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1 / 1)

张子龙慢慢的走过,对阿彪道:“他是睡过去了还是晕了?给我把他弄醒。”阿彪招呼过来一个人,提着一桶水朝着这个人身上就浇了下去,虽然现在天气温度并不是很冷,但是一大早的,又没穿衣服,更是在这一年四季都没有阳光的仓库里,所以还是很冷,一桶水下去,那个人便全身发抖,睁开眼睛。

张子龙慢慢的走过去,眼睛盯着这个人缓缓的道:“说吧,为什么跟踪我?”

“送信。”这人牙齿咬的狠狠的,就像要吃了张子龙一样吐出两个字。

“哦,是吗?你确定你只是送信?”

张子龙好像一点也不生气一样一边点着烟在那人的身边说道。

“我知道你不会相信,但是你别痴心妄想了,我是不会说的,你杀了我吧。”那人一看张子龙表情就知道张子龙肯定不会相信。

“你他妈的说话注意点,信不信老子现在杀了你。”看到那人对张子龙怎么说话,旁边的阿彪说着就是一拳打在那人的脸上,直接打的那人脸上鲜血直流。

“哈哈,你杀啊,有本事你就杀了我啊,你敢杀我吗?你行吗?”

那人只是摇了摇头,带着很轻蔑的笑望着阿彪。

“你他妈的,老子杀了你。”阿彪说着拿起一把刀就准备朝那人砍去。

“住手。”张子龙实在看不下去了,吼道,阿彪一听张子龙的声音,只有把刀放下,但是眼睛都是红的。

“你是傻还是什么?简直就是蠢蛋,你也当过这么多年兵了,难道连最简单的激将法都不懂吗?他摆明就是想要你杀了他才激你的,这都不知道吗?回去给我好好想想。”张子龙看着阿彪道。

阿彪一听张子龙的话羞愧的说不出话来,低着头,其实他又何尝不知道这是那人的激将法,但是他这人向来就脾气暴躁,明知道是即将法但是还是忍不住。

“你想死吗?哈哈,不错,挺有勇气的,但是我告诉你,最有勇气的不是死,而是怎么接受生不如死,我再问你一遍,为什么要跟踪我?是谁要你跟踪我的,目的是什么?”

张子龙突然眼光一愣看着那人道。

“哈哈,拿人钱财就要替人消灾,我是靠这个为生的,你以为我会告诉你吗?这是规矩。”拿人吐了吐口里血唾沫对张子龙道。

“不错,是条汉子,但是我告诉你,这个世界上什么都不重要,只有命才是最重要的,更何况是你那什么鸟规矩,你放心,我会让你说的。”张子龙慢腾腾的道。

转脸对身后的阿彪道:“阿彪,你过去,我问一次他不答一次你就给我却掉他的一个手指头,切完手指头就切脚趾头,切完脚趾头就给我切耳朵,挖眼睛,知道他说为止。”“啊?这这……这……太……”阿彪一听张子龙的话不仅打了个寒颤,有点口齿不清楚的道。

“怎么?你怕?”

张子龙反问阿彪道。

“不是不是。”说着阿彪提着刀走到那人面前。

“你要是是个男人就把我杀了,这样折磨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算什么本事?”

那人朝着张子龙喊道。

“哈哈,我是不是男人这个不用你操心,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是成王败寇的规矩,你当初既然做好了来跟踪我准备,就要想到这个结果,没有人会为了你的错误而买单,只有你自己才能为他付出代价,我问你,谁派你来跟踪我的?”

张子龙拉过椅子坐在那人前面抽着眼慢慢的问道。”

三、二、一,好不说,阿彪,一根手指。”张子龙数了三秒,然后很平静的道,好像要阿彪切的不是手指而是一根胡萝卜一样。

虽然阿彪心里也觉得这个很血腥,但是张子龙发话了,他不能不照做,拿起到对着那人的一根手指就是一下,随着啊的一声,一根手指就掉了地上。

那人脸色苍白,手上不停地滴着学,脸上没有丝毫的血色,整个面部都不停的颤抖,看玩笑,古语就说了,十指连心,手指是人身上感官最为强烈的几个地方,手指被齐齐的切下这种痛苦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的。

“很痛是吧?还早,你要跟我玩我就慢慢跟你玩,你还有就根手指,十个脚趾头,另外还有耳朵鼻子,眼睛,咱不急慢慢来,是谁派你来的?”

张子龙又问。

“这次还是三秒,三、二、一,好,不说是吧,再切一根。”张子龙淡淡的道。

阿彪虽然觉得血腥,但是还是照做,举刀,又是一根手指。

“啊……”伴随着一声尖叫,那人晕了过去。

“这么早就晕了,呵呵,阿彪,给我弄醒,另外叫人去外面买点止血的药,要是让他失血死了的话那就真的如了他的意了。”张子龙慢慢的道。

阿彪叫了人出去买了药回来,扳开那人的嘴合着水把药给那人给灌看进去,然后又是一痛冷水,把那人给浇醒了。

“怎么样?滋味还好吧,我再问你,是谁派你来的?”

张子龙再次问道。

但是大出张子龙的意料,这人到底是个恨角色,竟然一个字都没有透露出来,张子龙看他是个汉子,也没有真的如他所说的把他手指全部砍下,只砍下两根。

“倒是真的是条汉子,这份意志力我就佩服你,军队里面出来的吧,不错,没丢军人的脸,阿彪,找个没有光又安静的房子,让他住进去,房子里面不要有任何的东西,也不要有灯,另外不许任何人靠近,照做。”张子龙想了会儿道。

“啊,龙哥,不审他了啊?”

阿彪不明白的问。

“嘿嘿,我自有我的办法。”张子龙笑了笑道。

座位特种兵审问和被审问这是必修课,和普通的警察审问不一样,警察审问的方式相对来说都是最低级也很柔和的,毕竟警察是不能用太激烈的手段的,其实审问是一门大学问,很多法律爱好者总以为自己能让罪犯招供。

怒视嫌犯,当面与其对质,再告诉他杀人凶器上遍布着他的指纹,一切就行了!

于是嫌犯交代了所有犯罪事实。

在现实生活中,警方审讯靠的不仅仅是自信和创造力(尽管这两点对审讯工作确有帮助)——审讯者还要在交际影响的心理战术方面接受过高水平训练。

让一个人认罪可不是件容易事,而警察有时能让无辜者承认没有犯下的罪行,这就证明了警察在心理操纵方面的过人之处。

没有两次审讯过程是完全相同的,不过审讯大多都利用了人性中的某些弱点。

这些弱点的暴露一般依赖于人在经历截然相反的极端时所产生的压力,如主宰和服从、控制和依赖以及后果的最大化和最小化。

如果审讯者能根据嫌犯的个性和经历,将环境和技巧有效地结合起来加以利用,那么即使是最顽固的罪犯到头来也会坦白招供。

学者估计,在美国约有42%到55%的嫌犯都是在审讯时认罪的。

警方审讯并非总是都是这么复杂。

直到20世纪初期,在美国,刑讯逼供还是一种广为接受(即便是不合法的)的做法。

只要嫌犯签下一份弃权书,声明供词是自愿招出的,那么警方通过“酷刑逼供。”(不给食物和水、用强光照射、折磨身体和长期隔离,用橡胶管和其他一些不会留下伤痕的器械鞭打)获得的口供通常在法庭上都是可以被采纳的。

不过,在20世纪30年代至60年代间,对警务战术的整顿逐渐改变了审讯方法。

虽然美国最高法院早在1897年就反对非自愿招供,但是直到1937年情况才开始真正发生变化。

在布朗(brown)诉讼密西西比州一案中,最高法院抛出一份“自愿。”供词,而这份供词是在警察反复将嫌犯吊在树上鞭打后获得的。

法院的裁决很清楚:通过暴力获得的供词不能作为法庭审判的依据。

到了20世纪50年代,不仅警察通过殴打嫌犯得到的供词被视为非自愿供词,而且通过以下这些方法获得的供词,也将被视为非自愿供词:对嫌犯的拘留时间超过必要长度、不允许他睡觉、进食、饮水或者上厕所、许诺当嫌犯招供后给其某些好处,或者威胁嫌犯如果不招供则将对其实施某些伤害。

1966年,米兰达(miranda)诉亚利桑那州一案被上诉到最高法院,使逼供的警察审讯方法再次受到重击。

埃内斯托?米兰达(ernestomiranda)在两个小时的审讯后,供认强*和绑架系他所为。

但是在向最高法院的上诉中,米兰达宣称不知道自己有保持沉默(第五修正案)和请求律师帮助(第六修正案)的权利。

法院做出了有利于米兰达的判决,这个判决结果创立了我们今天熟知的“米兰达权利。”为了避免嫌犯误以为自己除了说话别无选择而造成非自愿招供,警察必须确切、清楚、完整地告知嫌犯所拥有的权利:在审讯以及其他任何让嫌犯招供的尝试开始前,嫌犯有保持沉默和获取律师帮助的权利。

米兰达一案的判决结果旨在消除因嫌犯无知而造成的非自愿招供。

为了寻求一种方法取代非法的强迫式审问,警方转而去借助于一些非常基本的心理技巧,比如历史悠久的“一人唱红脸一人唱白脸。”的审讯套路。

在这种方法中,一名警察恫吓嫌犯,另一个则装作对嫌犯很照顾的样子。

人倾向于相信自己的保护者,并愿意与其交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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