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卷3(1 / 1)

郑常景从厨房走出来,看着他:“小孩子嘛,当初可是你要收养他的。”

金墨城头疼:“我后悔了,我以前婴儿都是可可爱爱的小天使,哪知道……这他妈就是个恶魔,专门过来克我的。”

郑常景无奈:“你以为是养宠物啊。”

金墨城:“早知道如此,就和蔺阳一家一样,领个五六岁的男孩。”

郑常景皱眉:“我觉得从小婴儿养,也很好啊。你……后悔了吗?”

金墨城脸色一变,赶紧站起来搂住了郑常景,“吧唧”在他脸上亲了一口:“怎么会!不后悔!”

声音低柔了几分,“不过……最近都是我帮慕景换尿不湿,上周妈身体不好,你回去三天,全是我一个人带小孩,今晚怎么着也该补偿我一下吧?”

他的手指轻轻地在郑常景的腰间摩挲。

郑常景耳根泛红:“先......吃饭吧。”

金墨城眼神一亮:“好嘞!”

吃完饭,金墨城快速洗了个澡就把郑常景压在了身下,郑常景今晚也很主动,两个人气氛正浓时,隔壁突然传来了婴儿撕心裂肺的声音。

金墨城的脸色直接阴了。

郑常景憋着笑:“你还不去哄?”

金墨城脑袋耷拉郑常景的肩膀上,咬牙切实:“我错了,我就是后悔了!明天就给扔回孤儿院去!”

郑常景推着他的肩膀:“好了,快点去吧。”

“喔。”金墨城不情不愿的下了床,抓起衣服套上,不情不愿的去隔壁哄儿子去了。

等把小崽子哄睡着,金墨城回屋准备继续大展雄风,郑常景早就睡着了。

金墨城无奈的叹口气,轻轻在郑常景额头上落了一个吻。

“晚安。”

一连几日,小崽子都在晚上搅和了金墨城和郑常景的好事。

金大少爷忍无可忍,第二天一早就直接收拾好奶瓶奶粉,把小孩打包送去了他妈那里。

小崽子不在,金大少爷还喜滋滋的去超市买了最新款的套套,准备留着晚上用,可谁知道刚把人哄上床,外面就“哐当哐当”的开始砸门。

一打开门,他家里的小崽子被保姆给抱了回来。

“少爷,小少爷一直哭,老夫人说估计是想你们了,所以叫我给你们送过来。”

郑常景赶紧把儿子抱了回来。

金墨城看着新买的套套,生无可恋的叹口气。

这日子……

真的没法过了。

【完】

一家三口,和和美美。……

【林照之】

顾清让结婚后,林照之很长一段时间都没能走出来。

从少年时他就爱慕着顾清让,一爱就是十年。

因为喜欢,所以当顾清让选择和江一辰重新在一起时,他也只是微笑着祝福了这一对璧人。

离开这个城市的那天,他给顾清让发了一条祝福短信。

顾清让回了他一条语音,嘱咐他一定要来参加自己的婚礼。

他反反复复的听着那条录音,在阳台上呆坐了一整个晚上。

顾清让婚礼那天,他想了很久,最终还是没有去。

他以朋友的身份,给顾清让封了一个大红包,拜托现场的一个朋友交给了顾清让。

他后来还是在网上看到了顾清让和江一辰的那个世纪婚礼。

穿着结婚礼服的两个人,仿若从画里走出来的一般,对望的眼里满满的都是对方的影子。

他在看到那张合照的时候,也终于明白,属于顾清让和江一辰的爱情故事里,始终都没有他存在的痕迹。

以顾清让那个性子,他甚至都不会知道,有一个男孩,从他的少年时期,就爱了他那么久。

为了他进娱乐圈,为了他又离开这个圈子。

当天晚上他的微博收到了不少私信。

全是安慰他的粉丝和心疼他的吃瓜群众。

他想了很久,也不再去问自己,如果当初他能勇敢一点,是不是现在的结局会不一样。

顾清让选择了江一辰。

这是不能更改的结局,而他也不会再有另外一个美好的十年,去守着那个男孩。

这天晚上,他发了一条微博。

【林照之v:我的男主角,终于有了最好的归宿,祝福你。@顾清让v】

这话他是发自内心,一是祝福记忆里那个给他带来阳光和信仰的顾清让后半生平安喜乐,二来也算是给自己年少的这段无疾而终的青涩爱情,划上一个并不完美的句号。

……

这一年的冬天,林照之独自一个人去了西藏散心。

这里是离天空最近的地方,广阔无垠的天空蓝的不像话,让人心旷神怡。

这天傍晚,林照之就在这里的一家民宿入住。

他出来吃晚饭的时候,在隔壁桌遇见了一对同性情侣。

其中有个小男孩,生的清秀漂亮,还特别会发嗲,全程都要他的男朋友喂饭喝水,自己就拿着手机在那边拍拍拍。

这对于刚刚失恋不久的林照之来说可真的是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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