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探花(1 / 1)

百里怡君远在京城之外,丝毫不清楚宫中的异动,可她还是觉得心脏忽然一紧,像是被一只手握住了。

这种陌生而又强烈的疼痛,让她忍不住皱了眉头,她一手抚上心脏的位置,满脸都写着难受。

“公主!”锦绣连忙扶着她,让锦缘给她把脉。

这一阵痛过去之后,百里怡君又像没事人一样了:“我没事。”

随风看她这副病症好奇起来,也伸手来搭脉:“你最近几天,有喝我给你喝的药吗?”

百里怡君一听这话,就想到自己每日都要喝的那一碗苦药,苦着脸点头。

随风将头一点,放下了手:“你们夫妻两个是不是打架了?”

“这……随风叔叔果然厉害,怎么也瞒不过您。”

随风心想,难怪风怀景脸上都是些巴掌印,这小子,还真是知错能改。

正说着,门外响起一道疑惑的声音:“门外怎么有两辆马车?可是有客人来了?”

“归期,你回了?”

随风对着门外招呼,百里怡君听着声音和名字都有些耳熟,一时好奇,向门外看去。

门外那人走来,百里怡君得略微仰起头才能看清他的脸。

百里怡君大概1米6出头的个子,在这个世界,已经算高的了,毕竟男子也才1米7左右。

面前的人就是如此,他的脸俊朗非常,百里怡君忍不住想,若是风怀景和他的面容属于同一个类型,怕还比不过他呢。

好在风怀景出身将门,有得天独厚的身高优势,按百里怡君的经验来看,他的身高应该是超过了1米8的。

“原来是来了贵客,下官拜见公主殿下。”

“许大人不必多礼。”百里怡君勉强扯了个笑出来。

一见他,她就忍不住想到自己被人砸死的惨状。

许归期的脸微微发红,他笑了笑,也不再和她说话。

“小友,你今夜暂且在此住着,收拾好行李,明日我让我怀景小侄约你去公主府一叙。”

许归期有些局促:“这怎么好意思。”

百里怡君轻笑:“许大人不必局促,这本就是说好了的,只是本公主已嫁作他人妇。自行邀你入府居住,不与夫君说一句,是不好的。”

“如今以驸马的名义请你入府,是最好的选择。”

许归期这才应了。

眼看天色渐晚,城门要关,百里怡君辞别了许归期,匆忙进城去了。

回到府中时,风怀景还未归,百里怡君腹中饥饿,就拿些糕点垫垫。

趁着她出去,早有人收拾好了客房。

公主府的客房是个小院子,有三间房,中间是个客厅,和普通人家的住房差不多。

马车进来,自然有人忙着帮随风拿行李,不在话下。

百里怡君特意派人去询问了随风的口味,她咬了一口糕点,想了想,准备做一大桌子菜,就算是给他接风了。

再说风怀景还没回来,也不着急。

厨房自然知道公主府主人爱吃什么,就有些食材提前备着,又说有贵客来,各种高汤自然也要做的。

百里怡君吩咐时,厨房一点也不慌乱,直接忙活起来了。

百里怡君吃完了糕点,风怀景没有回来。

百里怡君去院子里散步,风怀景没有回来。

百里怡君将明日用的材料吩咐下去,风怀景还是没有回来。

百里怡君觉得自己都快成望夫石了,才看到风怀景的身影。

百里怡君连忙迎上去:“肖夏的事,皇兄怎么说?”

风怀景顺势把人抱了个满怀:“放心吧,那件事情,皇上会亲自处理好的。”

百里怡君在他怀里笑个不停:“这话应该是我与你说,放心吧,我皇兄会为你处理好的。”

“调皮。”风怀景顺手摸了摸妻子的头顶。

“你饿不饿呀,厨房已经准备好了。”百里怡君整个身子都靠在对方身上,双手环住他的腰身,这种感觉,真的好满足啊。

风怀景这才想到皇帝赐下不少御膳,还特意用几个汤婆子温着,连忙取来。

百里怡君看到这些菜,眼都亮了,她深吸了一口气,顿时香气扑鼻。

皇兄真好。

“阿景,随风叔叔说,他要和一个人一起住进府里来。”

风怀景令尽安把这些菜摆上桌,随口问道:“谁?”

“当科探花许归期。”百里怡君语气平平,实则心里有些抵触。

她实在不知道,和跳楼的人长得一模一样的他,和那人是否有什么奇特的联系。

风怀景一愣:“他是探花,只要未出京城,每日就要进宫当值,他若与我同住,定会惹得一阵非议。”

百里怡君实在没想到这层,因他这么说有些疑惑:“为何呀?”

“近日与你皇兄商议,等我养好了伤,就上朝了,同朝之人住在同一屋檐下,总归不好。”

百里怡君一下瞪圆了眼睛。上朝?她忍不住担忧起来,风怀景的灾星之名是人人皆知的,他上朝了,怕是有好些人会中伤他。

“这事已经定了吗?”百里怡君有些忧愁。

“是,瑶儿不必担忧。你夫君我还能怕他们不成?只是许归期万万不能与我们同住。”

“是,你若是没上朝也就罢了,如今万万不可大意。”

“我曾在迎宾楼住过几日,那里环境还算不错,我倒是可以出钱,给他长期订个房间。”

百里怡君略有些不满:“他是官员,怎么也得有自己的俸禄,他住店,你出钱是什么道理?”

“况且你这样做,还是把你们紧紧的连在一起了,别有用心之人,怎么会放过这一点呢?”

“放心,他是随风叔叔的好友,随风叔叔乃是杏林圣手,若想让他住在酒楼,还是付得起这个价的。”

“好。”

“前几日我调查过他,他本是孤儿,有缘与随风叔叔相遇,叔叔看他聪颖,原想收之为徒,只是他志不在此,叔叔就自掏腰包给他科举。”

“他还算争气,得了探花之位,若说叔叔再继续资助他住着酒楼,也是人之常情。”

百里怡君哦了一声:“原来如此。”

许归期原来是孤儿吗?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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