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外传·沃德传
第五回追忆往事
我从迷梦中惊醒,发现自己身处于无名村庄的旅店里。我接受了旅店老板的款待。吃过美味肉冻后,旅店的小伙计又端来了一个龙船形状的大碗。
在这高端、大气、上档次的龙船瓷碗里,却是妖精族传统菜之一的褐汤。这种汤里可以乱炖各种食材,也叫做妖精血汤。过去的年代里,部分妖精族群有食人的习俗,他们炖的汤是普通人类不敢也不愿吃的。
到了近代,色泽深褐如污血的浓汤传入人类的厨房,汤中炖的,就换成了羊杂或牛杂。当然了,无论山珍海味,还是残羹冷炙,原则上都能乱炖进这一锅浓汤里去。
我面前的船碗内,首先放着一条烘烤得恰到好处的黑麦硬面包。浓汤就盛在挖空的面包中,浓郁的香气和升腾的热气扑面而来。汤中,炖有大块的羊杂。用作搭配的杂菜,包括了白萝卜、土豆、玉米、芋头和蒜。
褐汤上还均匀撒满了碧绿的香菜与洁白的大葱。汤汁混合着甜的奶油、咸的黄油、浓香的奶酪,它们替代了盐与糖这一类的调料,并使汤炖出浓厚的质感。
而妖精褐汤最关键的,是包含有多种美味香料的老卤。这卤水熬得好不好,直接决定了汤的色、香、味是否纯正。据说,真正适合炖褐汤的卤汁里不仅要加入十九种不同的香料,还确实要用血加稠,辣椒调味。汤里甚至要添加罂粟壳和曼陀罗,妖精对致幻药向来痴迷,但人类就敬谢不敏了。
在此之前,我从未品尝过妖精褐汤。如今,怀着好奇的心理,吃了第一口。满满一勺浓郁醇厚的褐色汤汁和一块肥美鲜嫩的羊肚一起,吃进嘴里,那味道之好,让我立即就忍不住要去吃第二口。
香糯的芋头滋味还在口中流连,又吃到一块煮得酥软入味的羊脸肉。我好像着了魔般停不下来,一口、一口接一口地吃着那一大碗妖精褐汤。渐渐的,不仅胃里暖了起来,身体也暖了起来,疲劳与惊悸则缓缓消失。
花姥姥的浓汤乱炖里用的卤水应该也是有动物鲜血的,但并没有吃了会使人上瘾的致幻草药。我是一名边境的赏金猎人,必须时刻提防有人在我的食物或饮水中下药投毒,所以对此特别小心,因而可以肯定这褐汤确无不好的成分。
其实,就凭浓汤既厚实又丰富的顶级美味,足以令人大呼过瘾,停不了口,并将这道妖精的名菜铭记在心。某件事物能获得广泛的认可和传扬,总是有其原因的,不管它看上去有多么的古怪或另类。
“吃得慢一点吧,小心烫,当心呛,”旅店老板笑容可掬地对我说道,就像是在规劝一个调皮的孩子,“这里没人和你抢。”
虽然老板好心好意地提醒我,但是我饿得久了,这褐汤又实在太好吃,怎么让我慢得下来?硬硬的黑麦面包泡在汤汁里,已经软了。我用勺子切下一小块吸满了浓浓汁水的面包,味道果然非常可口。
得到了意外的款待,我由衷感叹——从没吃过那么好吃的食物。回味无穷的褐汤使我整个人都仿佛溶化进了口味极佳的浓汤里,其它一切随之忘却。结果,我没有被热汤烫到,也没有被浓汤呛到,却由于吃得太急而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
旅店老板友好地笑了笑,问道,“对了!你叫什么名字?洞窟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咦?旅店老板知道我从地底洞窟而来,也知道那里出事了?谁告诉他的?我难免又有些疑心起来。只不过,我想起地下世界的那场死斗,由悲怆和惨烈所带来的苦涩再度充斥着内心,这滋味就连嘴里的美味浓汤也无法化解和消除。我要把那经历说出来,先从自我介绍开始,“我是布莱克·沃德……”
我是布莱克·沃德,这个故事的主人公。什么?有人说我的名字还蛮好听的?那是当然的了,毕竟我是第一主角。这年头,名字不狂、霸、酷、拽,作为主人公,好意思登场吗?好意思吸引妹子、小妞、俏姐儿围在男主角身边娇、萌、浪、贱、骚,各种风情么?
什么?也有人说没那么夸张?也对喔!是我太得意忘形,实在不好意思,献丑、献丑。如果有人觉得我的名字不过只是很普通而已,那也不妨碍我和他们做好朋友。我就是那么随和、亲切的人啦!
在我把发生于地底洞窟的恐怖遭遇讲述出来以前,还请听我简明扼要地说一下我至今二十多年的人生经历吧。这样才能够了解我,还有我的那些挚友。并明白那场与宝具魔人的死斗有多么惨烈,结果又竟会是如此的悲壮和哀伤。放心,追忆过去的那部分内容不会很长、很啰嗦的啦!——对此,我不保证。
小时候,我被亲朋好友和认识我的邻里长辈称为“爱做梦的沃德”,这是因为我从小就有许多梦幻般的想法。更要命的是,我不仅只是想一想,还会几近执着地去坚定执行那些想法。最后,总是弄得一团糟,也没有少闯祸,少让父母操心。
对于那个称号,在我十几岁之前,我一直都以为是褒意的夸奖。现在我知道,那是我理解错了。他们其实是在用婉转的方式说我是个不切实际的小孩。等到我成长为少年,却仍是那个“爱做梦的沃德”时,他们无疑就是在暗示:说我好傻、好天真。
理想和梦想是有区别的,差异很大,判若云泥。当大人问一个孩子:你长大了,想干什么?如果那小孩的回答是“我要老老实实工作、踏踏实实成家”时,大人往往会报以赞同的微笑——真是好孩子。话说,这还是小孩吗?简直是个虚伪的谎话精啊!
同样的问题,如果有个孩子回答:我要成为世界之王!大人听了,只会笑一笑,不当回事,心中暗想:这熊孩子真是又呆又萌好可爱。但绝不会将孩子的话当真。
按部就班的工作成家——像许许多多、千百万的普通人一样——是为理想,可实现、简单、易懂,好操作,谁还不是这样?我要成为世界之王——不走寻常路、特立独行,做个与众不同的人——是为梦想,不现实、虚无、缥缈,无可能,谁又能够做到?
然而,我认为,世上确实几乎没有人能够成为世界之王,成为这个世界的主人公。但若有的话,必定是小时候就曾高声呐喊过“我要成为世界之王”的人。连想都不愿想、不敢想的人,又怎会成为伟大的人物?因为那样的人即使是想法都不曾伟大过。
但是,要成就伟业,仅是想法伟大还远远不够。必须要在行动上也一样伟大——付出超越常人的努力、做出艰难卓绝的选择。这是我历经挫折后才明白的道理。遗憾的是,少年时期的我并不知晓这一点,幡然醒悟之际,为时已有些晚矣。
普及教育的风尚开始于东方大国“萧克林”王国,随后传播到了卡修王国,从都城扩展到我的故乡——北部边境地区。一时间,办学校的人比开银行的还要多。
当年,我作为适龄儿童,顺利进了小学。直到现在,有钱的贵族和富豪仍是请家庭教师来教育他们出生即高贵的儿女们的。寻常民众的孩子才进公众学府学习,支付不算高昂的学费,得到基本的教育。这相比从前的旧时代,当然进步许多。
上小学时,我还是个单纯幼稚的儿童,什么都不懂,也不需要懂。由于我小时候长相可爱,性格又文静内向的关系。小学老师普遍很喜欢我,对我十分照顾关心。
记忆中,那些女老师都好美、好善良,也很温柔。对于女性的懵懂憧憬大概就是启蒙于那时。我和同学们在课余时间总希望我们的女老师能给我们讲故事,或为我们弹钢琴。那是一段美好的童年岁月。
升上初级中学之后,我在继续努力学习的同时,更热衷于阅读闲书、杂书和各种幻想文学,从中并没有获得具体的知识,却逐渐领悟出了一个模糊的念想:人生在世,一定要有骨气,要有自由——选择怎么活着的自由。
于是,我的个性开始变得要强、张扬,不再接受以往文弱、乖巧的形象,也就是不那么听大人的话了。现在想来,那是男生在性情上的正常转变,是独立意识的觉醒,是青春叛逆期的序章。
那一年生日,父亲送给我的礼物远远超出了我的预期。拆开了丝带、彩纸和礼盒后,展现在我面前的生日礼物是一座栩栩如生的巨龙雕像。
而我的人生也是从那一年,从得到那个礼物开始发生改变的。至少,那是一个重要的契机。追求独立和自由,将这种朦胧的念头转化为坚定决心的事件很快就发生了,对此我仍记忆犹新,仿佛往事历历在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