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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嫂子接受了小叔子的爱(1 / 1)

()保顺这天没有盘问彩珠。平时她回家稍晚一些,他就要盘问一番。彩珠匆匆做好吃的,给男人端上来。她自己吃不下。他刚一吃完,她就又进了厨房。她这天把厨房收拾得十分干净,还烧了一锅开水。她给他擦洗身子时,他感到她今天是这样细心。

“秋天抓阄,保瑞也许能换到山下来。”

“唔。”他说。

“保瑞要是能换到山下,就太好了。”

“唔。”他的眉毛,动了一下。“母亲对咱俩很操心哩。分到山上的窄溜子地,再也用不成骡子,对你会多么难呢。”

“会那么巧吗?”彩珠感到奇怪,自己已经不再那么惧怕分地了。“是我的心已经麻木了吗?”她朝男人的下半截身子瞥了一眼。自结婚以后,它们便日益萎缩得如两根粗胳膊了。

熄灯后,女人钻进被窝,背对男人,默默地想心事。胸中仿佛滋生着一股崭新的力量。连他的粗野和莽撞,激起的都是绝美的感触。莲花为什么那么不喜欢保瑞?如果他是自己的男人,哪怕他就是苦役犯,她也会爱他,等他,把他当作神灵……

她并不为自己对保顺的敌意,而有太多的不安。给保顺洗罢身子,她就用挑衅的样子把腈纶毛衣取出来,放在枕边。内心的冲动,使她真想跑到野地里大嚎一阵。

现在,她思索的一个问题是,从哪一天起,自己开始喜欢上保瑞的。显然,事情的发端决不是今天。尽管十分愿意正视自己的灵魂,却还是回答不了。她只是记得,她跟保瑞三个春天在一起耕地,三个秋天在一起收割……不错,当初某一天,她的头脑倏然间产生过一个念头:保瑞同她才算组成了一个家庭。当她从那一瞬间的恍惚里走出来,并没有感到害羞,相反,一种对保瑞完全是出自习惯的轻视,使她看到自己的可笑。

但是,在后来很长的岁月里,她却是那么自卑了。是啊,她天生就没有资格嫁给四肢健全的汉子。这世界不属于她,她没有选择的权力,更没有挑剔的资格。保瑞则有足够的资格,慢待这个世界。虽然她一再否定他的懒散,可是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他那个出身的人的特权。这样,在长达三年的并肩劳作中,她一直不肯正视心灵的想往。总之,只是因为父辈欠下的孽债,使她注定没有幻想幸福的权力。她在这一刻继续回忆,当保瑞把她按倒在坑里,她的第一个反应不是暴怒,而是默许。

她的被子的一角被掀开。接着,男人的手在她的身上抖抖瑟瑟地摸索,手很快朝下移去。她就象是怕冷似的,身体一下就缩成了一团。遽然间,她用指头把他的手背犁了一下。

“男人家,别来这个。”她说。

屋子里一阵令人难受的沉默。后来,保顺的嘴里发出嘤嘤的哭泣声。黑暗中,好似一只秋后的苍蝇发出的噪声。

她这下就更觉到了心中的厌恶。

早上,彩珠穿上大红色的腈纶毛衣。

去厨房做饭之前,她忍不住又望了望墙上的镜子。镜子里的人面色略显苍白,然而如今那里又透出一层淡淡的红润。“我比昨天变年轻了吗?”她很想看出这一点。在厨房里,不小心打碎一只瓷碗。打扫碎碗片时,她哼着一支少女时代的曲子。

保顺忘记了吃饭,一遍一遍地端详她。许久,他才默默地端起碗来,悄无声息地吃着。很快就到了该去地里的时刻。她把便盆放在保顺的身边。她斜过身,再次朝镜子里望了一眼。

这天上午,太阳变得更大。

彩珠看见保瑞把犁提起来,就以为他今天会掌犁了。可他只是那么端详了一下,就把犁扔了。他仿佛早就把昨天的事忘了个干净。不过他的眉眼间,又明显刻下了昨天的痕迹。他不愿直对她的目光,当不得不对望,就会变得无所顾忌,甚至放肆。这真使她受不了。他再也不称她二嫂,而是直呼名字。他不客气地吩咐她这样那样,好象她真是他的女人了。总之这天起初的时光,她被种种不快的情绪压抑,尽管对昨天的事并不后悔。

直到用疲倦的胳膊支撑着犁把,身子踉踉跄跄地随着马的疾走往前挪动时,她才看清自己是个天大的傻瓜。这个虎背熊腰的汉子,就这样把她做女人的尊严撕碎。从此,她再也别想在他面前昂起头来。这使她多么痛悔。只是当发现他的步履同样也有些踉跄,至少不再是那么散漫,她才觉得,自己的怨恨是多么不应该。她专注于眼前的这个男人,以至犁铧早就偏离了位置。

保瑞终于瞅了瞅老马,然后就朝身后望去。她正用发愣的目光,盯着他的脑袋呢。她的身子在惯性中,往前一倾。她有些狼狈地直起身来,脸一时红得厉害。他咧着嘴角,笑一下。这不是冷笑,也不是多么亲切。他再次拽马行走。他吹起口哨。

她对此一点也不生气了。种种迹象表明,他对她已经十分在意。这个从来没有被男人爱过的女人,就从眼前这个人的刻意嘲弄里,感触到甜蜜的爱意对心灵的冲击,眼里蒙上幸福的泪光。

她想起堡子里一些女人对保瑞的说法。她们觉得他虽然有一副好面孔,好身材,却不懂得女人的心,是十足的傻瓜,白生了一副男人相。一回,秀娥对彩珠说,你回去教教小叔子,别把大好的时光白白耽误过去嘛。那时,保瑞结婚还不到两年。彩珠把这件事当成笑话,讲给自己的男人听。

“你少听她们教唆,”保顺说,“这些恶妇……”

“她们的心,也还不坏。”

“也许吧。但她们的心,确实痒得熬不住了。她们永远不敢跪在神的脚下烧香祷告……她们早就被佛祖视为异端了。”

“你是寂寞得无聊,就整天胡思乱想吧?”

“喜欢骚念的女人,大多是一种遗传。”

“你是说秀娥吗?她的父母亲怎么啦?”

“喜欢骚念的毛病,多半是父母遗传下来的。父母把那种基因传给子女,晚辈并不知道自己的言行在代表家庭,在印证族门的邪恶或端正……我有功夫了,给你好好讲讲遗传学。”

“长点知识当然好。我们侯家的祖先就很有学问。只是有知识的人,脾气都有些古怪。我弟弟自读了大学,就古怪了。”

“彼此的境界不一样,就容易产生隔阂。天才多古怪。他们对事物的看法,常常跟凡人不一致嘛。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还是初中毕业呢。作为庄稼人,还是应该朴实为好。弟弟常嫌家里的炕不干净,饭不卫生,使父母亲伤心。其实,食堂的饭菜更不卫生。世界上最干净的人,就是自己的父母。”

“你对家族有这样深厚的感情,我很敬佩。希望你无愧于自己的先辈。我一点不会歧视你什么。你家不是几年前就被摘掉了地主帽子嘛。你正在得到堡子的公认。你要永远鞭策自己。”

“可我怎么总是觉得,我是你们的对立面呢?”

她变得这么冲动。这是因为保顺一再要提起她的出身吗?因为他家是贫农出身,就敢对她的亲人品头论足。她奇怪地坚信一点:公公年轻时一定不如她的爷爷勤快和热爱劳动。公公其实早就承认了这一点。就个人品德,她相信自己也要比保顺高尚。只是,她的命运从一生下来就注定了。这个世界,有一批天生的坏人。在少年的某一段时期,于她头脑中甚至发生了生存危机。每当课文里出现人民这一类字眼,她就会痛苦地想,我是人民的敌人,一生下来就是。她曾通过各种赎罪的方法,来减轻灵魂的罪恶感,比如每天很早去打扫教室和校园卫生。老师夸奖她是可以改造好的。这虽然使她受到鼓舞,也使她永恒地看到自己与别的孩子的差别。因为过早地思考人生,因为精神的负重,她很小就不喜欢笑了。虽然生活也在告诉她,自己本来就是有着美好品格的人。在后来的岁月里,她不止一次地想,她肯定比庞家堡的许多人,都更配生活在这块贫瘠和美丽的土地上。

彩珠跟保顺这天交谈了很久。最后她怀着感伤,结束了这次交谈。保顺的真诚里,常常含着压迫人的东西。大哥和保瑞从来不会在她面前摆出这副姿态。保顺不该这样,在相依为命的夫妻之间,不该这样。不过,她还是原谅了丈夫。她从他的身上,看到了文人的呆气,虽然他只读过几年小学。在他的枕边,摆放着各种书籍,多半是借来的。彩珠渐渐对这些书名有了兴趣。有一本书的名字是《〈金瓶梅〉研究论集》。她知道《金瓶梅》是**,也知道他有欣赏能力,可庄稼人研究这种古籍做什么呢?他说,是出于对灵魂的兴趣,想看看人能浪到什么样子。他这么说时,用炯炯的眼睛瞅着她……唉,她在心里摇头,一个瘫子,整天跟寂寞为伴,怎么会没有一点稀奇古怪的念头呢。

望着保瑞的背影,她想,要是保顺也能有保瑞的散淡,就会活得多么轻松……然而保瑞真就轻松么?他从来也不想沾惹秀娥她们,似乎她们通通是他的负担。可见他活得一点不轻松。彩珠对保瑞的理解,就这么一点一点深入。可她还是一点也不理解这个汉子。预感使她痛苦地觉得,她和他会永远隔着一层厚纸,使彼此只能看见对方的影子……就在她这么苦苦思索时,保瑞用木棍敲打一下马背。她的身子摇晃一下,头脑蓦然清醒。

中午,云霞又送来吃的。她比昨天晚来一小时。她以为今天要犁保瑞的地了,就提着饭篮子朝山上爬。爬了一半,看见河边彩珠和保瑞的身影。她心里恼火,不等走到跟前,就喊道:

“怎么搞的嘛,害得我往山上白跑一趟。”

彩珠不吭声,只是冲云霞嘻嘻地笑。

“跑跑也好,跑跑也好。”保瑞嬉皮笑脸地说,“我看你腿上的劲儿,还大得很呢。”

“大不大,反正没吃过你的一口。”云霞盯着保瑞,“我说你怎么也能熬过三年来,你真该娶一个女人了。让我一个嫂子家这么奔来跑去的,在村人眼里算咋回事呢?”

“你能给我支援点钱吗?”保瑞说。

“不花钱的拐一个嘛。我看秀娥就很痴心呀。”云霞说。

“她太瘦,我更喜欢丰满一点的。”保瑞说。

“丰满的有呀,只怕你癞蛤蟆啃不上哩。”云霞轻视地瞥了保瑞一眼,“瞧你那干瘪样儿,搂着都硌肉。”云霞因为自己很瘦,就对保瑞的话耿耿于怀。她不仅瘦,面色还带着黄,却又不是不健康的那种黄。她的体力不是一般女人可以比的。

彩珠瞧着云霞,不禁抿嘴笑了。

“秀娥的身上有火。据说保根就是受不了那火的烘烤,才逃出去的。”保瑞这时显得十分愚蠢,“你不见秀娥的脸上有些黄么?那样的女人,心火都旺。民间有黄脸女子白脸汉的说法。我翻过几本医书。原来,民间的许多说法,都有根据……”

“放你的臭屁。”云霞骂道,“从你的嘴里,就吐不出一句人话来吗?女人脸黄,是被男人虐待的啊。”

保瑞放声大笑。

云霞突然扑上去,跟保瑞扭在了一起。她仗着是嫂子,是女人,便使真劲儿,加上力气本来就大,保瑞也不知怎么搞的,竟然被按倒。两个人这么闹着,把耕好的地弄得不成样子。

彩珠起初还一个劲儿地笑,后来就有了不悦。看到地被弄得乱七八糟,就更加不悦。云霞把手伸进保瑞的棉线衫里。保瑞的两条腿乱蹬乱蹭,尘土飘到很高。彩珠终于恼了。

“行啦,没见远处有人瞧呀?”彩珠没跟人用过这么大的嗓子,声音都变了调,“象一对脏狗。地都让你们弄脏了。”

云霞不甘心地,从保瑞的身上跳开。

彩珠见保瑞的皮带已被挣开,线裤露出一大片来,就瞪着云霞,“你哪象个大嫂姐?”她又转向保瑞,“你也怪,整天跟女人挑呀逗,竟闹到大嫂头上。看,弄成啥了?若不是我的地,稀罕理你们呀?”她的眼眶红了,“我个女人家,够难啦……”她扭过身,走了几步,一屁股坐在田埂上。她一点也不饿,对云霞今天送饭,起初就没有那么高兴。眼下,她只想自己待着。

她离开两个人,去取保温瓶。当她朝这边走来,见云霞跟身边的保瑞说着什么。保瑞的脸,一下红了。云霞咧开两片薄薄的嘴唇笑着,**在衫子底下一晃一晃。保瑞仿佛朝云霞的胸前注意了一下。彩珠一脚没踩好,人差点儿跌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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