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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风雨欲袭来(1 / 1)

“王爷,良药苦口。”白灵儿好言相劝。

“你会的词儿挺多的,肚子里装了多少墨汁啊?”莫长歌笑着问道,企图将话题转开。

白灵儿可没这么容易上当:“王爷,我花了半个时辰菜熬好的药,你多少喝点,不然,我担心你的随从会一刀宰了我。”

被人用刀架着的滋味,她这辈子不想体会第二次。

“看在你亲手煎药的份儿上,本王卖你这份面子。”知道逃不过,莫长歌只能伸手,一仰头,药汤瞬间见了底,动作说不出的利落、潇洒。

等他喝完药,白灵儿正儿八经地向他道歉。

习惯了她嬉笑怒骂的模样,她忽然间正经起来,反倒让莫长歌有些不太习惯。

“行了,从今往后你莫要再下厨祸害旁人,本王就心满意足了。”他没同她计较,回想着那菜的销魂味道,不禁五脏六腑又有些隐隐作痛。

“王爷,那你好好休息,我明儿再来看望你。”白灵儿识趣地告辞。

“恩。”莫长歌应了一声,倒也没留她。

男女设防,酒楼里虽说有他的人在暗中保护,但进进出出的人不少,难免惹些流言蜚语,他风流之名在外无妨,可她一个女儿家到底要些名声。

等到白灵儿走后,他才出声:“陌影,今日之事莫要再出现第二次。”

她不曾明说,可敢拿刀要挟她的,除了陌影不会有第二人。

躲藏在横梁上的陌影心尖一颤:“是,主子。”

白灵儿离开酒楼,又拐道去了趟成衣店,买了块上等的丝绸,想着回家给明儿多做几件襁褓。

王氏见她抱着布匹回来,伸手戳了戳她的脑袋:“你啊,有银子得攒着,别浪费,将来指不定还有缺钱用的时候。”

她不是舍不得银子,只是过惯了节省的日子,以前在白家,一文钱得拼命省,吃喝用度都得算了又算,如今家里尚能温饱,又有不少余钱,可有时候她还是没法改掉这习惯。

“娘,明儿的襁褓不够用,得多备些,这料子不错,有剩余的还能给妹妹们添件新衣裳。”白灵儿吐了吐舌头,空间里存着的药材足够他们家过上一辈子的好日子,若非怕引来麻烦,她真想告诉娘,今后银子想怎么用就怎么用。

“算了,反正理都在你那儿。”王氏也只是嘴上说说。

搞定娘后,白灵儿去找了刘孜,询问配药的进展。

刘孜指着她一通好骂,他这没日没夜的琢磨药方,她却像个没事儿人。

白灵儿同他斗了几句嘴,可把刘孜给气得,白宝儿赶忙把他们俩隔开,缓和气氛。

“姐,你别老和他吵架,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吗?”出屋后,白宝儿才嘟嚷出声。

只要姐和刘大哥呆在一起,总能吵起来。

“怎么,你心疼啦?”白灵儿打趣道。

白宝儿脸上一热,流露出了些少女般的羞恼,她跺跺脚:“姐,你别胡说,要是给人听到……”

“听到就听到呗,男未婚女未嫁,有啥大不了的?再说了,你也到了可以嫁人的年纪,前些日子娘不是还在说吗?等过些日子,给你找个婆家。”白灵儿越说越来神,唔,宝儿和刘孜在一起,倒是不错,算是良配,“要是你俩成婚,我就是你们的红娘,到时候可得好好谢谢我。”

“姐!”白宝儿急了,她一个小姑娘哪儿听得这些话?

“好好好,我不说,不说了。”白灵儿见好就收,但心里,却把这事给惦记上了。

入夜,村里熄了灯,只有满天的星光闪烁发亮。

白灵儿进入空间,给白白种上萝卜,转身去了茅屋。

她得尽快熟悉草药,为将来炼丹、炼药打好基础,总不能将来有了灵火,她却连药材也分不清吧?

中药药材的种类,对白灵儿而言,十分陌生,除了一些耳熟能详的药材,其它的,她还真说不上来,有些稀有的草药,更是连听都没听过。

白白乖乖趴在她的怀里,懒洋洋打着瞌睡,长长的兔耳朵耸搭在她的膝盖上,模样呆萌。

白灵儿一边努力辨识着古代文字,一边记下药材的长相和名称,这一看,竟是忘了时辰。

“姐,姐!快起来,你得去镇上啦。”白宝儿趴在床边,叫她起床。

“再让我睡会儿。”她到现在还没闭过眼,脑子晕乎乎的,只想快点去找周公下棋。

“姐,娘做好早膳,就等你开饭呢。”白宝儿死活不肯让她休息。

白灵儿没了法子,只能顶着一双红彤彤的兔子眼认命地起床。

“昨儿个没休息好?”王氏见她面色憔悴,心疼得很。

“我那儿有提神醒脑的药丸,待会儿拿给你。”刘孜趁机卖药,自从被白灵儿怀疑过他行医的本事后,他抓住机会,就开始证明自己是有真才实学的。

“嗯嗯。”如小鸡啄米般点了点头,她这会儿睡意正浓,哪儿听得进去旁人在讲什么?

吃过刘孜配的药丸,脑子总算清醒了点,打着哈欠,睡眼婆娑的出村赶去镇上。

“灵儿,要开工啦?好好干啊,你可别偷懒。”扛着锄头正往山上去盖房的工人,在路上同她打招呼,顺带还不忘逗她两句。

白灵儿笑着出村,赶牛车来到镇上,刚到孙记,一拍脑袋这才想起,她今儿不用过来,应该直接去工地上的。

但来都来了,她便顺道问了问莫长歌的病情。

“十王爷服了药这会儿正在歇息,大夫又来看过,说是好了许多,你啊,也别太担心,王爷他底子好,不会有事。”孙复安慰了她一声,只以为莫长歌的好转,是他身体的原因。

白灵儿也不解释,做好事不留名,她就是活在古代的雷锋。

皇后庙宇选定的地方,在黄花镇后的白翠山,成荫的茂盛森林围山环绕,林间一条潺潺溪流从山巅幽幽流向山脚,这里风水极好,才会被朝廷甄选为祠堂所在之地,大批工人正在另一处山脚搬运着砖瓦,由人力接龙送到白翠山山上。

白灵儿架着牛车一路走来,看见了不少穿着粗布马褂的壮丁,他们汗流浃背地挑着扁担,篮子里搁着几十斤重的石头、砖瓦。

有士兵在周围照看,防止工人偷懒。

白灵儿表明身份后,得知她是孙记的人,便被派到白翠山上,和酒楼的伙计一起做大锅饭。

她坐在大石头上,弯腰吸着菜叶,厨工正在生火,只用石块堆积成的简陋厨灶上,放着一口黑色大锅,沸腾的热水咕噜噜冒着水泡。

“哎,快入暑了,也不知道祠堂什么时候才能建好。”厨工一边忙活,一边闲聊。

“有得等呢,我昨天听管事儿的说,凤城的铁匠铺正在给皇后娘娘造金身,那可是真的黄金啊,运来的时候累死了好几匹马。”

白灵儿郁闷的瘪了瘪嘴,金身?国库有这么充裕吗?老百姓们为了点工钱,日以继夜的辛苦劳动,做着做苦的苦力,才能挣到几两银子,她摇摇头,算了,她只是个小屌丝,愤青的角色不适合她。

“主人,以后咱们也造金身吧,金灿灿的多漂亮。”白白有些意动,幻想着浑身镶金的自己,嘴角滋溜滋溜险些掉下几滴口水。

“你想要金身?用你的萝卜来换,一根萝卜两个铜板,我数数啊,要是你从今天起,再也不吃东西,我们就造金像。”白灵儿觉得这个主意很不错,等价交换是最公平的。

“不要,没有吃的,我会饿死。”白白果断摇头,还一把抱住了地里的萝卜苗。

“那你不想要金像了?”白灵儿诱惑道。

“我……”白白低头看了看萝卜,又脑补了一下自己的金像,在犹豫后,一脸肉痛的说着:“我要萝卜!”

只有萝卜才是它的真爱。

“扑哧。”白灵儿忍不住笑出声来,“白白,你能不能别这么可爱。”

一人一兽聊得热火朝天,殊不知,危险正在朝它们靠近。

京城,早朝散后,四皇子莫谨严与百官在威严的宫门前道别,乘坐马车返回王府。

比起玩世不恭的莫长歌,他已涉入朝堂,位列工部侍郎,官列四品,其母乃是宫中贵妃,当年与皇后分庭而争,至今荣宠不衰。

若说莫长歌是帝王心中不能提及的逆鳞,那莫谨严便是帝王引以为傲之子,饶是东宫之位稳固,但仍有不少新晋官员鼎力支持莫谨严,以他为尊。

“主子,随风有密信送到。”刚回府,老管家张文将一封密信交与莫谨严。

信上所述,太子已得知长子莫峥的下落,孩子正在距离京城颇远的黄花镇中王家村内。

莫谨严细细看过信笺,转身步入书房。

“随云、随海,你二人即刻启程,前往王家村,务必要将此子铲除!”太子行事稳健,滴水不漏,如今,他终于找到了下手的机会,若是太子膝下无子,父皇还会把这万里江山,交托给一个无后之人吗?莫峥必除!

两道黑影自窗外纵身跃入,恭敬领命。

“记住,见过莫峥之人,不可放过,”他不允许有差错出现,转念一想,想到奉了皇命在黄花镇修建庙宇的弟弟,莫谨严冷笑道:“若十弟阻挠,一并除掉。”

死在千里之遥的偏僻小镇中,就算父皇追查,也查不到自己身上。

不过是众多兄弟中的一个,即便死了,也无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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