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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伪装(1 / 1)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陆杰心想,大概是与生俱来吧。

自打他记事以来,便展现出了惊人的天赋。父母是老师,对他的栽培也是格外用心。

陆杰识字后不久,便能将一百二十回的古典名著《红楼梦》背得滚瓜烂熟,把父母讲过的故事一字不漏的复述出来。

不仅如此,年幼的他能迅速地回想起自己在某一时刻很多碎片化的记忆,包括感受。

父母对他展露出的惊人的记忆力表示震惊,母亲常常感慨着对他说:“你小时候可聪明了,亲戚朋友们都说咱们家出了个神童……可惜后来……哎,算了,可能你爸说的也对。”

儿子这样惊艳的天赋并没有持续太久,父母发现随着他年纪的增长,陆杰变的越来越平庸了。

且不说记忆力再也没有小时候那般惊人,就连他的学习成绩也愈发普通,父母带他做了智力测验,结果显示只是正常人的水平。

俗话说得好:十岁神童,十五才子,二十凡人。

类似的案例比比皆是,不少孩子年幼时展露出惊人的天赋,还有那些小小年纪便考入大学的神童,但到最后,真正成长为天才的却寥寥无几。

尽管母亲对此颇为失望,但父亲却从未因此苛责过陆杰。

“得之坦然,失之淡然,争其必然,顺其自然。”父亲总是对他和母亲这么说:“道家最讲究顺乎自然,人生有所求,求而得之,我之所喜;求而不得,我亦无忧。苦乐随缘,得失随缘,以“入世”的态度去耕耘,以“出世”的态度去收获,这就是随缘人生的最高境界。只要阿杰健康快乐,作为父亲我便心满意足。”

受父亲的影响,陆杰自幼便对道教文化有着深厚的兴趣。上小学以后,他总是在父亲的书房内翻看着各式各样冗长枯燥的古书,父亲做学术报告时,陆杰也会安静的坐在一旁听他模拟演讲。

“阿杰,爸爸说的这些你能听懂吗?”母亲端着切好的水果走进房间,望向他的眼中始终带有一丝期待,她是希望儿子成才的。

可陆杰只是摇头,一脸似懂非懂:“我觉得这些图案很好玩,跟电视里道士抓鬼画的符一样。我也想当道长降妖捉鬼!”

母亲长叹一口气,却也没说什么:“少看那些乱拍的东西,哪有什么鬼啊僵尸的。”

“那仙人呢?电视里那些都是假的吗?”陆杰放下手里的古书,一脸好奇。

“那可不一定。”陆父笑道:“在《本行经》中记载,北方洞阴朔单郁绝五灵玄老君曾因饥荒救百姓,疲惫而死在地镜山下。九天书其功德,金格记其玉名,度其魂神于硃陵之宫。帝遣金翅大鸟,常敷两翼,以覆其尸,七百年中,形体不灰。至水劫改运,洪灾滔天,水捧其尸,漂于无涯,水过之后,敷明尸落贝胄耶渠初默天郁单之国,北垄玄丘。四十年中,又经山火,火行燌烧尸形。尸于火中受炼而起,化生成人,五色之云,覆盖其上。火尚猛盛,敷明嗽唾,成洪雨大水,以灭火势。敷明虽已得道,轗轲备经水火艰辛,亦为理尽。元始赐灵会洞阴朔单郁绝五灵玄老君号。”

简单来说,陆父讲的便是在很多道教修行的法门中多借助肉身成仙或者尸解成真的一个传说。

陆母见儿子一头雾水,摇了摇头,嗔怪丈夫说的太过高深,儿子才上小学,哪里听得懂这冗长复杂的古文。

陆杰却只是从盘子里挑了一块切好的苹果送入口中,咀嚼着口中的美味,他那双黑亮的眼睛里也绽放出了异样的神采。

往后的日子也是一样,随着年龄的增长,陆杰依旧只是个普通的孩子,他成绩在班里中等,性格文静,也有几个玩得来的朋友。

放学之余,他会和同学会去图书馆看书,借的也都是些普通。

有个朋友发现,每次陆杰都会在古书分类区徘徊一阵子,他好奇地走了过去,见陆杰将手中的书再次放回书架,不禁打趣道:“你老看这些破书作甚,难不成是学习文言文吗。”

“就是成绩差,才要多看啊。”陆杰笑道。

“他哪里仔细看书了,每次都是随便翻两下就放回去了。”另一个男生打趣道:“怕不是里面的东西太复杂了,还没看就给你劝退了吧。”

陆杰总是笑笑,也不和他们计较。

对他来说,这些东西只要扫上一眼,便足矣。

他那与生俱来的天赋并没有消失,相反,随着年龄的增长,愈发恐怖。如果说第一区的杨越男有着过目不忘的惊人记忆力,那么在陆杰面前,只能算小巫见大巫。

陆杰拥有“照相式的记忆力”,书读一遍即能成诵。父母的藏书早已无法满足他了,到十六岁那年,T市大大小小图书馆内所有关于道教文化的古书资料已被他熟记在心。他饱览群书,自学成才,却从不显山露水。

现实中的真实案例记载:美国威斯康星州51岁男子布拉德·威廉斯拥有绝对惊人的超级记忆力,他能清楚地记住过去每天发生的大小事情。布拉德被称为“人体谷歌”,因为他回忆某些事件的速度,比通过搜索引擎“谷歌”搜索还要快。美国科学家称,“超忆症”相当罕见,目前全球已知仅有3人拥有这种“百科全书”般的超级记忆力。

而陆杰也拥有着同样的天赋。

人生的每一天,每一个时刻,看过的所有事物、见过的所有人,都如同电影胶片一样被定格在了自己的头脑中。

一开始,他也对自己的能力感到过自豪,儿时的他不遗余力的展露着自己的本领,想要获得父母的肯定。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对知识迅速的吸收,眼界的不断增长,父母的期望,他人惊艳的目光慢慢地让陆杰感到无趣。

他开始觉得乏味,觉得这个世间并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精彩。

一般人都会觉得,这孩子的天赋是几十亿里挑一,有这样令人羡慕的天赋不去挖掘所有潜力,对这些普普通通想做成大事业,还没能力成功的人来说简直是浪费。

本是天才,却当成平凡的人活着,对社会来说太过奢侈。

陆杰的母亲以及其他亲戚抱着这样的想法,想用牢笼隔绝天才,让他埋头只钻研学习,“榨干”天才身上所有价值,为社会做出贡献。

没有人记得天才也是人,也是到这世间走一趟的普通人。

与其那么无趣的活着,不如将自己伪装成一个普通人,体验他们眼中平庸的人生。

大概到了十岁左右,陆杰发现除了过人的天赋之外,自己还有一些地方和“普通人”不太一样。

他发现自己感受不到喜怒哀乐,没有共情能力。

他不会因为任何事悲伤、难过、开心,也不会因为他人的情绪变化受到影响。

生于凡世,却没有凡人的感情。

这一点无疑会让他在世人眼中显得非常怪异。

陆杰深谙这一道理,他自然不会让自己变得与众不同。

陆杰掩饰的很完美,即便父母也无法察觉到任何破绽。

他伪装了十年“普通人”,也观察了他们十年。刚开始,他发觉人类本身比任何事物都要有趣,然而看久了,慢慢地、也就能看透了。不管是父母也好,亲戚朋友乃至陌生人也罢,透过他们一个微小的动作以及表情,陆杰便能将他们内心深处的想法猜的八九不离十。

陆杰又开始感觉到无趣了。

就在他以为未来的几十年人生会在漫长而无趣的一天天中被消耗殆尽的时候,事情出现了转机。

即便是现实中,天才也是真的存在的,只是很少很少很少……少到你我都未曾遇到过。但即便如此,还是有这样的人的~历史上记忆力超强的名人也多不胜数,钱钟书、茅盾、沈从文都是记忆力惊人的天才,大家感兴趣可以去搜一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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