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前辈(1 / 1)

金竟成很自信,却不会过于自大,他知道现在的自己顶多只是个有着学业成就的学子,在外面的社会上可没什么成就,所以他不会狂妄到写了两首歌曲就能立刻出唱片发行的地步,哪怕他确信这是两首很好的歌。

他的打算,只是将《If-I-die-young》和《Tonight-I-wanna-cry》这两首歌给录制出来,然后上传到网上,这也是一种发表公开。

不过这种录制,可不是简简单单一个人用手机或录音机的录制,而是需要制作成完整的歌曲,需要在专业的录音棚里进行录音。

金竟成来找威尔逊,是为了借用威尔逊的录音棚,作为帝势艺术学院的音乐教授和美国歌坛的顶级音乐制作人,威尔逊有一个自己的录音棚,还有几个身为音乐制作人的员工。

金竟成也是为了让威尔逊介绍一个音乐制作人,帮他完成两首歌曲的录制。

音乐制作人,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出现的一种新兴职业,这里的音乐制作,指的是作曲、编曲、录制、混音、后期制作等等一系列工作。想要完整一首歌曲的录制,难免需要专业的音乐制作人参与,除非歌手本人就是一个出色的音乐制作人。

金竟成做不到这点,他目前只是在音乐方面有所特长罢了,距离专业音乐制作人还有不少差距。打个比方说,他会弹吉他和电子琴,却不懂得如何用设备操作进行混音编曲。

不像他之前创作的《一个男人》和《中毒》,这两首歌他是为金钟国创作的,他只需要将词曲写成简谱就可以了,编曲制作什么的,自然有金钟国的音乐公司完成。

……

办公室里。

四十多岁的威尔逊,正坐在一张古色古香的办公桌后面,金竟成则坐在了他对面。

威尔逊望着金竟成,有些好奇地问:“你特意到我的办公室来找我,是有什么事吗?”

虽然之前威尔逊比较关注和欣赏“那个金竟成”,两人之间有过一些来往,可“那个金竟成”从未到他的办公室来过。

金竟成直接切入正题:“我写了两首歌,想要发表出来,希望能借用一下教授您的录音棚,另外想请教授帮我安排一个音乐制作人,相信教授安排的,收费应该不太贵。”

威尔逊闻言有些诧异,若非他对金竟成比较了解,知道金竟成的学业成就,多半会认为金竟成是个大言不惭甚至得了妄想症的年轻人。不过是自己写了两首歌罢了,就能说发表就发表?更别说让他安排一个音乐制作人了。

出于对金竟成的欣赏,威尔逊忍住了诧异,转而说:“是哪两首歌,可以先将谱子给我看看吗?”

金竟成直接从身上掏出手机,说:“我已经将它们录制在手机里,这就放给您听,只是会因此耽误您十分钟时间,先说一声抱歉。”

威尔逊摆摆手:“不耽误,如果能欣赏到两首好歌,反而是我的幸运。”

他说的这话,客套成分居多,因为“那个金竟成”之前就写过歌,也拿过几首给他听过,可惜没有一首能真正打动他的心。

威尔逊心里并没对金竟成这次的两首歌抱有多大期望,他甚至已经在心里琢磨着,听完歌后怎么婉转地拒绝金竟成,并且说服金竟成不要在这方面太过天真。

然而十分钟后,当手机放完了《If-I-die-young》和《Tonight-I-wanna-cry》这两首金竟成轻唱的歌曲,威尔逊的面色已然大变,毫不避讳地展现出了惊讶甚至惊叹的样子。

虽然手机是破旧的摩托罗拉,录制的效果不是很好,放出的声音有些瑕疵,经验丰富的威尔逊还是听出了两首歌的不平凡。

威尔逊愣怔了半晌,在愣怔中回味了半晌,才对金竟成问:“这两首歌都是你写的?”

金竟成点了点头。

威尔逊又问:“词曲都是你写的?”这么问,是因为他觉得这两首歌不仅仅是曲子动人,让人一听就能沉陷进去,歌词也都很有特色,一首诗意绵绵,另一首则缓缓道来。

金竟成再次点了点头。

“好,很好。”威尔逊忍不住从座椅上站起,绕过办公桌,走到了金竟成身边,“你的请求我答应了,我非但会将录音棚借给你用,还会亲自担任这两首歌的制作人。”

金竟成也站了起来,外表保持着平静,心里却有些激动,虽然他早预料到威尔逊会喜欢这两首歌,却没想到威尔逊会愿意亲自担任制作人。

“如此再好不过了,谢谢教授。”金竟成微笑着说。

威尔逊摆摆手:“不用谢我,能一下子听到这样两首好歌,确实是我的幸运。”

顿了顿,又说:“在我看来,这两首歌,每一首都可以发行单曲唱片了,不过,恕我直言,你现在毕竟在音乐方面没什么名声,而且是个亚洲人,不会有唱片公司投资,不如这样吧,录制好后先放到网上,如果火了,我再帮你联系唱片公司发行。”

金竟成点了点头,这正是他所想的,他现在只希望两首歌真的能在网上火起来,一旦如此,他相信威尔逊绝对能找到唱片公司发行,他可是知道,威尔逊跟不少著名歌手合作过。

金竟成问:“那么,教授您什么时候有时间?”

威尔逊果断地说:“现在就有时间,我现在就带你去录音棚录歌。”

金竟成暗自好笑,心想这个威尔逊教授竟然还有点急性子。

当即,金竟成跟着威尔逊走出办公室,准备前往威尔逊的录音棚。

当他们走到行政楼外的时候,迎面走来了两个人。

这两个人,金竟成都不陌生。

一个是帝势艺术学院电影系的系主任,同时也是金竟成的博士生导师,名叫尼古拉。

另一个人,赫然便是在不久的将来会闻名世界的华人大导演李桉。

此时,李桉的一只手上正拿着一个厚厚的文件袋。

对于李桉会出现在这里,并且跟尼古拉走在一起,金竟成一点也不意外,因为李桉就是从帝势艺术学院电影系走出去的,算是他的前辈了,而根据“那个金竟成“的记忆,李桉和尼古拉在大学期间是同学,李桉经常来找尼古拉,“那个金竟成”都见过好几次了。

让金竟成有些意外的是,他本以为见到李桉这个他前世很崇敬的导演,会忍不住很激动,事实上这一刻他确实激动了,只是并不多,且能被他很好地压制在心底。

可能是因为他真的成长了吧。

“老师,李桉前辈,你们好。”金竟成语气沉稳地对尼古拉和李桉打着招呼。

尼古拉和李桉都微笑了一下,算是回应,随即便跟威尔逊打起了招呼,他们彼此都认识。

不过,当尼古拉跟威尔逊打完招呼后,突然对金竟成说:“你到我办公室来一下吧。”

金竟成心里诧异了一下,不知道尼古拉找他做什么。

望了眼李桉,又望了眼他手中那厚厚的文件袋,金竟成似乎揣测到了什么,眼底划过一道光芒,大脑开始高速旋转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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