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om,。重生想也不想直接拒绝康康。
“不去。”
躺在沙发上身体懒得动,还好她手长。
康康伸手拽了拽重生的衣角:“去嘛。”
康康眼巴巴地说:“生生,过去你工作忙。从没有去国外看过我走秀,你忍心拒绝我?”
“忍心。”
重生直接拒绝。
康康:“……”
然而接下来好几天,经不住开启唐僧模式的康康在她耳边念叨,重生终于妥协。
“答应我。这就对了!我那些同事个个颜值高,身材好,保证有你喜欢的款!”
重生朝着康康翻了个白眼。
康康就当没看到,屁颠屁颠跑进房间去拿手机给重生订机票。
三天后。
巴黎,戴高乐机场。
一个气质高冷,一个长相甜美的女人从机场走了出来。
因为身高的关系,康康生活中很少穿高跟鞋,基本上都是平底板鞋,而重生则是喜欢穿高跟鞋,可以说穿上高跟鞋是健步如飞的类型。
所以两个人日常中走在一起身高差距并不大。
“康康,这边!”
为了陪重生在巴黎多转转,康康提前两天和重生来到巴黎。
来机场接他们的男人叫明修,也是康康的同事。
上车后,康康介绍说:“明修,这是我在这世界上的第一好闺蜜,重生。生生,这是我定居在巴黎的同事明修。”
明修是中法混血,他的长相就是经常会出现在杂志上的长相,仅是第一眼就能抓住人心。
一双深邃的眼宛如大海,立体的脸庞就像完全的雕像,气质邪魅。
发现重生透过后视镜望着自己发呆,明修并不觉得意外。
只有康康这种绝缘体才会把他当做大兄弟。
不仅是明修,坐在重生旁边的康康也注意到重生盯着明修看了好久。
果然。
生生喜欢明修这一款。
不仅是气质,就连长相,明修也有几分像宋煜哲。
他们这个圈子很乱,不过刚好,她和明修属于洁身自好的类型。
也是因为这样,她和明修能够成为好朋友。
如果生生能够看上明修也不错。
“明修,我下午要去安迪的工作室一趟。生生第一次来巴黎,你帮我带生生去香榭丽舍去转一转。”
这混蛋……
原来心里打算把他卖给闺蜜。
谁怪他曾经答应过康康,除了让他去偷埃菲尔铁塔之外,他会答应她任何无理的要求。
那个时候,他不过是希望康康让他成为她的男人。
结果神经粗大的康康竟然开心地和他勾肩搭背地说:“大兄弟,有你这句话,今后我就不客气了。”
后来康康对他提过很多无理的要求,可是他却一直没有得到他想要的。
明修就像狐狸一样微眯着眼,看向康康笑道:“放心。我会照顾好你的闺蜜。”
还以为明修不会答应。
听到明修的话,康康在心里长松一口气,对明修开心地比了一个“ok”的手势,吃完明修做的午餐后,就让明修开车送她去安迪的工作室,然后让明修和重生一起逛香榭丽舍,发展感情。
在去安迪工作室睡午觉之前,重生还不忘说:“明修,我记得上次你带我去的那家酒吧不错,晚上的时候你记得带生生也去那里听歌。”
言外之意,她晚上要很晚才会回去。
见康康就像人贩子,一副要把她卖掉的样子,重生唇边勾起一抹哭笑不得的笑。
等到明修开着来到香榭丽舍后,陪生生逛街的明修戴上了墨镜,但明修的气质摆在哪里,还是吸引来不少灼热的目光。
明修:“重小姐是第一次来法国?”
重生默了默说:“第二次。”
第一次她是被顾越绑来的。
想到顾越,她的心就像是有刀在割。
明修愣了愣问:“重小姐,有没有想买的东西?”
没想到重生却是说:“没有。”
没有?
香榭丽舍可是女人的购物天堂,这女人竟然说没有。
重生抬头看向他问:“你有吗?如果没有的话,去酒吧。”
明修:“???”
这女人也太直接了吧!
见明修呆在自己面前,重生:“如果你不想去,我可以一个人去。”
明修:“……”
他还敢把康康的世界第一好闺蜜扔酒吧?
除非他不想活着见到明天的太阳。
酒吧内,驻台女歌手法文歌。
重生坐在卡座的位置上一连点了六杯血腥玛丽。
明修:“……”
重生这样做的意图会不会太明显?
然而接下来,明修却发现重生的目光再也没有落在他的身上,仿佛坐在重生旁边的他不过是空气。
三杯血腥玛丽喝完,明修眼中的惊讶越来越多。
这女人竟然没有半点醉意,竟然还在说,台上的人歌唱得好听。
她这是在玩欲擒故纵?
不急。
像这种女人迟早会对他出手。
结果等到重生喝第六杯血腥玛丽时,重生还是没有看他。
刚见面的时候,他明显感受到重生看她时眼中的灼热,而现在竟然无视他!
明修终于坐不住了。
他突然将脸凑到重生面前,只要重生微微抬头就能吻上明修的唇。
“传说只要召唤出血腥玛丽,就能够看到自己未来丈夫的样子。这是你今天点血腥玛丽的原因?”
眼前这张脸很像他,却又不是他。
重生脑袋一歪想要错开明修快要吻上她的唇,然而就在这一瞬间,她瞪大眼睛看向站在不远处正望着她的男人。
他……
为什么会在这里?
时间仿佛静止,心脏也随之停止跳动。
她到底在看什么?
发现重生不对劲,明修转头朝着重生看的方向看去,他看到一个男人匆匆离开背影。
“让开!”
如果不是他反应够快,他怕是已经跟乌龟一样被重生四仰八叉的推倒在地上。
这女人到底发什么疯?
“人呢?”
明修站起身来时,发现酒吧里已经没有重生的身影。
“顾越!”
她不会看错,刚才和她四目相接的人就是顾越。
为了追到顾越,重生扔掉自己穿的高跟鞋,然而在拥挤的人群中,她却终究没能追到顾越。
明修气喘吁吁追上来的时候,看到重生就像是被人抽走灵魂呆站在路口傻望着人群,明修一点也不觉得意外。
毕竟,重生是刚才喝了六倍血腥玛丽的女人。
“咳咳。”
她现在不闹腾已经很好。
明修上前准备扶重生回去,他突然听重生说:“我要去普罗旺斯。”
明修:“……”
虽然不闹腾,但也已经疯了。
为了将喝醉酒的重生忽悠回家,明修顺着重生的话说:“我现在就带你去普罗旺斯。”
“不用。”重生拒绝他说:“我自己去。”
明修:“……”
这天晚上,康康正在安迪家开心吃牛排,门铃突然响了。
“我去开门!”
康康打开门,看着眼前的男人一脸惊诧:“明修?生生呢?”
听到明修说他拦不住重生,重生直接坐tgv高铁去了普罗旺斯的时候,康康被惊得手里的银叉都掉在了地上。
“你……没拦住她?”
他是想拦住她!
哪有想到,那个叫重生的女人直接扔了他戴的墨镜,有人认出他,直接将他围得走不动路。等他好不容易脱离包围的时候,重生已经坐上高铁。
康康:“……”
康康立即拿起手机,就在她准备给重生打电话的时候,她收到重生发来的消息。
重生:“放心,我没事。”
康康:“……你连喝六杯血腥玛丽,现在又坐高铁去普罗旺斯。我能安心?”
重生:“血腥玛丽对我来说不过是饮料。我现在去普罗旺斯找人。”
看到重生这样说,康康更不放心,如果不是因为重生打的中文,她真怀疑是被人捡了重生的手机再回复她消息。
重生从来没有来过法国,她要找谁?
隔着手机屏幕,仿佛在高铁上的重生感应到她的想法。
重生又发来消息:“宋煜哲。”
哈?!
这一次康康被惊得差点将手机摔在地上。
宋煜哲怎么可能在法国。
一定是重生喝醉酒!
康康:“我现在去找你!”
重生:“我没喝醉酒。78,58,85。”
看到手机屏幕上显示的数字,康康抽了抽嘴角。
这是她的三围。
她其实真不确定重生现在到底是清醒还是醉。
但现在重生已经在高铁上,她已经无法阻止。
看到来电显示,坐在高铁上的重生并不意外。
“康康,我没醉,我只是想把他找回来。”
拿着手机的康康一怔,重生的语气和平时差不多,唯一的差别是多了苦涩。
重生没醉。
可是宋煜哲真的会在法国?还是她看花眼?
但重生这样执着,她知道自己并劝不了重生。
康康:“到了普罗旺斯记得给我报平安。”
重生:“恩。”
挂掉康康的电话,重生继续用手机搜索在普罗旺斯的酒庄。
凭着记忆,她一定能找到顾越在普罗旺斯的酒庄。
到了普罗旺斯,已经快10点。
这个时候重生再一次庆幸她并不用睡觉,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在短时间内找到顾越的酒庄。
酒庄的主人是否是华裔,重生能够从网上轻易查到。
接下来只要她一家一家去找,找到酒庄,她就一定会等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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