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知青(1 / 1)

宋沅伸出大拇指地去给小家伙顺毛,可真是委屈死了。

“沅丫头”

一道比较苍老的声音从后方响起,宋沅回头,徐立先就站在她身后不远处。

“徐爷爷,你咋的过来了?”宋沅有些惊讶,平时徐爷爷可是巴不得与自己老死不相往来。难道是刘奶奶有事找自己?

“你过来”,徐立先朝她招手。

宋沅依言走过去,到徐立先跟前的时候他打开了手里老旧的电筒。

电筒暖黄的光直直对着宋沅的脸,照得她有些睁不开眼。

正当她抬手想去挡的时候,徐立先呵斥她别动。

老人走上前,仔细看着宋沅肿胀的右脸,布满褶皱的脸庞越来越沉。

不省心的丫头,明明昨晚的一切都昭示着她不似表面这么柔弱,可转眼就被人欺负成这样了,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你啊你!”

徐立先恨铁不成钢,慢慢从裤兜里摸索出来一瓶药油。

冰冰凉凉的触感让宋沅躲闪了一下,在触及老人那不太高兴的脸时,她讨好地笑笑,重新把脸凑过去。

“徐爷爷,你咋知道我需要药啊?”宋沅嬉笑着问,声音清脆,仿佛受伤的不是她。

“你说呢!”徐立先轻扣她的脑袋,这小家伙,明知故问。

“碗儿,徐老”。气氛正温暖时,身后一道声音响起。

两人回头,看着从黑暗中走出来的男孩,高大的身影略显单薄。

“青杰哥”,宋沅虽是应声,心里却止不住狐疑,今儿个怎地一个个都往猪圈跑。

“我给你带了点药”。

柳青杰开门见山介绍自己的来意,顺势把药递到宋沅面前。事实上,他下午就来了一趟,但没见到宋沅的身影。

后面和别人来锄粪的时候才听说今天是宋芳来上工。

不过宋芳那嫌这嫌那的状态,他就知道准出事。这不把小猪饿得嗷嗷叫,甚至还惊动了大队长。

他知道碗儿舍不得小猪挨饿,会过来加餐,所以打算来个守株待兔。

他放下碗筷就过来了,自觉来得够早,哪知徐老比他更早。不过倒也没那么多计较,只要是给碗儿上药就行。

“谢谢你,青杰哥”,宋沅没有矫情,直接把药接了过来。

既是别人的好意,她自没有拒绝的道理。这些人情,她会从别的地方还回去。

徐立先见柳青杰过来,交代宋沅勤擦药就背着手离开养猪场。

看着徐立先的背影越来越模糊,柳青杰收回视线。

“碗儿,那些东西已经出手了。野猪肉5毛一斤没要票,两只野猪去掉内脏一共是150斤,计75块钱。野兔是5块钱一只,三只计15块。至于野鸡,我自己留下来一只给我母亲补身体了,按照黑市行情来算,我要给你2块钱,加起来一共是102块钱”

柳青杰一边说着,一边伸手去荷包里掏钱。

宋沅环顾四周,上前按住了柳青杰的手。

“青杰哥,大娘补身子的鸡就不算了,当我孝敬的。还有,你得把我上次差的那些扣除了。剩下的,你帮我藏起来吧,你知道的,我那个家藏不住一分钱。”

宋沅想着自己那一亩三分地,前脚刚放下后脚就被拿了,到时候人倒打一耙说她偷钱她是有理也说不清。

“行,那扣除上次差的5块,一共是95。你要用的时候来我这拿”。

想想宋沅的情况确实为难,柳青杰直接答应了下来。

算好账,两人心照不宣各自撤退。

……

大房的宋芳,吃完饭躺在自己的床上咿咿呀呀哼着小曲儿,仿佛晚上被骂的狗血淋头不是她。

越哼心里越是甜蜜,这要不是今天爷爷那么强势地安排自己去上工,自己也不会阴差阳错遇见那人。

想着那人清秀的面孔,还有那文质彬彬的模样。宋芳觉得自己的心跳都加快了不少。

今天下午,宋芳本来就因为做饭的事情气得不行,正好她的小姐妹约她去玩,她也就半推半就地答应了。

“芳芳,我跟你说,这次新来的知青可俊了。你不知道,那通体气派,一看就知道不是农村的。”

罗彩娟挽着宋芳的胳膊,一边诉说着自己对新来的知青的认知,而两人走的方向正是大队分给知青的地。

正是青春少艾,这些姑娘,看着那干干净净,清清秀秀,满身书卷气的男孩子,可不就是稀罕嘛。

罗彩娟说得天花乱坠,宋芳却提不起一丝兴趣。就罗彩娟说的这些,她宋芳可瞧多了。

干干净净,清清秀秀,她自己哥哥就是这副模样。满身书卷气,她见过小叔宋建成意气风发的模样,可以说到现在为止,她见过的男孩没有比小叔更加贴合书生气这个词儿了。

“不是,彩娟,我上着工你就拉我出来说这个?”

宋芳甩开罗彩娟的手,不太想搭理喋喋不休的人。

罗彩娟见宋芳拉胯下来的脸也不恼,只悠悠看着她。

宋芳是瞧不上自己说的这些人,她们老宋家的人都长得好。不说别的,就说眼前的宋芳,虽然脾气差没脑子,倒是那张脸却是很有欺骗性。

罗彩娟本人是一张大饼脸,五官扁平,面色蜡黄,眼下方的位置布满许多的斑点。

所以对于拥有好皮囊的宋芳,她是羡慕的,对宋芳也更多了些包容。

“芳芳,你可还别真瞧不上这些人。那人再差,总归是城里来的。你再看咱村里这些庄稼汉,哪个不是黢黑黢黑的,就那汗味都能臭死个人。你别告诉我,你将来就想嫁个庄稼汉子,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在土里刨食吧?”

就她俩这个年纪,再有一年就该成婚了。

现在都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若真要父母去定,那指定为了家里兄弟的彩礼钱就随便把女儿给卖了了。

与其接受那样的命运,不如自己放手博一把。

下乡的知青,可全部是城里来的。这以后要是回了城,那自个儿的身价不也是水涨船高了嘛!

宋芳被罗彩娟说得有些沉默,罗彩娟的话是说到了她的心窝窝里去了。

她最讨厌的就是做乡下人,整天上工卖力,晒黑了手糙了到头来也没个积蓄。

这要是进了城,随便找个工作,那是干净又体面。她可是一直羡慕二姑的生活呢!

宋芳狐疑看着罗彩娟,这些男知青真有她说那么好?

“得了看你那小样,我还能骗你不成。信不信的,你自个去瞧瞧不就成了。”

宋芳将信将疑,跟着罗彩娟的步伐去了小岗亭。

小岗亭是片不大的山头,此时田里的人正辛勤劳作。

罗彩娟似乎和这些知青很熟,过去打招呼的时候大家都笑眯乐呵地应着。

“芳芳,你看对面那个,我没说假话吧!”

宋芳顺着罗彩娟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一个身着白色衬衣的男子正笨拙地锄着地。

宋芳有些嫌弃,这笨拙的模样,还城里人,也就能糊弄罗彩娟这种看谁都俊俏的人。

她正要声讨罗彩娟,对面的人突然站起身来朝这边看过来。

男人清瘦,头发有些长,被汗水沾湿了紧紧贴住额头。脸部白皙,桃花眼,高挺鼻梁,薄厚适中的嘴唇,加在一起是真的俊俏。

还有脸上那副圆框眼睛,可不就是书生的模样吗?宋芳心跳忽地一下加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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