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蜡烛都藏在百合花的花芯之中,洁白的花瓣被柔和的烛光照成了半透明,一座座百合花烛台,形成了一个梦幻般的。
傅斯年很满意她脸上惊喜的表情,从背后轻轻抱住她的腰,俯身在她耳边低语呢喃:“喜欢吗?”
她扭头将脸贴在他脸上,亲昵地摩挲:“很喜欢。”
傅斯年心里也鲜花盛开,他像个得意的孩子开始要糖吃:“那还不赶快给我一个吻。”
谢谢你这么用心地对我。谢谢你冷酷精明之下的温柔细腻。
季半夏莞尔。傅斯年这样子,实在很中二。她捏住傅斯年的鼻子不让他呼吸:“卖萌可耻哦!”
他故作惊讶,一副怀才不遇,终遇知音的表情。
傅斯年不满意,用力地捏她的pp:“动物怎么能和我相提并论!我的萌法比它们高级!”
“我当然会。”傅斯年邪恶地微笑,不怀好意地用身体顶了季半夏一下:“一会儿摇给你看。”
傅斯年还在后面洋洋得意,一语双关:“现在知道我的长处了吧!”
哈巴狗都比他矜持。
“不要。”季半夏想也不想地拒绝了他。
傅斯年这种体力超人,她自愧不如。
“呸,你想的美!你当猎犬还差不多!”季半夏又中计了。
季半夏:“……”
季半夏郁闷地埋头狂吃,傅斯年等了一会儿,见她始终只吃自己面前的那盘番茄炒蛋,有点失望:“不尝尝这个南瓜煲?”
傅斯年有点尴尬地摸摸鼻子:“不外貌,太肤浅了。”
季半夏探头看看,咦,出乎意外,汤果然还不错。汤汁浓郁,色泽鲜艳,盖子一打开就有一股清甜的香气。
傅大总裁傲然一笑:“某些以貌取瓜的人,现在被我的厨艺震撼了吧!”
“那多喝点。”傅斯年没计较季半夏居高临下的态度,很殷勤地帮她盛汤。
傅斯年的手停在半空中:“你不记得了?”
傅斯年彻底被打败了:“不记得就算了。快吃饭吧。”
“一孕傻三年嘛,记忆力不好又不是人家的错……”季半夏开始撒娇,用手拉着傅斯年的胳膊摇啊摇。
“去年的纪念日,我们一起在一家越南酒店吃饭庆祝,当时那道南瓜煲,你赞不绝口,说是你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菜。”傅斯年提醒她。
虽然高智商这个马屁让傅斯年很受用,但他还是没有隐瞒事实:“行了,别拍马屁了,我没那么聪明。”
傅斯年很矜持:“因为我特意跟主厨拜师学艺,专门学了这道菜。”
傅斯年毫不在意:“当然不会。所以我收购了那家酒店。”
傅斯年悲痛地点头:“是啊。费了这么多周折学了这道菜,某人竟然完全不记得了!”
她献上香吻,安抚大总裁受伤的心灵。
接完吻,二人甜甜蜜蜜地继续吃饭。季半夏随口道:“去年的什么纪念日啊?我们还特意去庆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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