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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章 明湖泛舟(1 / 1)

文瑾当然不能让廖成天有一丝的侥幸,她的一番话,廖成天毫不犹豫就相信了,这最好,省得他把自己伤害了,才派人去调查,文瑾已经做好了准备,若是廖成天敢动粗,她豁出去也要把他废了,让他一辈子,都不能当“男”人。

“他可以不要我,但绝对不允许你抢在前面。想必你也能理解,不管什么,可以自己扔了,但却绝不能让别人抢了……”

廖成天本来就是这样一个左性的人,当然把全天下的人都想成这样。

何况,那些贵人,哪个不是这样的呢?

“廖公子,我看,你还是放了我,咱路归路,桥归桥,你别找我麻烦,我也不会告你的状,如何?”

廖成天心乱如麻,他明知该放手,心里却是在舍不得,皱眉坐着,一动不动,停了一会儿,廖成天咧嘴笑了:“谁又知道,你在这里呢?”

文瑾恨不能抓住他暴揍一顿,她耐心尽失,一把揪住廖成天的一领,饶是廖成天比她高一头,也被她扯离了椅子,双脚狼狈地在地上拖行:“你是猪啊,当这天下人都和你一样笨?我为何去年匆匆跑回山阳,嗯?是谁派了媒人跑我家提亲,让我给你做妾的?明湖城知道我是女人的,就这么几个,我想,钱公子只要找不到我,肯定会让你们一个一个从这个世界消失,他可以不要理由,不问事实,他只想出气!”

吼完了,文瑾又阴阴的来了一句:“明白不你?钱公子哪怕为了出一口心里的闷气,也能要了你的命!”

被人喷了一脸口水,廖成天又羞又气,熊熊怒火也烧掉了理智,他好容易双脚站稳,便猛地往后一挣。

“撕拉”一声,廖成天的衣服破了个大口子。

“你,你,我明天死,今天也要弄了你!”廖成天失去了理智,猛然往前扑来,文瑾轻巧闪过,随手来了个四两拨千斤,廖成天就一头朝地上栽去,磕得一脸是血。

被廖成天赶出去的丫鬟急忙跑进来,七手八脚想把主子扶起来,廖成天起码一米八的个子,也不是那么好搀扶的,他自己爬起来或许更省事,结果,被这些人一扶,反而更麻烦。

“滚!滚开!”廖成天起来,推开众人,他脸蹭破了,衣服也破了,浑身上下都是土,别提有多狼狈。

“哈哈哈——,廖成天,你这是何苦?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闯,我钱文瑾,今天就陪你练一练,想欺负我,没那么容易!”文瑾不仅要在心理上压住廖成天,更要在气势上,令廖成天屈服。

想不到自己堂堂督抚公子,竟然会栽这么大个跟头,廖成天刚开始还想扑着想打文瑾,被两个胆大的丫头拦腰抱住了:“公子息怒,公子息怒,你怎么和一个乡野泼妇打架啊。”

廖成天喘了几口气,心头渐渐清明,他色厉内荏地指着文瑾:“悍妇!泼妇!你当你多稀罕啊,我懒得理你!”

几个丫鬟涌过来,拉着廖成天去隔壁的里间,梳洗更衣。

文瑾微微松口气,一抬头,看到一张她日思夜想了脸庞,还以为自己出现幻觉了,急忙用手背揉了揉眼睛,嘴里还嘀咕:“怎么可能嘛,从西疆回来,得小半年呢。”

钱隽刚才看到文瑾发飙了,没想到,平日里笑眯眯活泼可爱的俏佳人,竟然还有这么彪悍的时候,他都看得呆住了,现在见她又这么娇弱无依、令人怜惜,忍不住快步上前,伸手把她轻轻挽在怀里:“你个傻瓜,我不会骑马啊,骑快马!”

文瑾抬头又看了一眼,确定无误,是钱隽,她又伸手,摸摸眼前这幅结实的胸膛,也是实实在在、有血有肉,这才:“呜呜——”哭出声来,“你可回来了,知道我有多担心吗?”

一句话让钱隽的心,软成一汪水,他轻轻拍着文瑾的背:“我这不是回来了嘛!”

文翰骑马的水平比钱隽差多了,自然落在后面,这时候才跑进来,看到石启旺低头缩在一边,似乎恨不能有个地缝钻进去,还很奇怪呢。

等他看清钱隽挽着文瑾的肩头,温言安慰,文瑾趴在他胸前,哭得上气不接下气,也愣住了,呆呆站着,好半天脑子里才冒出一个念头:“合着,都知道文瑾是女子,就我一个是傻瓜。”

“咳咳咳!”钱文翰气愤地大声咳嗽,钱隽依依不舍地放开文瑾,回头恨恨地瞪了一眼。

“你个坏蛋,我,我,你是不是看上我妹子了,才有意接近我的?”文翰佯装气恨地瞪着钱隽。

“是啊,哪有怎样?”钱隽掩饰着内疚和激动,转过身往文翰跟前走,“你把我媳妇弄丢了,我还没找你算账呢。”

两人伸手,互相打了对方一拳,就紧紧抱在一起。

“你个坏小子,走的时候也不告诉我一声,知道我多担心吗?这还不算,你还两年才给我寄信,让我担心死了。”文翰抱着钱隽是手,在他背上捶打,钱隽的心酸涩不已,入云书院孤寂的日子,若没有好友陪伴,他都不知道如何坚持下来……

待情绪平定,钱隽扭头,对文瑾招招手:“过来,我们走啦!”

看到文翰有些疑惑,还有些不满,又有些关切的眼神,文瑾反而有些忸怩起来,红着脸,低下头,小步小步地挪过去。

“瞧她,还害羞了。”钱隽说完,就为自己失态羞涩不已,不过,他刚才和文翰拥抱时激动而发红的脸颊,此刻也看不出情绪。他忍不住移开视线,心里对文瑾充满了好奇,这个小女人,到底有多么善变,刚才殴打廖三公子时,暴怒如狮子,伏在自己胸前痛哭时,又娇弱得像一只小白兔,平日里一身男装,是那样的落落大方,此刻却娇羞不胜,犹如一朵含苞待放的花儿,见惯了文瑾明眸皓齿意气风发的飒爽英姿,忽然看到眼前这样怯怯生娇的小女儿情态,钱隽只觉得怎么也看不够。

文翰看到钱隽这个样子,哪有平日里故意做出的纨绔又骄傲的模样,忍不住嘴角微撇,嘲笑他英雄气短。

钱隽感觉到了好友的嘲讽,禁不住有些脸红,他掩饰地辩解道:“你不知道她多行,竟然把廖三打倒在地!”

廖成天就躲在窗户后面偷看,听到这话,又羞又气,却一点声音也不敢发出来,唯恐钱隽一怒,把他揪出去痛打一顿。

不要说钱隽和皇上在西疆并肩作战,现在圣眷隆裕,如日中天,就仁亲王世子这一个头衔,都能把他廖成天压成肉饼。

他现在,毫不怀疑钱文瑾说得都是真的,钱隽那身气派,一看就不是凡人。

廖成天被钱隽震撼,连嫉妒心都生不起来,他控制不住双手瑟瑟地发抖,只祈祷外面的人赶紧离开。

钱隽满心都是文瑾,哪里还有心情找廖三晦气,文翰只在走的时候,回头望这边看了一眼,廖三看到警告的神色,心中一阵紧张,等院子里静下来,他才意识到,自己竟然怕了一个小小举人,忍不住又羞又恼,这也是廖成天明知故犯,干坏事心虚所致吧。

钱隽和文翰骑马走在前面,文瑾坐着轿子跟在后面,一行人回到文翰租住的小院。

文翰安排人给路府报了平安信,这才进了书房。

“饿不饿?去我的饭店吃饭吧。”文瑾提议。

钱隽小小惊慌一场,这会儿看佳人就在眼前,心情特别好,他开玩笑道:“呵呵,你觉得我是个吃货吗?”

文瑾白了他一眼:“走过去就该到午时了,难不成我们连一顿饭也不肯招待?”

被所爱的人抢白也是一种享受,钱隽笑得十分开怀。

嫣然虽然人很好,做饭的水平却不怎样,文翰自然希望老婆不要露丑。本来他想雇一个老妈子打理家务,嫣然不同意,她想亲自下厨房,洗手做汤羹,以此表达对丈夫的爱意,文翰很感动,平时不管嫣然做的饭和文瑾的差距有多大,都是没口的赞扬,令嫣然对厨房诸事,十分上心,刚才见男人来了朋友,她已经命小平出去买菜去了。

文翰却担心钱隽不小心说出难听话来,让媳妇伤心,自然希望嫣然的厨艺水平,还是不要让人知道的好。

钱隽理解错了,还当文翰是想展示文瑾的能耐呢,自然欣然前往。

饭店外表虽然很朴素,除了高大、轩敞,没什么稀奇,走进饭店,雪白的墙面上,悬挂着饭店的招牌菜品宣传画,这是文翰请善丹青同窗所画,意境远比文瑾后世见到的印刷图片要高雅得多。

走到二楼雅间,和一楼的感觉又是不同,墙上悬挂的,已经不是宣传画了,房间的角落,还摆放着绿植,高低俯仰,参差有致,令人顿时心旷神怡。

钱隽忍不住暗暗赞叹,觉得文瑾特别善于藏拙,这套房子,显然建得不够精致,可她这么一收拾,饭店虽然不高档,却高雅,就是有钱的主儿来了,也不会觉得掉价。

“吃什么呢?你来点菜。”

菜谱是高档丝绵纸做成,很精致的手绘本,用清漆刷过,让人拿着,觉得洁净舒服。

钱隽还是第一次见这么招待客人的,整个巨荣朝,饭店里都是靠小二报菜名,进行点菜的。

“这个,香辣小龙虾、糖醋鱼、溜肥肠、鲜荷鱼头豆腐汤,都是招牌菜,回头客最多。”文翰给钱隽介绍道。

“那就上吧。”钱隽一笑,在西疆,天寒地冻,辣子和烧酒,是他的最爱,现在,口味和以前完全不一样了,他拿着菜谱翻了一遍,又点了三鲜羊肉锅、青菜猪苓菇、香辣掌中宝、香辣鸭胗,文翰添了腊驴肉、五香熏蹄、红烧鸡翅。

文瑾一看,几乎都是荤菜,便添了几个素菜,山菇炖豆腐、凉拌莲菜、木耳芹菜炒豆干、黄花菜拌粉丝等。

老板请客,上菜自然迅捷,很快就摆满了一桌子,几个人十分尽兴。

吃完饭,小二撤了桌,送上茶点,钱隽满意地长出口气:“文瑾,你这饭店搬到京城,生意都不会错了,味道很好呢。”

“那是,也不看看,我这妹子多能干。”文翰已经从文瑾是女子的震惊里走出来,虽然一肚子疑问,不知道弟弟如何变成了妹妹,但这些年和文瑾相互扶持,就算眼前这位,不是堂弟,他依然当文瑾是亲人。

钱隽不高兴文翰打岔,他真的希望文瑾能自动说出跟他去京城,虽然明知道这是不可能。

文翰和文瑾陪着钱隽在明湖玩了一下午,第二天,他就去了书院,请假太多,先生不会批准的,他一贯是个乖乖牌,只能遗憾地让文瑾替他以尽地主之谊。

钱隽巴不得和文瑾单独在一起,他借口京城的湖泊没有明湖大,没有明湖水清,第二天还要文瑾陪他去,两人租了一艘带遮阳苇席棚的小舟,享受初夏湖面上凉爽的微风。

文瑾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身世,钱隽不得不等待,他算着时间,钱先聪该到了。

皇上对钱先聪的安排,颇费了一番心思,许一高官,这位的知识和能力,是完全可以胜任的,但官场经验极度欠缺,说不定他还没坐稳官位,暗算和捉弄就接踵而至,最后,给了他一个礼部侍郎的官衔,付二品的级别,却安排他跟着福王编书。

钱先聪在西域流浪十年,虽然是毫无自由的囚徒,但却因为识字,会记账算计,被迫为鞑靼王室的驼队做事,颠沛流离,走过那边十多个国家和部族,甚至还学会了鞑靼、回纥等族的语言。谁能比他编写这方面的书籍更权威?

皇上当时很得意自己的部署,还在钱隽跟前,小小炫耀了一下,钱隽心里别提多高兴了,钱先聪若是认下文瑾,他的女儿,和自己这个亲王世子身份完全般配,再加上钱先聪人品好,又才华横溢,这次在西疆,立下大功,皇上和自己父王都十分欣赏,他让父亲派人到钱府求亲,应该不成问题。

退一步来说,就算刘彩琴捣乱,父亲不肯玉成,他还有一步棋可走。

钱隽为新皇上位,立下了汗马功劳,但因为他所做的事情,是见不得光的,而仁亲王又拒绝接受厚赏,让皇上觉得欠了王叔一家的大人情,皇上现在,对钱隽所提要求,百依百顺。

钱隽趁机要了皇上的口——他看上了哪个女子,只要对方没有婚约在身,皇上就为他下旨赐婚。

钱隽还做了最坏的打算,就是钱先聪不肯认文瑾为女儿怎么办。

宗室有个蓝葳郡主,郡马就是明湖城人,但郡主刚刚怀孕,郡马就急病而死,蓝葳特别伤心,强撑着诞下孩儿,就有些疯癫,几年后越发厉害,蓝郡主府不得不大门紧闭,不和外面来往。

谁也不知道,蓝葳的女儿,在九岁时,也得了急病死了。蓝葳更加疯癫,不许伺候的人带走女儿安葬,那些伺候的下人,也不敢把事情说出来,唯恐被责怪没有尽到责任。

这事情还是郑在新发现的,蓝郡主府有一棵杏树,乃是明湖城特产,杏子成熟,是青白色的,又大又甜,还没有筋绺。明湖城温暖湿润,京城却干燥寒冷,不少的贵介人家引种,都没有成功。

反正明湖城距离京城也没多远,蓝郡主府的这棵杏树,虽然稀罕,却并不多金贵。

钱隽十二岁时,已经有了无法无天的恶少苗头,那天在宗学,被先生训斥一通,他愤而离席,跑在外面闲逛,郑在新想逗主子开心,便让钱隽在外把风,他从狗洞钻进蓝郡主府,想偷点杏子。

毕竟,摘下闷十来天才成熟的杏子,和在树上养到成熟,已经软糯的口感,还是要差很多的。

钱隽没想到郑在新很快就钻了出来,吓得脸色苍白,哆哆嗦嗦给他说:“蓝郡主抱着个死孩子,哄睡觉呢。”

“你胡说,什么死孩子?”

“金明县主已经死了,仆人都吓得躲远远不敢近前,我听她们说的,绝对没错。”

钱隽只觉得头发一根一根都竖起来了,他下意识四下张望了一番:“千万别给人说。”便逃也似的离开了那里。

钱隽的退路,就是让文瑾去冒名顶替这个金明县主,他这次来,还亲自潜入蓝郡主府,确认郑在新的消息是真的,并且,蓝葳郡主的身体,这些年也熬得很差,多数时间都得躺在床上,人更是糊里糊涂,钱隽只要买通郡主府的管事,就能轻易让文瑾李代桃僵。

县主,也是有资格嫁他这个亲王世子的,钱隽不想让他和文瑾的婚事,因为身份地位出现波折,他早就开始谋划了。

坐在飘飘荡荡的小船上,听到远处传来袅袅丝竹声,文瑾想起去年蹭听曲儿的事情来,禁不住微微笑了一下。

“钱隽的眼光,一直没有离开过佳人的脸庞,看她这样,忍不住追问:“你笑什么?”文瑾把通过花船,把销售猕猴桃的事情说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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