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
国际上知名的大导演马凯龙邀请林凡去他的办公室坐一下,两个人聊一聊上一次马凯龙跟林凡说过的关于剧本的事情,上一次的时候,马凯龙跟林凡说过想林凡邀请林凡担任男一号,演一部名为刀声中的相思的一部武打片。
林凡当时看了一下剧本,感觉还可以,他当时虽然说没有肯定的答复马凯龙,但是林凡还是很有兴趣的研究了一下剧本,同时,他也跟自己的经济人团队的小李和小王那些人商量了一下,林凡觉得,这一个活,其实等到他考虑几天之后,如果说有时间的话,看看能不能把它接下来。
收入当然是可观的,每一集的话大概都有几十万的片酬呢,另外还有一个就是,林凡觉得这一段时间因为邓兴华的事情忙得焦头烂额的,每天,自己要研究来研究去,总觉得心里面有些什么事,林凡就想,邓兴华这个事情可能急切间一下子也搞不定,那么,自己不妨跟着剧组天天和别的去走一下,散散心也是好的。
说句实话,拍戏的时候因为经常要去一些外景场地拍所以说,一场戏下来经常可以去很多的旅游景点进行那种免费的旅游,这个是不用说的了,对于这些拍戏的演员来说,虽然说,拍戏的过程之中是特别的辛苦,节奏也是特别简单,但是总有空闲的时间嘛。
有很多人空闲下来的时候,也是有一些时间能够在那些拍戏的影视城或者说需要裁剪的一些旅游景点小玩上那么一天两天的,不要小看它们,就是这一点点的小玩,如果说是对于那些普通的打工族的话,他们还不知道该多么羡慕呢?
因为既不用自己花一分钱,还能出去旅游,那该是多么好的事啊。
虽然说每一次开拍戏的时候,剧组里面吃的都是盒饭,这个就不说什么了,毕竟那么多人呢,作为一个导演来说,从制作经费上面肯定要也要考虑到压缩成本,控制成本等等东西的。
不光是一线的那些演员们要吃盒饭,所有的工作人员包括导演自己本身也都是吃快餐的,这个就不用说了,毕竟人太多了嘛,人太多的话,你就不可能像小团体聚会一样,每天都可以摆上那么几桌,那也是不现实的。
说句实话,你如果说正常情况下吃个快餐的话,也就是十几二十块钱,如果说要是改成吃酒席的话那可就不同了,随便一桌下来都要千儿八百的吧,这么多人呢,那还不得把剧组给吃穷了?
所以说,这个是可以理解的,也就是说,很多时候在拍戏之中,当有一个人的节目即将结束的时候,大家都会开玩笑的说可以了,你可以去领盒饭了。
也就是意思他的这一场戏告一段落了。
当然了,这样的说法主要是针对那些群众演员,因为有很多群众演员在拍戏的时候,大多数都是一次性登场的,演完了这一次,下一次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又演什么角色呢,他们的角色是不固定的,今天演路人甲,明天可能就会演路人乙,后天有可能就会演一个黑帮的喽啰,反正都是客串一些小小角色,另外,还有一些需要很多人的那种其实非常辉煌壮观的大型场合,比如说千军万马的战场等等,那就需要很多的群员了,在这个时候,这些群员可能连镜头专门扫向他们的连露面的机会都没有,只是看上去人山人海,凑个人数而已。
不要小看这些群众演员,就说每一个人吃一个盒饭20块钱的话,想一想,如果说拍那种气势特别恢宏的大场面的时候,动不动都要一两千个群众演员,一顿饭下来,光盒饭都要一两万块钱,都要好几万块钱呢。
如果说连续拍了个十几天的话,那不是得要几十万了?
所以说,什么事情一旦到了走量的时候,那数目就是极其惊人的。
因为拍电视剧的事情,马导演已经十分诚恳的再三邀请林凡了,他请林凡务必在百忙之中抽出空来看一看剧本,看看有没有对这个男一号有兴趣。
林凡觉得还可以吧。
不过,最近一段时间因为他和邓兴华之间的事,一直忙着在周旋这些事情,所以说他也没顾得上这个事情,今天呢,他腾出了一点空来,所以说林今就决定,行了,就去见见马导演,跟他商谈一下剧本的事情吧。
毕竟。
有些事情除了经纪人们决定之外,还是需要他本人亲自拍板的,特别是他本人对于这一个男主角的认同,以及他本身愿不愿意演。
当然了,也不是说林凡现在就是大腕了,有什么可以挑三拣四的,关键是林凡演电视剧的时候,也要看一看主角的设定是不是符合三观,不要像有些电视剧里面的男主角一样,十分颠覆人的三观,要么就是高冷霸气的总裁,要么就是邪魅一笑的侠客,那样的话,就感觉没什么意思了。
林凡其实想扮演的还是那种来自于草根之间的侠客角色。
他觉得那样的角色才有那种小隐隐于野,大隐隐于世的感觉,想一想,平常的时候,仗剑走江湖、一壶酒一把剑,流连于闹市街头,混迹于人群之中,看到不平的事就上去管一管,惩治一下那些欺男霸女的坏蛋,干一些杀富济贫的勾当,这样才不失为刀尖上舔血的侠客人生。
对于林凡这样的人来说,林凡本身骨子里面也是有一种侠义情结的,其实,也不光是他。
在这个国度里,很多人从小受到了各种各样武侠小说或者武侠电影等的熏陶和影响,所以说,打小血液里面就流淌了一种侠之大者,大者为国为民的那种因素在里面呢。
许多人的梦想就是快马江湖,快快意恩仇。
那行吧。
林凡起床之后,也没有什么大事,他慢慢吞吞地洗完脸,刷完牙,上下收拾利索了之后,这才出去。
他也并不需要什么司机,曾经林又聪还说给林凡配一个司机的,林凡说不必要,他干这种事情的时候,喜欢自己来。
因为林凡十分喜欢那种双手握着方向盘,把握住速度的感觉。
这种感觉,特别是当脚踩在加速踏板上慢慢的给油的时候,车辆也随着给油的力度而不断的将速度拉升起来,那种感觉10分的爽快。
这个就不用多说了,凡是开过车的人都知道。
林凡今天穿了一套正式的西装,毕竟今天要去见导演,他不能穿的太休闲了,当然了,像他这个年纪,说句实话穿西装的话也不会选那种推销员穿的黑色的或者灰色的,非常正统的。
林凡穿的是一套粉色的休闲西装,虽然看上去有一些偏中性化,但是,衬得林凡本身有些白皙的皮肤倒也越发的光彩照人起来。
哈哈!
如果说用光彩这个词说林凡的话,是不是不太合适呢?
因为,通常这个词是用来形容女孩子的。
不过也无所谓啦,林凡本身就是一个光,不!应该说他本身就是一个发光体。
他走到哪里的时候,浑身上下都能够闪闪发光,吸引无数人的眼球。
就像今天早上也是一样,林凡开车出门之后,一路之上拉风的车辆,帅气的外,表引来了无数帅哥美女的惊叹,特别是他那一串敦44944的号码,让别人一看这个小车里面的车主,就是非富既贵的那种大人物。
说起来。
林凡当初买这块车牌号码那时候,还花了不少钱呢,他选了选来,觉得这一块号码挺好的,10分的低调。
虽然说在有些地方的人的嘴巴里,四是一个不吉利的数字,可是对于林凡来说无所谓,他觉得生死看淡、不服就干,才是人生的哲学和态度。
那行吧。
那就这样吧。
所以说林凡出了门,直接开车去见马凯龙马导演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