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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规律(1 / 1)

大栅栏这条商业街比较狭窄。走进来之后,兆庆变得更谨小慎微了。

他对售货员加倍地客气,对其他顾客分外礼让。

白酒、茶叶、糕点、糖果、六必居的酱菜、腐乳……买到的任何东西他都一一仔细地装进藤筐里,然后像装着一满篮子鸡蛋那样小心翼翼地挪动,出入,避让行人。

之所以如此,其实是因为他每一次进城,虽然或多或少要遭遇一些难以预料的龃龉和屈辱,但这种情况却尤以在商业场所最为多发。

比如说,第一次去王府井的百货大楼,他不知不觉地登上了四楼。

忽然就有人大声地斥责上了。“嘿嘿嘿,你怎么上这儿来啦?下去!”

他这才发觉四楼上敢情立着个木牌子,“顾客止步”。

他赶紧脸红耳热地转身返回三楼,可让人不堪忍受的一声呵斥,却照样从他身后传来。

“真不懂事!瞎胡窜!整个一个农村土老帽儿!”

农村土老帽儿?

这可真伤农民的自尊心!

他没想到,自己第一次逛首都最大的商店,感受到的不是宽慰居然是屈辱。

可京城人根本一点儿不在乎,他们不但管农村人叫“土老帽儿”,还有叫“土老赶”的。

开始他并不明白什么叫“土老赶”。直到有一次他走在街上,看见几个小学生,见一赶大车的老农过来,就互相招呼着,“老赶来了,老赶来了。”

几个孩子忙躲到一拐弯儿的墙角儿处,突然齐喊道:“谁是我儿子?谁是我孙子?”

这时,赶车的老农扬起鞭子口中高喊着“喔喔”的招呼着牲口转弯。

而听到这几声儿,那几个孩子像得了什么大便宜似的,嬉笑着一哄而散。

城里人对待农民的态度,只要看看这些孩子就能知道。

而且,还不光是在百货大楼这样全国首屈一指的大商店,可以说在任何地方买东西全是一样。

几乎所有的商店里,他都会经常遇上售货员在柜台里头光顾聊天,或是售货员在那儿来回来去数一叠钞票、单据的情况。

这两种情形下,城里人还好点,说上一句,售货员或许还能搭理。可要是他这样行装的人,任你怎么喊也不理。如果谁胆敢催促,那还非得挨通臭骂不可,连祖宗八辈都得跟着倒霉。

吃饭也差不多。几乎在所有的饭馆,他想要求人点儿事简直比登天还难。甚至连想讨一碗水也不可得。

只要他敢开口,服务员大部分就会狠逮逮地教训他一番,连词儿都差不多。

“这是饭馆儿不卖水,渴了外头找水管子去。要么你就花钱买汽水。别没事儿别瞎捣乱啊,还嫌我们不忙是怎么地?”

真是整个反了,花钱还花出不是来了?狗眼看人低。卖方是爷,买方是孙子。这就是京城,这就是首都!

而渐渐的,时间长了,这种遭受冷遇和怠慢的经验多了,他就又摸索出一条普遍的相关规律。

那就是京城四十岁往上的人,待人接物很宽和、有耐心。而四十岁往下的人,越年轻脾气就越盛,越各色,越不懂事。

反观之,像观音院西院的买他的鸡蛋两个兄弟,说话和气,钱给的大方,还招待他茶水,那可真是京城年轻人里的异数,少之又少。

所以他如今只爱和老年人打交道,不敢奢望再遇到洪、陈这样好脾气的青年,他对京城四十岁以下的人,早已学会了敬而远之。

说实话,他确实爱京城。爱这个城市的古朴、方正、幽默、历史悠久和传承绵长。

父亲说的一点没错,京城的建筑和文化底蕴,实在引人入胜,让他心神荡漾。

可也得说,他真不怎么爱京城的人。

据父亲所言,京城人应该是谦和的、内敛的,热情的、包容的、大度的。但这一点,除了在老人身上,其他的人,他却很少发现。

可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为什么京城人会以四十岁为界限,呈现出两种不同的待人处事的态度呢?

这些中年人、青年人的高傲自大,带着一种盲目优越感的存在,又是打哪儿来的呢?

他还记得听父亲说过,南城居住的百姓大多都是从各处逃荒,或是讨生活才进京的穷苦人,手艺人。

说白了,这些中青年人的父母一大半就是全国各地的农村人。

就更别说建国以后,从其他地方调入京城的工作人员,和进驻京城的部队及家属了。

可怎么仅仅一代人,无一例外的,军人、干部、百姓,这些建国前后才变成京城人的子女们就都变味儿了呢?难道仅仅是单纯的忘本么?

说来也真是讽刺,这些人如今竟以纯粹的京城人自居,来教他懂京城的规矩了。

像这样的京城,那还不如农村有人情味儿呢。他们的龙口村是穷,可待京城来的知青却无比的好。

大伙不但心甘情愿帮那些京城人修房扫土地安置,在劳动上也没对他们加以苛求。对他们恋家的心情和偷鸡摸狗的行径也一律加以宽容。

反倒大队时不时地送些瓜果蔬菜白薯苞米地接济他们。让那些京城知青连一个字儿的不是,也挑不出来。

说真的,他对自己的小村子特别有感情,主要就是因为村里这种宽以待人的人情味儿。从这种角度说,他觉得龙口村的人,可比京城人更像京城人。

尽管村里的人识字不多,没见过什么世面,除了老婆孩子热炕头也没什么追求,可他们都是好人,能用真情暖人心。

可奇怪的是,京城知青们虽然也同样喜欢龙口村的人,却仍然向往着要回城。

他自己的父亲也是一样,从知青哪儿了解到恢复高考的事情,今年也非要他去报名考大学。声称自己的儿子如果在龙口村窝一辈子,回不了京城,他绝对受不了。

这就让他真的不明白了,像这样的京城有什么值得待下去的呢?

难道就为了所谓的“前程”,为了一份纸面儿上的京城户口和体面些的工作吗?

其实论建功立业,谁能比得上他那些祖先们呢?可这些人如今不也是深眠这样荒僻的大山里吗?

人生不过匆匆百年,稍瞬即逝,守着家人不挺好吗,何苦来的呢?

再者说,他就是真挣蹦到京城里又能怎么样呢?

京城的地方太小了。好几口人的家庭挤一个不如猪圈大的小屋并不鲜见,简直像活在蛐蛐儿罐儿里。

就是吃着公粮端着铁饭碗,当上了科长处长,那也不是享福而是遭罪。

当然了,因为孝道,他不能违背父命,很快7月20日就要去县里参加高考了。

只是他真正的想法其实是很“没出息”的。

考不上最好,真考上了,念完书也不会留在京城,他要回到村儿里来……

就在想到这里的时候,正好经过“立新绸布店”(运动中点名,即老字号“瑞蚨祥”)的大门口。

一瞬间,兆庆终于看见了那让他眼儿发亮、心儿发痒、拳头发紧,一直在找的新鲜商品——那些薄得透明,柔软轻薄,或红或绿之中还闪著金丝银丝光芒的纱巾。

这种完全能一把抓在手心里,俗称“一把抓”的玩意。正是如今村里的大姑娘小媳妇们最向往的东西。

谁要有那么一条,都是成天系在脖子上,比着看谁的俏、谁的艳。

看着纱巾,兆庆又不由欣慰笑了。因为他的心里浮上了一个让村里小伙子,甚至让京城知青都睡不着觉的美丽的倩影。

那是现任大队书记的女儿,安小芹。

她是他青梅竹马的玩伴,是村里唯一上过初中的女孩,也是一个发自内心地欣赏和理解他的好姑娘。

尽管他因为身子骨儿弱,又常嗜睡的毛病。被村里人一向视为废物蛋,瞌睡虫。什么都干不了的懒人。可她却从没因此看不起他。

反倒是颇为欣赏他的学识,很是崇拜他的画技。跟那些村里人说他们不识货,坚信他的与众不同是件好事。还省下体己钱,给他买纸笔,买颜料。

他们走得近,村里人自然闲话不少,他曾怕自己碍了小芹的名声,有意保持距离。可小芹自己却不在乎,依然故我地总来找他。照样亲亲热热地叫他“兆庆哥”。

据说大队书记还为这事儿打过小芹。只是他无论怎么打听,小芹却始终不肯告诉他。

像这样的姑娘他没法不爱,他心里怎么能再有别人?

所以一年前,那个星星很亮的夏夜,他们好上了。

他抱了她,亲了她。

她也羞红着脸说,这一生非他不嫁。

大概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为了凑上一份不菲彩礼,能体面地求亲,把小芹娶过门来。他才会费尽心思地琢磨出了倒卖鸡蛋的主意吧。

而从那一天起,每当他进城卖鸡蛋。小芹都会在村口的路上等着他,哪怕一直等到天黑。

对这份儿深情厚谊他一向无以为报。但好在现在他手里有钱了,也总算找到了能配得上小芹的礼物。

小芹当然是不会跟他开口的,可他却能从小芹看着别人艳羡的目光里,感受到她对这种东西的渴望。

而现在,他就要买两条最漂亮的带回去,送给他心里最美、最亲的姑娘……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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