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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七章 合伙(上)(1 / 1)

小翁主终于在刘凡的忽悠声中渐渐睡着了,躺在刘凡的软榻上睡得很香甜,小脸蛋红扑扑的,像只熟透了的红苹果。

这小孩可真难带啊。

端起已变凉的茶水喝了一口,刘凡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小翁主跑出来肯定没跟家里打招呼,待会儿得派个人去长公主府上说一声,今晚就让小翁主暂住在府里得了。

小环进来先看了看软榻上睡着的小翁主,然后轻轻在刘凡耳边道:“我去给侯爷换热茶。”

刘凡色色一笑:“不用了,来,坐在哥哥的腿上,哥哥给你检查下身体,看看最近有没有发育……”

小环羞红着脸,跺足道:“侯爷!有小翁主在呢!嘴上怎么没个把门儿的……”说完逃命似的跑出了房门。

刘凡讪讪一笑,房里多了个小人儿,一时不太习惯。

拍了拍额头,刘凡好像想起了什么似得,从怀里掏出搁柳枫那儿抢来的几十张请柬。

话说太子哥哥挺有心的呀,一边满世界拉拢大臣,一边还忙里偷闲搞个什么论诗会,官员、贵族、仕子,他是一个都没落下,收买人心,左右舆论,给自己造势,其实当个太子也挺不容易的,他忙来忙去的最终目的,还不就是想坐上金銮殿里的那张龙椅吗?——那张椅子到底有什么好坐的?为什么大家争得头破血流都想上去坐一坐呢?又宽又大,没靠背没扶手的,也不嫌得慌。

不过太子拉拢人心的论诗会,倒是给刘凡创造了一个发财的机会。不是很多富商散尽家财都没资格进去吗?刘凡翻了翻手中的几十张请柬:如果把它们都卖了,那可是一笔不小的横财啊,山穷水尽之时,老天却给了本侯这么好的一个发财机会,嘿嘿,老天爷要给本侯,本侯岂敢推辞?不但要,而且更要大发特发。

“一张请柬卖一万两,不知有没有人愿意买?待会儿去郑家商号的店里去问问他们掌柜的,还有李家商号,还有祥福记,金玉堂,这些都是大老板呀……不过一万两可能有点儿不靠谱,五千吧,五千两银子一张请柬,就能在论诗会上见到咱大楚朝的太子殿下,未来的国君呀,这里面蕴涵的商机,相信那些老板们心里都清楚,五千两银子买张门票,物超所值!”

刘凡一个人在房里低声的自言自语,想到自己马上又有一大笔银子进帐,得意之下,不由得笑出声来:“正所谓‘千金散尽还复来’,眼下可不就快来了?本侯爷又岂会是受穷的命?哇哈哈哈哈……”

“我听到了。”突兀的声音在屋中响起,声音很平静,但听在刘凡耳中无异于晴天霹雳。

“纳尼?咳咳咳咳……”刘凡脱口而出一句霓虹语,大惊之下竟然岔了气,脸红脖子粗的咳了老半天。

不知何时已醒来的长乐小翁主,正坐在床上睡眼惺忪的看着他,眼睛一眨一眨的,天真而明亮。

刘凡陪笑道:“呃……你什么时候醒来的?”

“你说五千两银子一张请柬的时候……”小翁主很诚实,忽闪忽闪的大眼睛不时掠过几分狡黠。

完了!关键的部分被她听到了!刘凡恨不得狠狠抽自己一耳光——有好处找个没人的地方偷着乐呗,干嘛非得在这小魔头面前自言自语?这小财迷一听到“钱”这个字,哪有不立马醒来的道理?

“你……你想怎样?”刘凡戒备的盯着她。

小翁主看着他手里的一大摞请柬,好奇地问道:“这是太子哥哥办的论诗会的帖子吗?”

刘凡哭丧着脸,脑袋深深的耷拉下来,合着小翁主比猴儿还精呐,什么都知道。

见刘凡无声的承认了,小翁主兴奋起来,情不自禁的拍着肉肉的小手,奶声奶气道:“合伙!分钱!”

连“合伙”这么高大上的词儿她都知道,这小屁孩的成长环境到底是什么样的啊?

刘凡不慌不忙的将请柬收入怀中,笑眯眯地问道:“知道什么叫合伙吗?这都是本侯弄来的,卖的钱当然也是本侯的,你没出钱又没出力的,凭什么分钱?”

小翁主难住了,灵动的大眼睛骨碌一转,然后板着小脸道:“我若去告诉太子哥哥有人偷了今年论诗会的请柬拿去卖,太子哥哥肯定会不高兴的。”

“……”

刘凡瞠目结舌的望着她,暗自发誓:以后绝对不再将她当成小孩子了,哪家的小孩有这么聪明?!一句话就拿捏住了刘凡的要害。

太子若知道这种有辱斯文的事儿是他干的,怪罪他倒不至于,但太子看不起他却是肯定了。最重要的是,如果太子知道后,及时的在论诗会之前将所有的请柬都换了样式,那么自己现在手中的几十张请柬便等于是一堆废纸。

小翁主拍了拍刘凡的肩膀,一本正经的劝道:“如果你给我分钱,我就不去告密,多好,大家都有钱分。”

有道理,太特么有道理了!合则双赢,否则两弊,傻子都知道该怎么做了。——这小翁主真的是不满十岁的小丫头吗?

刘凡咬牙切齿的望着小翁主,重重的点了点头:“成交!”

小翁主高兴得欢呼道:“我们现在就一起去卖了它们吧?!”

“我一个人去就行了,你安心坐在这里等着分钱吧。”上街搞推销的时候哪还有带个小屁孩的道理?

“不行,如果你多卖了钱,故意少分给我怎么办?我要在一旁看着!”一旦碰到跟银子有关的事情,小翁主就显得特别的精明。

“啊——将来本侯若要生了像你这般的女儿,本侯...本侯一定掐巴死她!”刘凡抓狂的大喊道。

时已入冬,京城大街上的百姓们却来往穿梭,一阵风吹来,人们纷纷感觉到了凉意,不自禁的缩了缩脖子,然后继续做着他们各自的营生:为吃为喝——人活在世,不就为图一口饱饭么?

花市大街上被风吹得尘土飞扬,时而带起几片落叶,在半空中轻盈飞舞,继而又落入尘埃。

远远的走来一个男子,身着普通的黑色粗布衣裳,腰间随便用草绳打了一个结,一方黑布半掩住脸,只露出一双贼贼的眼睛,不停的打量着街边的商铺。他的背上还背着一个小女孩,同样也是普通人家的打扮,小孩乖巧的趴在男子的背上,默不作声,灵活的眼睛骨碌直转,好奇的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们。

男子身旁忽然走过一名身穿团花绸缎长衫、脚着青云缎面方头鞋的中年人。

男子赶紧一把拉住中年人,将自己掩在脸上的黑布拉了下来,露出一张看似英俊、实则奸诈的脸,此人不是旁人,正是刘凡,他背的小女孩,当然便是人见人怕的长乐小翁主了。

中年人被刘凡一把拉住,不由面露不满之色,不耐烦道:“你是何人?你想做什么?”

刘凡笑道:“失礼,失礼了,我观阁下骨骼精奇,印堂发亮,定是富贵之人,听说过太子殿下每年办的论诗会吗?想不想去见识一番?”

中年人有了兴趣:“你有办法让我进去?”

刘凡点头,伸出一只手掌比划道:“五千两,我就让你进去见识一下。”

中年人面色一沉,二话不说,扭头就走。

小翁主趴在刘凡的肩上,不满地捶着他的肩膀,教训道:“你这样不行!快想想别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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