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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九章 对战沙场(1 / 1)

陈圳坐在自己的战马上,神情凝重地看着眼前的一切,默不作声。此时他距离囚牛之国胡琴城的南城门有着八里的距离,眼前战火连天可他却没有受到丝毫的波及,很显然这个男人并没有处在战场的中心地带,只不过是压阵罢了。

男人浑身上下披着白银色的重凯,胯下的骏马也是全副武装,蹄子不停刨着地,鼻孔中发出了粗壮的喘息声。自己的坐骑所发出的这种沉重的喘息声在陈圳听来是极其悦耳的,尤其是配合上战场厮杀的轰隆声响,简直就是一场听觉的盛宴,二十年来陈圳对此乐此不疲。

他是个将军,也是嘲风之国征讨出征囚牛大军的绝对统帅。

在嘲风之国的军队之中,陈圳素有“白骨杀神”的称号。这个称号可不是虚的,来源于他多年以来一直以白银色的铠甲出征,每逢大战必定亲自督阵,更来自于他杀人不不眨眼的对敌。睚眦之国的军队素来被称之为“疯狗”,因为他们每胜必屠城,以战养战的如同疯狗一般吃人不吐骨头地席卷这片大地,多少年来打出了自己恐怖的风格,令人闻风丧胆。而“白骨杀神”呢?更为恐怖。陈圳恐怖的地方不在于屠城,与之相反的是他从来不伤及幼小妇孺以及老人,但到了每场战争的收尾阶段,他都会将敌方守将或者军营中的最强者拎出来单挑,若有人能胜过他便收入麾下,若胜不过他,那么所有的敌军都会被活生生打成奴隶,被折磨个半死之后贱卖到其他国家中去。

当然,他从未输过。

出征之前,嘲风国君也曾想过这一场对囚牛之国的战争到底要不要立陈圳为统帅,毕竟他是放眼九国之境,要做一统天下的大皇帝的,而陈圳的带兵风格又算得上极其狠辣,若这人将胡琴城攻下之后的所作所为真的有损了嘲风之国的收益,那么很明显,就得不偿失了。但当时的嘲风国君转念一想,胡琴城中的最强者也是最大的权臣,那可是少虹啊,九国境内唯一一个成名已久的圣者。而对上了圣者当然不可能指望着另一个圣境强者去正面将其击败,反而要涌上自己最强的手段去取胜,不惜任何代价。于是时至今日,陈圳便骑着马站在了胡琴城南城门外八里的位置上,亲自督战。

亲自督战是陈圳从军二十余年以来的习惯,只不过令他有些失望的是,他并没能在自己面前远处的城墙上见到少虹,这有些让人情绪低沉,令他不太开心。

疾驰之下的马蹄声从陈圳的右边响起,他没有分神去看而是死死地盯着战场上的情况。胡琴城南门外方圆数里的地方此时已经变成了一片修罗场。双方所采用的战阵都是一样的,骑兵突进步兵跟上,最后是弓箭手压阵。嘲风大军还没能攻到胡琴城的城墙上,所以此时南城门外尸骨遍地,惨绝人寰。但一条又一条生命依旧在这里飞速地消失着,一将功成万骨枯,恐怕再没有比这更合适的形容词了。

传令兵禀报完毕之后迅速离开,而身旁的副将骑着马转过身来到了陈圳的耳旁,对着他的耳朵悄声说道:“将军,囚牛之国似乎已经准备要动用那些半圣境界的术士了。”

“哦?你确定?”

“确定。刚刚传令兵来报,他已经连续看到三个在脸谱中出现过的半圣术士登上城头,似乎就是在测算,准备一些什么。”

“好。”听到了这个消息,陈圳当机立断地说道:“传令后军,将国君给我们准备的八门轰天大炮抬到阵前来。请诸位上师做好战斗准备,传令前军将战线后撤,准备发射轰天大炮。”

“是。”

“我倒要看看没有了少虹督阵的胡琴城,到底能玩出什么花花来。将轰天大炮对准城墙,准备发射!”

王小七是被强制征兵的,虽然他不想打仗,虽然他的家中还有一个老母亲,虽然他还没娶老婆,但他还是被发配来当兵了。

官府来抓人的那天倒也算是人道,临走之前还往他家的院子里扔了二十斤白米白面,大概是觉得官府有钱就了不起,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二十斤白米白面,大概是够自己的老妈吃一阵子了吧?从嘲风国境行军开始,王小七就一直在想这件事。但这米面吃光了之后该怎么办呢?二十斤,就算省吃俭用也吃不了两个月吧,两个月之后自己的老妈大概又要为粮食犯愁了。想到这里,他也不禁开始犯愁了起来。

这次嘲风之国的强制征兵是很奇怪的,虽然明说了战争结束之后所有的非常规兵种——比如王小七这种被临时征兵的人——都会发八两银子当军饷,要是殉国了就给家里发二十两,但好像所有人都在传言,所谓的军饷不过就是个幌子,没有的事情。在所有人都这么想的时候王小七却不这么认为,他是一个比较单纯的孩子,觉得官府起码不会欺骗他们,否则官府凭什么是官府,凭什么管着他们呢?于是每次想到回家之后就能拿到八两银子,他心里就美滋滋的。这八两银子该怎么用呢?买头牛或者买几只鸡,这样自己和老娘的日子也就能过得舒服点,家里也有鸡蛋吃了。但每次一想到八两之后还有个二十两,他就犯愁起来。这是王小七生平第一次为了钱多而担心,毕竟钱多了没命花也是个大问题。

他是很单纯的,这种单纯让他在行军的时候比别人轻松了不少,在军营里也没什么人欺负他。没有谁会喜欢去欺负一个傻子,欺负傻子的时候一点成就感都没有反倒不如去挑衅那些个老兵痞呢。起码挑衅了老兵痞,哪怕自己最后被揍了,那也是一种奋勇向前不畏艰辛的,敢于挑战“权威”的精神,能被人伸出大拇指,夸一句“有种”。

于是在进行了所谓的加急训练之后的半个月,王小七就跟着部队上了战场,上了前线。他们从嘲风之国出发行军到此地,已经是过了半个月的事情了。行军途中的王小七乐天派的精神让他很勤奋。庄稼人嘛,浑身上下都是一膀子力气,用不完的。于是在军营中他闲着没事儿就帮人家干这个干那个,谁有活儿干不完了或者比较累不想干的时候就招呼一声“小七,哪儿呢?”,然后王小七就应声出现。一声招呼不到,两三声王小七就来了,所以大家都很喜欢他。

在这群当兵的里,最喜欢他的一个人叫杜五,是个正规兵,也算是心地善良。杜五当兵也有五年了,算不上什么老兵油子但也被发配过来给这帮临时征上来的小孩当个百夫长,俗称带孩子。杜五是没什么梦想没什么追求的,他就连当把总的想法都没有,更别说什么更高一层的官儿了。他这个人啊,算得上堂堂七尺男儿,看起来就比王小七要高出半个头来,可偏偏就好上了一口酒。这人没什么事儿就找王小七喝酒,王小七不喝,拿水当酒陪着他喝。往往是杜五已经酩酊大醉了,王小七还什么事儿没有,反而要伺候人家睡觉,等到百夫长睡着了他才走。

杜五爱找王小七喝酒不为个别的,就为个说得上话。也不是杜五能和王小七说得上话或者王小七能给杜五说些什么,就是王小七不喝酒,也不是很爱说话。每次杜五和他唠点什么事儿,他总是“恩恩”“啊”“对的对的”这样回应。这种聊天其实不是个办法,但杜五喜欢这一口。平常日子里他也就是个百夫长,虽然带着兵可都差着年龄,说不上话;而自己当初一起参军的那帮老兄弟呢?要么战死了要么早就升了官,也就更说不上话了。

也就偏偏因为王小七这个说不上话,他就反而和杜五说得上话了。喝酒这种事儿,尤其是在酒桌上交朋友这种事儿,永远是一回生二回熟的。一来二去,杜五也就和王小七熟络了起来。有一回杜五又找王小七喝酒,一去他睡觉的地方竟然没找着人,于是杜五就在军营里面好一顿找,没想到是在茅厕边上找到了哭哭啼啼的王小七。

看到自己的朋友哭了,杜五不能够坐视不管啊,于是他就走上去问:“小七啊,你咋了?”

“想俺娘了,想回家。”

听到这话,杜五猛地一个箭步就窜了上去直接将王小七的嘴巴给捂住了。捂住那张年轻的嘴之后杜五紧张地左顾右看,确定身边没什么人之后才将王小七的嘴巴给松开,说道:“小七啊,饭可以胡吃但话可不能乱说啊。你刚刚说的什么,都给忘了听到没?”

“可......可俺就是想俺娘嘛......”王小七委屈地说道,他一个堂堂男子汉此时眼睛肿竟然要落下泪来,这一幕也是看的杜五十分惆怅。

“小七啊,既然说到这,哥就不得不跟你说点题外话了。”看王小七都这个模样了,杜五感觉是时候了有些话现在应该说了。于是他顿了顿整理了一下思路之后,颇有些语重心长地说道:“小七你知道么,你性子太艮,这样对你自己不好啊。”

“啊?哥你这话啥意思了?”

“就是,怎么跟你说呢。人活着啊,总不是为了自己活着的。或者说没谁能完全按照自己的活法一直活下去,这样是要出事儿的。不论是你还是我,要做些什么事情总要顾忌别人的想法别人的看法。你自己想没想过,如果你刚刚说的话被别人听到了,或者说传到大将军的耳朵里会怎么样?”

杜五只是个兵,实际上他并不知道这次领兵出来打仗的人是什么人物,当然他也不怎么关心这个。反正在他们这群最底层的士官之中,把上头的人一概称为“将军”,把最上头的人永远叫做“大将军”,这样总是没错的。

而听了他的话之后的王小七摇了摇头,表示不知道。

“你这是动摇军心,该当杀头!”猛地一下子,杜五有些恶狠狠地说道。

王小七的身体猛地颤抖了一下,茅房附近的黑夜似乎是有些太浓了,杜五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但总能听到他带着哭腔的声音颤颤巍巍地说道:“那......那杜大哥,俺该怎么办啊?”

男人轻轻地摇了摇头,而后叹了口气,好像是没什么可说的了。对于这样年轻的小牛犊子,杜五的确是没什么可说的。他最好的成长的办法,就是越长越大,多经历多感悟,自己切身体会过之后才是最好的成长。

可惜的是这里是军营,是一个注定需要迅速成长,需要经验需要阅历的地方。寒门再难出贵子,这句话运用到军队之中也是一样。没有关系没有阅历也没有什么为人处世的经验之道的人要如何出头呢?实在是太难了。

说到这,杜五就不禁想到了他自己。当年的自己岂不就是一个野心勃勃的孩子?什么都没有的情况下就想要成就一番事业。可事业这个东西并不好弄啊,当你一无所有的时候你又有什么资格向上苍祈求一切呢?自己的确是够努力了,可回报又是什么,他不敢想象。

于是最终,杜五还是叹了口气轻轻地说道:“少说多做,就这样吧。”

少说多做,多么浅显易懂的四个字,多么容易琢磨的道理啊。这四个字在今天的站在战场上拼杀的王小七看来的确是再简单不过了,可说这句话的人却再也见不到他了。

半个时辰之前,杜五就那样死在了王小七的身前,他是为了他而死的。那时候两军混战,横刺里插过来一支长矛,朝着王小七的右臂肋下就刺了过来。王小七刚刚杀死了一个敌人,刚出于旧力刚去新力未生的阶段,就更不用说去应对那个骑着战马的奇兵了。

当然,他感受到了奇兵的存在,只是无力反抗罢了。这种无力反抗的状况最可恨,也最恶心。那时候一种无力感如同水漫金山一般涌上了王小七的心头,他真的感觉到自己是一块浮萍,一棵小草一样,在战争机器的碾压之下显得脆弱而渺小。

他想,他再也见不到他的老娘了。

可就在这个时候,恍若天降神兵援兵乍现一般,杜五出现在了他的身旁,用胸膛硬生生地替他挡下了这一矛的攻击。长毛刺破杜五胸膛穿过他的脊背透出,鲜血猛地就泼在了王小七的脸上,这让他一愣神。就在他愣神的时候,身前的杜五猛地挥动自己手中刀,一刀劈断了战马的一只前蹄。就在战马失去了平衡猛然摔倒的时候,杜五抬手又是一刀直接劈开了那骑兵的脑壳,第二种鲜血的味道瞬间就弥漫开来。

抱着已经被长矛透体而过的杜五,王小七不敢相信这一切。他不敢相信那个虽然是自己的百夫长可看起来却如同自己的哥哥一般的人,就要这样子地死在他的面前。王小七没有过哥哥,所以当杜五出现的时候他很珍惜,也有些胆怯。可事到如今,珍惜和胆怯都要到头了,他就要没有这个哥哥了。失去的痛苦是远远无法被得到的欢愉所占据的,这两者是完全相反的东西。世界上的每个人都要用双倍的痛苦为自己曾经的欢愉所买单,当王小七第一次听到这句话的时候他还什么都不懂,可今天的他,却认认真真地感受到了一种撕心裂肺,默不作声的痛。

尽管是在战场中,可王小七的泪水却滂沱而下,滴落在了杜五的脸庞上,这似乎是让他恢复了一丝生机。

“杜大哥......为什么救我,我已经杀人了我不亏了,可你为什么还要救我啊!”

王小七几乎是嘶吼着喊出了这句话,但声音很快就被淹没在生死拼杀的呐喊之中了。似乎是收到了王小七的召唤,杜五身上的血窟窿依旧在流着血,可他的脸上却出现了一种回光返照的神态。鲜血不仅从杜五的身上流出来,也从他的口中冒了出来。他拼着最后一点性命吊着最后一口气,用手指已经残缺了的左手轻轻地将王小七的头扶到了自己的嘴唇边上,而后说道:

“臭小子,留着你的命,回去见你老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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