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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攻其不备(1 / 1)

“快点快点!这批货过去了!”

“那个商人,就是你,过来!”

“你这拉出去的都是什么东西?有没有违禁品?”

“没有?没有是你能说的吗?快点把货都打开,让大爷我检查检查。”

手持长矛,凶神恶煞的士兵恶狠狠的用矛尖捅着马车,被拦下的商人只能无助并且欲哭无泪的看着。上帝保佑,他只是一个势单力薄的游荡商人,这马车上的皮毛就是他全部的身家,刚刚才交过人头税和车马税,哪里还有闲钱再来贿赂这些守门的小鬼!

“算了吧卡尔文,看来他是真拿不出钱了,你看这后面都堵了多少人了,放他过去。”

大概是上帝真的存在,又或者只是商人今天的运气不错,一个在他听来就犹如天籁一般的声音出现,帮他解了围。

“……哼、弗克,这次就看在你的面子上。”

说来也奇怪,即使是大白天,在城门口就敢明目张胆抢劫的士兵,听到这个声音就好像是老鼠见了猫一样,虽然嘴里还是不情不愿的,身体却很老实,手一挥,放商人走人了。

“谢谢、谢谢……”

侥幸逃脱大难的商人一面感激着,一面手脚麻利的把货物重新用亚麻绳捆好,就像是逃荒一样,头也不回的就驾着马车往城里跑。

“这可真是……”

帮他解围的那个声音的主人,被称为弗克的人,无奈的摇摇头,一步三摇晃的继续往前走。

等到他走远,抢劫失败的士兵狠狠地往地上吐了一口吐沫。

“TMD,不就是靠着自己有点能力,得到了镇长的赏识吗,竟然打搅老子赚钱!”

然后,旁边的士兵立刻就笑话他。

“得了吧卡尔文,这话你要是敢当着他的面说,晚上我就请你去喝酒,喝最好的蜂蜜酒。”

“老子有什么不敢的!”

卡尔文继续骂骂咧咧着,但是却不敢再多话,很明显,他怂了。

原因无他,不仅仅是因为弗克是他们新上任的队长,最主要的是弗克确实剑术了得,在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曾经被弗克打的喘不过气来。

不过,既然这一趣÷阁没敲成功,那从下一趣÷阁再补上来就是了。

“喂,你,你过来,今天不交代清楚这批货里面到底有什么,你就别想走!”

……

繁忙的商人,凶神恶煞并且贪婪的老兵瘪,幸灾乐祸的农民,还有一个稍微有些仁慈心的队长,这就是圣马洛的一天。

和平,以及虽然吃不饱肚子,但是好歹不会饿死人的‘富裕’,圣马洛,俨如欧洲的世外桃源。

不过,这份宁静很快就要被打破了。

不,不是很快,是立刻。

“敌袭——!!!”

“当当当当——!!!”

尖锐,甚至是凄厉的惨叫从城墙上响起,同时,用来示警的铁钟被敲响,雄厚的钟鸣几乎撕裂了所有人的耳膜,那‘当当当当’的急促声……

简直就像是敲响了这座城市的丧钟。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因为声音被偌大的钟鸣声掩埋,只能扯着嗓子大喊的卡尔文问道。

“我怎么知道!”

另一边的士兵同样不甘示弱,大喊,甚至怒吼着作为回应,至于其他人,大多数都被这出乎意料的钟鸣吓得呆立当场。

这不怪他们,上一次钟声被敲响还是在五年前,维京人最后一次反扑的时候,和平的时光过了太久,就连士兵都忘了警告的意味。不如说,那个被遗忘了五年的大钟还能敲响,这本身就是一个奇迹了。

不过,幸好,他们这里还是有一个明白人。

“都愣着干什么?!敌袭!!关城门!!!”

一路疾跑回来的弗克早已不是那种一步三摇的醉醺醺模样连气都没来得及缓,他就冲着呆立着的士兵们吼着。

他的声音是如此之大,以至于甚至能和钟声分礼抗衡,那些士兵这才去如梦初醒,纷纷活动起来。

但是这里有一个问题。

那就是商人。

和过惯了和平日子,养尊处优的士兵不同,这些走南闯北的商人对于危机的嗅觉才是最灵敏的——倘若是不灵敏,他们早就不知道在哪个地方被突然冲出来的土匪强盗一刀剁了。

因此商人们甚至比士兵还要早早的反应过来。

而商人们反应过来的结果就是——秩序,荡然无存。

废话!不管即将打过来的是什么玩意,是土匪强盗、维京人,又或者是哪家的军队,都是要人命的玩意,眼前这些虽然凶神恶煞但是只要钱的士兵,和他们一比就好像是兔子一样乖巧。

钱没了,还可以再赚,但要是命没了,他们上哪说理去?上帝是万能的,但是上帝也对一切事物,包括他们的死一视同仁啊!

于是,城门口顿时混乱一片。

商人,顾名思义,都是要带货物的,不管大小,这些商人都是至少有一辆马车用来运货的。

而圣马洛的城门,仅仅只能供两辆马车并行!

更何况,不知道是那个王八蛋竟然忙中出错,马车直接侧翻在路上堵在了城门口,外面的人进不来。有的性急的商人更是不管三七二十一,非要用马车去推,去挤,这下可好了,大家就都等着玩玩吧。

不过,有人不甘心。

“你在干什么!我叫你关城门,你没听见吗?!!”

一般来说,城镇都会有两个门,一个是木门,是为了便于商旅出入才设计的,另一个则是石门,石门平时都用绳子吊着,只有战争来临的时候才被允许放下来。

而现在,弗克就站在操纵着石门,确切的来说是操纵着放下石门的绞轮的士兵那里,几乎是冲着他的耳朵喊着。

顺带一提,石门在中国有个相当好听的名义,叫千斤坠。

“可是,我们的兄弟……”

“滚开!!!”

再没时间听士兵犹豫,弗克一把就把那个士兵推到一边去,抽出长剑,用力砍断了系住石门的绳子!

‘哐当’一声,石门在碾碎了几个倒霉蛋的骨头之后,心满意足的落地了。

而此时,在城外的地平线上,马蹄雷鸣,大地震撼,飞沙走石,浓烟滚滚,那是骑兵,是敌人的骑兵到了!

“标枪准备——”

“一百步——”

“八十步——稳住——”

“六十步——稳住——”

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弓的成本太高,而且在只有单边马蹬的时代,马上射箭实在是一项技术活。面对这样的困境,东方选择发明双边马蹬,以增强在马上的稳定性,至于西方,他们创造性的点出了标枪骑兵。

弓骑兵的变种,重骑兵的异端,古典时代,单边马蹬的骑兵极致,可骚扰可冲阵的标枪骑兵!

“四十步——扔!!!”

犹如死神的号角,整整一百根,每根足重四公斤,铁制的黑色枪头闪烁着凛冽寒光的标枪腾空而起,在重力的作用下,它们将转变为最合格的杀人机器,在那些无辜者的绝望目光中轰然落下!

勒菲弗尔以及他的骑兵们,就在这鲜血与死亡的礼赞中,完成了马格努斯对布列塔尼的第一场秀。

一个简单的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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