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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喜欢,爱,还是执念?(1 / 1)

九月三十日下午两点三十五分,我在J市的火车站见到了李笙。不过一个月的时间,我却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他比假期的时候黑了,不用说我也知道是因为军训的原因。平日他总喜欢穿修身衬衫加牛仔裤,阳光帅气,我很好奇他穿松垮的军训服是什么样子。

我在李笙面前向来是有什么说什么,他把手机递过来,示意我随意。我打开相册,第一张就是他的军训服自拍。我细细地看了一会儿,就把手机还给他了,没有再多做什么。这让我有一种奇妙的感觉,他很放心我,我也不辜负他的信任。

李笙笑眯眯看着我,“怎么样,帅不帅?”

“呵呵,真丑,还那么黑。”我向来不吝惜打击他的机会。

“这叫男人味,你这种小姑娘不懂。”李笙摆摆手。

我瞥他,“你怎么就知道我是小姑娘了?”

李笙嘴角动了动,说的话却被通知验票的广播声音盖了过去。我有点尴尬,听到广播后直接站起来提着行李箱往验票口走。

等车的时候我说起了加社团的事,李笙对此不置可否,“原来你喜欢汉服,不过社团就是个放松的地方,你别花太多心思影响了平常的事情。”

“你当我们专业和你似的那么忙啊,医科大高材生。”

李笙笑了,“跟你比,我确实是高材生。”

我气结,“某人不是打架恋爱顺便学学习就能考上医科大么,现在怎么还那么忙,是不是忙着协调时间谈恋爱啊。”

“你可不能诋毁我名誉,现在我是一心向学不问世事,女友已经变前任了。”他神情中带了几分认真。

我不知道我应该用什么表情来面对这个消息,倒是很逞强地来了一句,“好吧,起码以后我如果找你看病,不用担心你把我治死了。”

“余晓娴,我学的是法医。”

“……”

李笙突然从一个花心男转型,变得清心寡欲起来,这算是好事吧,起码我跟他表白的时候不会再像第二次那样。

当时我给他发了条短信,长长的一段话,中心思想就是我喜欢你。

在我还没有忐忑完的时候,电话回过来了,李笙没什么大事是不会和我打电话的。我压抑住心中的狂喜接起电话,结果那边是一个女生的的声音,她情绪平稳,似乎没看过那条短信一般,“李笙出去了,他的手机在我这,等他回来我再让他找你。”

我坐在卧室的床边听着那边电话挂断的声音,心中有一万匹草泥马在奔腾,这种小说里的情节原来是可能发生的,而且还是发生在我自己身上。

我第一次深深体验了一把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这句话,如此血淋淋的教训。

第二天周一上学,李笙把我嘲笑了一番,“哈哈,余晓娴,你想表白去对门敲门也比昨天那样好啊。”

我无力地趴在桌子上,为什么每次鼓起勇气的表白他都不当回事,最坑爹的是我还能碰到各种狗血情节。

李笙忽然在我耳边说了一句,“余晓娴,现在高三了,好好学习,别想这些有的没的。”

我不知道他这话算是鼓励还是暗示,当时我精神一震,竟然真就认真开始学了。

我把这话理解成:余晓娴,你好好学习,将来大学和我考到一起,那时候就能谈恋爱了。

显然李笙不是这么想的,他只是单纯的要我好好学习不要整天胡思乱想,影响他也影响我自己。

到家之后妈妈给了我一个拥抱,然后回到厨房做饭,我拖着箱子到卧室收拾行李。半个小时收拾完毕,我换上T恤短裤准备去帮妈妈打下手。走到客厅我发出一声戏剧性的尖叫,蹿回屋把自己拾掇得正常了一些。

我第二次走到客厅之后,瞪着眼睛看坐在沙发上悠闲看着电视的李笙,“你怎么在这里!”

李笙叹气,“我爸妈十一出去旅游,我回家才看到桌上的纸条,以后要到你家来蹭饭了。”

刚说完,他扬起笑脸,对着我身后说,“麻烦阿姨了。”

我亲爱的妈妈在我震惊的眼神中无比温柔地摸了摸李笙的头,转身对我说,“走,晓晓,跟妈妈去做饭。”

我对于妈妈把李笙当亲儿子的想法是理解的,毕竟李笙的爸妈自从搬过来之后就和我们家处的很好。李叔叔是大学教授,张阿姨是自由画家,两人都属于空闲时间很多的那种,所以时不时的就会出去玩,然后带很多礼物回来送一圈,每次都不会落下我家。有时张阿姨还会和我妈一起组织两家人的野餐,李叔叔和我爸是劳力,李笙和我去蹭饭,当然,这都是从前的事了。李笙在我的世界里除了暗恋对象就是别人家的孩子,我妈一直让我向他学习,我每次都很坚定的摇头,他除了学习好点长得好点嘴甜点还有其他优点么?然后我就纠结了,为什么会喜欢他?

不知道出于什么想法,我一直没有告诉我妈我试图把她儿子变成她女婿,虽然她儿子并不愿意。如果有一天我的心思真被家里知道,我妈会不会直接让我放弃说我配不上他儿子。

晚餐做好后,我发现客厅里的李笙已经和我爸相谈甚欢了。喊了他俩吃饭,我回餐厅摆放餐具,四人坐好后开始动筷子。

李笙津津有味吃着菜,不时地看似点评实则恭维的把我妈夸得都快找不到北了。其实这顿饭我吃得挺开心,四个人温馨地吃着晚餐,欢声笑语不断,多么和谐的一家啊,只是他们眼中是爸妈儿子闺女,我心中希望是岳父丈母娘女儿女婿。

饭后李笙说要出去走走,我妈把我也赶出了家门。

天已经渐渐凉下来了,我套了个薄外套手揣在兜里和李笙走在小路上。这时吃完晚饭的人们三三两两出来散步,大妈们凑在一起跳广场舞,健身器材那一群小孩子在玩单杠。我突然感受到了一种心的安宁,如果能这么一直走下去也挺好。

我转头看了看旁边的李笙,他的面容在昏黄的路灯下多了几分柔和,让人有种莫名的悸动。

李笙低下头看我,嘴角勾起来,笑得很撩人,“怎么,被我迷住了?”我低下头快走几步,庆幸黑暗掩住了发红的脸颊。

我俩在广场一侧的石凳上坐了下来,这里比较僻静,能看到另一边的热闹,也很少有人过来。

我把胳膊放在石桌上用手撑着下巴,目不转睛地看着李笙。他被我看得有些不自在,偏过头去咳嗽一声,“怎么一直看着我?”

“现在就你我两个人了”我说,“应该不会有人来打扰。”这种环境很适合暧昧,我需要这种环境。

我把手伸过去,第一次握住了他的。他的手很温暖,暖得我心都烫了。“李笙,现在你没有女朋友了。”后面的话我没说,我相信他知道。在他这,我的面子里子早就没有了,我也不在乎。我只想和他在一起,这种情绪扎根在心中,放不下,躲不开。

李笙任我握着,他没有像从前一样马上就拒绝我,而是温柔地看着我“余晓娴,你为什么喜欢我?”

我淡定回答,“没有理由。”听说,如果喜欢一个人有了理由,那就不是真正的喜欢。我曾试图用这种方法学着放下李笙,以失败告终。我真的找不到理由,无论是为什么喜欢他,还是为什么不喜欢他。

李笙低下了头,我看不清他的脸,只能听到他有些发闷的声音,“余晓娴,我初中转学到这边来,是因为在之前的学校打架被开除了。来了之后我开始学习,因为好学生总是比坏学生能讨老师喜欢,真出了什么事也不会被波及。到了高中我觉得很无聊,开始谈恋爱,开始混,当然我还记得要学习,我爸妈对我这么好,我不能再让我爸妈操心。我很花心,我觉得女人如衣服,新鲜感过了,也就该扔了。”

李笙第一次跟我这样交心,他的灰暗叛逆如此直观地摊开在我面前。他突然抬起头看着我的眼睛,语气略带嘲讽,“余晓娴,我以前觉得你特傻,知道我这么多事还喜欢我。我有想过等你好好考上个大学找到好工作,等我玩够了,如果你还喜欢我,咱俩就结婚,反正咱俩爸妈这么好。”我低头摸了摸自己的胸口,李笙想和我结婚,我应该很高兴才对,但是心里很难受。

他接着道“可是上了大学之后我没时间玩了,我花了很多心思在学习上,女朋友也分了。我有跟我寝室的哥们儿说过你,他们说傻的是我,这么好的女人如果不珍惜,将来肯定会后悔。”

李笙反握住我的手,“我后来仔细想过了,余晓娴,你真的很好,将来谁找了你肯定是上辈子积了福。但是你太单纯,什么都不懂,我怕在一起之后,我喜欢上你,你看透了我。余晓娴,我很自私,我怕受伤,我不能和你在一起。”

我用另一只手擦了擦脸上的泪,哽咽道,“你这是不相信我会一直喜欢你吗?李笙,我认识你四年多了,我喜欢你快四年了。这些年,你换了那么多女朋友,我有放弃过你吗?秦旭明跟我说你打架在外面混的时候,我放弃过你吗?就连你拒绝了我那么多次,我都没有放弃你,你怎么可以这样想我!”我有些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声音越来越大,手止不住地颤抖,然后被他握得越来越紧。

“余晓娴,让你那么执着的,是我这个人,还是你求而不得的执念?”他似言似叹的一句话把我的心都揪起来了。

我僵硬地坐在石凳上,久久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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