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每天都让你接送,但你每天都得开着车上下班,因为我有可能自己开车上班,但是下班想让你送。”
宁稚满口答应:“没问题!多大事儿!有车开我还不开心吗?”
萧让弯唇,拧开矿泉水喝一口:“说回案子。”
宁稚把笔记本抱到腿上:“您请说。”
“祈福音乐会后第二天,掌握录音内容的警方立刻逮捕了嫌犯,因为直到这个时候,警方和检方才勉强有了可以起诉并将其定罪的证据。”
宁稚抓住“勉强”两个字,问:“但其实还是有难度的对吗?因为没有找到尸体。”
萧让摇头:“不仅没找到尸体,还有许多事情,都在阻碍嫌犯被定罪。”
宁稚急道:“为什么?”
“嫌犯被捕后不久,警方在他公寓内发现了血迹、血清、dna、手印等证据。其中部分血迹和dna的检测结果显示属于死者。警犬还在公寓卫生间里嗅到了人体的气味……”
宁稚叹气:“周叔叔知道了吗?”
萧让点头:“他很快就知道了检测结果,心如刀绞。他对万律说——我知道以后的日子是没法过下去的。”
宁稚红了眼眶。
她不明白,命运为什么要如此摧残这个可怜的家庭。
萧让继续说道:“四个月前,检方决定以“绑架致死罪”起诉嫌犯。如果定罪,最低可判终身监禁,最高则是死刑。可尸体始终找不到,即便拿到嫌犯录音的口供,也还不能补齐完整的证据链。”
宁稚气道:“就拿这个人没有办法了吗?他为什么不交代尸体的去向?他都被抓起来了,警方还是没办法让他交代尸体的下落吗?”
“嫌犯很狡猾,他知道,一旦找到尸体,大概率是死刑,所以他拒不交代尸体的去向。”
宁稚低吼:“这里的警察干什么吃的?人在他们手上,还有他们问不出来的事情吗?”
“各国警察办案的手法不一样。当地警方确实有在做事。”
“连尸体都问不出来,他们到底做了什么实事?”
萧让笑:“你这些疑问,是大部分知道这个案子的华人的疑问,包括周家人的疑问。国情不同,很正常。”
宁稚知道他的意思,叹了叹气:“您继续。”
“为了完整的证据链,警方几乎把嫌犯的公寓整个拆空,包括墙壁、地板、棒球棒,尤其是睡房和卫生间,几乎整个平挪到了实验室,做dna和血液检验,来证明死者的确去过他的公寓,而且受到了伤害。加上死者失踪前后的监控视频、目击者的指认、线人的录音口供,整个证据链条才拼凑完整。即便没找到尸体,警方也在努力破案。”
听到这里,宁稚情绪稍稍平复。但她仍笼罩在巨大的恐慌与难过中。
“咱们中国人讲究落叶归根、入土为安。一个人没了,可尸骨却无法回到家乡,无法获得安息,成为孤魂野鬼——这对她的家人来说,是一辈子无法抹去的伤害。”宁稚抬手按了按眼角,“别说找不到尸骨了,就是把姥姥的骨灰寄放在公共墓堂,我和我妈都很难过,怕姥姥在人间游荡,无法安息。”
姥姥是宁稚内心最柔软的地方。
说起姥姥,宁稚眼泪从眼眶滚落。
萧让克制着抱她的冲动,说:“我让财务先预支十万块的工资给你,收到了吗?”
宁稚挠挠头发:“过年后回来,财务让我去签字办手续,我拒绝了。谢谢您的好意。”
那时候,她因为拒绝考研,萧让不让她跟案子,她跟他闹别扭,也不知道自己能在金诚做多久,就拒绝了这笔钱。
萧让知道她在想什么,抬手点了点她的脑门:“你这个人,我说你点什么好?”
“那就别说呗!”
“我还偏要说!”
宁稚别过脸去。
“你这个人,一边哭着说没办法让姥姥入土为安,很难过,一边又不乐意预支薪水;一边哭着说人家歧视你的学历,一边又拒绝考研!言行不一,说的就是你这样的!”
宁稚一噎,没说出话来,揉着额头别过脸去,倔强道:“我有自己的节奏,是你一味要我听你的。你又不是我什么人,我干嘛要听你的!”
萧让气道:“如果要成为你什么人,才能让你听话,那从今天开始,我做你师父。”
宁稚笑:“师父?当人家师父,可是得把本事全盘托出交给徒弟的呀!”
“我对你还不够全盘托出?”
“你肯定还自己藏着什么,俗话说——教会徒弟,饿死师父。你肯定没有全教我。”
萧让又点她的额头:“你这小脑袋瓜子,净想那些有的没的。”
宁稚气呼呼地挥开他的手:“好了啦,不想说了。继续说回案子。”
她扶了扶框镜,十指放在键盘上,继续编辑笔记。
萧让回想半晌:“刚说到哪儿了?”
“虽然没找到尸体,但警方还是通过物证、人证和口供组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萧让想起来了,继续说道:“虽然证据链完整了,但案子的推进还是受到阻碍,包括来自辩方律师的各种阻挠。”
宁稚十指在键盘上敲击着,每一下都很沉重。
“检方对嫌疑人以死刑起诉。可开庭前,辩方律师却对检方的证据链又提出数十次动议,不管是血液检测结果、dna检测结果、录音,还是线人的证词、当地警方的作证,他们均提出排除证据的动议,拖延时间。对于他们来讲,不管什么地方有一根稻草都要捞一下,检方可能使用的任何的证据,他们都提出各式各样的理由要求排除。”
宁稚双手一顿:“我明白作为律师,要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但这些法援律师,未免也太尽力了。”
话到这里,她嘲讽地笑了下:“一个十恶不赦的杀人狂魔,获得了一个能力极强的、拥有丰富死刑案辩护经验的律师团,他们千方百计阻挠法律对嫌犯的定罪,只因忠于自己律师的职责。即便他们也知道自己辩护的这个嫌犯是死罪,可却能因为他们出色的辩护技巧而逃过死刑。这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