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西封,王宫,寝殿内。
万王之王已经接近油尽灯枯,满面愁苦之色,向自己的两个儿子沃洛加西斯和阿尔达班看来,打算把自己的万里江山托付。
没错,安息大王子沃洛加西斯,已经回了安息。
很简单的道理,虽然刘偃的大军,要救泰西封,必须经过艰难而血腥的战争。但是,沃洛加西斯个人要回泰西封,不是什么难事。
毕竟,四国联军要围城打援,就不能不让刘偃看到胜利的希望。事实上,直到刘偃登陆安息,泰西封都没被四面团团包围,个人的通行,是没有问题的。只是安息大半国土沦陷,万王之王跑都不知道往哪跑,只能在泰西封固守而已。所以,沃洛加西斯没费什么力气,就从陆路回了泰西封。
沃洛加西斯也有回安息的动力:父王肯定是活不了多久了,如果刘偃真能成功救援安息,自己就很有希望坐上万王之王的位置。只有安息一半国土的万王之王也是万王之王啊,一国之君的小日子不要太爽!再说了,就算日后安息被大汉吞并又怎么样?万王之王的待遇总比普通王子强的多吧?
当然了,现在的沃洛加西斯,真是后悔得肠子都青了。
在他回到泰西封后不久,刘偃就登陆安息,被包围在波西斯地区,与外界音讯不通。泰西封,也被四国联军收网,团团包围了。
我傻啊!
回泰西封干什么?在大汉当个流亡王子不好么?
这回可好,四国联军使出毒计,沉下十几艘大船,堵塞河道,逼着汉皇刘偃走陆路,救援泰西封。汉皇刘偃,也真是盛名之下其实难副,还真的上了这个恶当,被包围在波西斯地区。汉军再厉害,也不可能在山峦丘陵的地形中,用十万步卒,突破百万大军的拦截啊!
完了!
全完了!
原来最终灭亡安息的,不是大汉而是四国联军!
那我回泰西封来,不是找虐吗?
现在,父王要我接这个万王之王的烫手山芋,我更是坚决不能接啊!
落在四国联军手中万王之王,跟落在大汉手中的万王之王,能一样吗?落入四国联军手中的万王之王,恐怕就跟《精忠报国之靖康耻》里面,徽钦二帝一样,生不如死啊!
就算侥幸逃出泰西封,万王之王那也是四国联军重点追剿的对象,照样是朝不保夕,生不如死!
“父王,儿臣何德何能,担当万王之王的重任啊!”沃洛加西斯满面诚恳之色,向兄弟阿尔达班看来,道:“贤弟的才能胜我十倍。这万王之王的位置,应该由他来做啊!”
“不,不,不,王兄你不要太谦虚了。兄弟这点小聪明,哪能跟您的大智慧相提并论?小弟一直以为,这万王之王的位置,非您莫属!还有最关键的,您是我安息的嫡长子,长幼有序啊!”
“诶,在我安息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讲什么长幼有序?事急从权!”
“不,不,不,小弟以为,越是危机,咱们才要是稳定王位的传承!”
“二弟,为了我安息的千秋大业,你就莫要推辞了吧!”
“大哥此差矣!小弟从心眼里认为,只有您为万王之王,才能带领我安息实现伟大的复兴啊!”
……
好么,沃洛加西斯和阿尔达班,面对“万王之王”的位置,互相谦让,互相吹捧,不知道的人见了,恐怕会称赞一声,好一个“兄友弟恭”!
当然了,此时还在位的万王之王见了,真是气得肝儿颤。
真不想要万王之王这个位置,你们早干什么去了?人脑子都快打出狗脑子来了!
哦,现在眼见我安息要亡国了,你们倒是谦让起来了。你们还要不要脸啊?你们到底还是不是阿尔沙克的子孙啊?
“别说了!”
万王之王勃然大怒,道:“你……你们真以为,当这个万王之王,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我安息真没有复兴的希望吗?告诉你们,并非如此!”
二王子阿尔达班心中一动,道:“父王的意思是……”
万王之王道:“你们都知道,蛮族萨尔马特人吧?十年前。萨尔马特人大同时受到斯拉夫人和罗马人的进攻,形势岌岌可危,向我安息求援。当时,为父为他们提供了三千具骑兵的全套装备,帮萨尔马特人避免了亡族之危。”
沃洛加西斯心中一动,道:“父王的意思是……我们携此大恩,可以要求萨尔玛特人出兵相助?”
“那怎么可能?”万王之王摇头,道:“四国百万联军,萨尔马特人就是想帮助咱们,也无力回天。本王的意思是,尔等就任万王之王后,可以突出重围,去萨尔马特人那里寻求庇护。待日后天下有变,再趁机为我安息复国。另外,本王和萨尔马特人的大王有约,谁拿着这个信物去,就是他的女儿普林安娜的丈夫!”
说话间,万王之王从袖兜里,取出来一个造型古拙、不知什么材料制成的戒指。
“这样啊……”
沃洛加西斯和阿尔达班,当然知道,萨尔马特人是怎么回事。
西方蛮族的主力,是日耳曼人、凯尔特人和斯拉夫人,但萨尔马特实力也不小。斯拉夫人一直认为,萨尔马特人是斯拉夫一脉,想将其吞并。罗马人更不用说了,一直想将其除之而后快。最终,酿成了十年前,撒马尔马特人灭族之危。
但是,话说回来,在罗马和斯拉夫人联手之下,萨尔马特人差点灭族,不算丢人啊!
事实上,萨尔马特人,民风彪悍,实力相当不可小觑。
萨尔马特人的女子,必须在战场上杀死一个敌人,才有资格和男人结婚,生育子女。其种族的悍勇,可见一斑。
据说,《荷马史诗》中的金发碧眼、身材高大、能骑擅射亚马逊女战士,就是以萨尔马特的女人为原型的!
这位萨尔马特人小公主普林安娜的名号,他们也是听说过的。
普林安娜十三岁从军,距离今日,已经足足过去了七年。在这七年里,她的赫赫武功,让萨尔马特人足以和斯拉夫人分庭抗礼。她美貌的名声也响彻了草原,被誉为“草原上最闪亮的一颗明珠”。不知多少蛮族英雄因此加入了萨尔马特人的大军,渴望获得普林安娜的青睐,娶她为妻。
没想到,父王不声不响地,已经预定了普林安娜的婚约!
若是一年前自己知道此事,简直是做梦都会笑醒啊!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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