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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元宵灯会(1 / 1)

洛娆跟着李嬷嬷学习婚嫁礼仪,期间配合温聿的调理,身子好了很多,整个人看起来越发灵动娇媚。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已是正月十五了。

“温聿,我今夜要与良景偷溜出府去看灯会,你要不要一起?”洛娆正坐在红木椅上喝药,温聿熬的药澄澈碧透,带有甘味。

“为何偷溜出去,百里不陪你吗?”温聿放下医书,示意川芎将药碗收走。

洛娆撇撇嘴,走到温聿身边坐下,“百里要进宫陪父王,我假借身体不适推脱了。”宫里的宴会实在闷得很,“可惜百里推不掉。”

不是推不掉,是不想推吧。温聿看她一脸失望,邀他出府大约只是随口一说,“我不喜欢热闹,今晚你多带些暗卫出门。”灯会人多手杂,一个姑娘家的不安全。

温聿显然忘记了良景的存在,因为他眼里心里放不下其他人。

“放心吧,那我回去准备了。”洛娆理解他的理由,温聿的气质沉静如水,确实不适合灯会这种喧闹的地方。

看着娇俏的人儿远去,温聿重新拿起医书,又恢复到原来那个墨瞳阴冷,表情漠然的锦竺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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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人们点起彩灯万盏,以示庆贺。常日养在闺中的小姐们蒙着面纱,在奇幻精美的花灯下游走,期盼遇见共度一生的良人。风度翩翩的公子哥摇着折扇,健壮的父亲将年幼的孩子架在肩上,大街上一片欢声笑语,其乐融融。

“良景,她们在做什么?”洛娆指着对面三五成群的妇女,“她们走了好多桥。”即使绕远路也要过桥,一路向城门而去。

良景看了一眼,解释道:“她们在‘走百病’,是一种消灾祈健康的活动。在正月十五或十六,妇女们成群结队走出家门,走桥渡危,登城,摸钉求子,直到夜半,始归。”

这样啊,她不是妇女,还是乖乖逛花灯吧。洛娆的眼睛又落在造型别致的灯上,想到百里此刻正在宫中,想到那些女眷看他时的眼光,心里气闷不已。

有了前车之鉴,她今日没有穿男装,但面纱遮不住她水波潋滟的杏眼,又是通身的高贵气度,引了不少人驻足探看,自也少不了胆大的登徒子。

“小姐看样子是第一次来,洛阳城的灯会妙极,不如由在下带你逛逛吧?”男子长得油头粉面,语气虽客气,那双眼睛却是毫不客气地扫视她全身。

他已经观察这个姑娘很久了,凭那双眼睛他就能判断,面纱下的脸定然是美若天仙。他可是吴家少爷的表弟,还怕美人敢反抗?

“小姐不用理会,此人是吴少爷的表弟,吴蒙。”良景欺身上前挡住男子贪欲的目光,“区区吴家表亲也敢在我们家小姐面前放肆。”

吴蒙?又来一个她不认识的,洛娆轻声应了,连目光也没留在他身上,“良景走吧,人多,不要吵闹。”

良景的高声呵斥引得些人围拢过来,用好奇的目光打量他们。吴蒙向来仗着吴家财势横行霸道,今日这位姑娘只怕是凶多吉少了。

“哎,小美人别忙着走啊。”吴蒙一个跨步拦在洛娆面前,“既然知道我是谁,还敢逃?”近看美人果然肤如凝脂,眼如秋水。

洛娆看着他,突然笑了,柔媚的眉眼衬着暖色的烛光,愈发勾人心弦,“吴公子日日操劳家业,久病成疾,原来是府里养了个闲人。”

这话说的极讽刺。既不认可他是吴家的人,又嘲笑他整日不务正业,挥霍家产。

吴蒙也听懂了,他何时被人这么羞辱过。瞪着眼勃然大怒道:“嘴还挺俐,不知道待会还开不开得了口,来人!给我将她绑回府里去!”

“我看谁敢。”来人的声音并不响,甚至听起来有些苍白无力,但家仆们却不敢动了,连吴蒙也僵硬着脸,不敢转身,“来人,送吴二少爷回去。”

吴蒙耷拉着头跟家仆回府,完全没了刚才的气势。这个表哥他是怕的,从见到的第一眼就怕。他自己都想不明白,一个虚弱得随时要死的人,为什么总压得他喘不过气。

“请小姐恕在下不能起身赔礼。”吴斎坐在木质的轮椅上,面上覆着银色的面具,只露出毫无血色的嘴唇,此时正微微上翘。

洛娆听着周围人的议论,在看家丁们的反应,猜测他多半是吴家少爷——吴斎。对着面前温雅的男子笑道,“此事与你无关,吴公子不必为他道歉。”

“不,这是吴府的过失。”一句话才刚说完,吴斎便低声咳嗽起来。

“吴公子身体不适,还是回府休养。赔礼道歉也要等养好了身体。”洛娆看他咳得不停,心中惋惜,这样温润如玉的男子竟是命不久矣。

吴斎好不容易止了咳,叹了口气,像是为自己孱弱的身子。抬眸时笑容温和:“也罢。小姐今后若有事,可到千味阁寻我。”

千味阁原来是吴家的产业,若能与吴斎结交,倒也不是坏事。洛娆点点头,目送他离开,转头对良景笑道:“走吧,去看看前面的灯谜,猜对了吾就给你买花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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