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关老师家里出来,常欢有些心不在焉。
她心里总有些忐忑不安,不晓得是为了李冬还是为了自己的事情?
乡下只要入了夜,四周就是黑漆漆的一片。
冯小龙打着手电筒走在她身后,他垂眼看着常欢沉默无比的背影。心里忽然就有些心酸,这个女孩子,身形那么瘦小,却偏偏又倔强的很。
她有主见,有自己的想法。可终究是一个小女孩。而且对于华胜的事情,冯小龙虽然表面说的很好,可心里实际也没啥底。
他们那些人做事情,无所不用其极,若这次维权不能一击致命。那华胜接下来的反击那便是摧枯拉朽般的存在!
冯晓龙无声的叹了口气,他拿着手电筒四处晃了晃。明黄的光束落在远处的树稍上,反射出点点斑驳的光影。
冯晓龙忽然哈哈一笑,伸手敲了敲常欢的头顶,拉长了嗓子道:“妹妹呀,我看来看去才发现你竟然是你们村的一枝花。”
常欢愣了一下,才淡定道:“谢谢,我也觉得我长的挺好看的。”
冯小龙沉默了一下,摸着自己的脸,若有所思的道:“我觉得我也挺好看的。”
常欢:“…………”
有了冯晓龙这一回的打岔,气氛倒是缓和不少。两人说说笑笑的回了家,外婆也异常关心的问关于登报寻找李冬的事情。得到了明天就登报的答案,连忙双手合适念了好几声阿弥陀佛才罢休。
几人便洗洗睡了,自此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早,还在吃饭的时候。冯晓龙就对常欢道:“我今天就回去了,你交代我的事情我一定给你办的妥妥当当的,你就放一百二十个心吧。”
常欢把嘴里的稀饭吞了下去,才抬头看着他道:“好,我毕业考试以后也会到市里。到时候咱们再继续商量这事儿啊!”
冯晓龙点头:“成,那到时候你来的时候给我打个电话,我来接你。”
常欢放下碗:“好的呀,我送你一程吧。”
冯晓龙摇头,嫌麻烦:“送啥,不用了。我到你家就跟回自己家似的,哪里还需要你送呢。”
常欢抿唇一笑:“我就送到学校门口。”
冯晓龙:“…………”
是他想太多了,去镇上赶车,常欢的学校是必经之路。果然只有送一程!
外婆晓得冯晓龙要走,特意装了一袋子自己做的松花皮蛋让他带回去给尝尝。
冯晓龙咧嘴一笑,这松花皮蛋他可爱吃了。当即也就没客气,宝贝似的搂着皮蛋,朝外婆道谢。
送走了冯晓龙,常欢开始专心备考。
虽然是小升初,她也不能马虎大意。
她已经想好了,初中考到县城的重点中学去。
那里无论是师资力量还是基础设施,都比镇上的初级中学好太多。而且她考去了县城,就可以以学校太远,让外婆为了照顾自己为理由,把外婆带去县城里生活。
县城的生活条件,总是要比乡下好太多。老人家辛苦了一辈子,她现在有能力了,可以让老人家享享清福!
常欢要跳开镇上的中学的事情,也和关老师商量了下,得到了关老师和学校的大力支持。毕竟学校出了重点中学的学生,那也属于光荣事迹。
寻找李冬的事情,一经刊载得到了很多热心人士的帮助。可惜李冬依旧没有找回来!
常欢有时候一走神,就觉得李冬还在,只要自己一回头,那个黑黝黝的小男孩就会从书里抬起头来,朝自己绽开一个灿烂的笑容。
刚考完了试,常欢一回家就看见冯晓龙和外婆坐在院子里吃煮玉米。见常欢回来了,冯晓龙赶忙拿了一个煮玉米递给她,笑眯眯地道:“来,我们家的小书生高考辛苦了,吃个玉米补一补。”
常欢接过煮玉米,有些好奇:“你咋来了?”
冯晓龙扔掉手里的玉米棒子,拍拍手:“嗨,这不是担心你一个小娃娃去市里不安全。我这是来接你的,再说了,那个补习班还是我介绍的,我总要给你带路吧。”
还没考试的时候,常欢和冯晓龙就给外婆说了,要去市里补习,这样以后去了重点中学成绩才能跟的上。
外婆本来不放心,还是冯晓龙拍着胸脯信誓旦旦的保证,一定会认真负责的保护常欢。外婆这才勉强答应,如今见冯晓龙竟然亲自来接常欢,外婆心里高兴的不得了。
当即就拉着冯晓龙的手说:“冯小子我们家欢欢最近总是麻烦你,外婆很喜欢你,你要不嫌弃就和欢欢一样认我做外婆好了。”
冯晓龙一听,当即点亮了小眼睛:“好啊,好啊,那我以后可是你亲外孙了啊!”
外婆笑容满面:“成,这样咱们就更亲了。”
冯晓龙当即就站起来,给外婆磕头认亲。见他行动有些怪异,常欢一眯眼,拿手点着他的右腿问道:“怎么了?”
冯晓龙满不在乎一笑:“嘿,就上次回家在路上被车撞了下,医生说没啥事,养养就好了。”
常欢若有所思的低下头,冯晓龙见状,就晓得这姑娘想多了。当即伸手扯了扯她的马尾辫子,笑哈哈的说:“小丫头片子,心眼儿真多。”
常话翻个白眼,这人怎么和张起一样喜欢扯自己的头发啊。常欢忽然一愣,她咋就忽然想到了张起这个只有一面之缘的家伙了呢?
见常欢走神,冯晓龙又扯了扯她的马尾,笑道:“放心啦,一切尽在掌握之中。”
嘶~
常欢痛的回了神,朝冯晓龙翻了白眼。还没说话,外婆就一巴掌招呼过来:“对哥哥咋是这样的态度呢?没礼貌!”
“对呀,对呀,我可是你哥哥,你怎么能对我翻白眼呢。”冯晓龙见外婆给自己撑腰,那脸上的表情别提有多得意了:“来、来、来,小妹妹,喊声好哥哥来听听!”
常话忍不住又翻了个白眼,这家伙还真是幼稚啊!
距离7月12日还有4天时间,常欢随着冯晓龙坐上了去市里的汽车。看着窗外掠过的景色,常欢有些感慨。现在的郊区还是原生态的农村和森林,可是谁能想到十年之后,这里会一跃成为zg著名的原生态森林公园和繁华古镇呢。
想到这里,她便有些按耐不住心里的激动。她现在手上的钱不算少,勉强算一算倒是可以在这边买点地。
刚好她又知道未来发展的中心路线,她只要把发展心脏的那块地买下来,十年之后她就可以坐收门面房租和拿国家赔的钱了。想到这里,她就兴奋的不得了。
头上忽然被人敲了一下,她捂住脑袋回神。便见冯晓龙笑的阴阳怪气:“瞧你刚才那样,不晓得的人还以为你发羊癫疯呢。”
常欢左哼哼:“你才发羊癫疯,你全家都发羊癫疯。”
冯晓龙表情深沉的看着她:“我们也算是一家了,看来你果然在发羊癫疯啊!”
常欢:“…………。”
到了市里,已经是下午一点钟的时候。
冯晓龙想着第一次领着常欢到市里,他得做一回地主。就带着常欢去吃KFC,这时候的KFC只有大城市的中心地段才有。而且还属于比较奢侈的消费,来吃的人不怎么多。
常欢熟门熟路的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对正在排队的冯晓龙说了句:“我想吃薯条和鸡米花。”
冯晓龙点头:“成,汉堡要不?”
常欢摇了摇头:“我不喜欢吃汉堡。”
冯晓龙有些诧异,他扭头看着常欢,后知后觉才反应过来。瞧常欢的模样,不像是第一次来吃KFC的样子。就多嘴问了句:“你经常来啊?”
常欢下意识的想点头,然后硬生生的梗住脖子,摇头道:“没有,我只是听人说薯条和鸡米花好吃,汉堡不好吃。”
冯晓龙点了点头,倒也没多做计较。
他自己喜欢吃汉堡,觉得常欢听人说,自己也没吃过。想了想,也就给常欢也买了一个。不知道是因为太久没吃的缘故,还是现在做生意的人都比较实诚。常欢觉得现在的KFC比后来的好吃多了。
两人吃了东西,冯晓龙就带着常欢上了公交车。现在放了暑假,车上的人很多。常欢和冯晓龙好不容易才挤上去,现在的车子没有空调,大夏天的只能开着窗户。但是车上人多,闷热的让人难受。
早上坐了一天的车,再加上这一热,常欢只觉整个人都晕乎乎的。她拿手掐了掐自己的眉心,醒了醒神。
等下了车,冯晓龙忽然发现常欢的书包拉链被人拉开了。他立马拉住常欢:“你看看少了什么东西没有?”
常欢一愣,赶紧把书包放下来,埋头一看。然后脸色惨白,惊声道:“糟了,小说原稿丢了。”
冯晓龙一听,眼见公交车刚开不远,立马拔腿就追了上去,一边招手一边大声道:“等等啊,司机,我们东西丢了。”奈何他腿伤了,一瘸一拐的根本跑不快。
这时候常欢也反应过来,连忙招手拦了一辆出租车,立马坐了上去:“师傅,麻烦你追上前面的3路公交车。”
“得了,小姑娘坐稳了。”出租车司机一踩油门儿,车子嗖地一下就窜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