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往回翻看了一下他之前给我的留言,我没有直接告诉他我在哪里,我而是飞快地打字问:“陈道伟,你听谁说我离开了湛江的?”
陈道伟没有离开回复我,而是过了大概十分钟之后,他才慢腾腾地发了一个小表情过来,发完了表情之后,他说:“看来你的思路还算清晰,不过你的情商堪忧。我就找那么个借口跟你说说话,你还***较真。看你还能上网,估计一时半会也死不去。看来我还是自作多情想多了,想再来一次英雄救美加深印象。谁知道你林四四跟我不在同一个频道上。行了,好话不多说,你滚吧。像你这种没情趣的女人,就该孤独终老。”
说完,陈道伟随即下了线,他的头像一下子黑了。
我茫然无措地呆了呆,心烦意乱得只得赶紧的翻找林珊珊的号。
好不容易翻了出来,我告诉林珊珊我来深圳了,现在就在罗湖国贸附近,问问她怎么坐车过去横岗水浸围。
林珊珊老半天不回我,而我看看外面雨小了,我也上了一个小时网了,再继续下去又得扣钱了,于是我下机退卡,拖着行李冒着小雨继续找士多店。
我在走到金城大厦的时候,总算在旁边七拐八拐的小巷子里面找到了能打电话的地方。
怀着无比复杂的心情,我拨通了林珊珊的手机号码。
她可能正好在玩手机,电话一响她就接了起来。
我才说了一句林珊珊啊我是林四四啊,林珊珊就吞吞吐吐地说:“林四四,妈让我问你干嘛好端端的跑来深圳了?我们一家租的地方太小了,没有你住的地方,你在深圳有别的朋友可以让你暂时投靠的吗?她说如果你说没有,那么让我先过去接你,帮你找个便宜的旅馆,后面你再去找房子。还有林四四,就我们家租住的附近,没有什么好的房源了,妈让你租远一点,你怎么想?”
林珊珊这一串的话,让我直接愣了神。
原来林珊珊老早收到了我的信息,她只是没回复我。
我握着话筒的手禁不住颤抖了一下。
在这两年内,我曾经无数次承受这样的际遇,可是我从来没有哪一刻像这一刻,那么轻易就被无穷无尽的孤独感所淹没到窒息。
我忽然觉得自己从一开始冲动地跑来深圳,是一个错到不能再错的决定,握着话筒静默了一阵,我努力稳了稳声音,强撑着说:“哦,我有别的朋友在深圳,我等一下给他们打电话吧。你不用过来找我了,我自己可以的,你们先忙吧,我不打扰你们了。”
挂了电话之后,我从口袋掏钱给老板的时候,那些钱都要跟我作对,我越是伸手去揪,它们越是往口袋的深处跑,我抓不到它们,我的手都勒红了,才勉强地掏出一块钱来递给老板。
那个长得肥肥胖胖的老板娘给我找回四毛钱的时候,她看我的目光都有点儿玩味,我的心忽然慌起来,抓起那几个硬币扛起行李就急急往回走。
在小巷子的拐角处,我走得太急,也没注意看路,我一个冷不丁踩了个香蕉皮,重心没稳住,大腿一路往前,我的后脑勺,就这样重重地与地面来了一个亲密接触。
在后脑勺与地面的冲击声不断地撞进我的耳膜里面时,我却浑然不觉得后脑勺痛,我反而觉得自己的腹部痛得无可救药。
下意识的,我捂住了自己的肚子。
可是那些剧痛越演越烈,我很快就痛得精神恍惚,视线一片模糊。
在这一刻我真希望我能就此死去,我也以为我会就此死去,像所有无家可归的流浪汉一样,在这个陌生的城市,这样默默地死去,于是我忍不住在这个陌生的城市冲着陌生的天空,在嘴里面索索叨叨地骂了一句:“余明辉,你这个混蛋,我去你大爷的混蛋!”
可是事实上,虽然死去是一件特别容易特别简单的事,而活着就必须得经历磨难经历煎熬经历洗礼,但是大部分人,最终都会选择艰难地活着,而并非图一时的安逸就此死去。
我林四四,也没有这个例外。
我最终还是活了下来。
从医院里面出来之后,我拖着无比笨重的行李,在龙岗岭南路口那边找到了一个小小的长满青苔的房子,我穿上平底鞋走了很多个旧货市场,死命地砍价,一点点地添置起生活的用品,将那个不过是11平米的房子布置得像是那么一回事。
刚开始,凭借着之前在勤酬上班的那点儿底子,也因为我的英语确实算是拿得出手,更因为我原本瘦弱,营养也不太能跟上,只要我穿得宽松一些,我很容易就隐瞒了自己怀孕的事实。我总算是大芬那边一个画廊找到了一份文员的工作,每天打打单,有客户过来就带他们看看画,每个月能拿两千块的工资,还不赖。
下了班之后,我还能在附近的布碎市场淘一些布料,自己动手试着缝制小孩子的衣服。
我安然无恙地在那一家画廊呆了三个月。
直到有一天,我在上班的时候,有个印度的客人从进门的那一刻开始,他的目光就不断地黏在我的胸部上,我在给他介绍画作的时候,他的目光依然不偏不倚。我虽然被看得不爽,为了工作我也决定忍耐,可是当他确定好了订单,我和一个小伙子陪同他去仓库取货,就在那小伙子到了里面仓库搬货的时候,那个客人的手拽住了我手将我往他身边拉,我一个措不及防踉踉跄跄,肚子差点撞到了一旁桌子的犄角上。
我一个急起来,发疯了似的甩开了那个客人的手,腾出手来护住了自己的肚子。
而那个原本不算高大的客人,被我这么一甩,他整个人摔了下去,不仅仅压碎了好一些紫砂壶,他的后背还被瓷片扎出了好几处伤口。
这家店的老板娘李菁,她虽然有着别的工作,她很少来到店里面,也很少接触我,但她可能看我一个女人,需要可怜落魄到隐瞒自己有孕的事实出来工作,她猜测我已经到了那种揭不开锅的地步,她一时犯了同情心怜悯心,她没扣我一分钱,而是安排财务将全部的工资结算给了我,她还给我留了手机号码,让我以为有什么需要帮忙,可以找她。我知道她这是出于客气,感谢了她,拿着钱走了。
就这样,我失去了来到深圳后的第一份工作。
拿着那1751块钱工资回到自己的小窝,在万念俱灰之后,我拿着从华强北花了一百来块淘来的山寨手机上qq。
我上去没多久,赵小宁的信息就发了过来。
这三个月以来,在我换了手机号码之后,我和赵小宁没再通过电话,我们偶尔在qq上面聊几句,她虽然不知道我和余明辉分手的原因,但是她知道了这个结果,她唏嘘不已,也不遗余力地安慰过我好多次,用特别温暖的话去鼓励我,让我不至于觉得太孤单。
现在,她一问我在不在,我即使刚刚丢了工作,心情特别不好,但是我依然很快回她一句说:“我在啊。”
赵小宁在那头沉寂了一阵,过了半响她发了一张图片过来。
我的手机太烂,信号也不大好,更别说网络能有多好,那张照片在那个小小的手机屏幕里面旋转了老半天,依然显示不出来。
于是我问:“小宁,你发的是啥?”
像是过了一个世纪那么长,赵小宁的头像才慢腾腾地跳跃起来,我点来,好几行字赫然入目。
大名鼎鼎的辉哥,要结婚了。新娘就是那个整天跟个二五八似的曹佳颖。今天他们一起过来椰风送喜帖,一对贱人狗男女,贱人!
我盯着小小的手机屏幕,反反复复看这句话,大概是应了那句一孕傻三年的俗话,我大概看了将近十分钟,才慢慢地反应过来,赵小宁的意思是指,余明辉要和曹佳颖结婚了。
我以为我会抱头痛哭,像是这段日子以来,每一次午夜梦回,梦到他带着阿达朝我飞奔而来,醒来却发现小小的房间里面除了沉寂的灰尘,什么也没有的时候,那么失落那么无助地将手放在自己的腹部潸然泪下,可是我的眼睛却如同十几年也没下过任何一滴雨的大沙漠,干枯得找不到任何带着湿意的绿洲。
我握着手机抱着双肩,以固定的姿势坐在**边的一角沉寂了将近两个小时,我这才慢腾腾地按下开锁键,我慢腾腾地给赵小宁打字回复,我说:“以后不要再跟我提那个人了,我跟他之间的故事,结束了。”
我知道我其实真的没有出息,我为别人的错误买过太多次单,我也付出了太多的代价而得不到同等的回馈,我依然期待着某一天我下班回来,那个叫余明辉的男人会出现在我家楼下,他不用牵着阿达也行,他自己来也行,他亲口向我坦白,坦白他的年少轻狂年少嚣张犯下的大错,他请求我的原谅,他情真意切说他爱的人是我,或者我林四四这个怂逼,这个倒霉了大半辈子的怂包子,这个有一点点温暖就能彻底感动融化的可怜人,或者会毫不犹豫地再一次奋不顾身地去奔赴他,就像从来没有离开过那般一往无前地奔赴他。
我想就算我在奔赴了他之后,偶尔想起他对我犯下的残忍,会时不时地揪痛我的神经,我也愿意为了肚子里面的生命对着这残酷的生活妥协一次。
可是今天我才发现,我这一切全是我的妄想。
我与那个有着海风一样声音的男人之间的故事,就此成为断章。
即使他曾经拥着我,疼惜得像是拥着全世界,即使他的唇曾经热吻我的唇,即使他曾经对我说过无数句矫情的情话,即使他曾经给过我能一起天长地久地老天荒的错觉,即使他曾经温暖过我冷如坚冰的心,我依然不得不以特别无奈的姿态失去他,看着他奔赴着没有我会更快活的前方。
是的,我跟他之间的故事,真的结束了。
而连中国联通的信号都对我充满了嘲弄的恶意,我刚刚把这句话发过去,刚才一直在转圈圈的照片突兀地下载完毕了,这张红艳艳的请帖,它霸道地占满了整个屏幕,我看到余明辉和曹佳颖的名字并排竖着靠在一起,我无可救药地发现,他们的名字凑在一起都是那么般配,他们果然是应该彼此相爱,为民除害。
我动动手指,把这张看着显得特别讨厌的请帖,给删了。
而赵小宁没有再发任何一条信息过来,或者她觉得她这样跟我报告余明辉的近况伤害了我,她不知道该如何补救如何安慰,所以她索性沉默吧。
而我也就此沉默了下去。
我发了一条说说。
很简单的两个字,我说:“心瞎。”
有好些有些陌生昵称的网友在下面嘲笑地留言,问我不是眼瞎嘛,心瞎算是怎么一个回事。
在我与余明辉之间的故事彻底结束的这一刻,这段时间已经被孤独寂寞折磨到快要疯掉的我竟然一点儿回复那些网友的冲动也没有。
我关了手机,拉上那张破窗帘,给自己弄了一个有鸡蛋有生菜相还不错的酱油炒面,我往嘴里塞面条的时候不断地灌着滚烫的白开水,我妄图用这样的方式让自己感觉暖和一些,可是这个夏天变得有点儿怪异,它甚至比我此前遇到了的任何一个冬天都要冷。
好在,这个难熬冰凉的夏天终究会过去。
好在,所有曾经血肉模糊的伤口,也总有愈合的一天。
好在,在经历了太多残酷真相的洗礼和摧残之后,我才能变成了坚无不催铁石心肠的样子。
在2012年的夏天,我终于用苦难成全了自己的碧海蓝天,我不再当一个死皮赖脸活在过去那点摇摇欲坠的记忆里面的无赖,而是变作了一个为了生活知道什么时候该圆什么时候该扁的圆滑女子,哪怕我依然过得捉襟见肘,可是我不再怀疑人生,我觉得我虽然没有夸父的天生神力,我有的只有血肉之躯,可是我还能马不停蹄地追赶阳光,我认为只要我肯追,生活的美好际遇肯定不会再辜负我。
然而,生活这个无情的玩意,它可能看不惯我林四四那点盲目乐观,它还是翻云覆雨的,让我在安然平宁了四年之后,再一次偶遇了余明辉。
而让我哭笑不得的是,就像是小学生写作文那样语文老师总爱强调前后呼应,我跟余明辉之间的重逢,就像是应了这强调那般,也是在一个下着零星小雨的夜晚,也是在一个靡靡**奢华火树银花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夜场。
只是这一次,他不是向我伸出援手的好心人,他是故人,也是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