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天走在大街上,下着雨,但依旧人来人往,因为这是纽约。夸张一点说,这是全世界最繁华的都市。
蒙蒙细雨冲刷着刘天身上的东西,刘天心情很不爽,他要,行侠仗义。
一个穿着警服高鼻梁的肥胖白人走了过来,“请出示一下你的证件。”
“没有。”
“你说什么?”
刘天说的是汉语,至于他为什么知道这人在说什么。开玩笑,刘天可是会好几十个英语单词的人。
……好吧,他只听懂了第一句的“证件”和第二句的“说”这两个单词。
这个美国小片警脸上充满了怀疑,拿出手铐,还没来的及做什么,他就飞了起来,和一个踩着滑板的浪荡少年撞在了一起。
“爽――”
刘天自从得到将臣血之后还从未用过全部力气,这次终于用了,他没看两具混合在一起的骨和肉一眼,随意选了一个方向走去。
人们尖叫,四散。
……
大都市的好处就在于,走了不过两条街,路上的行人已经换了一批,照样热热闹闹,灯红酒绿。
天阴的吓人,刘天走出一条小巷,像是突然来到了另一个世界,街上的人看着似乎与刚才那些西装革履油光满面的人差不多,但总是有一种衰败气息,就像铁锈,废弃的轮胎那种味道。
前面不远的一家店前,有一个东方人模样的姑娘在低头忙碌着。
刘天感到一丝亲切,这也是他乡遇故知吧,
那第一个被吸血的人就她吧。
对,刘天是来吸血的,他并没有什么血瘾,但根据系统所说,僵尸是可以通过吸血来提高实力的,只是无法凭借吸血达到咬他的人那个实力。
这姑娘个子只比刘天稍矮,五官精致,联合起来有一种惊心动魄地美感,她在低头擦拭着一个面具。
“中国人?”刘天问。
“嗯。”
姑娘依然擦着,很是用心。
“这什么玩意儿?”
“我做的面具。”她终于擦完了,抬起头,露出刘天早就看到的脸,“都是老乡,送你了。”
刘天接过,是很薄的金属制造的,淡金色,可以遮住脸上大部分,做得很精致,就像这姑娘。
刘天咧嘴笑了笑,刚要说什么,耳边传来大声的听不懂的话。
足有上百个警察持着冲锋枪指着他。
周围除了她跟这姑娘其余的行人都不见了。
刘天看了看戴着防爆头盔,警服外面套着黑色背心的美国大兵,笑了笑,“早听说美国有钱,果然不虚传。”
“你……”姑娘惊讶了一下,然后用手点了点肩膀做了一个宗教手势,“老乡,我会给你烧纸的。”
“放了人质!马上投降!!!”一个精干男人拿着喇叭大喊,说的是中文。
“不放。”刘天大声说。
“不要这样吧,哥们。”姑娘装着老成沙着嗓子说。
“开枪!”男人挥手。
女孩吓得抱头蹲在了地上。
震耳欲聋得密集枪声响起,再然后就是极其的安静。
细密雨声沙沙的声音格外清晰。
姑娘睁开眼,看到所有人都躺在地上,刘天趴在刚才喊话的男人肩上,男人倒地,
刘天站着,露着獠牙。
倒地的其余人,每个人身上涌出一颗红的亮丽的血滴,飞向刘天,然后消失。
水气朦胧,
姑娘怔怔得看着他。
“好……好酷啊。”
刘天收起獠牙,
“嘿嘿,那是,当初我就是觉得僵尸帅才想办法去做僵尸的。”
“不,是酷。”
刘天眼里闪过一道亮光,
“对,酷!酷这个字才有那种韵味。”
女孩拍了拍手,表示孺子可教。
“你跟我结个伴一起走吗?”刘天说。
“你,是在问我?”女孩笑。
刘天摇头,“是通知你。”
“好啊。”她装做刘天是在问她。
……
雨越来越小,似乎要停了。
不
才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