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吧寻欢,这次的出行,算是告一段落了,虽未曾圆满,但能有此番收获,也算是不虚此行了。
连吕凤先都败于我手,再待下去,我怕那些暗中的眼睛们,会按耐不住,铤而走险啊。”
客栈之外,人潮涌动,可能那有江湖中人,已经花费重金将客栈包下,解决私人恩怨的消息已经在周边传开。
所以即便客栈大门敞开,但门前仍少有行人驻足。
当然了,若是没有那些树上的,井里的,屋檐下的,对面客栈窗缝中的,脚下地窖里的,后院马厩稻草堆中的呼吸和心跳之声的话。
那无疑就更好了。
“哎,虽说这东厂与锦衣卫的番子们,挺尽职尽责的,但,麻烦你们能不能把潜伏技能多点几下?
每天都要假装看不见,很累人啊的。”
“呵呵,若非有这群人在,我们在九阳城中的消息,也不会传播的如此迅疾。
大哥又怎能引来吕凤先这条大鱼,得到此番收获那?”
听到秦天的抱怨,李寻欢当即轻笑道。
显然那些人的“暗中”行事,也没能逃过他的双眼,只不过双方互有算计,他们在顺水推舟之余,很有默契的没声张罢了。
眼下这目的既已达成,那就用不着再受人“监视”了。
“夫君,我们要去哪?”
片刻之后,重新换了一身衣衫的林仙儿,再次出现在秦天的身前,虽小嘴微撅,依旧是满脸不高兴的模样,但还是没有旧事重提的使小性子。
适当的撒娇卖乖与蛮不讲理,她早就分的清清楚楚的。
“想去哪就去哪,世界这么大,就没有想去看看的地方?好了,不闲扯了,再不走,那些家伙可就要坐不住了。”
轻笑声中,秦天熟练的半蹲于地,而林仙儿则是眉开眼笑的纵身扑到他的背上,跟抱住一个毛茸茸的大玩具似得,还欢快的在他身上蹭了蹭。
“我们也走。”
见此,李寻欢也是伸手将一脸羞涩中还带有几分期待神情的林诗音揽入怀中。
两人相互对视一眼,同时闪身冲出客栈,双脚一蹬,便快速跃上了屋檐,紧接着踏空而去。
“他们要跑!”
“追!”
“我们暴露了!”
“…………”
片刻之后,原本就嘈杂的闹市,顿时跟炸了锅似得,不远处那帽檐低垂的马夫、卖糖葫芦的小贩、你侬我侬的热恋男女、牵着孙儿的寻常老者、媚眼如丝,当街揽客的流莺……
纷纷脸色大变的卸去伪装,只听一阵风声起伏,这些人全都脚步凌乱,乱哄哄地追了上来。
“哈哈,这几日的护卫之情,秦某铭记于心,不敢烦劳诸位相送,止步,止步!”
纵身跃上半空的秦天,忽而一个灵巧转身,不等他们反应过来,双手便犹如弹琴拨弦般,连连弹出数十下。
咻咻咻的指劲破空声凄响彻,那些乔装易容的锦衣卫番子们,连丝毫反应都来不及作出,便惨叫着连连翻身倒地,摔了个头晕目眩。
不管他们是从四面八方哪个角落里飞身而起的,即便有大半的人,根本就没跟秦天打照面,而是处于他的两侧,乃至是下方位置。
但那呼啸而过的铜钱,却依旧精准的命中了他们的眉心位置,将他们一个不落的射翻在地。
“都别追了,人家已经是手下留情了,再不知好歹的话,说不定这条小命都要丢在这里。
能在短短几个弹指间,连续射出三十七枚铜钱,将四面八方之敌,一个不落的射翻在地,且不死一人。
如此精妙的手法,我们败的不冤!”
当那些头昏眼花,眉心剧痛的番子们,重新从地上爬起,本能的就要紧随而上的时候,一个熟悉的声音,却是将他们制止住了。
却是曾经与秦天有过一面之缘的锦衣千户,常金鹏!
“来人那,将今日之事,上禀督主,就说秦天此人,身手莫测,我等远不是其敌手。
另外,将兵器谱排名第五的银戟温侯,已在秦天一拳之下落败的消息,也一并告知,请督主派遣供奉们出手。”
稍加思索,常金鹏便决定置身事外,不趟这个浑水!
拿下秦天的赏赐虽厚,但他们却没命享受,而秦天此人,已经对他们手下留情一次了,若他再不识好歹,不知进退,一门心思让手下之人拿命填的话。
他这个千户的位置,都有可能被下面的人给暗地里挑了。
都是千年的狐狸,谁还不知道谁啊。
“是!”
闻言,那些刚刚爬起的番子们,顿时齐声称是,不着痕迹的对视一眼,虽没有明说,但场中的气氛,却是一下子都轻松了不少。
显然他们刚刚,也不是真心实意的想去追赶秦天,只是逢场作戏罢了。
似秦天这等高手,他们又哪能追的上,还不是人前咋咋呼呼的卖力演演戏,而后随便找个四下无人的地方搜索一番,便一脸劳苦功高的回来报信嘛。
既然这千户如此的识趣,他们也省了装模作样的麻烦。
大家好,那才是真的好。
………………
“夫君,我们为什么要来这里?”
这是一条狭长的甬道,它阴暗,潮湿,且足够偏僻,简直宛如处于老鼠洞最深处的角落一样。
在七拐八拐,拐的林仙儿都快转向之后,他们一行人,才停留在一间鸡毛小店的门前。
门内隐隐传来苍老的咳嗽声,在这寂静而残破的甬道内,显得既苍凉又孤独。
这小店的位置实在太过于偏僻,三两间残破的小木屋,卖一些粗粝的食物及劣酒,就算他的位置不再偏僻,一天下来只怕也很难等到几个客人。
林仙儿怎么也想不到,她的夫君竟然会带着他们来这种地方。
就算白龙鱼服,那也没这么玩的啊!
“来找一个能称的上是大丈夫的人。”
对于林仙儿的好奇,秦天顿时咧嘴轻笑道。
自从那日与吕凤先一战之后,他们便不再浪费时间,直接以最快的速度,赶回了李园。
毕竟他们的身份已经暴露,李园的存在,对于锦衣卫来说,并不算是什么秘密。
李园虽是李寻欢从小长大的地方,是一个家,一个回忆的停留地。
但那却是从前,对于现在的他来说,有诗音所在的地方,那才是家,是心安放的地方。
至于区区一个李园,虽然有些可惜,但这些身外之物,李寻欢从来不放在心上。
虽说李寻欢很看的开,但秦天却执意要回来一次。
因为这个地方,有一代怪侠王怜花倾尽毕生心血所著的《怜花宝鉴》!
此等送上门的秘籍,若是就此放过的话,那岂不是太过于遗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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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懒病犯了,实在不想写,所以第二章就移到中午吧,希望大家体谅。
ps:这个月的票王又是我,所以今天不用加更了,好开心啊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