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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易斯是个年轻男人,而且是个正常男人。
面对的还是喜欢了这么久的女人,几乎是立刻他就有了反应。
红着脸看着自己身体某些反应剧烈的部位,路易斯艰难地把眼睛从彭晗西的身上移开,认命地关上灯和门走了。
他不是不想,可他不想强迫彭晗西。
路易斯不想有一天彭晗西记起来了,知道自己骗了她,那他真的会无地自容。
路易斯现在做的事情不光明,他的人也风流。
但他的身体里流着的还是贵族的血液,早在知道自己爱上彭晗西的那一刻,路易斯反而清醒了。
和这一年无数个夜里一样,路易斯从彭晗西的房间出来之后直奔酒窖。
现在两个人住的这个小庄园,是路易斯从一个落魄贵族的手里买来的。
庄园刚好有两栋主楼,如双子塔一样伫立着。
庄园右侧连着一片郁郁葱葱的国家森林,经常有来自森林的小动物到他们的庄园做客。
稍微改造一番之后,两栋主楼彭晗西和路易斯两个人各占一栋。
搬到这里之后,路易斯最常关顾的不是自己那一栋,而是彭晗西的和酒窖。
可彭晗西的房间他是不能呆久的,只有这个酒窖,才是路易斯最能放松的地方。
只有在这里,他才能忘却一切烦恼,才能看清自己那卑微又可笑的感情。
随意从酒窖里抽了几瓶红酒,路易斯也不将就随意往地上一坐,对着酒瓶就吹了起来。
温暖绵柔的红酒顺着喉咙往胃里蔓延,顿时就让整个身体热了起来。
只有这样,路易斯才觉得自己是个有血有肉活着的人。
从菲格森家族出来的那一天开始,路易斯就知道自己没有回头路了。
如果没有和彭晗西一起闯出一片天地,别说菲格森家族不会放过他,就算冥域也不可能放过他,更别说还有一个Y国的安德烈还在虎视眈眈。
这些年安德烈从来就没有放弃过寻找彭晗西的踪迹,好几次路易斯是花了大精力才让彭晗西不被发现。
如果彭晗西身份再次曝光,路易斯这辈子可真的没有机会再能接近她了。
这一年来他和冥域一样一刻也不敢松懈。
一阵儿夜风从陈年的小窗户钻了进来,严冬的寒风夹杂着酒窖里陈腐的气息直蹿脑门。
路易斯忍不住咳了起来,才发现被风这么一吹,有什么冰凉的东西在自己的脸上出现。
他在等,等一个彭晗西能爱上自己的机会。
但他的心里无比清楚,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哪怕是将来,彭晗西在他的面前像个无心的人,从没有将他路易斯当成一个真正的男人去对待。
哭到一半,喝酒喝得迷迷糊糊的路易斯又听到手机响了。
几乎是反射性地,对彭晗西的担心让强迫自己清醒过来,盯着手机屏幕,表情无比凝重,“说!”
电话里的人不知道和他说了什么,路易斯连散落在地上的外套和酒瓶都来不及拿,拔腿就出了酒窖直奔彭晗西住的那个小楼!
凄厉的尖叫声,在这深山老林的夜里显得尤为可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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