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卡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身处一间灯光昏暗的小屋中,一股阴风吹过,令他忍不住打了个哆嗦,勉强抬起头向自己身体看去,顿时又羞又恼,险些又晕死过去。
原来现在博卡身上连块遮羞布都没有,四仰八叉被摆在一张桌子上,四肢传来的间断性抽痛似乎在告诉他,之前发生的事情并不是做梦。
而这只是博卡噩梦的开始,当他扭头看向身边环境的时候,墙壁上的浮雕吸引了他的注意力,然后倒吸了一口凉气,而当他看清楚构成浮雕的物质后,眼泪差点涌出来。
这个浮雕是一个巫阵图,而且是最简单的巫阵图,相信几百年上千年前某位巫师离开了华夏,远渡重洋来到了外国,应该也将这个基本的巫阵带到了这里。
这个巫阵属于单一巫阵类型,没有组合,没有高深的含义,代表的意思只有一个,效忠或在无尽痛苦中死亡,而这个巫阵的名字,叫做逆魂阵,又叫七逆夺魂阵。
逆魂阵属于最为古老的巫阵之一,是用来防止手下叛变反水的巫阵之一,与摄魂阵、爆体阵等可以遥控指挥的单一巫阵不同,摄魂阵和爆体阵是主动型的巫阵,只要施法者觉得手下背叛了自己,直接就可以引发,令手下死亡,而逆魂阵却属于被动型巫阵。
当逆魂阵作用于被施法者的身上后,被施法者的头脑中就被会强制性的加上一个禁制,每当他对施法者产生了异心,大脑就会有种被铁箍勒紧的剧痛感,两次之后,第三次产生异心,则会感觉大脑中好似插入了一根烧的通红的铁条。
而到了第五次产生了异心,被施法者的头脑中就会产生幻觉,这种幻觉会模拟各种恐怖的场景,令被施法者处于一种难以用言语形容的痛苦中,偏偏这种痛苦不会对被施法者的身体造成任何伤害,只是单纯从精神上进行折磨。
到了第七次,就不仅仅是恐怖的场景了,被施法者会浑身溃烂,如同万蚁嗜肉,又痒又麻,那种感觉并不仅仅是表面的,而是从骨髓到骨骼,从肌肉到皮肤的整体难忍,一般被施法者会不断的抓挠自己的身体,抓烂自己身上的皮肤、肌肉,最终在这种极度的痛苦中被自己活活抓挠死。
而让博卡心痛的原因是,这个逆魂阵居然是用血蝠的尸体摆出来的,这些血蝠体型庞大,博卡一眼就能够认出这些血蝠正是自己的本命蛊,本命蛊没了,蛊师也就变成了废物,现在他只感觉自己变成了鱼肉,任人宰割。
“不想自杀吗?”熟悉,却又让博卡痛恨的声音在耳畔响起,就算不用双眼去看,博卡也知道这个声音的主人就是那个该死的华夏胖子。
博卡缓缓转头,沿着声音的出处,将目光投向了声音来处,只见他恨到骨髓的胖子正大马金刀的坐在一张椅子上,胖子身边是一张桌子,桌上整整齐齐的摆放着各种物件,就连燕尾服都被叠的整整齐齐。
胖子脸上挂着令博卡痛恨的微笑,正摆弄着一枚正面镶嵌了一枚黑色宝石,周围一圈则全部镶嵌着大克拉钻石,如果这钻石不是玻璃的话,拿出去一颗就能卖个十几万美刀,这枚戒指单单是钻石恐怕就价值上百万美刀了。
看到胖子手中的戒指,博卡瞳孔猛然一缩,心中那叫一个疼啊!
“你不想自杀吗?”胖子将目光从戒指上转到了博卡的身上,微笑着问道。
博卡的脸上显出极为复杂的表情,显然他的心中也在纠结着这个问题。
“我不会自杀,而你也不敢杀我,因为我是血族,也就是你们这些凡人口中的吸血鬼家族,我们血族是血统最为纯洁的高贵种族,如果你杀了我,你的未来将笼罩在血族无穷尽追杀的恐惧之中。”博卡威胁道。
“啊呸!”胖子直接吐了博卡一脸口水,这才不屑道:“血族?你以为自己是蝙蝠啊!学了两手华夏巫术就以为自己高贵了?要这么说的话,我这个正宗的巫师,岂不是要比你的血统更加高贵了?还贵族呢!在我们华夏,贵族早就被打倒了,现在是人民当家作主。”
“法克,我们血族才不是你这个华夏小丑能够媲美的,我们的祖先是血魔,当年统御千军万马……”
“被成吉思汗打的和狗一样,我知道,历史书上都有,别在那里吹牛了,你这本书里面都写着呢!巫师的通病,总是敝帚自珍,记录事情的东西总是携带在身上,生怕放在家里被人给偷了。”胖子不屑的拍了拍摆放在桌上的一本薄皮书道。
“不可能,你不可能看懂的,我用的是血族最古老的字符写成的。”博卡大惊失色,却又不敢置信的叫道,本来就破锣般的嗓子,这下更是令人听着就浑身难受。
胖子不屑的撇了撇嘴道:“血族最古老的文字?拜托,这根本就是巫师最基本的文字,你要是用英文来写的话,我还真就看不懂。”
胖子看到博卡一脸不信的表情,抓起薄书,随意翻了一页,用英文念诵道:“吸收敌人的血液,在自身淬炼出精血……”
博卡傻眼了,他真的不想相信这是真的,但事实就摆在眼前,由不得他不信。
这本薄书当中不但记载着血族的历史,还记载着血族的修炼方法,饲养本命蛊的方法,以及血族比较重要的一些巫术图案,如果流传出去的话,对血族而言绝对是一场灾难。
胖子在博卡昏迷的时候就已经将这本薄书中的内容看过了,也大致了解了所谓的狗屁血族是什么货色。
在N年以前,某位应该算是邪道的蛊师远渡重洋来到了当时群虫割据的英国,然后凭借巫术、蛊术拥有了一片土地,挑选天生阴脉较多的人传授巫术和蛊术,并根据自己所掌握的巫术为基础,将这门邪道蛊术扩充发展了起来。
对蛊师而言,最重要的一是修为境界,二是本命蛊。
但是对巫师而言,修为境界是最难提升的,一千名巫师当中,能有一个达到御斥万物修为境界的就算不错了,能够达到窥视三界修为境界的人更是凤毛麟角。
因此,这位邪道的蛊师就将提升自身实力的方向从修炼转到了本命蛊上。
蛊师都可以炼化蛊为本命蛊,本命蛊以蛊师体内的精血为食,一个蛊师可携带本命蛊的数量实际上并没有太过严格的要求,天脉中阴脉占据的比例越大,可炼化的本命蛊数量就越多,比如胖子的天脉是九阴绝脉,所以他可以炼化的本命蛊数量是无限的。
但是最终制约炼化本命蛊数量的关键并非阴脉比例,而是自身精血的数量,一滴精十滴血,从十滴血中才能萃取出一滴精血,由此可见精血的珍贵之处。
那个邪道蛊师就从精血上入手,既然自身精血量不足以供应数量众多的本命蛊,那么就从其他人的身上找,结果,就有了血族。
方法非常简单,第一选择目标,一定是身体精壮的男人,或者是体质特殊的女人;第二,使用巫术令目标体内的精血汇聚到脖颈的大动脉处,因为大动脉血压比较高,能够缩短吸取的时间;第三,吸取了他人的精血之后,直接通过体内的巫力进行淬炼,转化成为自己的精血,储存起来供应给本命蛊食用。
本来这只是邪道蛊师提升自身实力的方法,却被人以讹传讹,逐渐演化出了一个所谓的血族出来,再加上乱七八糟的传说填充到狗屁血族的历史当中,就有了一套完整的体系,至于什么血魔,根本就是扯淡,在西方众神传说中,根本就没有什么血魔。
有了这个基础前提,后面的事情就变得极容易解释了。
为什么吸血鬼惧怕大蒜?因为从大蒜中可以提取出蒜精成分,这种东西在巫师对战中,是专门用来破解对方巫阵巫术用的,成功率极低,功用很像是道教抓鬼时使用的女人荫奎,黑狗血,黑驴蹄子。
正常情况下大蒜只是一种调味品而已,但是对血族而言,却会破坏掉他们体内的平衡,令他们体内萃取转化不够完全的精血暴动,导致血崩而亡。
为什么吸血鬼惧怕银?因为银具有剥离性,会彻底阻断吸收的精血和自身精血之间的联系,这些所谓的血族会被自己的本命蛊活活吸死。
至于血族拥有超长的生命,这个更容易解释了,人体内的精血量越多,就代表这个人越强壮,生命力越旺盛,新陈代谢的速度越快,体力越充沛,身体器官衰老速度越慢,生命自然就越长了。
为什么吸血鬼不能在白天活动?这只能说和那位蛊师的性格有关了,邪道蛊师一般都不会在阳光下活动,一是为了增强自己的神秘感,二则是为了避开仇人呗!
还有最后一个,血族在受到伤害之后可以很快恢复,好像拥有不死之身一样,这就更扯淡了,一枪爆头,保证死得不能再死,能够很快恢复伤势,那是达到了御斥万物的修为之后,自身的巫力已经强悍到了一定程度,可以在短时间内修复伤口。
胖子给罗纳尔多治腿的时候,用的就是这个特殊能力。
综上所述,血族,实际上就是华夏巫师的分支,论辈分的话,博卡得叫胖子祖爷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