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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9章我们谈谈(1 / 1)

右手掐着矮脚虎的喉咙,整个人来了一个华丽的转身,秦天变戏法一样来到了他的身后。

矮脚虎看着距离越来越近的铁棍、棒球棒、甚至片刀、突然大喊一声:“都给我住手!”

没办法,这些利器本来是冲着秦天背后袭击,可秦天转身来到他的身后,这些利器的袭击对象立刻就变成了矮脚虎。

也难怪矮脚虎被吓得双眼紧闭,大声制止。

好在矮脚虎这群小弟比较听话,关键时刻还是停手了。

矮脚虎睁开眼,只见面前是一把寒光闪闪的片刀,距离自己的鼻子不过五六厘米的距离,片刀周围还有棒球棒和铁棍。

若不是刚刚他下命令及时,这些东西可就都招呼到脸上了。

“看来你还是命大啊?”

秦天无奈的说道,本来刚刚急转身就是因为感觉到身后阵阵阴风袭来,想让矮脚虎替他挡刀,谁知道这家伙反应还挺及时。

本想借刀杀人,可惜没人借。

“咦?”

秦天这个时候,突然注意到面前一群人群中赫然有一个熟悉的面孔,只见一身黑衣的姜雅手中拿着片刀赫然在人群中浑水摸鱼。

“她什么时候来的!”

秦天心中强忍笑意,十分佩服姜雅的手段。

姜雅感觉到了秦天的眼神,对着他眨来眨眼睛,那意思在明显不过了:天哥,我已经成功打入敌人内部!

原来姜雅担心秦天,就打了一辆出租车跟着他,这一跟,就到了乾坤茶庄。

秦天右手用力,对矮脚虎强硬说道:“让他们退后,不然我掐断你的脖子!”

“好好!”

矮脚虎因为脖子被人掐着,说话声音变得嘶哑:“都后退,都特么给我后退!”

“我就说嘛,你们这些人根本不够看啊!”

秦天嘴上说着,暗中给了姜雅一个眼神,让他注意白家明。

姜雅混在人群中,悄悄往白家明所在的方向移动着。

“你小子…!”

矮脚虎气得想要大骂秦天,可想到脖子被人家掐着,说出一半的话又收了回去。

秦天右手用力,挑衅的问道:“说啊,我怎么了?”

矮脚虎沉默不语,不敢在多说话。

“快点夸夸我,不然我一不高兴真有可能掐死你!”

都到这个时候了,秦天又开始自恋了。

“夸你?”

矮脚虎瞪大眼,压根没想到秦天会说这么一句话!

“夸你帅吗?”

这个时候,白家明阴沉着脸,一直藏在西服的右手伸了出来,漆黑的枪口对准了秦天。

“呵呵,我还是不如白公子帅!”

秦天额头上流下一滴汗珠,被枪口指着,只能连忙说好话。

“哈哈,你知道就好!”

白家明忍不住张狂的大笑起来:“那你还愣着干什么?还不放人?”

“你不觉得我更帅吗?”

突然间,一个得意的声音响起,白家明就感觉脖子上一凉,一把片刀夹在脖子上了。

被人拿刀架在脖子上,白家明并未慌张,反而继续威胁道:“你觉得刀快还是枪快呢?”

姜雅无济于事的说道,他感觉以秦天的身手,应该能躲过一枪,所以才有信心说这话,甚至还带着挑衅的味道:“你可以试试,其实我也很好奇!”

但这句话落在秦天耳朵中可就变了味道,卧槽,姜雅这小妮子翅膀越来越硬了,竟然不把老大的小命放在眼里。

“我觉得我们可以好好商量一下!”

这个时候矮脚虎做起了中间人,说起了好话。

没办法,不管刀快还是枪快,他都免不了一死。

现在的局势就是,秦天掐着他的脖子,白家明枪口指着秦天,姜雅的刀架在白家明的脖子上…

这里面,唯独矮脚虎最倒霉,谁也要挟不了,就像是案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

如果他在不说好话,估计也就没人说好话了!

“商量什么,开枪啊,有本事开枪啊!”

姜雅大声叫嚣,反正没人能要挟她,怕什么?

怕个鸟啊!

秦天脸色无数黑线,豆大的汗珠顺着太阳穴流过脸颊。

有话怎么说来,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莫名的,秦天感觉这句话说得太特么对了,像姜雅这种猪队友简直是坑队友啊!

眼见没人出声认怂,矮脚虎认怂了:“别这样,大兄弟!”

“我们可以谈谈,别整天打打杀杀的,都这么大人了有什么事不能坐下来说说?”

“呦,现在知道坐下来说说了?”

秦天眼角的余光注意是白家明的右手,以防他随时开枪。

矮脚虎充满了无奈:“说说吧,你们都能要挟人,我没办法啊!”

“那我们就说说呗?”

秦天扭头看向白家明,征询他的意见。

“说?有什么好说的?”

白家明冷笑连连,在没有机会被现在更容易解决秦天了。

若是错过这次机会,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有下次机会,所以无论如何也要杀了秦天。

只是姜雅架在脖子上的刀让白家明很是无奈,杀了秦天,意味着他也是死。

那么一切努力都化为乌有,更别提夺走盛世集团了。

“白家明,你小子别过河拆桥啊!”

听到白家明的话,矮脚虎气就不打一处来。

“过河拆桥谈不上?”

白家明说起话来头头是道:“我出钱你消灾,我们是雇佣关系可不是合作关系!”

“你!”

矮脚虎气得直跺脚,可又无可奈何。

一时间,四个人站在原地僵持不动,谈又谈不拢,动手又都不敢动,只能僵持着。

“都让让!”

这个时候,一个凌厉的女声响起。

所有人的视线都被声音给吸引过去,朝声音来源的方向看去。

只见一个身着黑色西装西裤的女人疾步走来,在他身后跟着十几个身穿西装革履的年轻人,这些人气势凌厉,一看就非善类。

哪怕是这些气势凶狠的混混们在这些人面前也显得小巫见大巫。

因为这些人的身上都带着血腥气,这种气息无形中就让普通人退避三尺。

更别说这些只敢打架不敢杀人的混混们了。

老人们常说的杀过人和没杀人的区别大概就在于气场,恐怕就是这么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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