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偷渡客
第二回旅店
俗话说,有人的地方就有享乐。就算是偷渡客与人渣们聚集的这条村庄,也有着娱乐场所。而最能吸引许多人去的,正是村庄唯一的那家旅店。里面提供想得到和想不到的一切娱乐服务。当然,与很多类似的场所相同。享受的前提是,必须得有钞票和钱币。
来自荒野台地的浪客骑马来到旅店门前。下马后,他将瘦马牵到没有人管理的马槽边,拴在木桩上。侧目看见露天车库里停着一辆结实的小篷马车。是卡修王国繁华的冯罗领区生产的,比这里其它任何一辆马车都要更好,也更新,反倒显得有些另类。
他露出满意的微笑,踱步去将旅店的门推向两边,还不等他踏进去的时候,为之熟悉并喜欢的浓浓烟酒味就扑面而来。旅店的酒吧里,许多像他那样的人散坐其间。围在圆桌旁的人们要么窃窃私语地谈着交易,要么吼着粗俗不堪的俚语在哄闹,或者直接醉得不醒人事。
几个捞偏门的走私贩聚坐在一张桌子边赌钱,他们的腰上都佩戴着火铳或刀剑,嘴里全都叼着粗糙的烟卷,手中捏着皱巴巴的纸牌。金、银、铜三种钱币被码放在桌上触手可及之处,细看不难发现,那些颜色各不相同的钱来自各不相同的国度。
一个壮硕高大的男子坐在一旁的阴暗角落里,身边摆放着解下来的铠甲和一柄利斧,显然是个佣兵。此人双手和胸膛上的黑色汗毛就和其脸上纠结打卷的黑虬髯一样浓密,远观之下如同一头粗鲁的毛怪。一名衣装不整、几乎什么也没穿的女子依偎在那佣兵大汉的怀里,好似被大黑熊抱住的小白兔。男人的那双大手正积极探索着女子的丰盈肉体,女子则一边扭起身子一边在男人耳边低吟着嘤咛的娇喘。男和女,黑与白,构成鲜明而妖娆的对比。
另一端的黝黑角落里,也坐着人。这人很高很壮,比那黑佣兵更高更壮,一眼看去还以为是个草原上的兽人。但这家伙的脸隐藏在阴影中,瞧不清晰。一个水烟壶正放在这人面前的桌上,于是他抽烟时则会发出“咕噜噜、咕噜噜”的声响。从飘来的淡淡烟味可以断定,烟里是加过料的,那是经由妖精之手炼制的致幻剂,抽多了能使正常人变疯。
酒吧一侧的墙上,钉着个圆靶。几个打扮既像刺客又像射手一般的人正用掷飞镖的方式比输赢。其中一个体型瘦长的汉子身穿一件黑色短外套,后背上的图案是只绿色的雄鹰,鹰眼则以一对血色魔晶石镶成。此人是“绿鹰兄弟会”的成员。这个匪帮专门在北部边境地区作案,聚集时打劫商队,分散时各自行窃,干过几桩大案,一直没被彻底铲除干净。
放眼望去,客人不算太多。好些座位上没人,桌子也空出了好几张。但那个位置最佳、最干净、最明亮的圆桌旁,却也没有人坐。到这里来的人似乎都敬畏地避开那座位,连靠近也不敢。那张桌子是楠木的,上着锃亮的红漆,擦得光可鉴人。桌边的椅子仅有一把,却是老藤椅,尤显古韵盎然。楠木大桌的正中央,放置有一枚棋子——银灰色的金属棋子。
这银辉闪耀的棋子也是一个造型奇异的半身像。四片羽翼在其背后展开,一圈神圣的光环在其头顶浮悬,似为天使之姿。但是那嶙峋多棘的身躯和长着犄角的头颅却分明是恶魔之态,狰狞的容貌更彰显愤怒。其右手握一柄权杖,左手张开成爪形,如暴君般凶煞。
看情形,只有这棋子的主人才可以坐在那个位子上,别人则不行。而那个人恐怕也是村庄的主人,是这个被人遗忘的偏远地区的统治者。任何地方都有那个地方的规矩。黑道也是“道”,也有其独特的规矩。即然大家都不敢去坐那个位子,骑瘦马而来的那个人也不愿坏了这里的规矩,因为他怕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各种嘈杂声中,一个小眼睛细嘴唇,脸并不好看,但身材非常不错,性感曼妙的女歌手正叼着嗓子,尖声唱起高音。刺耳的歌声使人听得脑袋头胀,却与整个氛围相符合。她歌唱时,低胸晚装的一侧肩带过于宽松,滑下了她的浑圆肩头。令她胸前不该露的部位几乎露出了雪白的一大半,想藏也藏不住,而这女人或许原本也就不打算藏。在这种地方,又怎么可能听到天簌之音?反正听的人也不是为了听,犒劳的不是耳朵,欣赏的不是歌曲。
刚才入村时,骑瘦马的人在村庄里发现一辆流浪舞姬的花车,那不出意外的话,就是个流动的风月场所。但若将那些到处卖艺的舞姬当成是流落风尘的弱女子,可就大错特错了。孤身一人的男子如果自作多情,被她们骗上了花车。很可能一觉醒来后,已经稀里糊涂地身处荒野,身上的所有财物皆遭洗劫一空,连条裤子都不会剩。
一夜快活,对于舞姬们而言没什么损失,兴许还能寻到些欢愉,但对男人来说,有时恐怕付出的代价过于巨大。女人双腿间的,不全是去往天堂的秘密花园,也会是通向地狱的致命陷阱。对此,他一贯保持着警惕,并且不想松懈。男人的终身伴侣,是烟和酒——至少对他来讲是这样的,已经足够。因为烟酒不会背叛男人,而女人不但会,而且很擅长。
没人留意到他进来了,这很好。他不想引人瞩目,惹人关注往往意味着惹来麻烦。特别是在这样一个无名的村庄里,麻烦是要不得的。
“一杯马古兰,”他坐到吧台前,要了一杯狼人酿制的粗酒。这种酒度数高,喝起来很冲,但够劲,够味道。要知道,在这里,这种酒还不是最差的。有些工业酒精搀些半浊不清的液体就可以直接上桌进杯了。
酒保拿出积满污垢水渍的铜杯,拿油腻腻的抹布随便擦了擦。然后,将不擦或许还会干净些的杯子伸到身后码在架子上的其中一个木酒筒前。从筒里放出颜色暗沉浊红的烈酒,注满大半杯,再摆到客人面前。
他拿起铜杯嗅了嗅,闻出那不是酒精搀水,而是真正的“马古兰”烈酒。随即,他取来腰间的尖刀,从盘在腰上的蟒蛇尸体内掏出了蛇胆,放在酒杯里。烈性粗酒的颜色更混更浊了,还散发着一股腥味。但他格外满意,这才欢喜地“咕嘟、咕嘟”喝起来,好像他快渴死了一样。
他喝完了一杯,又叫酒保添了一杯,“蛇胆马古兰”很对他的胃口。当酒保问他,想吃点什么时。他解下那条死去的蟒蛇,扔给了对方,“蛇皮还给我,去掉蛇的内脏,蛇肉拆骨做成蛇羹。”
噬猴蟒的层层鳞片拥有强棱,身上的斑驳图案有种粗犷的美感,因此蛇皮可以制成很好看的手套、靴子等皮具。
酒保叫来一名贼头贼脑的年轻小伙计,把客人有关蛇肉的烹饪要求传达进厨房,并让伙计把蟒蛇带下去。酒保告诉客人,“蟒蛇肉不易煮,炖蛇羹很费时间,还望包涵。”
他呷了口,“蛇胆马古兰”,笑了笑,“无妨,我穷得只剩时间了,我乐意等。”
见这家伙身份古怪,酒保却并没有因此再多看上一眼,多打听一句。窝在此间的,全是浪迹天涯的漂泊者,干的都是见不得光的勾当,什么样的怪人找不到?可谓见怪不怪。
斜眼一瞥,酒保发现那小伙计还没走。年轻伙计正隔了很远,傻傻地盯着一张桌子边的那位清纯美少女,看得眼睛都要瞪出来了,口水都要淌下来了。
酒保一怒,踢了对方一脚,骂道,“看什么看?那种极品的货色,也是你这小癞蛤蟆高攀得起的?快把蛇拿到厨房去,让花姥姥炖了。再犯懒,当心我抽你鞭子。”
小伙计怏怏不快地走了,临去时还忍不住回头偷偷张望了那个俏女生一眼,施施然一声叹息。在这村子里,任何东西都是可以买卖的。只看你愿不愿意卖,开价几何。但那少女明显是不卖的,就算肯卖,价格也极高,不是小伙计可以支付得起的。
“你别见怪,这小子没见过世面,”酒保对骑瘦马前来的客人解释起来。说话时,却也不禁向那少女看去,自言自语道,“这么样一个年轻貌美的牧师小姑娘,到这个偏僻的地方来,又不知为了什么,恐怕要惹出什么事喽。”
他又喝掉了第二杯“马古兰”,在酒保第三次添满酒杯时,他也趁机朝着那牧师少女望去。他笑了,笑得很满足。是啊!说起格格不入,与这里的氛围截然不同的,唯独要算吧台右侧的那桌人了。
那些人身上的衣服虽然因为穿越荒野的长途跋涉而全都弄脏了,但款式十分考究,穿戴也是整齐得体。他们从事着各种职业,其中有看似旅人的男子,有一眼就认出是赏金猎人的刺客,有相貌平凡朴素的乡间法师,还有帅气俊朗的精灵贤者。但成员里,最无法融入当前环境的,则是一脸天真稚气的白发少年和身穿牧师短袍的清纯少女。
霍克冒险团。不正是他要找的人吗?骑瘦马、喝蛇血的这个人举起第三杯“马古兰”粗酒。酒中泡着的蛇胆滑入他的口中。酒保这时才惊讶地发觉,眼前这家伙并非人类,居然是个月精灵——古怪至极的月精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