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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勇擒匪首(1 / 1)

时间已经是上午九点半了,集市上的人依旧很多,许飞走在其中,眼睛四处看着,他已经有些绝望,在他想来,已经有一人落网,其他的小偷,未必敢继续行动了。

“我可怜的电话。”

许飞哀叹一声,他已经准备先行撤离集市,毕竟继续转下去也不能有结果,所以他准备走了。

但就在许飞刚刚转身,想要向回走的时候,他余光无意瞥见一个可疑人;就在不远处一个卖旧货的摊子上,一个男人,鬼鬼祟祟得站在那里,四下看了看,然后就大大方方的走进了那个没有摊主看着的旧货摊里面。

迎着初升的朝阳,许飞虽然是用余光看的,可却也看得清晰异常。

旧货摊子,里面卖的东西并不算太值钱,不过因为东西多,很全,许多农户喜欢买旧货,或者买些旧衣服回去,下地穿,亦或者买些旧的农具,家用的器具等等。

也正因此,赶集来的人这么多,摊子也能赚不少的钱。、

摊主或许去方便去了,却不想,被人给盯上了。

“总算是让我又看到一个。”

许飞嘴里嘀咕着,脚步却是停住了,然后一步步走了过去。

许飞虽然不是警察,可这方面的书看的多了,也正因此,他能够清楚的感受到,这时候,应该至少有五六双眼睛,一直盯着那家伙的行动,也就是说,警方已经注意到这个小子了。

既然警方已经注意到对方了,那么也就是说,想要放长线钓大鱼,那么自己也不能破坏行动不是?

许飞向着,瞧瞧的挪动脚步,靠近了一些右侧的一处摊位。

这里有着一个矮墙,将摊位与摊位之间隔开了些,并且这里正对着摊位,能够很清晰明了的看到。

所以,这时候许飞站在那里,静静的看着。

……

王二毛,通山镇下属青山村人,年纪在二十一二岁,因为父母早年离异,他一直生活在祖母身边。

因为村子里面穷,他家就更穷,根本没上过学,因此一直在家游手好闲。

前两年老太太过世,就剩他一个人,正巧这时遇到了他的师傅,一个号称“盗王”的人。

从那一天开始,他就正式成为了入室弟子,跟着他到处偷东西。

一开始他觉得可耻,可后来渐渐也就习惯了,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起初偷东西的时候,手脚慢的很,翻店家的钱也翻不到,偷人家身上的东西,更是总被人发觉。

可近些时候,被训练的也算是大为进境。

今天来通山镇集上偷东西,王二毛一开始没出手,一直跟在师傅的身旁。

可后来,发现三师兄失手被抓,竟然是有警察隐藏在人群里,这让他的心一下子就缩紧了。

本来几个师兄弟劝师傅不要再偷了,可这位大当家,竟然说要跟警察周旋下,绝对不能放过这次机会如果在警察鼻子底下把东西偷走了,那么以后他们这伙人名气可就更大了!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王二毛走进了这家旧货店铺。

凭着经验,翻了两个柜子,终于是在一个柜子的上层,找到了一罐子钱。

不用去数,大略看了一下,至少也得有个四五百块钱。

“行啊,这下可是发了。”

王二毛把罐子往自己的衣服里面一裹,迅速的走出了旧货店,然后向着集市的东南角急急走去。

许飞见到这个情形,立刻站直了身子,马上跟了过去。

许飞在跟着,而警察等人,这时候也正在跟着。

王二毛丝毫也没有感觉到,自己身后有人跟踪,他兴冲冲的那个罐子,一路小跑就回到了师傅“盗王”的身旁。

“师傅,我……”王二毛正兴高采烈要告诉“盗王”自己丰厚的“战果”时,却不料,“啪!”一个脆生生的嘴巴子甩在了王二毛的脸上。

“傻x,把跟踪的人都引回来了,你还好意思喊我师傅。”

盗王,那是一个光头汉子,他真名叫杨大民,是个累犯,在城里已经被判过两次刑,而且每一次的罪名都是盗窃。

因为手段算是高明,但城里面他不想混了,这才跑到乡镇来混他的盗贼事业,而且在他的不懈努力下,竟让他拉起了一支有十多个人的盗窃团伙。

今天他之所以敢跟警方对着干,在他想来,镇子里面的警察能有多少,自己这边十来个人,只要把东西传出去,没有了赃物,警察也是没奈何的。

然而,这时候王二毛回来了,身后却多出了许飞这么一个看起来,应该是属于警察的年轻人。

并且很快,站在杨大民身旁。

样子看起来很温柔的一个女人,用手指了下许飞。

“就是他,把师兄弄成那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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