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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8 章 完结(1 / 1)

[欧巴]

外头沙沙脚步声响起,沈琛当即掀起眼皮。

今晚人气似乎过分高了。

他想着,漫不经心出声问:“谁?”

“阿琛啊,是外婆。你晚上还没吃过东西,该饿了吧?正好,外婆给你送碗——”

来人双手捧着一个青瓷汤碗,边说着话,边脚步颤巍地往里走。

正是笑吟吟的沈老太太。

绕过沉黑色的帘子,冷不丁瞧见浑身软绵绵、没骨头似的挂在沈琛身上呼呼大睡的沈音之,以及放在一旁的空碗筷子。她不由得愣住,整个人如同木头般定定停在原地,老半天说不出话来。

“外婆。”沈琛淡淡打招呼,给她递张椅子。

“哎。”

老太太颇为牵强的笑了笑,顺势坐下,唯独手上的东西不知如何是好。

碗里的粉条倒不知她尴尬,自顾自溢出浓浓的热气及香气。一团不成形的白雾缓缓往上腾升,沈琛眼尾一扫,立刻意识到,这应该是老太太亲自下厨给他做的夜宵,另烧的。

他伸手去接,她递过去。两只浑浊的眼珠子仍盯着空碗,低声解释:“你外公还能说话的时候,当着全家人的面说过,沈家的家底是他这辈子拼出来的,不能败。他说他没了以后,南江的东西照常归你,冗城给你五成,三成给他们分,剩下两成给我养老。

你该是晓得的。你外公这人说什么就是什么,但凡有口气在,家里保准没人敢顶他的嘴。现在人没了,谁都猜不透他有没有留后手,还是不敢乱来。只不过心底到底不服气,觉着分到的东西太少,这才暗地里难为你......”

沈琛‘嗯’了一声,表情没有变化。

老人总是希望全家团圆和睦。

沈老太太原本还想说,那些个长辈被富贵日子给惯坏了,确实小心眼。不过关起家门咱们都是自家人,你又打消是个明事理的孩子,别同他们一般见识就好。

但细心想想,哪有让小辈处处忍让长辈、让懂事孩子让着不懂事的理儿呢?

便没好意思再说。

“子安现在还好吧?”

被抓进牢里的孙子能有多好?

老太太显然知道答案不可能好,因此没给回答机会,直接将话题往下说:“周笙说你住院,我本想去看看的你的。谁知道你外公说倒就倒,早上还好好的大喊大叫,嫌我煮得粥太软,非要逼他吃软饭。下午就在花园里摔了一跤,医生检查完才说......”

抿唇,抹泪,饱经风霜的女人沉沉叹了口气。

“你别太怪你外公。”

“他这人天天嚷嚷着这里痛那里痛,早知道自己没两年日子好过。为着子安那件事放心不下,他硬咬牙撑着,撑来撑去实在是撑不下去,才成了现在这副模样。他知道自己这事办不好,真的,所以住在医院里不让告诉你,直到要断气的那天晚上才后悔。”

老太太朝长大成人的长外孙看来,目光十分哀伤:“他说他对不起你,对你确实不算好。以前明知道你被子安他爸为难,在国外上学的那段日子不好过,但因着你越长越大,越来越不像你妈,反而像你爸。有时看着你心疼,有时看着你又......”

沈琛没再听下去,他有些失神。

眼前的景象渐渐模糊,儿时乱糟糟的记忆追赶着涌出。这辈子,上辈子。自杀的母亲,颠沛流离的年少,包括对他又爱又厌、时而冷眼旁观,时而出手相助的亲人。

只是从舅舅换成外公而已。

细枝末节交织起来,竟是惊人的相似。

那么,上辈子的陆三省被他逼得吞枪自尽,陆家被熊熊大火所吞没。那么这辈子呢?

或许终究要重蹈覆辙吧。

谁让他非要选择这条路,事到如今只能走到底。

不过——

不太能想起枪的手感了,沈琛低头凝望手掌,不知老太太何时停下追忆。

一阵冷冷的疏远的沉默蔓延。

这个失去过女儿,失去过儿子,继违法的孙子之后,连老伴都失去的女人收起愁容,再度露出慈祥的笑容。仿佛忽然想起重要的事:“对了,我想着你妈走了几十年,房间再放着也不合适。明天你要没事,来看看有没有什么要用的,其他的就收到阁楼去了。”

“还有这小姑娘......”

她望着沈音之。

“我们结婚了。”沈琛说。本来不打算说,没想到很自然地说出来。

老太太这回真心实意地笑:“走之前记得去你妈那儿,让她瞧瞧儿媳妇。要有时间再上你爸那儿坐坐,好歹是父子俩。”

她锤锤腿,起身慢慢地往外走。

临到门口时突有所感,瘦瘦小小的身躯,背对着他道:“阿琛,不理他们怎么说,你姓沈,这里永远是你的家。以后想来就来,外婆给你好好地留个房间,啊?”

沈琛没有回答。

他不会再回来了。永远不会。

这点不光他清楚,连她心底都是清楚的。

无声目送老人的离去,手边的粉条已然冷却。沈琛落下眼皮,轻轻将下巴靠在怀里沈音之的颈窝上。

她好像含糊不清地嘟囔着什么,好像又没有发出过声音。

他摸了摸她的脸,合上眼,心里唯一的念头是:他有家的。

做人不能太贪心,家没必要求多。

一个就够。

有这个就够了。

次日,沈老太太亲自上阵,撸起袖子整理已故女儿的房间。

动作很麻利,不过情感尚处于悲伤期,极易触景伤情的模样,无论翻找出什么衣服旧鞋,她总能迅速想起与之相关的事件,以怀念的口吻娓娓道来。

沈琛听着。

沈音之有时听,有时不听,大半的心思放在翻墙倒柜上,兴致好得仿佛在玩藏宝游戏。

“外婆!”她叫得可甜。

“怎么啦?”老太太应得更为亲切,两人恍如亲外祖孙,沈琛反倒被这股亲热劲儿隔离。

“外婆!你看!我在床底下找到的!”

沈音之眼睛亮亮地掏出一本带锁的素花封面本子。

自以为找着好东西,不料老太太骤然转变,声音泛起哽咽:“这、这是芸如婚后的日记本,当初我去陆家带回来,没两年就找不着了。没想到原来在这里,原来就在这里......”

小傻子具有看眼色的天赋,发觉这东西找得并不好,快快松开手指。

“那不动它。”她说:“我把它放在桌上。”

“不用,你——”

沈老太太话没说完,本子里掉出一张照片。

“这......”

她皱巴巴的脸瞬间被眼泪打湿,连看好几眼,才依依不舍地递给沈琛:“这是你周岁的时候,你爸生意刚起步,顾不上她。我背着你外公去看你们,那时给拍的照片......”

巴掌大的照片陈旧泛黄,女人眉目不清,面部线条却是纤柔婉约。皮肤白得透光,眼珠漆黑有神,单单倚靠在床边、朝镜头看来之时,身上那股落落大方的气质扑面而来。

孩子坐在腿上,同样的白皮肤黑眼睛,只是没在笑,老成巴巴的样子。

他们背后的墙上悬挂着一张婚纱照,少女时代的女人身材高挑,脸上洋溢满幸福的笑容。身旁男人肩宽脸俊,表情说不上欣喜若狂,但唇角分明是扬起的。

看上去非常般配的两个人。

谁能料到最终会得到如此下场。

“这照片你留着吧。”外婆别过脸去,似是不忍再看。

指尖摩挲着照片边缘,沈琛想起的是,这位照片里的女主角当年走得异常决绝。除了所谓诚心求来的佛珠手串之外,她几乎将自己所有的私有物烧毁丢弃,没留下丁点儿痕迹。

而之前他突然恢复记忆,为了试探,曾骗过陆三省,说他手上有她的照片。

没想到现在真落到他的手上。

沈琛收起照片,午饭后,开车前往陆三省所在的精神病院。

沈音之不肯自个儿呆在沈家,死缠烂打跟上来,脑袋里又没有‘精神病院’的概念。只以为是普通医院呢,人家隔着玻璃朝她笑,她回笑;有人怒瞪着眼睛,模仿狗咆哮的叫声。她不甘示弱,张嘴同对方嗷呜嗷呜比生物链上下位置,玩得不亦乐乎。

再往前走上五十米,沈琛停住脚步,让她在外面等。

“我不能进去吗?”她歪着头困惑。

沈琛仿佛透过门板看着谁,眼里一片冰冷:“场面不会很好看。”

“哦。”

沈音之对这话有印象,在她的理解里,完全可以读作:沈先生有个秘密的小房间。现在他要同他的仇家在那里进行一番友好礼貌的秘密交流。

写作:那人死了。

因为那个房间只进不出,不难想象里面发生过什么嘛。

本着‘大家都是大人,都有点儿成熟的小秘密’的想法,沈音之不再刨根究底。

挥手告别沈琛,摸出手机打开视频,刚打算开始看新喜欢上的海绵宝宝动画片,病房内猛然传来一声巨大的咆哮。

什么情况?

她握紧手机,左右瞧瞧,长长的过道里满目白,没见着第二个人。

里面又传来重物倒地的声音,仿佛作为铺垫的序章而已。紧接着,斥骂声、打斗声、玻璃破碎声,乱七八糟的动静越闹越大,门却被反锁,无论怎么敲都没人打开的意思。

沈音之准备去找帮手了。

正转过身的刹那,门意外地打开,半空中飞出一个塑料杯子,咚一声撞到墙上,随后掉在地上骨碌碌滚动。

“小兔崽子,我没你这儿子,早知道老子当初就掐死你!!”

怒吼震耳欲聋,沈琛稍稍偏头,又一个杯子擦脸而过。

“可惜。”他笑着,慢条斯理地回:“现在你已经掐不死了。”

枕头猛然砸来。

恰恰门被关上。

沈琛抬脚走到沈音之身旁,居高临下望着她,眼皮低低落着。

好像有话要说,可是半天不见开口。

高深莫测。

“别笑了,我觉得你根本不开心。”沈音之便先打破僵局,戳戳他的脸颊。没露出担心、同情的表情,依旧一派稚气的语气:“你想不想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情?我有一点点想知道。”

在她的注视下,沈琛面上的笑渐渐淡去,犹如揭掉一张刀枪不入的假面。

“他想要这张照片。”

神色淡薄地从口袋里掏出照片,下句话陡然转折:“我不想给。”

沈音之努嘴,很天真地问:“照片给他,他会很高兴吗?”

“会。”

“他高兴了你就不高兴?”

应该是的。

事实上,沈琛觉得他应该很肯定地回答:对。

可他想了想,发现陆三省这个名字已经离他太远太远。连同沈芸如亦是,仅剩的记忆得追溯到几十年前,冬夜里,他被打扮成下人送离陆府,而她含着眼泪抱了他一下。很用力,很短暂。然后就永远放开了他的手。

他记得她是长头发。

记得她文采不错,擅长模仿笔迹,曾握住他的手教他画画。

没了。

“阿琛,你要长出息。”她给他这样的临别语。

他便瞬间放弃平凡度日的想法,之后数年头也不回地走上打打杀杀的路。想着长好出息接她享福,结果到头来,真正能为她做的不过是杀死父亲的妾室,逼死父亲,再火烧陆宅,接回她的尸体,送往他地重新入葬。

他奢望过她的温暖。

他为她找过陆三省要公道。

但当鹅毛大雪纷纷扬扬落下,妖冶的火光被风吹得摇晃,有个小孩嚷嚷着要杀他偿命。当远近过路人指着他窃窃私语,报纸上白纸黑字印着的‘弑父’跃然眼中之时,他并不觉得痛快。

完全不。

一切都尘埃落定后,他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无论陆家,陆三省,沈芸如,或是他那早年夭折的同胞兄弟。他们爱,他们恨,他们相互欺骗着背叛者伤害着、他们的欢喜他们的绝望全部都在一个故事里。而他不在。

不被任何故事所承载。

他从未拥有,他从未存在,前世今生皆是如此。

“我懂了——”

脸被真切地戳了两下。

沈琛回过神,只见沈音之开口道:“你把照片给他,他高兴,你不高兴;不把照片给他,他不高兴,你还是不高兴。所以到底他高不高兴都没关系,反正你就是不高兴,说明你看他不舒服嘛。”

分不清她在正经分析,还是胡扯八道。反正她的表情超级严肃,比手画脚,振振有词:“对付看不舒服的人呢,我觉得最好不要理他。因为你把眼睛放在他身上,不管怎么样都不会真正的开心。只有把眼睛放在自己的身上,还有喜欢的地方,你才真正的开心起来。这是很简单的道理,你听会了没有?”

“你觉得我应该给他?”沈琛直击核心。

“......讨厌他就不给他,我不高兴你不高兴,大家都不高兴算了;但如果是看不顺眼的人,给他。然后再也不要理他,不找他,不和他说话。这样的话,他高不高兴和我没关系,我只管着我自己高兴就好了。”

没错,是这个道理!

傻子都会讲道理,可真是个出类拔萃的漂亮傻子。

沈音之满意地给自己点点头,而后眼巴巴盯着沈琛。

两秒,四秒,六秒。

心里两秒两秒地默数,数到第十秒,终于换来他的一个‘好’字。

她拉住他的手,笑眯眯:“那我们接下来去哪儿呀?”

——当然是去见婆婆。

照片留给医护人员转交,两人走出精神病院。天空中仍然挤压着沉沉乌云,犹如化不开的墨汁团。雨丝密密麻麻往下落,如针,墓园小路全被淋成深深的灰色。

倒没什么好说的。

沈琛不喜欢冗城,这整座城市给他一种常年潮湿、根部腐烂的感觉。他在这里不太笑,不太爱说话。

余下沈音之再能说会道,没用,她又没法子亲热死人。

顶多把买来的花和水果漂漂亮亮摆在墓碑前,再合掌鞠躬,拜托好心的婆婆在天上保佑,绝对不要让沈琛的生意出问题,不要让他们变成穷人。——贫贱夫妻百事哀,她刚才在微博上看到的话,感觉好有道理,需要警惕。

哦对了对了,还有件事儿。

婆婆呀婆婆,你看看我,我长得美丽又活泼,肯定肯定是个好女人。所以你要好好珍惜我,帮我看着你儿子,千万千万不要让别的坏女人接近他。

尤其不要让她们乱花他的钱。

全部给我花,我会年年给你花,谢谢。

沈音之闭眼睛拜好几分钟,抬头,走人。

亲爱的婆婆的坟坐落在高处,她左手撑着伞,左脚抬起,光支着右脚往下一格一格地跳台阶。脚尖脚底时不时踩进水洼中,飞溅起无数细碎水珠。

“你觉得我能不能脚不碰地的跳到底?”她问。

沉稳沈先生回的是:“小心点。”

“哼,我可以的。”

她继续蹦蹦跳跳。

不多时,沈琛被落在后面,不着急地走着。

一只黑猫不知从哪里冒出来,影子般迅速从眼前跑过。心头似乎划过什么预兆,下秒钟,手机铃声恰到好处地响起,如同回应。

他没有立刻接起。

静静望着手机显示屏,过两秒钟,摁下接通键——

“沈先生,你、你爸爸自杀了!!”

仍是上次那个粗心眼的年轻女护工,非常慌乱,语无伦次地辩解:“我不知道怎么回事,真的,我、我明明把危险的东西都收起来了。可是你走的时候,窗户是破的,我以为玻璃全部扫掉了,可是他——”

“死了么?”沈琛打断。

对方似乎被这直白的用词惊住,傻半天,哆哆嗦嗦回:“没、没呼吸了。”

尘埃落定。

沈琛垂下眼,根根分明的睫毛掩去所有情绪。

“沈琛!沈琛沈琛!”

前头的小孩突然大声喊着他的名字。

“沈琛!天晴啦!没有雨啦!”

手机仍贴在耳边,沈琛抬起眼,只见沈音之已经远远跳到下面去。

透明的伞丢在脚边,阴云挪开缝隙。

一丝温热的光照在脸上,前方,她双眼笑如月牙,没心没肺地朝他招手。

是的。

雨不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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