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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1 / 1)

“在我十岁之前,我的父亲,是另一个人。”骆飞单腿支起,一只手搭在膝盖上,有些颓然地坐在地上,“他教我说话,教我认字,在过年的时候把我举在肩膀上看焰火,给我买上学的第一个书包,亲自出席我的每一次家长会。我从来没怀疑过他是我的父亲,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发誓,以后一定要做个很厉害的人,把爸爸喜欢的东西都买来送给他,让他高兴。”

骆飞抬起头:“他死了。”

他看起来那么难过,即使平静地说着这样的事实,可他的样子看起来那么难过,仿佛每一个字之后,就会哭出来一样:“我十一岁生日那天,妈妈问我,愿不愿意跟她一起走。那时候我才知道,我并不是爸爸的亲生儿子。妈妈嫁给爸爸的时候,我已经在她肚子里呆了两个月。她爱着一个注定不能娶她的男人,心甘情愿为他怀孕,再找了个倒霉鬼生下那个孩子。可怜爸爸被骗了十年,真相揭晓的时候,连选择的机会都没有。”

黎锦在他面前坐了下来。

“我愿不愿意又有什么用呢?我还是被妈妈带走了。她爱的男人终于能正大光明地娶她,她当然要带着他的儿子迫不及待地投奔过去。如你所知,那人是个黑社会,十年前,他是个一无所有的小弟,十年后,他成了老大,可以为所欲为,再没人能拦着他认回自己的女人和儿子。”骆飞的语气从来没有这样尖酸刻薄过,但黎锦觉得,如果自己是他,也许并不会好到哪里去,“儿子?呵,我一点也不想当他儿子。”

“他干的勾当,跟电视上那些穷凶极恶的大坏蛋也没什么两样。放高利贷,收保护费,手下小弟随随便便就卸别人胳膊叫人家家破人亡。有一天我放学回来,看到他把别人的头按在游泳池里,那人连挣扎的力气都没有了,或者已经死了,而他笑得那么高兴猖狂。他看见了我,还挥手叫我过去,问我,老爸帅不帅。”骆飞嗤笑一声,接着,是疲惫痛苦到了极点,却无力嘶吼的声音,“我从没有这样厌烦过一个人——不,我甚至恨他,我恨我自己身上会流着他的血,我怕我自己有这样暴虐的基因,有一天也会变成他那个样子。如果可以,我愿意做一次全身的换血手术或者往自己身体里扔一片消毒片,只要能去掉他的痕迹,怎样都好。”

“到现在也是这样。”他说。

“我想我自己的爸爸。”骆飞换了个姿势,“我放学的时候偷偷跑去看他,他还住在以前我们一起生活的地方,上下班骑着辆二八大自行车。以前我还在他身边的时候,他就把我放在自行车的横梁上,早晨送我上学,下午接我回来。如果放学时我饿了,他就花五毛钱在道口买个小年糕给我吃。他看起来比以前老了很多,鬓角的头发都花白了,弯腰给自行车上锁后直起身子,还自己给自己捶了捶背。”骆飞说,“他其实一直不是个成功的男人,甚至有点窝囊。一辈子是个勤勤恳恳的小职员,邻居拿话挤兑他,他也只是笑。他这辈子唯一成功的,就是娶了镇上出了名的漂亮女人,那女人还给他生了个儿子。可是到头来,女人在利用他,儿子,也不是他的。”

“妈妈曾经跟我说过,她带我走时,给了他一大笔钱,够他用到下辈子,算是补偿他帮别人养儿子养了十年。她给了爸爸这笔钱,就毫无内疚之意,反正她从来就不爱他,她跟他吵吵闹闹甚至冷战十年,打从心里瞧不起他。”骆飞说,“我后来偷偷跑回去看了他好多次,他一个人过活,住着老房子骑着老自行车,那么一大笔钱,不知被他用到哪里去。偶然一次,我看到他碰倒了邻居的自行车,扶起来的时候被邻居看到,阴阳怪气地挖苦他,说他身强力壮的时候就手脚不利索,有个儿子养老还是给别人养的,一事无成,活该没人管。他也不反驳,只是那样听着,给人家把车子扶起来。我就知道,这样的挖苦,他肯定已经听过无数次,已经麻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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