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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四章 偶遇(1 / 1)

霍溪目光阴冷,胸口上下起伏,显见气的不轻。

她恶狠狠的看着张笛。

吓的张笛往后退了好几步。

霍溪起身:“你们张家也没什么好东西。”

说完话,她直接从窗子里跳了出去。

张笛追到窗口处往外张望,哪里还有霍溪的身影。

她小声道:“你才不是什么好东西呢,哼,当我不知道吗,你肖想韩扬多久了?分明比人家岁数大,辈份也大,韩扬那是你侄子,你不要脸的竟然叫人家哥哥,真是丢人现眼。”

她才嘀咕了两句,就觉得身上一疼。

紧接着,就听到霍溪森冷的声音:“这是对你不敬的惩罚,记得,再有韩扬的情况一定要留意,不然,我有的是办法叫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声音渐落。

张笛声音越来越疼,最后疼的她在地上打滚,她想喊叫,可一点声音都叫不出来。

张笛就觉得全身骨头都在疼,那种分筋拆骨的疼叫她没多大功夫身上的衣服都湿透了,整个人就像是水里捞出来一样。

等到这阵疼意渐消,张笛是彻底的动弹不得,想想刚才那受罪的劲头,张笛不想再经历一次,只好闭紧了嘴巴,再不敢骂霍溪一句。

沈临仙轻柔的帮韩扬揉着额际的穴道。

片刻之后,韩扬闭着眼睛熟睡过去。

沈临仙看他累成这样也分外心疼,悄悄走到他前边,一伸手,将韩扬抱了起来,轻轻的把他放到床上,给他盖好被子才出去。

她从卧室出来,就听到赵小花的声音:“临仙,快过来坐。”

沈临仙过去坐下,赵小花给她拿了水果:“这是扬扬昨天才弄回来的,可好吃了,你快吃点。”

赵小花对沈临仙很是热情,沈临仙都有些招架不住。

她接过水果,却一点胃口都没有,在手里拿了一会儿还是放下了:“孙志强怎么样了?身体上没什么事吧?”

听沈临仙关心的询问孙志强的事情,赵小花眉眼间更是笑意盈盈:“没事,没事,他可好了,就是也不知道怎么的,昨天晚上睡下之后就像怎么都睡不够似的,到现在还没醒呢。”

沈临仙想了想:“这是正常反应,毕竟之前那只子蛊在他体内呆了那么多年,也吸收了他不少的精元。”

想到那只叫人恶心的虫子,赵小花又气又害怕,她咬牙骂道:“缺德的东西,也不知道是什么人养的这些虫子,怎么不叫他给虫子咬死。”

沈临仙笑了笑问赵小花:“你们今后有什么打算?”

赵小花立刻就把虫子的事情放到脑后,兴奋的拉着沈临仙絮叨起来:“俺和志强都商量好了,俺们不在京城这块了,志强说他不想再呆在工业局,一来怕人闲话,二来,也不想记起原先那些不好的事情,他想申请外放,到地方上工作,最好是去俺们那块,这样离家近,家里人也能照顾得到。”

沈临仙点头:“倒是个不错的主意。”

赵小花就笑了:“俺也觉得好,什么京城不京城的,俺是不敢再呆了,京城这边的人心眼太多,每个人……”

然后,她看到沈临仙,想到沈临仙和周丽丽也是京城人,就有些不好意思:“对不住啊,俺也不是有心的,说起来,哪都有好人,你和丽丽都是好人,俺不该那么说,可俺是真怕了,比起俺们那块的人,京城里的人心眼真的很多,俺们是怎么盘算都盘算不过的,俺想想志强这些年的事情就后怕的紧,要是……要是当年志强没考上京城的学校,也不会有这样的事情,俺想着,不管挣多少钱,不管有多远大的前程俺都可以不要,俺就要一家人平平安安就好。”

赵小花是个没多少野心的,她只要一家人能够团聚,丈夫儿子都守在身边就很满足了。

只要一家人能好,哪怕叫她吃糠咽菜她都乐意。

沈临仙觉得这样的人也挺好的,起码容易满足,日子也过的单纯。

沈临仙和赵小花说了好一会儿话,她看看时间,感觉韩扬应该快醒了,就对赵小花道:“我出去买点东西,一会儿就回。”

赵小花立刻道:“你想买啥,俺跟你一块去吧。”

沈临仙赶紧摆手:“不用了,我看韩扬应该也快醒了吧,你帮他弄点吃的吧。”

赵小花答应着把沈临仙送出门之后就去了厨房。

沈临仙从韩家出来,站在门口停了一会儿,才转过身朝附近的商场走去。

再过几天就要期中考试了,沈临仙必要回上河村一趟,她也和沈天豪说好了,到时候叫平流送她回去。

离开家里这么长时间,沈临仙回去肯定要捎一些京城特产。

另外,她还打算给镇一中的校长以及她的班主任带点不是多名贵的东西。

毕竟,她一直不上学,只是考试的时候去,这其中宋校长以及班主任都担了责任的,她总该表示一下才好。

进了商场,沈临仙买了一点京城特产的点心,见到这里还有卖大麻花的,也顺便买了一点。

其后,她又买了点烟酒之类的东西。

等她买好了,提着大包小包出来,才要往韩家走去,就听到一个惊喜的声音。

“沈小姐?”

沈临仙回头,看到来人的时候仔细分辩了好一会儿才认出来。

叫她的竟然是戚炜。

站在她面前的戚炜西装革履,头发梳的油光水滑,看起来很是精神。

虽然戚炜还是很瘦,可和前些日子那种活死人的样子真是差别很大,也不怪沈临仙认不出来。

恢复了一点之前风貌的戚炜目光温和又有力,脸上带着笑,如一阵春风徐徐吹来,叫人心里也跟着温暖起来。

戚炜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这是一个很温暖的男人。

沈临仙笑了笑:“戚先生。”

看着周围人来人往,戚炜给沈临仙打了个手势,两个人一前一后走到商场旁边一家小店里。

戚炜请沈临仙坐下,又和店主要了两杯热饮。

他对着沈临仙笑的很温暖和善,眼中的感激之意流露:“没想到在这里碰到沈小姐,先前的事情我还没有谢过您呢,今日终于有机会好好向沈小姐致谢,救命之恩,不胜感激。”

沈临仙摆了摆手:“也是你命不该绝,另外,沈家和戚家总算是有交情的,看在故交的份上出手,倒真不必再说什么谢不谢的话了。”

戚炜笑着:“不管怎么说,沈小姐的救命之恩我都谨记在心,以后但凡沈小姐有什么用得着的地方,我绝不推辞。”

沈临仙一笑岔开了话:“对了,戚先生现在在做什么?”

沈临仙问起,戚炜就十分认真的回答:“我最近在做生意,如今国家日渐开放,百姓日子也一天比一天好,只是各类物资十人紧缺,生意很好做。”

说起生意经来,戚炜就变的滔滔不绝:“我手头上没有多少钱,就拆借了一部分,坐火车去南边贩运紧俏物资,比如衣物以及手表电器等等,运回来在京城摆摊卖,我进的货好,衣服款式新做工也不做,很是供不应求。”

沈临仙听的出神。

她想到后来许多大的商人,可不就是在这个时期摆地摊赚得的第一桶金么。

而且,沈临仙也知道戚家人天生就有生意头脑,做起买卖来是绝对亏不了的。

她想到她如今虽说是沈家的大小姐,但是沈天豪对她的钳制还是无所不在,现在沈天豪器重她,对她自然有求必应,可若有一日,当她的想法和沈天豪的观念产生冲突的时候,也不知道会怎么样。

这么想着,沈临仙就想是不是要弄一些产业,不求有和沈天豪叫板的能力,起码自己以后以有个容身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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