平整,根本就看不出有什么凹,有什么凸。可是,它的那种聚拢光线的效果,却是十分地骇人的。小的时候,秦唐时常拿着那一只老花镜,把它放到太阳底下,对准了焦距,来照地上的蚂蚁。

如果太阳很毒的话,只要把焦距一对上,那么,用不了多久,那只在地上刚才还匆匆忙忙地在爬着的蚂蚁,便再也动弹不了了,那高热度的光照,所形成的高温,很会就把那只蚂蚁给照得一命呜呼了。【高品质更新】

还有的时候,秦唐会把一张白纸放到那个老花镜底下,同样的,如果太阳光照很充足的话,那么,用不了多久之后,那张白纸上面便出现了一个黑黑的小洞——那自然便是被那只老花镜给照出来的。

对于这种游戏,从小的时候,秦唐便感到十分地有趣,同时,也感到这大自然的奇妙无比。不过,那个时候,他并不能解释这是为什么,只是知道,这老花镜竟然有着这样的功能罢了。直到上了初中,确切地说,直到上到了初三,在他的物理学科目里接触到了光学,这个道理他才渐渐地明白过来。

而说到物理学科,其实早在上初二的时候,便已经接触到了。只是那个时候所接触到的物理学,只是整个物理学里面的一个分支,即力学。可是,让秦唐一直感到有些不解的是,力学,这看上去最为简单的一个物理学分支,竟然在学起来的时常,是如此地艰难。或者,自己本来就不具备学习这种力学的天分。什么合力,什么位移,什么加速度,什么重力,等等。也正是因为秦唐觉得这力学很难,所以,他才奇怪:什么课本的编者们,会把这最难的力学,放到了初中二年级来学习呢?

一直到了初三之后,这种情况才有了一定的改观,那就是当秦唐学习成了光学、热学,特别是学习到了最后的电学之后,秦唐才渐渐地感到,他所真正感兴趣的,竟然是物理学里面的电学了。

要说起自己对于物理学的态度,总体来说,无论是那一个分支,总的态度,还是比较喜欢的。自然,这跟秦唐天性中的爱玩的因素有着直接的关系。这还真应了那位齐平天的一句话了:“你这可真是牵着皮儿子要饭——玩心啊!”而这一句话,作为对于秦唐的好玩的天性的充分肯定,一直都深深地烙刻在了秦唐的心里。

虽然秦唐在物理学的“力学”一部分里,觉得很难学,可是,在现实生活中,他却对于这种力学,颇为感兴趣的。而这其中最典型的一个例子,便是他的做蒸汽船的例子了。秦唐其实在做那个蒸汽船的时候,也并没有学习过什么,只是凭着自己的一种悟性,和对于一些现象的原理的分析与理解而已。他先是把一个电灯泡里面的“内脏”都掏出来,然后往里面盛上水,放置到了他的用木片做成的舰只上,然后再用架子把那个盛有清水的电灯炮架起来,而在那个电灯炮的下方,放上一支蜡烛。

准备工作就是这些。准备工作做好,然后,秦唐便把自己做好的木船放进了一片池塘里,点燃蜡烛。刚开始的时候,秦唐便觉得心里竟然是相当地紧张,一来,他在担心自己的试验能不能成功;二来,他也在害怕,那只盛着清水的电灯泡,会不会被烧炸了呢?万一被烧炸了,那炸飞的玻璃的碎片便会被炸得四处乱飞,万一飞到了自己的眼里,那可就麻烦大了……

其实,在此之前,秦唐就已经做过这样的试验了。当时,还是在爷爷居住着的那一个小屋子里,秦唐把掏空了内脏的一个灯光灌入清水,然后架到一个架子之上,在灯泡的下面放置上一支蜡烛,点燃之后,自己便迅速地逃到了一边,静静地观看着那蜡烛不的火焰不停地燃烧着灯泡的底部。远远的,秦唐已经看到了灯泡里面的清水开始沸腾起来,可是,却是迟迟地没有往后面喷汽。没有喷汽那可怎么行呢?只有让它开始喷汽了,那才可以形成动力系统啊!这个时候,秦唐不由得眉头一皱,计上心来。他认为,之所以没有形成喷汽,原因就在于,那个灯泡的后口过大,所形成的蒸汽不足以形成后喷力,而是都慢慢地跑掉了。

想到这里之后,秦唐便用一些棉絮将那个灯泡的后口塞了起来,这样的话,所形成的蒸汽便不会一个全部都跑掉了,而是先积存起来,到达一定的程度之后,才会形成一定的冲力,从而也才会形成一种向后的后座力,最终形成动力系统。

可是,当那个灯泡被烧得水汽真的“突突”地往外喷发的时候,看着那从来都没有见到过的情景,秦唐顿时被吓呆了,简直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于是,他便终于鼓起了勇气,用一根长棍子,一手挡着眼睛,一手拿着那根长棍子,终于一下子把那个盛着清水的灯泡给捅翻在地上了。

不过,后来,秦唐还是觉得有必要真正去试验一次了。于是,他选了一个晴朗的天气,把那条用木板做成的不木船放到了水湾里面。里面的水,缓缓地流着,看上去很惬意的样子。秦唐把那只自己制作的动力小船放进去之后,用火柴把上面的蜡烛给点燃了,然后便静静地等待着那条自己制作的木船,看看它是不能能够如自己所意料的那样,向前自动驶去。

半分钟过去了,可是,那条小木船却还是没有动静。一分钟过去了,那条不木船终于看上去发生了一些变化了,那个灯泡里的水开始沸腾起来了,整个灯泡里面很快就如同开了锅的样子,而且,不久之后,灯泡里面的蒸汽变得越来越浓,越来越浓,而且,渐渐的,竟然有些许蒸汽从那个灯泡的尾部喷发起来了,并且还发出了“突突”的声音。终于,在那喷射力越来越强的后坐力的推动之下,那条小木船终于开始向前慢慢地行驶而去了,而且速度竟然是越来越快,越来越快,到了最后,竟然还激起了很大的浪花呢!

“哦,成功了,成功了!”秦唐看到这一番情景,想到自己的设想终于变成了现实,不由得高兴地跳了起来。是的,天生便充满着无限的创造性的孩子,就应该尊重他们的这种创造性。因为,这种创造性带给他们的愉快,带给他们的成就感,那可是无与伦比的啊!

秦唐的创造性,由此便可见一斑。可是,他的这种创造性,那一天却是给他带来了巨大的灾难。那一天,当他无意间寻得了一块玻璃瓶底,并想要以此为材料,制作一个凸透镜的时候,竟然一不小心,把自己的手给划破了!

当时的情况,秦唐先是小心翼翼地拿起了那个瓶子底,然后放到自己的眼前,仔细地查看了一番:嘿,还真能把阳光聚拢在一起呢!那些太阳光的光线被那个凸透镜给聚成了一个绿色的小点儿,看上去十分明亮。只是,只是那个瓶子底上还有一些多余的玻璃,而带着这些玻璃,怎么看怎么都不像那么一回事情。嗯,我得把那些上面的玻璃碴子给弄去才好啊!想到这里,秦唐便一甩手,想把那个瓶子底摔到一块石头上,然后再把上面的那些碎碴子给弄去。可是,就在他把手扬起来的那一瞬间,那个瓶子底的边沿的那极为锋利的刃口,竟然一下子把他的手给划破了!而且,那划破的浓度还极大!这,秦唐通过自己的直觉便可以清晰地感觉出来。

刚刚开始的时候,他还没有感觉出有多么在疼痛,只是感觉到有些不大对劲。可是,不久之后,那钻心疼痛感便几乎传遍了他的全身。接着,鲜血汩汩地从那伤口处喷涌而出,像一股股流得正盛的泉水一般。秦唐就这要愣了一会儿后,同村的那些学生们便提醒他,说你快回家去吧,回家找大人,然后赶紧到医院里去包扎一下吧。

听了他们的那些话之后,秦唐这才醒悟过来似的,慌手慌脚地捂着伤口,一边强忍着眼泪不叫它流下来,一边拼了命似的往家里跑去。

还好,家里还有人,父亲正好还没有去上坡。一见到秦唐这个样子,父亲的脸色也是大变,道:“哟,你是怎么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啊?”

而秦唐这个时候也顾不上再说什么了,只是把满是血迹的右手高高地举到了父亲的面前,道:“爹,爹,我,我受伤了!我受伤了!正流血呢,你快看啊,正流血呢!”

看到秦唐的手伤势如此严重,父亲这才慌了神,一边唉声叹气,一边把秦唐领到了村里的赤脚医生那里,可是那位赤脚医生看过秦唐的伤势之后,摇了摇头,然后对秦唐的父亲说道:“这伤口太大了,咱们这里还不能缝!这样吧,我先给孩子包扎一下,然后你就带着他去医院里看看吧!”

然后,那位赤脚医生便给秦唐大致地包扎了一下,然后便让父亲带着秦唐去乡里的医院里去。

父亲骑着那一辆破自行车,顶着那一路的春风,吃力地蹬着车子。风很大,父亲每蹬一步,似乎都很费力似的。而坐在后面的秦唐,则更是心急如焚。他看到自己的鲜血,正一滴一滴地往下流着,掉在地面之上,砸成了四溅而去的血珠。

“爹,爹,快点,快点,我的血快流干了,我的血都快流干了!”秦唐一边看着自己的伤口,一边不停地催促着父亲。父亲也没有作声,只是,秦唐也能够感觉得出来,他的蹬车子的速度,分明加快了。

终于,在骑过了那座石桥之后,秦唐被父亲载着,终于抵达了乡医院里。让那里大夫们一看,他们说,这得缝上几针,不然的话,伤口很难愈合起来。听了大夫们的话之后,秦唐的心里便是一紧。心想,哎哟,怎么这么厉害啊!竟然得缝好几针呢!以后,以后自己再也不这么调皮了!

可是,那位大夫接着又说道:“不过,你们得先交上五块钱,然后我们才可以给孩子包扎!”

“什么?五块钱?怎么这么贵啊?”父亲一听便惊呆了,他来的时候,可是只拿着两块钱来的,一般情况之下,这种小外伤,用两三块钱便也满够了。可是,可是,他们竟然一下子要五块钱!看着孩子的手上的鲜血正一个劲地往下流,父亲的心也不流着血啊!

“敏子啊,你先在这里等一会儿,我到中学你姨无那里借五块钱,很快就会回来的!”父亲说完之后,便赶紧骑着车子向中学那边去了。而在乡政府驻地,看来父亲也就只是认识这么一个可以借钱的人了。

不管怎样,父亲总算是把钱线借回来了,然后人家医院里才开始为秦唐动这个看起来最小的手术。

对于这件事情,秦唐后来也时常想起过,认为这种情况,可能也是中国特色的一个重要体现。医院,他们口口声声说“救死扶伤”是他们的天职,可是为什么,总是非得等到交上所谓的押金之后,才开始他们的救治工作?他们宁可看着病人或者是伤者,就那么活活地流血流死,也不会伸出他们的手去帮一把。难道说,这,就是他们所谓的“天职”?天职,莫非就是活生生的见死不救?是的,在这样的一个金钱至上的社会里,哪怕是对于这样的白衣天使来说,也并不存在什么救死扶伤,而仅仅只是见死不救了。

大夫收了压金之后,先是给秦唐洗了洗伤口——而这个时候,秦唐刚刚从村子里来的时候,那位赤脚医生给他包扎的伤口上的那些棚带,此时竟然已经完全地鲜血给染红了,鲜血一个劲儿地直往下淌。

大夫们先是用清水将秦唐的伤口冲洗了一下,把上面的血迹,还有那些玻璃碎碴子,都一起给冲去了。然后,便又用酒精冲洗了一下。而当那酒精一浸入到秦唐手上的那个伤口中的时候,痛得秦唐直哎哟。那种被酒精刺激后的疼痛感,简直比起刚被玻璃划伤时的感觉,还要厉害啊!

之后,便是缝合了。由于之前已经打上了麻药,而直到这个时候,秦唐才感觉到麻药开始持劲。麻药持了劲儿,那么,在缝合的时候,秦唐也就根本就感觉不到疼痛了。眼看着医生拿着针穿梭一般在一针一针地缝合着,秦唐却根本感觉不到有任何的感觉,仿佛那针穿过的地方,根本就不在自己的手上似的。

终于,秦唐的伤口被缝合起来了,然后用绷带又给缠绕起来了。之后,父亲便把秦唐给带着回家去了。刚刚回到家里的时候,秦唐疼得根本就不敢说话,只是呲牙咧嘴呲牙咧嘴的。他的那些哥哥们,见他痛得那个样子,反而还都跟他开玩笑道:“怎么样啊,以后还调皮吗?有什么想法,干吗非得跟那块玻璃过不去啊!”气得秦唐只是干瞪眼。

其实这个时候,才是最疼痛的时候。因为经过一路上的颠簸,秦唐的伤口处的那些麻药的劲儿,早已经没有了,那种痛到心底的感觉,让秦唐几乎就是死去活来。到了晚上,父亲竟然给他买来了一毛钱的糖块——在秦唐的记忆里,这似乎是父亲第一次给他买糖块吃。。而在那个物质极端贫乏的年代里,这种正宗的糖块,分明是相当宝贵的。特别是对于孩子们来说。可是,父亲在给秦唐糖果的时候,却也是跟他开玩笑道:“呵呵,呵呵,敏子啊,你以后啊,就是像今天这样,玩猛地给我调皮,给我糟就行啊!因为只有这样,你才会有糖果吃啊,何乐而不为呢?”说得秦唐的脸是红一块,紫一块的,恨不能有一道地缝钻进去。

除了语文和物理之外,秦唐在其他的科目上,可以说都是成绩平平的。而成绩最差的一科,便是英语。无论他怎样努力,可就是不能入门。一看到那些字母组合而成的单词,秦唐的脑袋便大了不少。再就是数学。在上小学的时候,其实秦唐的数学成绩还是很不错的,尤其是应用题,那更是秦唐所最拿手的。可是,到了初中之后,一切似乎都被颠覆掉了。那些数学知识,竟然是如此的陌生,什么有理数,什么无理数,什么乘方,什么开方,都统统是一群混蛋。只有平面几何,秦唐觉得还是很可以的。无论是英语,还是数学,一切都让秦唐吃尽了苦头,跟上小学的时候,那根本就不是一回事情。

虽然说对于物理学,秦唐还是很爱好的,可是,也就是仅仅限于一些纲目而已,比如电学。而对于在初二时所学的那种力学,还有热学,秦唐也仍然是觉得一蹋糊涂,根本就不知道在课堂讲的是什么东西,作业发下来之后,也是一个劲儿的错错错,那叉号是满本通红一片。不过,秦唐倒也感觉不出有什么来,反正,自己已经是习以为常了。

直到那一次电学考试,秦唐的一次出色的发挥,竟然使他得到了九十三分,一个在全班里名列第二的好成绩!而秦唐之所以能够获得这样的一个成绩,当然还跟他的那种对于事物喜欢钻研的特点有关的。他还记得,那一次考试的最后一道试题,是一个附加题,如果能够答对了,就可以得到十分的附加分数。而秦唐,也正是通过自己的一番思考,觉得其实就是那么一回事情而已,并没有多么难的,就这样,那十分,就轻易地被秦唐给拿到手了。

秦唐直到现在,仍然记得那一道题的内容:一根导线,如果截成四截的话,问它的电阻会是原来的多少?秦唐知道,导体的电阻,跟导体的长度有着直接的关系。如果只是截成两截的话,那么它的电阻自然会变成原来的二分之一;而如果截成了四载的话,自然也就是原来的四分之一了。也正是这种相当然的分析,根本就不需要什么过多的理解,秦唐便轻松地列出了版式:二分之一乘以二分之一。

考试结束之后,本来秦唐并没有对于这次考试的结果有什么想法的。因为在班里,他的名次,也就是在前二十名内罢了,几乎没有一次考试,几乎没有一科的成绩,让他能够名列前茅过一次。不这,对于这次考试,秦唐的感觉却是有些异要,那就痛快!在做题的过程之中,他便感到了一种分外的痛快;而在交上试卷之后,他也更是感到了一种与以前的那几次考试所不一样的感觉。痛快。顺畅。

而在成绩公布之后,可是,竟然有那么几个同学,对于秦唐能够考取这样的一个成绩,而感到十分地意外——他们感到意外,是意料中的事情。因为秦唐以前的成绩表现确实并不怎么样。而现在,竟然一下子考了一个第二名!虽然,这仅仅只是单行科的第二名,却也已经足以让他的那些同学们,当然了,还有他的那些们,都感到吃惊。甚至,甚至还有一些同学,还肯定地认为,秦唐这一次的成绩一定不属实,并肯定他是抄袭的。

而对于这种污蔑式的说法,秦唐其实也没有放在心上,因为他知道,无论自己辩解,都不会让他们相信自己的,而且还往往会越描越黑,所以,干脆,他便也不再描了,任由他们说吧。

毕业考试的日子即将来临。而秦唐呢,却丝毫都没有做好相应的准备。而家里的人,却在这个时候加强了对他的查询,整天家一天到头不停地问,问他准备得怎么样了,能不能考上等等这样一些让秦唐十分厌烦的话题。当然了,秦唐自己的心里还是十分地清楚的,那就是,他的这次中考,可以说,基本上是没有什么希望的。当时的中考采取的是选拔制。因此,秦唐其实早就为自己定下了一个目标,那就是,他如果能够进入到了前十五名,那也算是很不错的了,因为原因很简单,自己的实力就摆在那儿,自己明明就是没有那么强的实力,若是给自己再定下一个根本就不切合实际的目标的话,那岂不是自欺欺人吗?而根据自己现在的水平,能够进入到了前十五名之内的话,便可以度过了这“校选”的这一关。而至于乡选,甚至县选,秦唐却已经是根本就顾及不到的了。而且也可以说,那也是它秦唐根本就不敢想的事情。

五月中旬的时节,中考初选的日子终于到来了。而秦唐呢?也是稀里糊涂地,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么样考完的。唉,三年的初中生活,就这样结束了。而在这三年的初中生活中,他究竟学到了什么东西,他究竟明白了什么,领悟了什么,感受到了什么,秦唐都不能回答。他所知道的,仅仅是,他终于跟别人一样,跟大多数的村里的孩子们一样,走完了他的上学历程了,而下一步,他的人生之路究竟会怎么走下去,他也根本就没有什么打算,他只是任凭命运的潜流,把自己给任意地冲向四方。

考试结果也终于出来了,秦唐在那次校级的初选之中,竟然名列第十二,当然了,在当时一个班里,是要选出十五个人去参加以后的乡里的乡选的。而他既然考了一个第十二名,那么,自然他便也有机会,进一步参加七天之后的,乡级别的大选了。

初闻这一个消息,秦唐的心里还是很高兴的,因为,因为他的第一个目标,终于算是实现了!嗯,只要能够拥有如此的一个成绩,他也便可以跟家里的父母和哥哥们交待了。而如果考了半天,竟然连一个全班的预先都过不去的话,那么,下一步,他还有何面目再见家乡的父老啊!而现在,自己已经有这样的一个名次在这里,万一家里的人问起来的话,他也便可以跟他们有个交待了。

而在随后所进行的那那次乡试之中,秦唐果然没有通过——他几乎就是一定不能通过的了。像秦唐那样的成绩,如果也能通过的话,那这个世界可真的是太疯狂了。因此,对于这样的一个结果,秦唐还是有心理准备的。可是,尽管他有着充分的心理准备,可还是在结果出来之后,自己一个人,偷偷地跑到河滩里大哭了一场。

直到这个时候,秦唐才想起去年的时候,自己跟父亲和母亲提出经退学的要求的事情来。而当时的那个劝自己一定要好好学习的罗大鹏,现在早已经去部队里参军去了。罗大鹏是去年秋后参的军,兵种也还不错,是海军,服役于北海舰队。通过近期内的一些信件往来,秦唐也得知,罗大鹏在部队里混得还算不是不错,而且,通过他的来信,秦唐也获悉,罗大鹏有在部队里考取地士官生的想法,并嘱咐秦唐一定要好好学习,以弥补自己没有能够考上中考的遗憾。

想起罗大鹏去年的经历来,秦唐其实也是很感慨的。罗大鹏当时也是在自己最后一考而败的情况之下,才把心一横,前去参军的。当时的罗大鹏,已经是第二次复课了。他第一次复课的时候,在县考之中,竟然以半分的差距没有能够考上。当时考完之后,罗大鹏的信心还是很强的,别人问起来,他也总会说,“嗯,应该还算可以,应该还算差不多吧”,言语之间,带着很大的信心在里面。而且,一平日里,也总有喜色挂在脸上,看上去,甚至连整个家庭都跟着他沾带着一些喜气了。可是,当结果下来之后,罗大鹏竟然一下子蒙了,他不敢相信,真的不敢相信,自己竟然考取了这样的一个结果!他竟然只是差半分,竟然只是差半分!!!而平时的他,是如此的努力,每天都会学到半夜三更的,其中他所受的苦,所受的累,又有几人能够知道呢?本想,本想能够用那些自己所受的苦与累,换来一个好的结果,一个令自己可以接受的结果,可是,可是,可是,结果却是这个样子,他心有不甘,他真的是心有不甘啊!

后来,在家里人的反复劝说之下,罗大鹏决定,还是再复一次课。毕竟,按照一般的想法,在复了一次课之后,竟然能够仅仅相差关分!如果再复一次课之后,那便绝对不再是半分的问题了,而是能够超出录取分数线多少分的问题了。

&^^%#重生之八十年代449_【第449章】天天一样更新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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